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造省市县乡四级职工法律援助体系
2012-04-29赵翔
2011年年底,美国一家全球著名的企业在南昌的瓶装厂发生了一起职工权益纠纷,于是,江西省总工会与南昌市总工会、南昌县总工会以及该企业工会四级联动,及时核查和掌握情况。江西省总工会要求南昌县总工会指派专人跟踪了解事态发展,并指派工会干部和法律援助律师现场协调处理,4名职工援助律师向公司提出了《劳资纠纷法律意见书》。经四级工会组织和公司行政方做工作,职工权益得到维护,实现了职工队伍稳定。这起职工权益纠纷的协调解决,得益于江西省近几年来倾力打造的省、市、县、镇四级职工法律援助体系。
江西省委主要领导明确指出,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劳动关系事件,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据了解,江西省迄今已制定修订了《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创建省级协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纳入法制轨道,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与此同时,江西省总工会设立了全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要求各设区市总工会、产业工会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分团,各县(区)总工会设立律师服务站,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律师服务所。目前,江西省有工会维权律师1500余人,劳动争议调解员3.3万人,工会法律监督员3.5万人,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120余人,集体协商指导员1.5万人。职工法律援助靠前主动作为,一旦发生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事件,就能做到有律师参与调处。
职工法律援助四级体系的建立,使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了工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优势和工会干部来自于职工、根植于职工的优势,对各地职工权益情况起到“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第一维护人”的作用,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特别是及时关注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职工群体,使一线职工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江西省市两级工会受理职工信访(职工维权热线)4184件(次),及时核查处置重大舆情信息190余起,为5.1万余农民工追回工资赔偿金7500余万元,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江西 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