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垃圾桶10 cm外不得有明显异味
2012-04-12
环境卫生工程 2012年1期
北京拟规定垃圾桶10 cm外不得有明显异味
2012年2月7日,北京市质监局就地方标准《户用分类垃圾桶(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户用分类垃圾桶包括塑料和金属2种材质,在10 cm外应无明显异味,确保材质环保。
意见稿提出,户用分类垃圾桶包括塑料垃圾桶和金属垃圾桶,桶身正面须设垃圾分类标识。在10 cm外,不得有明显异味。起草方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异味的限制是为了保证材质绿色环保,不影响人体健康。
其中,塑料垃圾桶应有脚踏翻盖的功能,以及6、8、10、20 L 4种规格,主要原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其结构由外桶和内桶2部分组成,整体外形宜为圆形或方形,且有一定锥度,上口直径或边长大于下口。桶体内外表面光滑平整,外观无划痕、杂质、气泡和裂纹;桶盖与桶身的闭合部位接触良好,无变形;金属部件无锈蚀。
与塑料垃圾桶不同,金属垃圾桶的整体外形宜为圆形,规格为20 L。其桶盖为手提式,把手位于桶盖上面中心处。桶身的金属材料表面应做防腐处理,使外表无锈斑,防腐层无龟裂、皱纹和气泡等缺陷。
来源:中国固废网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