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刎颈鸳鸯会》的书面语特征及其用意
2012-04-13向志柱
向志柱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3)
论《刎颈鸳鸯会》的书面语特征及其用意
向志柱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3)
《刎颈鸳鸯会》一般被认为是说话人的底本。然而《刎颈鸳鸯会》中“右诗词各一首”、“未暇尽录”、“又调《南乡子》一阕于后”等重要的书面语形式和体制结构无法完全转换为口头语言,却具有明显的案头文学特征。小说后署有“秋山”,应是演唱者的名字,且有一定的广告功能。《刎颈鸳鸯会》很可能不是说话底本,而是给观众阅读的说话大纲。
《刎颈鸳鸯会》;鼓子词;案头文学;秋山;说书大纲
《清平山堂话本》中《刎颈鸳鸯会》*本文所引文字,从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影印本《清平山堂话本》,同书不再出注。一篇,由于其独特的鼓子词体制,受到格外重视。当代研究者也多从体制着眼,如于天池先生认为《刎颈鸳鸯会》应是话本,不是鼓子词[1];程毅中先生认为《刎颈鸳鸯会》是说话人的底本,甚至是付诸场上演唱的新编小说[2]。但是《刎颈鸳鸯会》里有几处重要的语句和结构,无法完全转换为口头语言,具有明显的案头文学特征。
一、《刎颈鸳鸯会》的语词和结构体现出案头文学特征
《刎颈鸳鸯会》基本上是活泼生动的口头语言,但是笔者发现全文中有三处具有明显的案头语言特征。
(一)“右诗词各一首”。
入话:
眼意心期卒未休,暗中终拟约秦楼。
光阴负我难相偶,情绪牵人不自由。
遥夜定怜香蔽膝,闷时应弄玉搔头。
樱桃花谢梨花发,肠断青春两处愁。
丈夫只手把吴钩,欲斩万人头;
如何铁石打成心性,却为花柔?
君看项籍并刘季,一以使人愁;
只因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
右诗词各一首,单说着“情”“色”二字。此二字,乃一体一用也。故色绚于目,情感于心;情色相生,心目相视。虽亘古迄今,仁人君子,弗能忘之。
这里,“右诗词各一首”非常明显符合从右至左、竖排的古代书写习惯,是典型的案头语言。但是作为口头语言,应该是“前后”和“上下”关系。说书应该是“从上往下”宣讲,因此,符合口头语言应该是“上诗词各一首”。《警世通言》第三十八卷《蒋淑真刎颈鸳鸯会》删去“丈夫只手把吴钩”一词后,于此仍沿袭其疏忽,题作:
右诗单说着“情色”二字……*本来在《刎颈鸳鸯会》入话里,其诗为唐韩偓《青春》诗(见《全唐诗》卷六百八十三)道“情”,其词为宋卓田《眼儿媚》词(见蒋正子《山房随笔》,今收入《全宋词》)言“色”。冯梦龙已经删掉其词,但仍然认为“单言说‘情’‘色’二字”,应是不确。
笔者查阅《清平山堂话本》、“三言二拍”等话本,没有发现其他篇有“右诗(词)”这种说法。本篇是特例。冯梦龙在改编时也承其错而未注意。周甲禄点校、吴志达审订、岳麓书社1993年出版的《清平山堂话本》已经将“右”改为“上”,似乎已经发现这种异规,但是擅自修改,没有任何版本依据,似是不妥。
(二)未暇尽录。
楼上已筵张水陆矣:盛两盂煎石首,贮二器炒山鸡,酒泛菖蒲,糖烧角黍。其余肴馔蔬果,未暇尽录。
“录”,有记载、抄写之义。查“三言二拍”使用“尽录”仅有两处。一处即是本文,另外一处是《拍案惊奇》卷二十八《金光洞主谈旧变 玉虚尊者悟前身》:“商客将所见之景,备细来禀知李观察,李观察尽录其所言,书报白公。”明显是记录之义。这是典型的案头文学语言。《万锦情林》卷四下层《浙湖三奇传》有:“有好事者作词美之,不及尽录。”正好体现了《浙湖三奇传》主要供人阅读的传播特征。如果是口头文学,这个义项应该使用“尽述”或者“尽言”、“详述”等词。经查,“尽述”一词在“三言二拍”中有12处,分别是《醒世恒言》第二十七卷《李玉英狱中讼冤》;《喻世明言》第十五卷《史弘肇龙虎君臣会》、第十八卷《杨八老越国奇逢》、第二十二卷《木绵庵郑虎臣报冤》、第三十二卷《游酆都胡母迪吟诗》;《警世通言》第四十卷《旌阳宫铁树镇妖》;《拍案惊奇》卷九《宣徽院仕女秋千会 清安寺夫妇笑啼缘》、卷二十八《金光洞主谈旧变 玉虚尊者悟前身》、卷三十五《诉穷汉暂掌别人钱 看财奴刁买冤家主》、卷三十七《屈突仲任酷杀众生 郓州司马冥全内侄》;《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同窗友认假作真 女秀才移花接木》、卷三十一《行孝子到底不简尸 殉节妇留待双出柩》等。另外,使用“尽言”有6处,但只有一处与上义同,在《喻世明言》卷二十二《木绵庵郑虎臣报冤》中:“似道羞愧,每日以袖掩面而行。一路受郑虎臣凌辱,不可尽言。”“尽道”有17处,16处为全部读说完和都说之意,1处为“妇人尽道(义)”之意。
可见,“尽录”是用文字记录,而“尽述”等是用语言讲述,体现的是案头文学与口头文学的区别。
(三)又调《南乡子》一阕于后。
又调《南乡子》一阕于后。奉劳歌伴,再和前声:
见抛砖,意暗猜;入门来,魂已惊。举青锋过处丧多情,到今朝你心还未省!送了他三条性命,果冤冤相报有神明。
词曰:
春云怨啼鹃,玉损香消事可怜。一对风流伤白刃,冤!冤!惆怅芳魂赴九泉。抵死苦留连,想是前生有业缘!景色依然人已散,天!天!千古多情月自圆。
正所谓:当时不解恩成怨,今日方知色是空。
小说在“又调《南乡子》一阕”之后,未直接接《南乡子》,而是在中间插入了一段鼓词,然后再接续其词,明显不符合现场说书的规制。冯梦龙似乎也发现了此种现象,在《蒋淑真刎颈鸳鸯会》中作了重要改动:
奉劳歌伴,再和前声:见抛砖……
又调《南乡子》一阕,词曰……
如此一改,语义贯通,符合口头语言表达特征,也有利于说书现场的观众理解。
以上三处语言或者表述结构,明显属于案头阅读文学的特征,在语体上无法直接转换为口头体式。尽管小说中有许多非常通俗、地道的口语句子,但无法解释和改变上举三例的案头文学性质。所以,笔者认为,说《刎颈鸳鸯会》是付诸场上演唱的新编小说,似有不妥。同时,在口语化非常浓厚的话本中插入如此明显的案头文学语言,或者在案头文学里使用口语化非常浓厚的语言,没有做到艺术上的统一和完美,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写作者的态度并非严谨。
二、“漫听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与秋山的身份
“在座看官,要备细,请看叙大略,漫听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据《清平山堂话本》刻本知,《刎颈鸳鸯会》又名《三送命》、《冤报冤》,那么,此处当有相应的变动。《刎颈鸳鸯会》小说在末尾留下了秋山的署名。但冯梦龙在《蒋淑真刎颈鸳鸯会》中将之删改为:“在座看官,漫听这一本《刎颈鸳鸯会》。”删掉了秋山的名字,变得非常简化,也非常坐实,但同时这段文字的丰富性也完全没有了。当然,这是冯梦龙个人的理解。也许在他的时代,已经无法明了秋山的身份,因而干脆将这一容易引起歧义的信息完全删去了。但是现在我们来看这句话,夹杂在议论和鼓子词中间,无论从结构和内容上来看,实在没有什么意义。而且如此处理,也是冯氏因为依书改编不得已而为之。
秋山到底是《刎颈鸳鸯会》的写作者还是说书者,一般早期认为是说话艺人,后来才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往往没有说明理由。即使同一作者也往往前后意见不一。胡士莹将秋山视为说话人*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二章第三节《宋代的说话人和话本作者》,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3页。。陈汝衡先生在《说书史话》中猜测:秋山“大概是编制与唱说这种鼓子词的艺人”[3]。在第四章第七节《说话人》的名字里面没有列举秋山的名字。但是在《宋代说书史》第十章里认为,“秋山应该是鼓子词的演唱者,更可能是《刎颈鸳鸯会》话本的写作人”。第十一章《南宋说话人》里在鼓子词条下列入了秋山的名字,依据就是《刎颈鸳鸯会》话本[4]365-373。程毅中先生在《宋元小说家话本集》中为《刎颈鸳鸯会》作注道:“秋山——疑是说话人或者书会之名。”[4]480但是在《从〈商调蝶恋花〉到〈刎颈鸳鸯会〉——宋元小说研究补订之一》中又认为:“‘秋山’大概是话本的编写者,也可能是书会的名称。”[2]但是后文却明确为:“这是宋元明三代话本中唯一署上了作者名字的,十分可贵。”还是倾向于秋山为作者。
笔者认为,还是视秋山为说书人好。理由有三:
第一,先“大略”后“备细”,符合我们的接受习惯。“备细”,大致是仔细和详细情况之意。小说中另外有一处:“且张二官是个行商,多在外,少在内,不曾打听得备细。”“三言二拍”有78处使用。“大略”有16处,有大约、大致等义。如:“京娘将贼人锁禁清油观中,幸遇赵公子路血不平,开门救出,认为兄妹,千里步行相送,并途中连诛二寇大略,叙了一遍。”“备细”与“大略”并举,就是详与略的关系。“大略”指这个小说文本,“备细”则是秋山在“大略”基础上的敷衍和加工而成的说书。
第二,“先看后听”符合说书情境。先“看叙(文本的)大略”,然后再“漫听秋山(现场说书的)”,体现出明显的时间过程,情理上非常自然。
第三,听书应该重在说书人的表演,理所当然突显演唱者的地位。一般情况下,阅读,重在关注作者;视听,自然是表演者了。这完全可以理解为当下影视编者和演员的关系。所以,将“漫听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理解为听秋山的表演也很自然。如果将之理解为作者,则会是“要备细,请看叙(秋山所作的)大略,漫听秋山(所作的)一本《刎颈鸳鸯会》”,又“看”又“听”,完全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重复。
所以,笔者认为,“在座看官,要备细,请看叙大略,漫听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完全可以认为是一段广告词:
在座看官,要备细,请(先)看叙(这个)大略,(再)漫听(说书艺人)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
把它翻译成现代文,相当于:
如果各位看过现在的“大略”[还不过瘾],要想知道详细的故事,那么,请去听说书艺人秋山的精彩说书《刎颈鸳鸯会》。
在《梦粱录》、《武林旧事》等书中没有留下这个艺人的名字,这是较为遗憾的。当然,没有留下任何其他鼓子词的演唱者,也就不必苛求了。
三、《刎颈鸳鸯会》的粗劣与秋山的定制
《刎颈鸳鸯会》在现存话本小说中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存在,具有非常突出的特色和缺点。从体制来讲,《刎颈鸳鸯会》有独特的地位。“奉劳歌伴,再和前声”的鼓子词体式,现在虽然尚有赵令畤《侯鲭录》卷五所引的赵德麟《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首开风气,为文人鼓子词,但是《刎颈鸳鸯会》作为现存的话本“新编小说”,以及通俗文学的鼓子词,却是唯一的。从文学成就来讲,《刎颈鸳鸯会》尚无发现本事来源,具有独创性,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艺术上非常粗糙,语体芜杂、混合(其他方面姑且不论)。本文就从入话的非烟故事和书中插入的韩凭夫妇故事来谈。
(一)书中头回的非烟故事。
赵象、步非烟故事出唐皇甫枚《三水小牍》,曾单行,题《非烟传》,《太平广记》卷四百九十一作非烟传。《刎颈鸳鸯会》所引,主要是删节,也略有改动。但是删去了几处重要的信息:(1)赵象“方居丧礼”,为下文赵象与非烟有私体现出赵的为人与品性。(2)非烟“盖鄙武生贫悍,非良配也”,为与赵象相好有基础。(3)“武生为府掾属,公务繁多,或数夜一直,或竟日不归”,这才有了赵、步二人私情发展的可能性。(4)非烟“饮杯水而绝”是在“公业怠而假寐”时发生的,而小说中似乎是在公业面前发生,不合情理。(5)文中所引赵象和非烟诗都不是原文的原诗,而将后面的诗进行了置换。如赵象取薛涛笺,题诗应该是:“一睹倾城貌,尘心只自猜。不随萧史去,拟学阿兰来。”非烟复酬篇,写于金凤笺诗是:“绿鬓双娥不自持,只缘幽恨在新诗。郎心应似琴心怨,脉脉春情更拟谁?”但小说改为:
(赵象)乃取薛涛笺,题一绝于上。诗曰:
绿暗红稀起暝烟,独将幽恨小庭前。
沉沉良夜与谁语?星隔银河月半天。
写讫,密缄之,祈阍媪达于非烟。非烟读毕……乃复酬篇,写于金凤笺。诗曰:
画檐春燕须知宿,兰浦双鸳肯独飞?
长恨桃源诸女伴,等闲花里送郎归。
从而失去了其诗应有的表情意义和二人得和的艰巨性。
由此可见,话本作者对故事的剪裁是缺乏水平的。
(二)中间插入的韩凭夫妇故事。
韩凭夫妇故事插在蒋淑贞请朱秉中赴鸳鸯会时:
两个正饮间,秉中自觉耳热眼跳,心惊肉战,欠身求退。本妇怒曰:“怪见终日请你不来,你何轻贱我之甚!你道你有老婆,我便是无老公的?你殊不知我做鸳鸯会之主意。夫此二鸟,飞鸣宿食,镇常相守;尔我生不成双,死作一对。”昔有韩凭妻美,郡王欲夺之,夫妻自杀。王恨,两冢瘗之。之后冢上生连理树,上有鸳鸯,悲鸣飞去。此两个要效鸳鸯比翼交颈,不料便成语谶。况本妇甫能得病好,就便荒淫无度,正是:
偷鸡猫儿性不改,养汉婆娘死不改。
韩凭夫妇故事出自干宝的《搜神记》,题作《韩凭妻》。编者将此文言文故事插入,似乎在对鸳鸯会作出解释,然而在非常通俗口语化的语言里突然插入一段文言,不仅破坏了文本语体的统一,而且使凄美坚贞的韩凭夫妇爱情故事与蒋、朱的偷情淫乐和话本编者下文对蒋淑贞“偷鸡猫儿”、“养汉婆娘”的定性极为不谐,破坏了艺术氛围。事实上此处淑贞所说“夫此二鸟,飞鸣宿食,镇常相守;尔我生不成双,死作一对”中的二鸟,就是自然界中双宿双飞的鸳鸯。也正是《清平山堂话本》中《风月相思》所述:
素娥善言语,一日,对琼曰:“妾闻西湖鸳鸯失侣,相思而死,何谓也?”琼曰:“汝戏我乎?”曰:“既知,何不自想?”琼曰:“汝不闻李白云:‘锦水连天碧,荡漾双鸳鸯。甘同一处死,不忍两分张!’”
与韩凭夫妇故事关系不大。于此同样可见话本作者的水平是较低的。
因此,《刎颈鸳鸯会》在《清平山堂话本》中算不上优秀之作,更谈不上完美和经典。相反,倒体现出编者水平和写作态度的低下来。如此想来作者不会敝帚自珍,秋山之名不会是话本作者。因此,如果轻易将秋山明确为话本的编写者,认为“这是宋元明三代话本中唯一署上了作者名字的”小说,似有欠妥之处。
美国学者P.韩南认为《刎颈鸳鸯会》“很可能是另一较好的本子的粗劣的改编”[5]的设想启发了笔者。笔者倒有个不很成熟的想法,《刎颈鸳鸯会》可能是书会为说书艺人秋山量体裁衣而定制的说书底本,根据原有小说进行了改编。《刎颈鸳鸯会》的粗劣与秋山的定制的价格是否有关无从查考,但《刎颈鸳鸯会》也确实有所值的地方,现在看来,特别之处有二:应用了鼓子词的体制而在话本小说中别具一格;加上了秋山的名字而具有专用性质。换句话说,就是说书艺人秋山花钱请书会才人专门为他(她)编写了说书底本,仅仅为秋山说书使用,并且有可能应秋山要求而加上了末尾那段广告词。
但是上举的几处无法改变的语言和结构体现出来的案头文学性质,笔者进一步认为,与其说《刎颈鸳鸯会》是说书的底本,倒不如说是给秋山说书的听众看阅的说话大纲。《古今小说·叙》:
泥马倦勤,以太上享天下之养,仁寿清暇,喜阅话本,命内珰日进一帙,当意则以金钱厚酬。
很明显,这种话本就是用来阅读的。另外,小说中结尾部分:“要备细,请看叙大略,漫听秋山一本《刎颈鸳鸯会》”,也明确点明了这个小说“大略”是用来“看叙”的。文中大量的文言文应该是要阅读才能理解和明白的,而且在讲述时必须进行必要的语体置换和适当的添加。为了较好地让听众清楚明白,达到较好的说书效果并且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给听众发说书大纲(有如现在的教学讲义)也是有可能的。当然,这仅是笔者的假设,敬请方家教正。
[1] 于天池.《刎颈鸳鸯会》是话本而非鼓子词[J].文学遗产,1998(6).
[2] 程毅中.从《商调蝶恋花》到《刎颈鸳鸯会》——宋元小说研究补订之一[J].文学遗产,2002(1).
[3] 陈汝衡曲艺文选[M].北京:中国曲艺出版社,1985:42.
[4] 程毅中.宋元小说家话本集[M].济南:齐鲁书社,2000.
[5] 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M].尹慧珉,译.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66.
责任编辑:刘海宁
I206
A
1007-8444(2012)03-0378-05
2011-11-09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资料《稗家粹编》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11BZW077)。
向志柱(1970-),研究员,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