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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重要层面
——试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2012-04-12毛卫平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2年2期
关键词:层面理性哲学

毛卫平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北京100091)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重要层面
——试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毛卫平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北京100091)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有两个层面:一个是以教科书为基本形式的理论理性层面,另一个是以党的指导思想的“活的灵魂”形式存在的实践理性层面。理论理性层面的基本原理为实践理性层面提供理论根据,更为接近实践的实践理性提供基本原理发挥作用的平台,并推动理论理性的发展,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层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理性;实践理性

1981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对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进行概括之后,特别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们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这些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重要层面,即实践理性层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忽视这一层面的研究,就不可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有真正深入的了解。

一、一个更为活跃的层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自身也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比较而言,实践理性层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毛泽东思想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比理论理性层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通常以教科书形式表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更贴近实践,因而它对实践发展变化的反映更加灵敏,表现得更为活跃。自1981年通过的《决议》对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作出概括以来,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这个概括的内容,其基本精神得到了传承,同时又增添了许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的内容。

关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了做到“实事求是”,在新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当时的主要问题,分别提出和强调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从而保障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新时期的贯彻。

在新时期之初,面对拨乱反正的繁重任务,邓小平鲜明地提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邓小平吹响解放思想的号角,打开了新时期的大门。后来的发展则要求我们继续丰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内容。

1997年9月2日,江泽民在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就指出:“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近一百多年来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必须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在2002年召开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江泽民告诫全党:“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从此,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自觉追求和深入人心的风尚。

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都明确后,在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征程中,针对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胡锦涛提出“求真务实”的新要求。他强调:“全党同志都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

关于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根本路线。“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革命战争年代,它主要体现在参加革命、为解放人民而进行的奋斗中。正如在《为人民服务》这篇著名的演讲中,毛泽东所表明的那样:“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但在取得政权以后,如何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解决的大问题。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针对一些人思想僵化、纠缠于姓资姓社抽象争论的问题,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强调:“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里的逻辑关系很清楚:落脚点是人民的实际利益。为了获得人民的实际利益,要创造一系列的条件:直接条件是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要有适当的社会制度和体制作为保证。因而革命和改革开放是经济发展的条件,而这些条件的创造,就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进程。在这些条件都基本具备后,人民利益的实现就成为直接的现实问题。能否敏锐地觉察到这一点,成为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明确提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明确了“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一系列与执政党地位相适应的理念,从而使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实现,同时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关于“活的灵魂”的第三个要点,实际上是辩证法问题。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中国共产党人的理念中,则形成为“照辩证法办事”的理念。如毛泽东所说:“要照辩证法办事,这是邓小平讲的。我看,全党都要学习辩证法,提倡照辩证法办事。”

辩证法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谐”问题成为新的关注点。在和平建设年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需要,也是共产党成功执政所需要的基本理念。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提出和倡导社会和谐理念,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执政理念的历史性进步,为党的指导思想中“活的灵魂”增添了新的内容,也有力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探讨。

二、基本原理赋予强大生命力

作为理论理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作为实践理性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密切相关、相得益彰。理论理性更多的是关注客观事物本身的一般规律;而实践理性则是要在此基础上加上对实践目的、实践需要的关注。理论理性更多的是关注理论的普遍性;而实践理性则更多地关注特定时期、特定对象的现实需要、现实针对性。作为理论理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如不能变为指导一定时期实践的较为具体、明确和有很强针对性的立场、观点、方法,就会变成空洞的、抽象的教条,变成无的放矢的空话。相反,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般原理的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就难以形成自觉的、系统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或者容易发生简单化、形式化乃至僵化的问题。

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毛泽东解释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针对当时的主要危害是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毛泽东以实践观点为核心,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了深刻的研究和全面的论述。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毛泽东在反对教条主义的斗争中,继承马克思、列宁的基本观点,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践观点作了全面而深刻地阐述。他从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真理的标准和认识的目的四个方面系统地说明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同时将实践观点贯穿于整个认识过程,系统地阐述了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的过程。

毛泽东还在《矛盾论》中着重抓住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这个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性,他又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物史观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从而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践观点以前所未有的丰满而鲜明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使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奠定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坚实基础之上。

正因为有这样深厚的哲学理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因而能够战胜教条主义的严重危害,为中国革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使大家万众一心,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辉煌胜利。

革命胜利以后,通过全党、全国持续不断的学哲学运动,使得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践观点等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更加深入人心,并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继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初,尽管有巨大的政治压力和感情方面的障碍,但是在重新提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时,依然迅速得到了普遍的认同。这不能不归结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促进基本原理与时俱进

与上述情况相反,有些实践理性层面的重要观点,由于得不到理论理性层面的有力支持,甚至不能与之相容,结果便难以得到普遍的、持久的认同,而且还容易出现各种偏差。如“和谐”理念便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在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和谐”成为人们普遍的强烈需求和党的明确主张。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这样说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深刻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其实,从斗争哲学向和谐哲学观念的转变,从处于执政地位、领导建设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提出来了。冯友兰先生积一生研究的心得,在晚年曾明确提出:“任何革命都是要破坏两个对立面所共处的统一体,那个统一体破坏了,两个对立面就同归于尽,这就是‘底’、革命到这个程度就‘到底’了。”“革命家和革命政党,原来反抗当时的统治者,现在转化为统治者了。作为新的统治者,他们的任务就不是要破坏什么统一体,而是要维护这个新的统一体,使之更加巩固,更加发展,这样,就从‘仇必仇到底’的路线转到‘仇必和而解’的路线,这是一个大转弯。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大转变时期,都有这么一个大转弯。”

无产阶级革命获成功以后,也有人力图实现向和谐哲学的转变。第一个认真这样做的人是布哈林。他明确提出了平衡哲学,认为革命并不能直接解决国家的发展问题。革命破坏了原来的平衡,革命成功以后,要建立新的平衡,才能顺利发展。这种平衡包括城市与农村要平衡,不能牺牲农村搞城市;工业与农业要平衡,不能牺牲农业搞工业,工业中重工业与轻工业要平衡,不能牺牲轻工业搞重工业;在所有制方面,国有经济与个体经济要平衡,因为国有经济还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其实,这些问题是所有欠发达国家搞社会主义都要遇到和解决的问题。而他的所谓“平衡哲学”不过是和谐哲学的另一种表达形式罢了。布哈林的平衡哲学与斯大林的“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的判断南辕北辙,结果被当做机会主义分子枪毙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历史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倡导和谐哲学的必要性。胡锦涛总书记明确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但是,这个深层次上的理论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邓小平在20世纪末就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到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又苦口婆心地强调说:“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指导方针。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个道理,不仅全党同志要牢记在心,还要引导全体人民牢记在心。”这样明显而重要的道理,为什么这样难以接受呢?关键在于,这个实践理性层面的道理,还没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层面上被理解和接受。至今还有人认为:革命靠马克思,和谐靠孔夫子。和谐与马克思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也有人宣称: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就是“造反有理”,不能有别的解释。

今天的时代特征和要求让以“和”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重现生机和活力,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它的消极面和局限性。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理论弥补它的不足,提升它的品格,使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挥作用。

马克思主义的道理是否就只是革命的道理,而没有执政、建设的道理呢?显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世界存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特别是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与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交替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是量变与质变、即革命战争与和平建设交替的过程。没有和平建设就不成其为社会发展史,更谈不上其发展规律。因此,只要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就内在地包含了对革命战争与和平发展两种基本形态及其规律的承认。

当然,在此前提下,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对革命的道理关注更多,包括后人,多是在革命时期、为着革命的需要而接受和发挥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色彩因此而日益浓厚。

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情况:在革命年代,即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讲到建设、执政、和谐方面的内容,也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如在阐述唯物史观的名篇《〈政治经济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阐述革命发生的必然性的同时,也讲了条件不具备时,革命便不会发生的道理。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道理被忽视了,更不会认真去研究在后一种情况下应当怎么办的问题。恩格斯曾经指出:“对于一个激进派的领袖来说,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在运动还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就被迫出来掌握政权……于是他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种无法摆脱的进退维谷的境地。他所能做的事,同他迄今为止的全部行动、同他的原则以及他那一派的直接利益是互相矛盾的,而他所应做的事,则是无法办到的。”本来,从这样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理解过去所犯“左”的错误的原因、后来改革的必然性以及倡导和谐的必要性和艰巨性。但是,恩格斯的这一重要思想,过去并没有得到重视和认真的思考。

此外,大家都很熟悉所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本质”,而对于与此相关的恩格斯的另外一段话则很少有人注意到和给予应有的重视。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指出,地球上所有事物的所有的运动,“都是旨在确立相对静止即平衡的一种追求。物体相对静止的可能性,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是物质分化的本质条件。因而也是生命的本质条件。”他特别说道:“在活的有机体中我们看到一切最小的单位和较大的器官的持续不断的运动,这种运动在正常的生活时期都是以整个有机体的持续平衡为其结果,并且始终处在运动之中,这是运动和平衡的活的统一。”不难看出,这里讲的道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与和谐哲学是高度一致并更为彻底的。他在这里所强调的是事物的平衡、相对静止和可持续的意义。众所周知,中医理论就是把平衡视做生命存续、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

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反思历史的经验教训,努力发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中过去在特定条件下被忽视的方面,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理论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今天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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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4937(2012)02-0016-04

2011-10-10

毛卫平(1950-),男,江苏南通人,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责任编辑:姜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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