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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应视野下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

2012-04-29李艳丽

时代金融 2012年9期
关键词:自由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摘要】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全球经济浪潮翻滚而来,金融全球化已然成为21世纪的主旋律,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竞相成为世界各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大环境。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概念内涵进行剖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客观分析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情况,论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意义。

一、让我们在经济浪潮中翻飞

相信很多人知道金钱的重要性,但却很少人研究过跟金钱挂钩的经济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经济学的入门宣言。自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经济全球化已悄然成为21世纪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而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更是跃然纸上,成为众国家对外开放的拥虿。

二、掀起你的盖头来——揭开金融服务贸易神秘的面纱

21世纪随着闪亮登场的金融服务贸易,其自身并没有特定的定义,因为其的定义往往跟着各种金融贸易上下波动的经济浪花产生着相应的变化,并且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不断改进并自我完善。对于金融服务贸易,经合组织有个达成共识的定义,那就是包括以下这三大项经济贸易活动的都叫金融服务贸易:金融机构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直接投资收益;金融投资收益。

三、记住你的脸——深刻认识金融服务贸易特点

根据经合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广义定义,我们可以把金融服务理解成为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切跟金融相关的事项,其间可包括保险行业,银行行业以及其它的金融服务。细化到具体项目可涵括股票、信贷基金、债券等;再细化到服务项目可涵括证券分析服务、理财顾问、信托业务等。分析金融服务贸易所包涵的内容,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就是——服务。

基于服务为特征的金融贸易服务理应具备以下相关特征:

(一)非单一性

作为一种服务,其本质就决定其具备非单一性,服务在这里作为一种产品,从其设计→生产→流通→消费,表面是分阶段进行,但也显示出其的不可分割性,作為一个金融贸易服务的被提供者,在享受金融贸易服务的同时,需要其自身参与到金融贸易服务的整个流程中来。

(二)非实体性

我们所理解的产品,大多以具体表象存在,比如说我要购买轿车这种产品,轿车是以一个具体实物的形象出现,但是你说要购买一项服务,那么这个服务是无法以具体表象呈现在你面前的,金融贸易服务的产品大多是提供服务,即一种非实体性的产品,也就是无形的,但是消费者消费了无形金融贸易服务后,其获得收益的形式也往往是无形的。比如理财经纪人,当我们享受了理财经纪人的服务后,我们并不能获得某些实质性的收益,但是,我们将这些理财方案运用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理财计划中,往往受益匪浅。

(三)涉及法律关系的错综复杂性

金融贸易服务的非实体性决定了其涉及法律关系的错综复杂性。第一、金融服务在国际的舞台上“公然出演”,要求参与贸易双方,既要遵循本国法律制度,又要遵守国际法律制度与很多特定的贸易守则或合约。第二、但凡参与一个游戏,都需要门槛,那么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资质,需要遵守一个怎样的游戏规则,这些都是棘手的问题。第三、在金融服务贸易活动中,当本国的利益与国际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界定?又应该如何用法律来判定?本国的法律与国际法律相冲突时,应该如何维权?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贸易壁垒。很多世贸参与国,都会通过本国的法律对成员国或者贸易参与国设置金融贸易服务障碍。

四、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登堂入世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同样的,对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业界也没有权威的定义,依字面释义,所谓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应该可以理解为了增加金融业贸易量,扩大金融贸易范围,而对外开放的程度,也就是本国居民也可以赚取外汇了这样一种概念。其实我们也可以这么理解“自由化”:即市场开放了、政府监管力度加大了、经济市场对本国的金融活动影响力提升了;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为,金融活动已经由原先的政府管制发展到市场自由竞争的良好态势。

五、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容

两个国家相互间达成协议,允许对方在自己国家境内设立办事处或者某机构,在另一个国家的境内设立办事机构,这种方式都是金融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而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可分为四种模式:一是可实现跨境支付;二就是上面那个例子,可有商业存在;三就是可以自由境外消费;四可实现自然人移动。相信大家都听说过VISA,面对VISA铺天盖地袭来的广告,相信大家都充分了解到了“自由化”的深刻含义,一个留学生在境外的某个银行使用了VISA卡。这个金融贸易活动,涉及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四项内容,并且揭示了商业存在模式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中的最主要形式。但是一个境外机构的设立,也就是商业存在模式,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要涉及到几个问题:

(一)门槛的设置——境外金融机构设置时准入问题

对于一个境外金融机构的设置,通常要排除种种困难,因为这关乎一个主权国的经济与主权问题。被允许在境外设置金融机构,但是能否保证境外金融机构能与本国的金融机构在为居民提供服务时有同等的待遇?在面对竞争时,是否站在同一起跑线?纵观现阶段境外各种金融机构,无一不被本国进行了各种限制,唯一区别的只是限制的程度深浅。

(二)起跑线的定位——国内外金融机构竞争制度

相信大家对于“招商引资”这个词并不陌生,很多境外金融机构都是被这条政策引进来的。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应该要消除对市场准入的限制,而且,对待境内境外的金融机构要做到一视同仁,在机构的规模与成本上应该要求一致。

参考文献

[1]年益斌.关于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探讨.新金融,1999(1).

[2]梁国勇.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上海金融,1997(2).

[3]林志远.面对WTO中国银行业须作准备.金融时报,1999(07-17).

[4]张汉林.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中国物价出版社,1999.

[5]庄峻.浦东新区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试 点问题研究.财经研究,1997(6).

[6]孙健.浅析新市场条件下外资银行的竞争力.上海金融,1998 (6).

[7]陶士贵.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达成及其影响.国际金融,1998(2).

作者简介:李艳丽(1982-),女,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助教,主要从事会计、金融方面的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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