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水利工作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2012-04-14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2年6期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决定开展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审批和延续工作。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截止期为2012年8月31日的或者2007年换发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后持有专业未办理过资质等级晋升的,均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办理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申请。已经申请增加专业资质、晋升资质等级,但同时符合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范围的,也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具体申请范围和要求、时间安排和预审要求、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参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官方网站(http://cweun.com.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