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热性病的发病特点和防治方法
2012-04-13黄建余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兽医站225400黄书华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黄建余 (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兽医站 225400) 黄书华 (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高热性病的发病特点和防治方法
黄建余 (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兽医站 225400) 黄书华 (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生猪“高热性病”,自2005年7月份始发,近8年来时有发生,特别是2005~2007年,呈地方性流行。该病传染速度快、播及面广,给养猪带来了很大的损失。2006年夏,由于气温偏高,本地区发病率高达90%以上,死亡率在20%~80%。为了加强生猪高热性病的防治,增加广大农民对生猪高热病的认识,现就该病在本地区的发病情况和防治方法总结如下:
1 发病情况
2005~2007年,自7月中旬开始,本地区大部分养猪户先后发生以生猪高热不食、呼吸浅快、部分皮肤发红,病程长为特征的高热性病。该病来势猛,传播快,1周内可传遍全村,1月内可达全乡。不分猪品种、体重、日龄均有发生,发病户占养猪总户数80%以上。2008年以来,由于兽医防疫体制改革,防疫力度的加大,该病已呈散发并且季节性不再明显。
2 流行病学调查
该病多发生在夏季高温时期,一般是群发,同圈、同舍一两天内可全部发病。由于该病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病程长达半月以上,病死率大猪20%以上,哺乳仔猪可达100%。
3 临床症状
病猪发热,体温40~41.5℃,稽留,不食,多数呼吸急促,刚开始一二个发病,随后全群发病,个别猪全身皮肤发红,随着用药和病程的发展,病猪有的出现浓稠鼻涕呈铁锈色、嗜睡、通气不畅呈现出呼呼声,类似流感,在耳根、腹部皮下出现圆形豆子大的紫斑,但呼吸会逐渐平稳,少数病猪耳尖、四肢末端、阴户、腹部、肩胛部、臀部等皮肤发紫色,有抽搐、鼻孔出现泡沫样液体、倒地不起等症状,随着病程加长,部分猪体逐渐消瘦并出现排屎后死亡,特别是哺乳仔猪会有类似水肿症状,整个病程达半月以上,最多的可达一月。有的猪病好后出现反复,可导致腹围突然变大,最后引起死亡。怀孕中、前期母猪常发生流产。临产母猪经治疗后常产下弱仔,产后几天内乳猪就发生明显的呼吸症状,常于1周内全部死亡。
4 剖检症状
主要病理变化有,肺脏出现间质性肺炎,纹理增粗、肿胀,并有紫黑色病斑,气管、支气管内有泡沫样液体。肝发硬、肿大,表面有兰白色斑点。肠系膜有个别水肿,切开呈胶冻状,淋巴结肿大切面多汁,有出血,呈红白相间,有的病猪肾脏上有针尖状出血点,有的肿大,个别猪肠管出现10cm多坏死,肿胀,呈紫黑色,这是导致病猪恢复后重新发病腹围突然增大死亡的主要原因。
5 诊断
通过采集血样送上海农科院兽医研究所进行鉴定,以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症病毒。猪圆环病毒混合感染为主,有的有其它病毒如猪瘟病毒或细菌(如链球菌)等感染。
6 防治情况
(1)适当注射抗菌素和抗病毒药物,可选用头孢类抗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氟苯尼考(只有在猪气喘严重时用,不要超过3次)、磷霉素、病毒唑、黄芪多糖等,此类药物要交替使用,以防止细菌感染引起并发病,在发病第1周禁止用解热药。(2)用药量要严格控制,不可超剂量使用,1次/d,1周后间隔1d用药。可用长效土霉素等。(3)适当注射干扰素,以增强病猪的抵抗力,易在后期使用,但不能单独为主要用药。(4)随着病程加长,要适当补充电解多维(饮水)、补液(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ATP、辅酶A、Vc、抗菌素),以加强猪体恢复,一旦猪能主动饮食,可加入感冒通喂给,但必须立即停止注射药物。(5)对于因用药或因病时间长不食造成不能站立的猪可人工投食,以促进恢复。
7 体会
通过近几年的治疗,认为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1)加强疫苗注射,每年必须在6月15日以前注射完应防疫苗,如兰耳苗、圆环苗、猪瘟苗及猪链球菌苗。(2)在治疗过程中,禁止乱用药、超大剂量用药,否则易引起猪颈部肿大、药物性肾炎等其它并发症,导致病猪后肢不站甚至死亡。当猪卧地不起时必须人工喂以易消化的优质饲料,以促进病猪康复。往年发生该病的老母猪在下一年同一圈舍母猪不再发病,这说明该母猪因病已获得了可靠的免疫力,因而如在下一年一但暴发该病时可否用该母猪的血清进行治疗有待进一步探讨。(3)如遇到高热抽搐的可用冷水浇头,断尾,少量注射解热镇静药。(4)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因猪高热不食可用0.5%食盐水浇圈内让其自饮或喂服,每天多次,同时要做好消毒及防暑降温,以防引起中暑导致死亡,不可用吊扇整天吹风,可改用扒天窗,用排气扇、冷水浇圈等方法实施降温。(5)建立《动物疫病死亡国家补偿》和《动物疫病死亡尸体集中回收处理》制度,对因疫病死亡的动物实施补贴,建立动物处理场,统一回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来可有效地控制动物死尸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消灭有害病死猪肉上市,或乱抛乱弃污染环境,造成二次传染。二来可降低农民养猪因疫病造成的损失,增强农民养猪的信心,充分调动养猪的积极性。三是通过补贴,可使农民尽快恢复生产。四是不妨将目前实施的母猪补贴政策改为对因疫病死亡的农民进行补贴。五是动物死亡补贴标准可按肉猪市场收购价格的三分之一进行核算。只要这样,就可能彻底地断绝病死猪被不法商贩收购的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为降低因猪死亡造成的损失而去卖病死猪的问题,才能解除农民养猪的后顾之忧,才能在短期内恢复养猪生产,有效地降低猪肉价格,促进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2012–03–28)
S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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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2)07-00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