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是否会消亡?
2012-04-29钟义信
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科学技术课程不是上不上的问题,而是怎样上的问题。
——钟义信
如果问到“信息技术课程会不会消亡”,那要看是什么样的信息技术课程。
——钟义信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您提出了科学技术发生和发展的“辅人律”、“拟人律”和“共生律”这个三位一体的基本规律。您能否根据“三律”给我们讲解一下信息技术功能的变化?
钟义信: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科学技术不只是指我们现在所说的信息技术,而是指整个科学技术。整个科学技术有它发生、发展的过程和规律。了解了这些规律,就能理解科学技术为什么会发生(辅人律)、发生之后又会怎样发展(拟人律)、科学技术发展起来又会与人类形成什么样的关系(共生律)。了解了这些规律,也就能够懂得为什么会出现信息科学技术,以及信息科学技术又会向什么方向发展。
第一,“辅人律”说的是科学技术的作用,这与科学技术的发生机缘和机理有关。具体来说:人类在自然界谋求生存的长期进化过程中,总会感到自己的能力不够,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来扩展自己的能力。这个“外界力量”就是工具,而制造工具的原理就是科学,制造工具的具体方法就是技术。可见,科学技术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人类需要扩展自己的能力。如果人类没有“借助外力扩展自身能力”这个需求,科学技术是不会发生的,或者说,科学技术是没有理由发生的。“辅人律”解释了科学技术发生的原理,也说明了科学技术是根据人类的需求而发生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需求是主动的,科学技术的发生是被动的,是“应运而生”的。因此,科学技术没有自己主动的要求和愿望,当然也就谈不上“科学技术要超越人和统治人”。人们不必担心也没有理由相信“智能机器有朝一日会统治人类,淘汰人类”。只要懂得了“科学技术是辅助人类扩展自身能力”这个原理,“机器统治人”的神话就不攻自破了。
第二,如果考察科学技术是怎么发展的这个问题,就会说到拟人律。既然科学技术的“辅人律”告诉我们:科学技术的作用是辅助人类扩展能力的,那么,科学技术的发展当然就要按照人类能力增强的方向发展,这便是“拟人律”。那么,什么是“人类能力增强的方向”?人类的能力有三类,体质的能力、体力的能力、智力的能力,三者构成一个逐层递进的有机整体。所谓“逐层递进”是指:首先要有很好的体质能力,这是最基础的成分;在此基础上就要有很强的体力能力;再进一步就要有很聪慧的智力能力。考察历史可以发现,整个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就是从扩展人类体质能力(材料科学技术,大体从古代的农业时代开始),走向扩展人类的体力能力(能量科学技术,大体从近代的工业时代开始)再走向扩展人类的智力能力(信息科学技术,大体从现代的信息时代开始)。可见,从增强人类的体质能力到增强人类的体力能力再到增强人类的智力能力,这既是人类自身能力进化发展的过程,也是科学技术“辅助人类扩展能力”的发展过程,即科学技术“拟人”发展的过程。一句话,整个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科学技术拟人发展的历史。
通过“辅人律”和“拟人律”的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什么人类社会发展到现代(而不可能在近代,更不可能在古代)才大规模地出现信息科学技术,才进入信息时代。如果再进一步分析,按照“辅人律”和“拟人律”的规律,信息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又要沿着“从信息技术到知识技术再到智能技术”的发展方向前进。这是人类目前正在经历着的发展历程,也就是信息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历程。不过,如果说得稍笼统一些,也可以把“知识化”的过程融会在“智能化”过程之中。这样,也就可以说成是“信息化走向智能化的过程”。
第三,“共生律”说的是科学技术与人类之间的关系。既然科学技术是辅人的,而科学技术又是拟人的,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就必然是“人为主体、机器辅助”的人机合作共生的关系。这样“人机共生”的结果,就是人类的能力大大增强:不但体质能力和体力能力得到极大的增强,而且智力能力也得到越来越有效的增强。
总之,科学技术发展的辅人律、拟人律、共生律三者一起,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告诉了我们,整个科学技术是怎样发生、怎样发展、怎样通过共生来扩展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目前的信息技术课程受到许多人的质疑,认为信息技术逐渐在家庭和社会上普及了,在中小学则没有必要开设课程了。您认为信息技术课程会消亡吗?
钟义信:信息科学技术在信息时代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科学技术课程不是上不上的问题,而是怎样上的问题。应当按照学生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规律以及信息科学技术知识结构的规律让各学段学生各得其所。这就关系到课程内容如何取舍、教学方法如何改进的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的普及,现在男女老幼都逐渐熟悉了手机、电视、计算机的操作。但是并不等于就都懂得信息技术了、就可以不学了。“会用”和“真懂”不是一回事。如果希望我们的学生将来不仅会用信息技术,而且会创造发明新的信息技术,甚至引领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光是会用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信息技术不等于就是手机、电视和计算机。“信息科学技术的学习”要从娃娃抓起,要把学生放在未来生产力的主人公、生产主体的位置上来看,他们必须要挑起社会发展这个重任。
如果问到“信息技术课程会不会消亡”,那要看是什么样的信息技术课程。那些不符合认识规律和不能反映知识认知层次和教学方法上不能循序渐进(因而教学效果不好)的“信息技术课程”肯定应当加以大力的改造,代之以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符合信息科学技术认知层次而且教学方法上能够循序渐进和引人入胜的“信息科学技术课程”。
王吉庆:这种倾向出现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缺少,虽然有两个指导纲要(一个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但是都比较简略,而且带有计算机作为工具阶段的明显痕迹,从教材到教学都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的结果。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迅速,特别是系统更新与新系统的推广普及、迅速成为大众技术的速度很快,这些系统的操作使用都有一定规定的学习需求。所以,应该理解这一现象的存在。但是我认为,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和不断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而信息素养包括信息技术有关的情感与态度、伦理道德、信息技术知识、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力和参与信息活动的能力)这些方面,绝不仅仅是技能,信息技术课程应该向综合素养的方向发展。因此,重要的是研究和制定整个中小学的课程标准,然后形成符合新方向的教材内容,相对比较准确地向这个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