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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修法加速是民众的期盼

2012-04-29本刊编辑部

国土资源导刊 2012年8期
关键词: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权益

本刊编辑部

酝酿已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或许离出台不远了。

多种渠道的消息显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经在月余前提交国务院审议,依照相关程序,《条例》或将在近期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条件制定动态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被认为是条例修改的重要突破,而“村级征地收益向农民大幅倾斜”则成为了修法的核心理念之一。

随着城市的急剧扩张,越来越多的农村正一点一点被城市包围、蚕食,从“城乡结合部”到“城中村”再到“城市新区”。这一过程最大的利益调整,莫过于集体土地的征收、流转和使用,最大的矛盾也集中于此。以前多在城市里上演的拆迁事端,如今转移阵地到了农村。与城市的国有土地相比,集体土地上的各种关系更加错综复杂,牵涉面更广,风险系数更高,更需要小心求证。

按照现行法律,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有乡、村、组三级,主体的多样性及不确定性某种程度上模糊了土地权益的边界,重集体轻个人,与土地相依为命的农民的土地权益反有可能被虚置;国有土地是经过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而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进行交易,直接导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

对于一个拥有数亿农民人口的大国来说,与土地有关的每一次变革,都会引起农村社会的巨大变迁,从土地革命到联产承包,莫不如是。未来大规模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也必将在各个层面深刻地影响着广大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对此,我们要有所准备,未雨绸缪,将种种可能遇见的问题都摆出来讨论、解决,若等违法违规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肆意侵害农民权益现象大量涌现,才头痛医头,社会必将付出巨大的成本。

从土地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角度看,《条例》的修订或许只是土地方面改革与法规密集出台的一个前奏,针对整个土地管理制度及《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加速进行,这也是民众与社会的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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