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遗产税在我国难以推行的原因

2012-04-29高阳

时代金融 2012年9期
关键词:遗产税遗产财产

【摘要】开征遗产税的热点问题不断被推向镁光灯下,综合我国国情以及税制的健全情况,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在我国难以推行遗产税的原因。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即是对财产所有人去世之后留下的财产征税,遗产的涵盖范围不仅仅是现金与存款,还包括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发表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开征遗产税已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

征收遗产税,对于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首先,对于遗产税的征收,有助于调节社会财产,防止两极分化,它是对于继承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防止少数人集聚巨额财产,是收入差距在代际之间的传递受到阻碍,减轻两极分化的严重程度,更注重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的机会均等,可以有效地矫正现实社会中还大量存在的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其次,征收遗产税可以有效防止好逸恶劳的现象,具有积极的社会作用,对整个社会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有效地防止继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惯,对于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再者,征收遗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财产所有人在生前做慈善事业,推动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

因此,征收遗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提高社会福利,缓解两极分化现象,最终建立成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特色的国家。

即使遗产税开征对我国的各项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就目前来说,中国的国情以及税制方面的设计和国民税收意识的欠缺都是阻碍遗产税在我国开征的重要影响因素。

没有开征遗产税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是对纳税人财产的无偿征收,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是纳税人生前扣除税款后积累的财富,若再次对遗产征税,则背离了税收本身的公平性。

二、遗产税意识薄弱

对于中国国人来说,长期没有设立遗产税,也从来没有建立过遗产税的意识,也不知道遗产税是什么税种、怎样征收,都怕自己的财产被剥夺,所以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在中国开征遗产税的阻力较大。

三、刺激消费,扭曲消费结构

遗产税是对过世的人遗留下的财产进行征税,这势必会产生鼓励消费甚至产生过度消费,从而抑制储蓄,不利于中小企业和公司的投资发展。征收遗产税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结构,过度消费导致供不应求,推进均衡物价不断上涨,给富人以外的人民造成一定的生活压力。同时,过度消费可能会引起对奢侈品的追捧,催生一系列不良现象,违反税收中性原则。

四、遗产税税制设计的难度

开征遗产税面临的重要的问题就是国家应该怎样来划定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只对富人征税,还是对所有民众都征税;而如何划分富人与普通民众的界限;财产达到什么程度才需要纳入征税范围;遗产税究竟是以累进税率还是比例税率征税;遗产税的扣除数应该定成多少等等税收要素和细则都是有关部门面临的问题。

五、财产量化的难度

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所有人去世之后留下的所有财产,不仅仅是现金与存款,还包括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但是我国的个人财产登记和申报制度不健全,对个人财产的监管较弱,有关部门无法准确确认遗产数量。对于存款实名度还需完善,而对于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怎样进行资产量化是一個严重的问题,对于中国这个市场经济发展很不平稳的国家,不同的地区财产价值标准不同,人为进行资产评估将产生相当大的弹性空间,同时也可能会催生出腐败的现象。

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税收筹划空间

首先财产所有人可在生前将财产通过赠与的方式划拨到其子女或者其他人名下,其次死亡信息一般滞后,监管部门无法保证遗产不会被转移或者分割,从而逃避被课征遗产税,当财产所有人都选择以这种方式来逃避遗产税时,遗产税的存在就仅仅只是名存实亡,毫无意义。

七、引发资金外流

开征遗产税后,对于潜在的纳税人会评估中国周边地区的税收政策与国内政策的差别,进而选择有利于保护自己财产的国家,进行财产转移,与此同时,导致我国的大量资金外流,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壮大。

由此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推行遗产税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努力,需经过谨慎的斟酌、设计和完善,才能将遗产税作为一个好的税种,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笔者认为,就目前形势而言,中国遗产税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遗产税时机尚未成熟 。

参考文献

[1]陈子春. 探讨中国有无必要开征遗产税[J].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06): 29-30.

[2]周强.遗产税概述及我国目前开征的可行性分析[J].经贸论坛 72-73.

[3]雷根强.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难点分析[J].涉外税务,2000(08).

[4]彭飞,康丽丽. 我国应审慎开征遗产税[J].涉外税务, 2003(05).

[5]万绍群 .目前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J].当代经济,2005(12).

作者简介:高阳(1991-)女,汉族,四川成都,研究方向:税务。

(责任编辑:唐荣波)

猜你喜欢

遗产税遗产财产
遗产怎么分
财产的五大尺度和五重应对
离婚财产分割的不同情况
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千万遗产
锐词
要不要留财产给孩子
遗产之谜
遗产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正义价值论——以代际公平理论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