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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强化责任确保目标——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04-12王晶,陈菊,孙悟群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3期
关键词:河东区公务员岗位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发展起来、繁荣起来、漂亮起来”的基本思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各项工作。

超进度完成新增就业指标

2011年河东区新增就业44000人,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112.8%,同比增长13.6%,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一)强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将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任务指标分解到12个街道,确保逐级下达、责任到人,各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递交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落实月统计、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加大对接,依托项目建设、岗位开发联盟增加就业。结合“调增上”活动的开展,依托大项目好项目拉动就业,实现经济与就业的同步增长。一是立项项目提前介入,项目开工前加强联系,引导民营企业广开渠道吸纳就业,充分发挥大项目的对接优势;二是在建项目及时跟进,邀请部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劳资负责人召开问需服务会,就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给予及时解答;三是竣工项目落实岗位,提供劳动保障方面各项服务。同时,紧紧抓住河东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效益好、用工量大的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并与天津市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紧密合作,借助其专业的广泛的用工信息渠道增加就业,通过项目对接,促进1万余人实现就业。

(三)稳定岗位,做好失业动态监测稳定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严格企业裁员报告制度,结合“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走访了一机床等部分驻区企业,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用工情况,注重动态跟踪,及时掌握企业岗位增减情况,实现稳定就业。2011年河东区新增监测企业7户。目前共监测12个单位,监测职工4815人。

(四)走访调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素质就业。采取区、街联合,区、校联合的模式,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和培训种类,加大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就业。

(五)多措并举,安置大学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做好大学生就业安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联系广泛、用工信息量大,特别是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优势,扩大安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积极推动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就业能力。

(六)完善体系,搭建供需连接平台实现充分就业。为实现充分就业,积极发挥区、街、社区各级劳动保障平台职能作用,广泛采集岗位信息,统一全区的岗位采集、信息发布、信息交流、招聘活动安排。每周定期收集各街中心空余岗位信息向其他街道发布,使来之不易的岗位资源在河东区得到了充分使用,并按市局要求每月将不少于100条的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登录二期网,发挥了劳动保障网的信息平台作用。同时,支持和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劳动力供需平台和纽带作用,为用工单位提供及时的人力资源服务,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用工难现象。

(七)优化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立河东区创业服务中心,建立500万元的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有创业意向的各类人员提供支持和服务。2011年对505名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了创业能力测评,建立创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共有创业实训基地113家,其中2011年创建33家,实训720人。发展创业孵化园5家吸纳培育1664家企业,实现就业5935人。2011年全年办理小额担保贷款86笔,贷款金额427万元,帮扶86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八)政策到位,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针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期失业者、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困难群体,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促进灵活就业。为新增4286人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补贴人数达20483人补贴金额8828.88万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600人,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2385人,全部得到了安置,继续保持了河东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九)资金到位,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得到落实。2011年市、区财政共投入再就业资金15508万元 (其中市财政拨付13712万元,区财政拨付1790万元),累计支出15275万元,结余257万元(上年结余23.707元)。

确保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社会保险法》,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完成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各类保险参保人数逐渐增加。截止目前,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15.6万人和17.4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5万人、12.5万人、12.5万人、14万人。 享受城乡居民老年人补助1163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13人。 发放失业金2180.21万元,对20483人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各险种任务综合完成率达标,城居医疗保险增幅在天津市名列前茅。

着力做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积极参与2011年博士后引荐会活动,海川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10余个单位参加,3位博士与单位达成了项目合作意向。积极推动海归园建设,邀请市外专局领导走访帅明海归园并进行实地调研,规划海归园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定位,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开展131人才选拔工作,按要求做好二、三层次人选界定选拔。发挥好市场资源配置作用,2011年协办9场招聘会,为毕业生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引进人才1240余人。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工作,2011年内组织开展了3期专项教育培训,参训人数达354余人,其中非公专技人才参培率达到53%以上。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19名军转干部得到一次性安置。

努力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公务员培训。2011年内,组织64名公务员参加了“公务员培训大讲堂”系列讲座培训,2名处级领导干部、5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任职培训,48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初任培训。二是严格公务员考录。2011年内为区综合执法局等11个单位招录公务员56名,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严格公务员考核。年内对31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公务员进行了表彰。四是强化队伍的监督。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对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推动公务员队伍的有效管理。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岗设工作推进有序。目前全区168个事业单位中,161个单位基本上完成首次岗位结构比例核定、岗位等级认定及岗位设置方案的设置审核(暂缓推进的7个单位除外),147个事业单位完成了竞争上岗、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二是聘用制度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推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三是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11年内231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区属98人,非公经济133人。四是工资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完成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工资的审批、调整及兑现工作。

千方百计促进职工增加收入

全面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去年增收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协商共决、政府督导和绩效激励四项机制,联合工会组织,加大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

(一)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积极落实增收政策,年初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60元,提高12.6%。

(二)完成区县属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通过执行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河东区区属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10.4万元,增幅为18.70%,超额完成了天津市下达的增幅15%的任务指标,相应的人均报酬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借助贯彻 《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有利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审查备案工资集体协议585份,涵盖企业1948户。覆盖在职职工33701人,同比增长77%和70%。

(四)组织开展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与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调查了解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及劳动关系稳定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和职工稳步增收的双赢目标。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和集体合同审查工作。一是引导、帮助、督促企业职工建立劳动合同协商机制,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大力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维权。三是按照行政审批大提速的要求,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确保集体合同在5个工作日审查完结。

(二)做好特殊工时审批工作。严格依法审批,通过工时审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对外承诺的审批时限进行工作,合理调整审批流程,保证每一项审批都不超时。审批完成5家企业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涉及在职职工169人。

(三)畅通劳动争议诉求机制。一是劳动争议仲裁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强化了举证、质证、论证的工作程序,突出了证据审核的重要作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现了“程序公正,实体合法”的要求,平均办案时间为40天。二是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显著提高。今年共处理劳动争议756件,其中,依法不予受理的212件,立案处理544件,结案率100%。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重点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努力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五)做好信访工作。本着“领导重视是关键,源头预防是根本,依法处置是前提,创新机制是动力,信访干部努力是基础”的原则,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63件,全部予以化解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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