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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质量 巩固抓提高深化求发展 建平安铁路

2012-04-12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李欣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3期
关键词:检察院检察案件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李欣

2011年,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市院和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深学理论、转变观念为先导,以深化改革、转变身份为动力,以“规范上质量、巩固抓提高、深化求发展”为着力点,以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为根本目标,以开展“强基础、达标准、创先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夯实基层基础,为北京铁路局“模范铁路局”、“平安京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服务铁路大局 工作力度有了新加强

(一)服务“保增长”大局,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按照最高检铁检厅《关于铁检机关积极配合铁路系统开展铁路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坚持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并重、重点打击与专项预防相结合的“三个原则”和繁简分流、侦捕对口提前介入、捕诉延伸联动、检法沟通协商、公检法联席会议、立体综合治理的“六项机制”等有效工作做法,依法打击各类涉铁刑事犯罪,涉铁犯罪特别是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营造了天津铁路地区良好运输环境,2011年共办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72件103人,批捕61件88人,其中盗窃案件42件60人。

(二)服务“保民生”大局,严厉打击涉票犯罪。我院制定并实施了打击涉票犯罪的“四项举措”,第一是侦捕对口联系协作,建立与公安对口部门的动态联系,便于检察机关掌握打击涉票犯罪的即时情况;第二是及时介入,侦监部门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针对特殊案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及时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规范证据的提取和事实的认定;第三是快捕快诉,为求打击效果最大化,对公安机关报捕、移诉的涉票案件,我院严格审查,及时审结,这一做法得到了铁检厅的积极肯定;第四是年度分析,为保证打击涉票犯罪的准确性,提高批捕、起诉质量,我院近3年来坚持每年底对上年度涉票犯罪人员构成进行归类、对犯罪特点进行归纳、对判决结果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类案的捕诉临界点,切实指导了办案。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件171人,提起公诉94件154人,其中涉票案件8案10人。

(三)服务“保稳定”大局,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我院立足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在信访工作、刑事和解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上成效显著。落实问清要求、事由、情况和告诉受案范围、线索去向、调查结果以及全程跟踪的“三问清三告诉一跟踪”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40件来信来访,均实现了来信不转化为来访、初次访不转化为重复访、个体访不转化为集体访、本地访不转化为越级访的“四不转化”目标,对3起老上访户开展释法说理,稳控情绪,已成功息诉2件。

(四)服务铁路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加大惩防力度。针对目前职务犯罪举报线索较少的现状,我院在自侦案件线索管理上实施了重点分析、重点挖掘、重点经营的“三重点”管理办法,全年共初查线索7件,协查17件,立案侦查1案1人。运用“三立三全”预防工作机制,开展为铁路建设工程护廉活动,全年与已签署共建协议的单位共电话联系27次,专门座谈3次,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0次,全年天津铁路地区重大铁路工程均未出现违法犯罪和安全质量问题,这一经验做法被2011年11月9日检察日报第二版头版以《为一千三百亿铁路工程护廉》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明确监督重点 整体效能有了新提高

(一)积极开展站车交接监督。我院今年先后对T253、1521等列车随车监督,重点对旅客列车上发生案件后,列车乘警是否及时完成调查取证、是否将行为人及有关材料就近规范移交列车运行前方车站派出所开展专项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院起草了调查报告,并着手制定站车交接检察监督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开展另案处理案件监督。我院对2006年以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中另案处理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建立了基础台账,对审查逮捕阶段公安机关另案处理的40人进行了摸底跟踪,对另案处理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我院《另案处理监督工作办法》和《另案处理监督工作内部联系制度》。

(三)积极开展审判监督。一方面,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全年共对94案154人提出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判决的审查力度,共对85份判决进行了审查,针对判决中发现问题开展监督调研。

(四)积极开展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我院坚持365天工作日满岗检察制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24小时驻所检察制度,从四个环节加强监督:一是对收押、出所人员的例行检察是否仔细、手续是否完备、登记是否清楚进行监督,二是对看守所的监控、24小时人员到位情况有无详细记录进行监督,三是对看守所民警24小时值班巡视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四是对管教干部是否开展谈话教育、掌握人犯思想动态、及时进行疏导进行监督。截至到2011年12月25日已实现驻所检察安全无事故、干警无违法违纪5860天。

严格考评机制 工作质量有了新突破

我院今年认真开展了“强基础、达标准、创先进”专项活动,通过这项活动建立了每月讲评、半年分析、年终评定的基层院建设考核体系,彻底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干的如何”三个课题。

(一)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基层院建设考核项目责任分工方案》、《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岗位职责说明书》。《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岗位职责说明书》详细说明我院54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解决了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每人应该干什么的问题,《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基层院建设考核项目责任分工方案》详细规定了作为基层院考核的47个业务考核点和95条非业务考核项的具体责任科室,解决了每个部门负责哪些工作的问题,解决了每名干警、每个部门“干什么”的问题。

(二)通过认真落实《检察人员绩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科室绩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检察业务工作内部协调、配合、预警、监督机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解决了“怎么干”的问题。具体讲,《检察人员绩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通过逐级的负责就保证了全院人员日常工作的实效性;《科室绩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则要求每个部门每月要对照《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基层院建设考核项目责任分工方案》进行月度的自评,通过这种针对性极强的考核保证了部门工作与全院整体工作的一致性;《检察业务工作内部协调、配合、预警、监督机制实施办法》规定了我院内部信息共享、内部监督与协调、内部反馈的具体举措,整合了办案资源,形成了办案合力,为A类案件的数量最多化提供了充分的机制保障。

(三)至于“干的如何”,评价每个人、每个部门干了多少、干的怎么样,只要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项目及计分细则(试行)》、《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 (试行)》、《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考核标准(试行)》四个文件以及《办理各类案件质量考核标准(试行)》进行对标,结果就一目了然。以最具代表性的几个单项工作为例,我院全年共办理A类案件22件,比去年增加12案,占全部案件的10.6%,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44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各类期刊杂志刊发调研文章32篇次(含内刊4篇),编写简报67期,其中被上级院转发39篇,向各类媒体投稿44篇次,其中刊登宣传稿件17篇,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7份(均已回复)。

深化争创活动 队伍素能有了新提升

(一)按照上级安排,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检察院创建年”活动,全体干警积极参加网上在线学习,2011年在线学习通过率达到97.77%。

(二)继续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的活动成果,组织全体干警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天津)”,在全体干警中进一步弘扬了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

(三)进一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以培养干警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目标,选树了一批政治尖子、业务能手、保障标兵,2011年共有4人被评为市院“学习之星”、“公诉之星”。

贴紧业务中心 保障水平有了新增强

(一)技术部门按照“推进建设、突出应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围绕我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提高办公办案的自动化和流畅化,充分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围绕我院办案重点工作,配合自侦、刑检部门做好证据调取、证据固定、证据出示等工作,全年共提供技术支持275次,开展技术培训3次,完成视频联调89次。

(二)法警部门继续落实“三用”招法、坚持“三服”作风、树立“五动”意识,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三用”即用理念转变突出法警职责、用制度落实规范法警行为、用“五动”履职彰显法警作用,“三服”即全面服务、安全服务、精细服务的工作作风,“五动”即在履职中勤于动脑、动眼、动手、动嘴、动腿。全年共出警144人次,出车5万余公里,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8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98卷册。

(三)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继续秉持“务实、创新、规范、和谐”的建院理念,坚持从优待检、文化育检,积极组织各类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红色唱响”、摄影书画竞赛、歌咏大合唱等系列活动,营造了我院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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