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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维权,请止步

2012-04-29方宁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贫富差距公益性维权

方宁

最近一段时期,哈尔滨弑医致死事件、浦东机场乘客擅入机场滑行道力拦飞机事件、业主不满房价下跌砸楼盘事件等频频出现在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热议的重点。甚至还有不少人对暴力维权拍手叫好,出现了“人人喊打喊杀”的奇怪现象。暴力维权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显得如此突兀与悲哀——它是一把双刃剑,伤了别人的同时也重重地伤了自己。我们不得不大声疾呼:暴力维权,请止步!

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凸显。在征地纠纷、拆迁冲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冲突中,有些当事人普遍诉诸暴力维权。暴力维权起初往往是个体或小范围行为,但经各种因素诱发,容易形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为何当前多发暴力维权事件呢?

一是贫富差距拉大。从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早已突破国际警戒线“0.4”,由其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在矛盾冲突中容易酝酿发酵。

二是利益表达机制有待完善。就具体制度而言,有信访制度,书记信箱、市长热线之类的领导接待制度等等。但这些渠道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易生梗塞,使他们无法有效表达合理利益诉求。

三是有的政府和司法部门、公益性机构公信力下降、权威性缺失。特别是个别官员腐化堕落、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无视群众死活;有的地方政府对某些重大事项草率决定,出现问题又应对迟钝。失信导致失望。有些人遇到问题宁可选择暴力而不愿求助相关部门。

四是法治意识淡薄、维权过度。暴力维权者往往对法律缺乏了解,特别是在几次正当维权无果之后,就采用过激手段,且不认为自己违法犯罪,觉得被逼无奈。有些人则认为,“大闹大解决”,不弄出点动静来,就形不成社会舆论压力,得不到领导重视。

消除暴力维权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事,最终有待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公民素质普遍提高,但时不我待,必须加强加快,多管齐下。其中需强调的是,维护法制权威,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途径,不能为求一时之稳,畏手畏脚,造成更大隐患。要让全社会不相信暴力,相信法制。

司法部门要确保公正司法,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最关键的是,要及时有效打击引发维权的侵权行为,使之得到应有惩罚;切实维护维权人合法权益,使其不再铤而走险。对实施暴力维权当事人,即使是弱势群体也不能姑息迁就,其生活困难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坚决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加强改善对公益性机构的管理。加大防腐倡廉力度,对危害人民利益的贪官绝不姑息纵容。重大事项决策应更为公开化、透明化。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着重解决贫富差距等问题,对弱势群体更多人文关怀,加大公共救济力度。

作为权力机关、立法部门,人大在消除暴力维权上大有作为。要针对暴力维权加强立法。人大应对屡屡出现的暴力维权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加大在医疗、环保、城建等一些暴力事件多发领域的立法调研,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对矛盾多发领域加强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法的实施有时因这样那样的人为因素而被扭曲,无法保护弱者的权益,无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要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以问题为中心,更有针对性地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毋庸讳言,当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浮躁、非理性的社会心态,一旦发生涉及公权力或者公益性机构的暴力维权事件时,有些公众不问真相,“一边倒”向“弱者”,这时候舆论引导极为重要。网络和新闻媒体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偏不倚地告诉公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帮助社会消除浮躁心理,帮助更多被侵权者通过法律手段走出困境。

我们相信,暴力维权必将止步于法的神威之下,消弭于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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