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研究
2012-04-15程光伟
程光伟,李 华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72)
1 前 言
水电是清洁能源,可再生、无污染、运行费用低,大力开发利用水电,是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战略方向,对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及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多、施工周期长、多建在高山峡谷地段、条件艰苦,施工建设中将面临众多的风险,有的风险,一旦管理不当,将对整个水电开发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金沙江上游水电梯级开发风险众多,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地质条件差,水库淹没大,移民问题复杂,需要我们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并切实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本文以金沙江上游为例,分析水电站工程的相关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概况
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河段,主源沱沱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东雪山的西南侧。沱沱河由南向北出唐古拉山后折向东流从右岸汇入当曲后称通天河。通天河流至青海玉树附近汇入巴塘河后称金沙江。金沙江流经青、藏、川、滇四省区至四川宜宾与岷江汇合后始称长江。流域面积47.32万km2,约占长江全流域面积的26%。从河源至宜宾干流河长3 479km,落差5 100m,分别占长江干流全长和总落差的55%和95%。金沙江干流是我国水能资源富矿,总装机规模7 500万kW以上,在我国能源资源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金沙江上游水量虽较中下游的小,不能建设像三峡、溪洛渡、向家坝等超大型水电工程,但作为长江的干流,仍然不容小视,初拟各梯级中,最大装机达204万kW,最小的装机也达14万kW,平均接近100万kW。可见,该流域各工程均为大中型水电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巨大、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众多、技术复杂;库容最大112.89 亿m3,平均库容达15.56亿m3,征地移民难度大;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其他经济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关系密切;直接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严重影响和制约。
3 水电开发风险分析
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项目于众多的风险之中,这些风险按其性质和总体特征大致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3.1 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也称自然灾害。它是自然界突然的偶发的具有破坏力的现象,是生态学的破坏超过了受害群体的调节能力所形成的结果。水电工程建设是露天作业,在未形成整体时,极易遭受自然风险的破坏。金沙江上游位于川、滇、藏、青四省交界处,深入青藏高原腹地,海拔较高,自然条件恶劣,其中,气象风险、地质风险、环境风险较为突出,这些风险的发生频率及其损失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自然,人类难以控制,但可以采取有效的减损措施来控制损失程度。
(1)气象风险。这是指不利的气象条件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害。大致可分四种类型:一是由于温度因素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低温风险。由于金沙江上游海拔较高,气温低,很多地区年平均气温只有几度,冬季甚至可以达到零下20℃,酷寒对工程施工有严重的影响,特别是混凝土工程,异常的低温往往造成大体积混凝土裂缝,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降水异常造成的风险,主要是空中降落到地球表面的雨、雪、雹等现象。特别是暴雨,容易形成洪水和内涝,对水电工程具有严重的破坏力。三是风力异常造成的风险。金沙江上游夏季暴风的破坏力不可低估。四是其他气象异常造成的风险,如雷击、自然起火等。
(2)地质风险。这是指不利的地质环境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害。水电工程建设都是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进行的,地质环境对工程有极大的影响。就世界水工建筑物看,据统计,遭受严重破坏的水工建筑物因地质问题造成的就占一半以上。地质风险决定着水电工程造价、建设周期、施工安全、施工难度等。从我国区域地质图看,金沙江上游位于川滇菱形断块核心,金沙江大断裂沿河分布,大小断裂遍布四周,地质条件极为复杂,地震烈度较高,水库诱发地震的概率也相当高。此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也较为普遍。
(3)环境风险。这是指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在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发生恶化或遭受破坏以后所出现的各种继发性风险。环境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一般要经过一个累积性过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高于一般自然风险,其灾难性后果的空间广泛性和时间持续性却又是任何其他自然风险所不能相比的。金沙江上游水电工程建设容易诱发环境风险,如引起水土流失、森林破坏,在地表和地下移动土石引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基失稳、水库诱发地震和滑坡等。
总之,自然风险发生后有以下危害:一是直接对水电工程的破坏;二是原发风险激发的次生风险,如地震后引起火灾等次生风险;三是风险发生后使环境改变,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大。自然风险是不确定的,难以预见,更难控制,所以其破坏力极为严重。轻则会使水利工程留下隐患、延误工期、增加投资、降低效益;重则导致工程失事,造成巨大损失。有的地方因受自然风险的严重影响,根本无法进行工程建设,以至于影响经济的发展。
3.2 社会风险
这是指个人或集团的社会行为导致工程建设损失的风险。水电工程建设既然是人类发展的主要活动之一,它就必须面对所处的社会风险。随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财富增多和财产密度的增大,以及自然环境日趋恶化等因素,社会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将不断增长。金沙江上游水电建设的社会风险主要来自以下3个方面:
(1)道德风险。其风险因素来自人的精神或心理状态,是人为地有意识地制造的风险。它是建立在不同人们或不同集团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运动所产生的结果之上。工程建设要面临参与者个人因素的不确定性。有的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为了自己有所得,或者为了某种其他目的,而采取一些不道德或犯罪的行为。这些风险给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
(2)技术风险。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给人类创造了文明,但也给社会带来更多和更大风险。技术风险包括:工程设计错误或变更,它们可能导致整个工程重建或增加工程投资。工业技术变更,是目前工程建设风险增加的主要因素。施工风险往往比较多,事故比较频繁,如意外事故、设备运转损坏、安全措施不当、施工协调失误、物资和设备供应失误、质量事故等,几乎成了司空见惯的日常事件。
(3)政治风险。它是指非预料的政治事件给工程建设带来的损失。政治风险可能造成工程建设停止或损坏,可能引起国际贸易纠纷,致使进口机器设备无法送达。或者,由于外汇管制致使资金无法到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此外,金沙江上游水电建设需要搬迁大量的居民,由于工程位于藏族聚居区,如果处理不好,移民问题就非常严重,甚至被某些别有动机的人利用,产生动乱和不稳定因素,既影响工程建设,也影响社会安定。移民往往成为工程成败的关键。
总之,社会风险往往是人们努力控制或驾驭自然力的结果,人们在借助科学技术改造社会的同时,也无意识地创造了巨大的潜在的毁灭性风险,其后果是特别惨重的。
3.3 经济风险
它是指个人、集团或市场经济行为导致工程建设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物价上涨、银行利息及外汇汇率变动、预期收益风险、筹资风险、社会恶性摊派或集资、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经济风险、保险公司无力支付保险事故赔款、无力偿还债务等。时下正值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形势紧张之际,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在资金筹措上将会遇到严重的困难。此外,随着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的放缓,电力需求疲软,电价低迷,对于耗资巨大的水电工程,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4 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风险管理研究
4.1 水电工程风险回避
在风险识别和分析、风险衡量工作完成以后,若风险管理人员发现某些风险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大,或者一旦发生损失的程度很严重时,可以采取主动放弃原先承担的风险或者完全拒绝承担该种风险的行动方案,这就是避免风险。例如,我国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巨额赔偿的风险,将地震列为财产保险保单中的除外责任。在大型水利水电建设中,可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重视对风险的评价,如果发现建设方案中潜伏着引发巨大损失的风险时必须慎重对待。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消除或转移风险,就应考虑放弃该项计划。如果单纯地从处置特定风险的角度来看,避免自然风险是最好最彻底的方法,避免风险可以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降为零,完全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当损失风险大而又无法转移时,采取避免风险的措施无疑是明智之举。但需要注意的是,避免风险的决策应放在某项工作的计划阶段确定,以避免前期人工浪费或中途改变方案的不便。
避免风险是对可能造成损失的活动采取规避的态度,这种不作为的态度无疑有他的局限性从而限制了避免风险这一处置风险方法的适用范围。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某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如地震、暴风等自然灾害对人类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二是风险的存在往往伴随着收益的可能,避免风险就意味着放弃收益。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商品经济相当发达,而任何一种经济行为都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风险和收益一般是成正比例的,要获得巨额的收益,都必须承担很大的风险。当采用改变工作性质或方式的措施来避免某种风险时,应慎重考虑。
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避免风险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都较大的特定风险;损失频率虽不大,但损失后果严重且无法得到补偿的风险;采用其它风险管理措施的经济成本超过了进行该项经济活动的预期收益。因此,对于风险非常大且无法回避的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工程,如坝址区有大型断裂通过、移民安置无法解决等,宜采用风险回避的方法,避免后期的巨大损失。如金沙江上游岗托梯级,离断裂较近,该梯级宜停止研究或并入其他梯级。
4.2 水电工程风险的降低
所谓降低风险,就是通过一些方法由大家共同分担,从而降低所面临的风险。一般,风险降低措施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雇员对潜在风险的警觉。第二类是采取一些降低风险损失的保护措施,如承包商可以雇用一家独立的质量保证公司来作为工程项目的第二检查人,这种方法虽然费用较高,但确实能减少隐藏的缺陷。第三类是通过建立使项目实施过程前后保证一致的系统,以及鼓励人们多用“如果……会……”之类的问题。最后一类是通过对人员和财产提供保护措施。
4.3 水电工程风险的自留
那些造成损失小、重复性较高的风险是最适合于自留的。因为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转移,或者说将这些风险都转移是不经济的,对于这些风险就不得不自留。除此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自留一部分风险也是合理的。通常承包商自留风险都是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考虑之后才决定的,因为对于微不足道的风险损失,自留比转移更为有利。风险自留在操作上有如下两点:
(1)“防止损失或减少损失”。所有防止和减少损失的措施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但若采取某些措施,用较少的费用就可取得较好的效果。包括:①损失发生前的措施。在此阶段消除或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②损失可能发生时的措施。在损失发生时有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减少损失。采取这种措施可以节约开支,承包商会积极主动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控制。但自我保险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必须具备全面素质,养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规程的良好习惯。③损失发生后的措施。一旦发生了风险应采取各种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
(2)自我保险。自己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时比转移风险更为有利,这是承包商自己承担风险,称为自我保险。
4.4 水电工程风险的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在承包商不能回避风险的情况下,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主体来承担,但转移风险并不是转嫁损失。有些承包商可能无法控制的风险因素,在其他主体那里却可以得到控制。转移风险并不一定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它只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转移工程风险的措施主要有两种:
(1)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率低。财务型风险转移方式中普遍采取的是购买保险。购买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转移风险的手段,通过保险可以将自身面临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承担风险,将不确定性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在建筑业中,获得保险的投保费用正变得越来越高昂。对于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项目,由于风险高度集中,且在各阶段情况复杂,特别是某些阶段风险发生频率频繁、某些阶段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巨大,采用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转移风险,应对风险造成的巨大损失,有重要意义,索赔所得赔款能较大地缓解财务压力。以小湾水电工程为例,小湾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拦沙及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系澜沧江中下游河段的“龙头水库”。2002年8月17日,其右岸砂石料系统大砂坝因暴雨导致特大泥石流灾害自然事故,造成特大事故。“8.17”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增加,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等单位进入现场进行紧急清理,业主按合同要求报送了工程损失及相关支持材料,并申请索赔金额1 966 909.00元。根据专家现场查勘、调查、理算本次因暴雨导致的特大泥石流灾损案件,其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自然灾害范围,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实际损失金额扣除免赔额后赔付金额为1 061 825.82元。由于该工程合理投保工程险,事故发生后得到及时赔付,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2)工程担保。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①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0.5%~5%。②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③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④维修担保: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3)鉴于金沙江上游坝区和水库移民的重要性,充分利用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四个子系统,辅以一定的商业保险,做好水库移民的保险保障工作,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利于移民区的长治久安。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工程风险中很大一部分可以通过分散给若干分包商和生产要素供应商来处理。比如对待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可以在分包合同中规定在业主支付给总承包商后,在若干日内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5 小 结
综上所述,我国水电开发面临众多的风险,业主、设计方和施工单位要将风险管理的思想贯穿于整个水电开发中,运用风险管理的各种手段,积极预防、降低、分散和转移各种风险,实现水电开发的稳步推进。风险管理是一个庞大课题,本文仅是初步探讨,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卓志.风险管理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 王兴华.风险管理与保险在二滩工程中的应用[J].水力发电,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