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构 强化监管 切实提高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012-04-29李鸿艳王清风
李鸿艳 王清风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格外关注的热点。为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权益,近年来,白城市农业系统切实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白城市农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农委一把手负总责的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监管内容,规范执法程序,逐渐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全面部署,落实任务。2012年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市农委研究制定了《2012年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并于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与各县(市、区)农业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健全机构,提高监测能力
成立检测机构。2008年各地相继由编办批文,正式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安排人员组成了一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开始全面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从业人员总数55人,其中检测人员30人,管理人员15人,其他人员10人。且具备农药残留定性快速检测能力。近几年,各地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检测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全市5个县(市、区)在2010年就有3个县(市、区)共引进项目资金810万元,建设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实验室,购置了全自动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气相、液相、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生产专业户、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速检,全面开展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农业部提出的“健全监管机构”和“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的整体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督促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同时,全面组织开展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11个,有1个县(市、区)完成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其他县(市、区)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都在等编办的批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在全市共设1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实现每一个乡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有1名义务监督员。同时相继完善了《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白城市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白城市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白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生产档案记录,建立了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消费引导,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3.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市农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基地、进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还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发送手机短信、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6月12日~28日,各级农业系统积级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农产品安全实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在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主要街道、集市上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张贴海报81块(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800份,出动宣传车辆45辆,组织宣传活动18次,8880人次,设立食品卫生宣传展版36个,举办宣传咨询活动11次,2970人(次)参加。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检测样品1987个,还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蔬菜基地开展速测和技术指导咨询等活动,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共检测样品654个,并邀请有关媒体对活动进行现场报道。6月20日,市农委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在洮北区保平乡保平村、洮北区保胜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了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2条、展板2个、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农药选择和使用等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保平乡保平村2个蔬菜基地,抽取豆角、黄瓜和西红柿等样品,当场进行免费检测。二是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各地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组织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农业站、绿办等部门相关专家,深入全市30个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根据实际生产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农药速测残留检测与科技下乡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确保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刊。市农委在白城农网站开辟食品安全栏目,发布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400多条。在“白城日报”刊登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和食品安全常识等相关知识,发行量达到2.5万份,并通过手机发送食品安全相关知识11万条。各地就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相关内容在电视台进行了6次报道。四是组织开展“四进”活动。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基地、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共组织活动32次,5280人次,发放普及农药安全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蔬菜基地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休药期规定,上市前10天严禁喷药;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名录》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同时,利用学校的学生将宣传单带回家,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全员参与的格局。
4.多种形式,开展例行监测
近几年,市农委每年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市场检测制度化。各地农业部门坚持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水果组织开展速测工作,2012年上半年,共检测蔬菜样品2942个,合格率为98.5%,比同期多抽检140个样品,合格率增长1.5%;水果样品64个,合格率为100%,同期比多抽检30个样品,水果合格率均为100%;产地检测经常化。各地坚持每月组织农产品质检站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全市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及种菜专业户(科技示范户)进行定点定时定量抽样检测;重点时期检测常规化。为了维护节日或重大活动日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农委每年都要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和中考、高考等重要活动日期间,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依法行政,开展专项整治
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与使用,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查处销售禁用、限用、假冒农业投入品案件,控制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现象,保证了农业生产安全;突出了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保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组织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加大对当地的大型农贸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大棚及大型超市蔬菜农残的例行检测力度,同时各级检测机构还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对进入采收期的蔬菜深入现场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大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力度。为了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地采用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从2010年始,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0326人(次),执法车辆2612台(次),检查农资市场747个(次),入户倒查6723户,检查经销企业(业户)8278家(次),查处470起,立案查处251起,查获不合格农资20500公斤,换回经济损失955.1万元,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6个,印发宣传资料32.16万份。通过近几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顿活动,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菜、安全菜,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知》(吉农质字〔2012〕190号)要求,于4月开始,全市积级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6月末,共出动执法人员603人次,生产基地速测抽样143个,市场例行监测1117个,合格率100%,专项宣传活动43场次,5618人次,发放资料1.7万余份。
6.抓标准化,做好品牌建设
为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市农委紧紧围绕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加强完善农业地方标准。鼓励科研、推广单位,以地方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为重点,加快制(修)订一批既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又通俗易懂的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并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二是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在抓好已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围绕重点产业,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推广部门创建不同模式的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同时认真总结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示范领域和建设规模,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实施。三是抓好标准化培训。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一支具备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能够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管理队伍。并以“科技之冬、科技之春”活动为载体,举办各类标准化培训班,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使农业标准化走进社会,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四是加强农产品认证管理。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力培育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优质名牌农产品,通过发展品牌推进标准化实施。鼓励申报原产地标识、地理标志保护,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良好操作规范)、种植业GAP(良好农业规范)和畜禽水产养殖及加工业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加强商标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认证后标识的监督管理。2012年,全市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个,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20个,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合作社)67个,“三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8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80个。洮南绿豆、洮南辣椒2个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洮南黑水西瓜、洮南万宝粉丝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城市农科院的燕麦、向日葵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