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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本卜筮之书:朱子论《易》的形成

2012-04-13

衡水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爻辞义理文王

吴 宁



《易》本卜筮之书:朱子论《易》的形成

吴 宁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易》何为而作”为易学史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尝试从朱子论《周易》的成书过程,分析朱子从伏羲画卦、文王周公重卦和作卦爻辞乃至孔子作十翼,以展现他所主张的作《易》目的是如何得以实现的。“《易》本卜筮之书”是朱子一以贯之的对“《易》何为而作”这一问题的回答。此论断构成朱子全部易学诠释工作的基础,集宋易之大成的朱子易学体系只有藉此才能得到适当的理解。

《易》;朱熹;卜筮之书;画卦;重卦;象数;义理

由于文献不足征,《易》的成书过程一直众说纷纭。除了《周易》文本中所提及的人物、时间、事件外,论者常依据其他文献例如《史记》《汉书》以及《春秋传》《周礼》等的相关记载,来勾勒《周易》的成书过程。朱子的相关讨论主要也建立在上述文献的基础之上。本文藉由朱子对经卦、重卦以及卦爻辞等的出现时间和作者(三古四圣)及画卦、重卦、作卦爻辞和十翼等的过程描述,来考察朱子眼中的《周易》成书过程,为朱子之论作《易》的目的,即“《易》何为而作也”,提供一个重要的参考。

朱子对《周易》成书过程有如下看法:“八卦之画本为占筮。方伏羲画卦时,止有奇耦之画,何尝有许多说话!文王重卦作繇辞,周公作爻辞,亦只是为占筮设。到孔子方始说从义理去。”从《周易》各部分内容的形成来看,朱子认为,首先是伏羲画了八经卦,那时只画出了奇偶,以教民众占筮,更重要的是,伏羲画卦时并未从义理上进行阐发。结论是,伏羲仅只为卜筮的目的而画卦,由此出发,朱子确立其易学“《易》为卜筮之书”和“《易》为卜筮之事”的基调。尽管文王、周公所作的卦辞和爻辞已经含有一定的哲理,但在朱子眼中,文王、周公作卦、爻辞同伏羲画卦一样,仍是专只为卜筮而作,其用途仍然只是卜筮,所以“故自伏羲而文王周公,虽自略而详,所谓占筮之用则一”。朱子甚至认为,《易》只作为卜筮之书的情况,直到孔子之后才为之一变,孔子为《易》作传,即十翼,开义理易学之先河。

一、伏羲为卜筮画卦

在传世文献中,《系辞传》首倡此说,《汉书艺文志》沿袭。班固根据刘歆《七略》总结了当时关于《易》的成书过程的认识,且以《易》为六经之要,将之置于六艺略之首。《汉志》引用《系辞传》,具体说明了宓戏氏(伏羲)如何观天地法象等,无论远近,皆有所取,然后据此以画八卦,而其目的则在于,“以通神明之徳,以类万物之情”。此说必有所据,虽然已无法确切了解。自汉代以来,此说几成老生常谈。朱子不仅认同此说,还从义理的角度详细地推论了伏羲画卦的过程。朱子提出,画卦过程无须任何心思智虑:

问:“先生说伏羲画卦皆是自然,不曾用些子心思智虑,只是借伏羲手画出尔,唯其出于自然,故以之占筮则灵验否。”曰:“然,自太极生两仪,只管画去,到得后来更画不迭,正如磨面相似,四下都恁地自然撒出来。”

朱子认为,伏羲画卦并非刻意造作,只是出于自然而画出。正因为是出于自然,而自然之理又同人事之理是弥合无间的,所以人们以卦占筮就应该灵验。通过画卦,可见此自然之理和人事之理展开的过程也必然只能是自然呈现出来的,即经由“以类万物之情”而实现“通神明之德”。磨麺的比喻说明,伏羲出于自然画卦时,本非刻意为之,到后来只见自然之理精粗巨细纷然呈现。之所以能如此,全赖所谓“唯其出于自然”。朱子对“自然”的重视在理学家中是较为少见的。画卦的具体过程如下:

伏羲以前不知如何占考,至伏羲将阴阳两个画卦,以示人,使人于此占考吉凶祸福。一画为阳,二画为阴,一画为竒,二画为耦,遂为八卦。

又:

伏羲当时画卦只如掷珓相似,无容心,易只是阴一阳一,其始一阴一阳而已。有阳中阳、阳中阴,有阴中阳、阴中阴。阳中阳 ,看上面所得如何,再得阳即是☰,故干一。或得阴,即是☱,故兑二。阳中阴,亦看上所得如何,或是阳,即是☲,所以离三。或得阴,即是☳,所以震四。阴中阳,看上面所得如何,或得阳,即是☴,所以巽五。或得阴,即是☵,所以坎六。阴中阴,看上所得如何,若得阳即是☶,所以艮七。再得阴,即是☷,所以坤八。看他当时画卦之意妙不可言。

引文一开始就提出伏羲画卦的目的在于使人占断吉凶,占断吉凶的方式为以卦画占卜,不过,朱子承认伏羲的卜筮之法早已失传。他说明了在画卦时两仪(阴、阳),四象(老阳、老阴、少阳、少阴),八卦(干、兑、离、震、巽、坎、艮、坤)的形成情况。这里所提八卦序列恰为所谓的先天八卦,之所以如此,正因朱子继承了邵雍的先天说。当然,朱子所述很难说是对伏羲画卦的真实历史过程的刻画,显然朱子只是根据自己的易学前提对八卦可能的形成进行了理论演绎。关于伏羲画卦乃至文王重卦以及孔子作《易传》,唐宋以来,学者渐启疑窦,近代古史辨派更是多有议论。对此,我们不必纠缠于伏羲是否存在以及如果存在那么其与八卦的关系又究竟如何等问题。

二、伏羲或文王为卜筮而重卦

重卦的情况较之伏羲画八卦稍复杂一些。由于受西汉主流《易》学的影响,司马迁认为文王重卦,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沿用这一说法,但为文王重卦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背景。从此司马迁和班固关于文王重卦的说法长期成为学者的共识。后来,有人也根据《系辞传》所述,对重卦的说法开始有了不同的意见。到孔颖达时,关于重卦之人,主要有4种看法,《周易正义》卷首:

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羲重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孙盛以为夏禹,史迁等以为文王。……干凿度云:垂皇策者,用蓍在六爻之后,即伏羲重卦。下系云:书契取夬,伏羲有书契,则有夬卦,故今依王辅嗣,以伏羲既画八卦,即自重为六十四卦,为得其实。

其中以王弼伏羲重卦说与司马迁文王重卦说最为盛行。孔颖达作《周易正义》时也认为王弼伏羲重卦之说“为得其实”,而指出其依据在于《干凿度》和《系辞》。孔颖达所提供的证据可被视作内证。不过,支持文王画卦的人也在《周易》中找到了依据,例如“王用亨于西山”等卦爻辞。朱子对这两种说法各有取舍,或许是导致他在论及重卦之人时不像论伏羲画八卦那么一贯的原因。朱子在不同的时期分别提出了伏羲重卦与文王重卦两种说法,而最终似乎也未有定论。例如,在写作《周易本义》时,朱子认为伏羲不仅画卦而且重卦,“其卦本伏羲所画,……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可见,伏羲画了所有六十四卦,如果还不够清楚的话,那么紧接其后对干卦的解释中,朱子更明确提出“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另外,如果《周易本义》前面所附九图中的《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和《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为朱子所认可和吸收,亦可证明朱子主张六十四卦为伏羲所画。

朱子根据阴阳和八卦之理对重卦进行了推测,“(伏羲)又错综为六十四卦,凡三百八十四爻”。又如,“伏羲只因此画卦以示人,若只就一阴一阳又不足以该众理,于是错综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初只是许多卦爻”。可见,伏羲是根据阴阳之理画出八卦,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重卦得到了三百八十四爻,而且,伏羲不立文字,仅只是进行了画卦和重卦。朱子意识到这种说法只是后人的追述,缺乏伏羲画卦重卦的文献记载。所以朱子又作了交代,“想当初,伏羲画卦之时,只是阳为吉,阴为凶,无文字,某不敢说,窃意如此”。可见,朱子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伏羲画卦重卦皆为卜筮而作,并无他意。

此外,朱子还曾认为重卦之人为文王,如他明确提出,“文王重卦作繇辞,周公作爻辞,亦只是为占筮设”。朱子在其晚年对重卦之人已不如写作《周易本义》时那么肯定,在丁巳(1199年)答复林正卿问六十四卦是否真的重于伏羲,朱子在回信中说:

此不可考,或耒耜市井已取重卦之象,则疑伏羲已重卦,或者又谓此十三卦皆云葢取,则亦疑词,未必因见此卦而制此物也。今无所考,只说得到此,以上当且阙之。但既有八卦,则六十四卦已在其中,此则不可不知耳。

引文所言耒耜市井已取重卦之象当指《系辞》下第二章所言,指伏羲之后神农时的事情,但从《系辞》本段话来看,也可认为伏羲重卦,正所谓“以制器者尚其象”。但从语气上看,朱子对伏羲重卦之事已不如撰写《周易本义》时那般斩钉截铁了。但无论重卦之人为谁,朱子提出,“既有八卦,则六十四卦已在其中”,这固然还捍卫了《本义》中所坚持的伏羲画卦说,同时,这一论断表明八卦逻辑地蕴涵着六十四卦,意味着一旦八卦形成,就必然会由之发展出六十四卦来,从而体现出朱子对《易》的深刻洞察和独到理解。另外,尽管重卦的目的也是占筮,但重卦之理却与“制器尚象”等相关,而且重卦之后,三百八十四爻中所蕴含的义理较之八卦之理却又丰富了许多。

三、文王、周公为卜筮作彖、爻辞

在彖辞、爻辞的问题上,朱子接受当时的主流看法,即文王作彖辞,周公作爻辞,但与之不同的是,朱子认为文王、周公仍是为着卜筮的目的而分别作彖辞、爻辞。如其所云,“文王重卦作繇辞,周公作爻辞,亦只是为占筮设”。再如,《本义》释干卦云:

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冝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干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因为与卦爻画这种符号不同,彖、象辞乃是属于语言文字范畴的符号,自有其异于作为象征符号和逻辑符号的卦、爻画的意义,所以文王分别为六十四卦作彖辞,已超出伏羲画卦教人占筮之意。文王为卦爻画所增添的彖、象辞,分别就六十四卦取象和取义各讲了一番道理,尽管如此,文王依旧主要是从占筮的角度且为占筮来讲这些道理的,所以朱子认为,

及文王周公分为六十四卦,添入干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说他一般道理了,然犹是就人占处说。如占得干卦则大亨而利于正耳。

占得干卦,那么就得到大亨通而利于正固,而占得坤卦就得到大亨而利以顺健为正,而能安于正则吉也。其余六十二卦仿此。在朱子看来,虽然文王、周公已经自行在其所作的卦、爻辞中添加了义理,但其目的仍为占筮的目的而作。

再看朱子描述周公如何为卜筮而作爻辞。《语类》:

用之问:坤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学须用习然后至于不习。曰:不是如此。圣人作《易》只是说卦爻中有此象而已,如坤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自是他这一爻中有此象,人若占得,便应此事,有此用也。未说到学者须习至于不习,在学者之事,固当如此,然圣人作《易》未有此意在。用之曰:然不习无不利,此成德之事也?曰:亦非也,未说到成德之事,只是卦爻中有此象而已,若占得便应此象,都未说成德之事也。某之说《易》所以与先儒世儒之说皆不同,正在于此。学者须晓某之正意,然后方可推说其他道理,某之意思极直,如过剑门相似,须是蓦直撺过,脱得剑门了,却以之推说《易》之道理,横说竖说都不妨,若纔挨近两边触动那剑,便是撺不过,便非《易》之本意矣。

用之认为坤卦六二爻的辞意指的是在学的过程中应当反复复习和练习,直至不必复习和练习的地步,这是从为学的角度来理解“不习无不利”。虽然朱子同意用之所言有其道理,因为学者确实应该这样做为学功夫,但却完全不同意以这种方式理解爻辞,也不同意用之认为该爻辞是在讲成德之事的看法。朱子认为周公作坤卦六二之爻辞时,根本没有这两层意思,只不过爻辞所取有不习无不利之象,所以如果人们占得此爻,就应了象中所言之事,既非学、习,也未言成德之事。而这正是朱子治《易》与“先儒”的重大不同之处。朱子直接从占筮的角度来解释爻辞的做法,既不同于汉儒,也不同于唐代以来的理解。朱子的这种诠释有其优越性:将爻辞解为占断之辞,不仅与先儒世儒之或偏于象数或偏于义理极尽曲折终至不可解的各种学说大不相同,而且还提出从占筮和占断之辞的角度来理解卦爻辞,简明恰切,何况还可左右逢源,尽得其妙。所以朱子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解《易》才能获得《易》之本意,蓦直窜过剑门之譬喻尤其生动。此论可谓发前人之未发。

四、《易传》亦为卜筮而作

在系辞等十翼的问题上,朱子虽然沿用陈说认为孔子作十翼,但他要强调的是,十翼亦因卜筮而作,此为朱子之创说,完全异于自汉迄宋的易学传统。《汉志》云:“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此为北宋以前之定论,至欧阳修始怀疑此说。朱子对欧阳修之说多有反驳,其结论为,“此篇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以其通论一经之大体、凡例,故无经可附,而自分上下云”。对于朱子如何反驳欧阳修,学者已多有讨论,此处不一一展开。如上所述,无论朱子讨论伏羲画卦、重卦还是论及系彖辞、爻辞等,都从卜筮的角度立论,只有在讨论十翼时,才认为“到孔子方始说从义理去上”,原因在于:

盖《易》本卜筮之书,故先王设官掌于太卜,而不列于学校,学校所教,诗书礼乐而已。至孔子乃于其中推出所以设卦观象系辞之㫖,而因以识夫吉凶进退存亡之道。葢圣人当时已晓卜筮之法与其词意所在(如说田狩即实是田狩,说祭祀即实是祭祀,征伐婚媾之类皆然,非譬喻也),故就其间推出此理耳。

孔子作传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占断之辞所蕴含的吉凶进退存亡的道理,但这必须由卦爻象和卦爻辞进行卜筮来推导出设卦观象的宗旨才能实现。朱子言孔子论吉凶的道理说:

及孔子系《易》作彖象文言,则以元亨利贞为干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尽是说道理,然犹就卜筮上发出许多道理,欲人晓得所以凶所以吉,卦爻好则吉,卦爻不好则凶,若卦爻太好而已德相当则吉,卦爻虽吉而已德不足以胜之则虽吉亦凶,卦爻虽凶而已德足以胜之则虽凶犹吉,反复都就占筮上发明诲人底道理。

可见,孔子作《易传》的目的在于使人们明白卜筮结果之所以吉凶的缘由、卦爻与吉凶的关系以及占者的品德和所占卦爻的吉凶又怎样相关联等等。因此,毫无悬念,孔子系《易》而“尽是说道理”,显然也是从卜筮的角度提出来的,并非凭空讲论道理。这一问题在伏羲易文王易中没有得到说明,而孔子却将之阐发得十分清楚明白。朱子认为孔子通过占筮还说明了卦爻、吉凶和己德三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朱子的看法,《易》中所蕴含的道理固然是完备的,但在孔子作十翼阐发义理之前,显然未以文辞的方式被完整、系统地表达出来。在充分考虑到孔子为卜筮而作十翼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说正是十翼之作开启了以义理论《易》的风气。无论我们如何理解“圣人作《易》”过程中的“作”,至少可以了解到,《系辞传》的出现使得《易》之为卜筮之书被阐释为一部专门的哲学著作。若后世学者一味循此可能来理解《易》,那么,远离朱子所谓《易》之本义的危险就难以避免。

近人容肇祖在《占卜的源流》一文中提出“《周易》的哲学化,儒学的术士化”的观点,撇开古史辨派对《易》所涉及的象数的激进看法不论,单就“《周易》的哲学化”而言,容肇祖此说可谓精当。由于《易传》之作导致以义理解《易》的传统最终形成,所以《周易》到春秋迟至战国就逐渐哲学化了,故而朱子提出:

孔子之心,不如文王之心寛大,又急要说出道理来,所以本意浸失,都不顾元初圣人画卦之意,只认各人自说一副常道理。

“本意”为朱子所看重,孔子从义理上去把握《易》,自然有其重要意义,十翼使得《周易》获得了较为完整的理论形态,但讲道理太多也开启了专以义理解《易》的端绪。在孔子把以《易》卜筮过程中所蕴含的道理清楚地讲出来,就使得人们更多地关注《易》之义理,而渐渐忽略了《易》为卜筮之书的这一根本论说以及卜筮对于义理的重大意义,遂导致“本意浸失”的情形,从而义理派对《周易》的误解越来越深。这种误解反过来也使得《易》中所蕴涵的本于“本义”的义理也被遮蔽。在朱子看来,后世王弼、伊川所承袭的义理解《易》的传统,完全忽视了《易》为卜筮之书这一本意,全然只是“说道理”,因而遮蔽更甚。同时也表明,朱子对《易》义理的处理从一开始就异于之前的义理派易学传统。

五、余论

伏羲画卦重卦、文王周公作彖爻辞、孔子作十翼,而其关键均在于“易只是说个卦象以明吉凶而已,更无他说”。因此,在朱子看来,三古四圣之《易》都只为卜筮而作,此为《易》之本意。朱子对四圣《易》进行了总结:

想当初伏羲画卦之时,只是阳为吉,阴为凶,无文字,某不敢说,窃意如此。后文王见其不可晓,故为之作彖辞,或占得爻处不可晓,故周公为之作爻辞,又不可晓,故孔子为之作十翼,皆解当初之意。

较之于《周易》之书,卜筮之事更为根源。无论《易》中所涉及到象数或是义理,在朱子看来,都必须纳入到卜筮的框架之下,纔不致疏离《易》之本义。也只有如此,象数和义理也才能获得恰当的理解。朱子之论《易》为卜筮之书,是在从象征性卦爻符号到系统文字表述的过程中逐渐展开的,表明《周易》中的象数和义理既有表达方式上的区别,同时也可以交相为用。当然,易学义理的演进有时完全可能会脱离卜筮。偏离卜筮方向的种种义理易说固然可以说是歧出,但从学术史上看,易学的内容因此而获得了极大的丰富,使得易学传统呈现出义理与象数并立的格局。从而也为易学哲学学科得以建立提供了条件。

朱子本于卜筮来说明画卦、重卦、作卦爻辞和十翼的目的,自然有其针对性和进行易学理论体系建构的必要性。他对《周易》形成过程的探讨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同时也体现了其经学研究特有的诠释学意义。不仅研究《周易》,即使阐释《诗经》和《大学》《中庸》,对朱子而言,毫无例外,首当其冲的都是“何为而作”的问题。尽管在当时提出类似的经学问题会显得有些激进,但朱子对圣人“作”经典的目的的持续追问,构成了其经学研究的一个十分突出的方面,同时,这也是我们理解朱子经学研究进路的起始点。

注释:

①所谓“三古四圣”,是朱子在《汉书·艺文志》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即传世《易》是由伏羲、文王周公和孔子四位圣人在这三个时代所完成的。

②关于重卦之人,朱子本人有两种说法,详后。

③《系辞传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④此语原出于《系辞传》。

⑤以伊川的话来说,就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见程颢、程颐的《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第689页。

⑥朱子承认,不仅伏羲卜筮的方法早已失传,就连《周易》的卜筮方法也要根据《系辞传》和古代文献所载重新确定。《朱子语类》:“伏羲也自纯朴,也不曾去理会许多事来。自他当时剔开这一个机,后世间生得许多事来,他也自不奈何,他也自不要得恁地,但而今所以难理会时,葢縁亡了那卜筮之法如。周礼太卜掌三易之法,《连山》《归藏》《周易》便是别有理会,周易之法而今却只有上下经两篇,皆不见许多法了,所以难理会。”见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拾陆册,朱子语类(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183-2184页。

⑦史迁在叙述其父司马谈的学术渊源时提到,“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见《太史公自序》。据《史记》,杨何受易于田何,而西汉立为博士的今文易学皆为田何所授,可见史迁对汉代杨何、田何等人的《易》学亦不陌生。

⑧《史记周本纪》卷四云:“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又,“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见《史记太史公自序》卷一三〇。

⑨《汉志》:“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効,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这里,班固提到殷周之际,纣的所作所为天人共愤,而文王为了替天行道,而重卦作彖辞,并其分为《周易》上下篇。

⑩《系辞传》:“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⑪见欧阳修所著《易童子问》。

⑫如朱伯昆,见其《易学哲学史》。

⑬《容肇祖集》,齐鲁书社,1985年,页六五。该文对中国自古以来各种占卜的方法作了广泛的考察,认为占卜的方法多种多样,常常会因时因地而不同,占卜乃出于“迷信的心理,而术士即利用一种事物的分别或变异,以为占验,以满足迷信的心理的要求。即中国古传的《易经》,其起因也不过如此”。哲学家如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也谈到了《周易》的哲学化。

[1] 朱熹.朱子语类:叄[M]//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等.朱子全书:第拾陆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 朱熹.朱子语类:贰[M]//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等.朱子全书:第拾陆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 孔颖达.周易正义序[M]//孔颖达.周易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8.

[4] 朱熹.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肆[M]//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等.朱子全书:第贰拾叁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 班固.汉书:第六册[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

[7] 王弼.王弼集校释:上下[M].楼宇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0.

[8] 程颐.周易程氏传[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

[9] 王懋竑.朱熹年谱[M].北京:中华书局,1998.

[10]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M].潘雨廷,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

[11] 胡渭.易图明辨[M].郑万耕,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8.

[12] 顾颉刚.古史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3] 钱穆.朱子新学案[M].北京:九州岛出版社,2001.

[14] 朱伯昆.易学哲学史:第三卷[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9.

[15]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8.

Zhuxi’s Point of View on the Composition of

WU Ning

(Philosophy Department,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Whyis composed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s in Chinese academic history. It attempts to examine how Zhuxi’s purpose of its composition is embodied in the process from Fu Xi’s drawing the trigrams, Zhou Wen Lord’s orverlapping and commending the trigrams to Confucious’ drawing ten wings. Zhuxi’s claim thatis originally the book for divination is the cornerstone of his interpretations to the classic, and only on the premise of that claim, his comprehensive synthesis on the study ofcan be understood properly.

; Zhuxi; the book of divination; drawingthe trigrams; overlapping trigrams; xiangshu (pattern-number of); yili(theoretical parts of)

(责任编校:魏彦红 英文校对:安晓红)

B244.7

A

1673-2065(2012)03-0009-05

2012-02-10

吴 宁(1975-),男,四川巴中人,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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