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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假鸡蛋比提醒更重要

2012-04-29张枫逸

大众标准化 2012年11期
关键词:摊点商贩职责

□ 张枫逸

“我买的鸡蛋吃着像是嚼橡皮筋,咋都嚼不烂,是不是买到假鸡蛋了?”近日,洛阳市民田女士致电执法部门,反映自己买的几斤鸡蛋,吃着没有鸡蛋味。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鸡蛋要提防流动摊点,并教了可辨别真假鸡蛋的4种方法。

假鸡蛋已非第一次现身江湖,能让众多精打细算的“马大嫂”们上当受骗,足见其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手段之高超。对此,执法部门作出相应的消费提醒的确很有必要。不过,在建议市民提防流动摊点的同时,相关部门如若闭口不提自己的监管职责,而是一味强调“流动摊点给执法人员监管查处带来很大难度”,不免让公众感到失望。

诚然,流动摊点属于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做了一锤子买卖后便会溜之大吉,往往成为假冒伪劣的重灾区,但就此呼吁“远离游商小贩”,对于那些诚信经营的流动商贩显然是不公平的。何况,远离流动商贩也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此前就有其他地方的消费者从正规集贸市场、超市买到了假鸡蛋。此外,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负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权益的职责,有义务提供给市民自由选择、放心购物的消费环境,不能凭借一句轻描淡写的提醒,就把消费风险一股脑转嫁给广大公众,这颇会让人们失望。

假鸡蛋来势凶猛,有关部门的表现却始终难尽人意。在媒体陆续曝光市场上出现“问题鸡蛋”后,当地监管部门的回应仅仅是“目前市面上所产鸡蛋完全安全,可以放心食用”;当市民怀疑买到假鸡蛋时,相关部门得出的结论竟然是“暂无鸡蛋的国家标准,无法判别真假”;更有甚者,央视记者发现部分公司传授人造假鸡蛋技术,向多家部门联系举报却均称不归其监管……相比之下,洛阳相关监管部门提醒市民防范假鸡蛋似乎是尽职,但提醒之外,更要严格查处。显然,制假售假者不会因此金盆洗手,广大消费者依旧要担心假鸡蛋“坑爹”。

无独有偶,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俨然患上了一种“提醒依赖症”:某地段经常发生诈骗案,警方想到的不是严厉打击犯罪,而是立个“不要搭理陌生人”的提示牌;面对违法广告铺天盖地,药监部门不遗余力地呼吁患者不要轻信上当,而不从根本上整治虚假宣传;每到节假日,劳动部门都要提醒节日加班要拿3倍工资,却鲜见主动介入帮助劳动者维权。起初,我们会感动于有关部门颇具人性化的善意提醒,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问题依然存在,“桃花依旧笑春风”,人们不禁要问,一些部门的职责仅仅就是作出公众提示吗?难道提醒市民就能代替解决问题?

一言以蔽之,只提醒问题而不加以解决,其本质依然是部门不作为,其根源依旧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流动商贩是假鸡蛋销售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执法部门的监管难点,有关部门才会提醒我们“小心有风险,市民须谨慎”。对此,是不是我们应该以彼之道还施彼之身,给有关部门也来个温馨提醒——“监管有责任,安全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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