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减税”之争
2012-04-23贾康
今年政协会议刚开始,“减税”就成为热点之争。虽然财税管理部门已在若干年间确立“结构性减税”方针并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出台,但显然社会各界还有更多的诉求:税减得不够!
作为研究者,我深感这一问题需要各方充分交流,深入分析,以开阔视野,得出中肯的结论。
宏观税负高不高?TCL的掌门人李东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这十几年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持续超过GDP增长幅度,表明宏观税负明显偏高。
信息透明够不够?民众的纳税人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声音都在强调:税金收上去后做了什么?言下之意是,透明度高,民众的税收痛苦指数才会低。
减税范围全不全?以华远房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为代表,针对“结构性减税”概念发问:“为什么不全面减税?”那么我们必须探讨,引来一片叫好声的“全面减税”,是否可行?
“用税”绩效好不好?香港贸发局主席苏泽光认为,“政府瘦身减支,才能真正减税”。于是,减税之议,实际上已扩展到政府支出绩效、转变和收缩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等配套改革问题。
在我看来,财税部门近年来多次表述的“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认识,确是基于认真的数据分析比较得出的,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应属总体正常。
當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我国在全面开放,已形成高外贸、高外向依存度的情况下,今后不论是经济相对高涨期还是相对低迷期,都必须更加注重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结构性减税。同时当下欧债危机阴云密布、世界经济演变趋势的不确定性十分明显,企业界预期不好,实体经济更有信心不足、士气不振、盈利前景看淡的困惑,更必要运用结构性减税冲抵不良预期,支撑实体经济的基本景气水平。
另一方面,国内我们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也都面临着迫切的调整、优化任务,提高增长质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充分运用税收等依法、规范的经济杠杆,而结构性减税正是在运用税收杠杆时配之以提升有效供给、促进结构优化的鲜明导向,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应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与贡献。
此外,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主体和居民个人的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上升,税收负担的被关注度也迅速上升。从国际上看,虽然我国总体财政收入占GDP之比不算太高,但税制结构中的间接税比重过高、由企业承担的比重过高,而由本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承担的直接税比重低到几乎微不足道水平,这应当是需要明确指出的显著缺陷。
但显然有必要进一步指明,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存在明显问题,即各种因素导致的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使商品含税成为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进而形成恩格尔系数高的低中收入阶层“税收痛苦程度”高的问题。
所以应再引伸到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命题。今后相当长时期我国税改的一大取向必是提升直接税的比重而降低间接税比重,所以合理的方案必不可能是“全面减税”——比如必要的房产税改革和资源税改革实为有针对性的增税。减与增,都旨在优化财税分配服务全局追求效率与公正公平的最佳结合。
当然,把减税的可能潜力充分发掘是十分必要的,是现阶段的重点和政策亮点,应做好做实。至于提高财政预算完整性、信息透明度和把钱花好、把政府适当瘦身的事做好,是正确的方向,应在这些方面积极稳妥大力推进。
时评人物:贾康
195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著名财经专家。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02年6月24日受朱镕基总理之邀和2003年6月27日,2004年5月18日,2005年7月12日受温家宝总理之邀,2006年7月11日受胡锦涛总书记之邀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