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人大主席职责定位的几点思考
2012-04-29周建新
周建新
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来看,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并不是无事可做。倘若人大主席、副主席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法定职责上,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就有可能处于瘫痪状态,人大代表的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治中同志曾多次提出,区镇人大工作要积极探索上下联动机制,把基层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开展监督的工作做得更好,做到与党委合拍、与政府合力、与群众合心。当下,作为镇人大主席,如何转变角色,找准定位、做好工作,这是新形势下乡镇人大主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些新问题,关键在于怎样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摆正位子、做出样子、常照镜子,并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
人大主席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给自己定位,做好角色的转换工作。开展镇人大工作,离不开镇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人大主席的工作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实施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镇党委的领导,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以前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实行“一肩挑”,现在人大主席单列一个岗位,因此我们更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
对此,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安排人大工作。作为镇人大在安排全年工作时,要围绕党委的工作思路,以总体目标作为结合点与切入点,并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把发现的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二要坚持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就是让党委了解和掌握人大的工作情况,就此,能够主动听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每次组织代表活动或出席、列席上级人大的有关会议,尽可能做到会前报告,会后汇报。
三要做好党委分配的中心工作。镇上的工作对应上级的部门多、条线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有的时候党委或政府的领导一时忙不过来,镇人大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党委参谋。
二、如何摆正位子,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的关系
所谓摆正位子,就是坚决支持政府工作,做到支持而不越位、监督而不拆台、协助而不揽功推过。摆正位子就是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人大与政府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从法律角度讲人大与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为此,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人大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中,要出于公心,坚持依法、民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结合实际讲究效果。二是人大在监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来自民主渠道,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应该是集体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寓于支持之中,督促政府改进工作,这样既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又维护了政府形象。
三、如何做出样子,正确处理人大工作“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的辩证关系
所谓做出样子,就是认真干好每一件事,虚心向他人学习。倾情聆听群众呼声,做好选民和群众的“代言人”。做出样子,就是要处理好人大地位与作为的关系。我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对于人大工作做什么、怎么做、怎样做得更好,人大主席说什么、怎么说、说到什么程度,目前仅有一些初步的思考。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必须懂得“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的辩证关系。
人大工作何谓要有为,有为就是要在人大这个舞台和岗位上,有所作为,有所贡献,有所建树,有所成就,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做好监督上,争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和称职的人大工作者。具体来说,就是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比如在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有所作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在建言献策上有所作为;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中有所作为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我们的事业,无愧于我们的人生。
人大工作何谓要有位,有位就是通过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工作者的切实依法履职,通过工作实绩充分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地位。如果我们在人大这个工作岗位上,饱食终日,不思进取,无所用心,到头来,势必被社会和人们所忽视和淡忘。我们经常说作为决定地位,地位取决于作为。唯有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会赢得社会和人们的认可。
人大工作何谓要有威,有威就是通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作为,赢得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和好评,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笔者自开始做了人大工作以后,在饭前茶后闲聊时,也经常听到有人说,“年纪大、上人大”;人大是“橡皮的图章、大牌子”,“戴花的花瓶、空架子”;“人大嘛说多了不够意思,不说么没有意思,说一点么意思意思”。也有人说,人大人大,不是调研就是考察,看见人大就感到害怕。对于这些思想认识问题,或者说是调侃的话,笔者认为,关键就是怎样处理好人大的地位与作为的关系问题。处理好这些关系,就是要在实践中解决好如何当好镇人大主席,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有为、有位、有威的老问题。作为镇人大只有广泛地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尽心竭力做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工作,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的工作,解决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会受到党委的充分肯定,也才会受到广大群众的热情赞扬。
四、如何常照镜子,正确处理人大工作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所谓常照镜子,就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常照镜子就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对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一定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练就本领,做强内功:
一要善于主动学习,增强履职本领。要多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与本乡镇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进一步扩大知识面,促进代表学法、懂法、用法并带动群众学法、知法,推动本乡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要善于调查研究,发扬求真务实之风。要多深入各村居,深入群众家中,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认真思考谋划乡镇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三要善于统筹安排,力求取得实效。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对全年的人大工作进行通盘考虑,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引导代表建言献策,形成有质量、有建设性意见建议,促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合拍、与政府合力、与群众合心。
四要善于总结经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对于做过的事情,要进行反复分析、总结得失;对于未做的事情,要进行认真思考,争取做到细致、周到,精益求精;对于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对于兄弟乡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虚心学习、多加借鉴;对于历届人大主席团长期以来形成的许多好传统、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发扬光大。 (作者系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