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谋发展 依法行政筑和谐
2012-04-29静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静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既是回应时代呼唤的必然选择,也是反思经验教训的现实需要,更是增强执政能力的重要方式。
从“法、理、情”着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理念先行、宗旨引导。一是必须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在其位、谋其政”的激情为驱动,管好行政权力、用好行政权力。二是必须以法为先。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就是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必须以责为重。依法行政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的关系,以责任为根本,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府形象负责,不计个人得失,不谋部门私利。
从“议、决、行”着力,勇于创新依法行政方式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而规范行政权力要靠体制机制保障、要靠方式方法创新。依法治区三年工作计划已经明确了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为此,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层层抓推进,层层抓落实,并着力从“议、决、行”三个环节,努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应当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在思想和行动上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推进。
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努力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不断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机制。我们也将在全区层面组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协助各行政机关配足配强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联动是静安区在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上的创新举措,对实现“条条”资源整合、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政府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已制定并开始实施今年全区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务求通过开展理念讨论、理顺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实践等方式,在城市环境、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等监管领域取得新的成效。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能力建设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律教育。我们也将和相关部门一起,对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全员培训,特别是要通过理论讲授、案件教育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的培训,以期全面提高静安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从“督、促、责”着手,严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
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外在动力和机制保障。督是为了不怠政,促是为了有作为,责是为了有担当。各行政机关应当警钟长鸣,时刻警醒。加强监督主要有四个方面:
政府层级监督——政府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法制审查、行政监察、依法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各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审判监督——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法院的审判监督,行政首长应当积极出庭应诉重要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公众监督——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群众评议等监督,切实提高在公开、透明、信息化环境下的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