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知识转型与中国“文化学”的产生
2012-04-11赵立彬
赵立彬
(中山大学 历史系,广东 广州510275)
近代知识转型与中国“文化学”的产生
赵立彬
(中山大学 历史系,广东 广州510275)
与在西方学科体系中的地位相比,“文化学”在中国现代学科建立的过程中,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发展”。这是中国学人在近代知识转型背景下主动“建构”的结果。西学的学科概念、学术理论和学科形式,启发和推动了中国学人对于“文化学”的建构。经过西方的“文化”概念和“文化学”学科概念的输入,一部分中国学者在西方学者理论的基础上,就“文化学”的学术理论进行综合,力图使得“文化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建立起来。他们的努力在当时学术界和教育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也受到西方学术界的关注。但由于外部环境和学科内部发展的制约,“文化学”的建构效果有限,并未真正成为一门公认的实证的科学。“文化学”在民国时期的“建构”,为近代中国的知识转型提供了一个既显示共性、又体现特征的有益的补充。
文化学;西学;近代知识转型;中国“文化学”
民国时期,一部分执着的中国学人致力于建构独立的“文化学”学科,成为近代中国知识转型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与其在西方学科体系中的地位相比,“文化学”在中国曾经显赫一时。学术界对“文化学”的学科史研究相对薄弱,相关研究重在近代“文化学”学科本身的发展线索,以“文化学”学科的“成功建立”为基本预设,不脱当年建构者主观表述的影响①。联系思想史的背景,考察其“建构”的过程及其所反映的西学驱动与本土需求等实际因素,比评判其学科建立的程度,更具有研究的意义。本文主要对这一学科建构过程中的西学因素作一概述,从文化概念、学科渊源、学科理论方面,探讨中国学人基于西学启示,在现代学科极不发达的中国,倡导和建构“文化学”学科的努力及其局限。
一、变化中的元概念:文化与文明
“文化”这一术语的输入和传播是“文化学”学科构建的概念前提,但是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到底对西语中的相关术语如何对译,仍是一个问题。1929年2月,李之鶠译英国经济学家、费边社社会主义者沃尔夫(Leoneard Woolf,李译为乌尔佛)所著《Imperialism and Civilization》一书,由新生命书局出版。按通行的译法,书名本应译为《帝国主义与文明》,但李之鶠译为《帝国主义与文化》。刘英士曾在《新月》发表书评:“谁都知道英文中之civilization一字应译为文明,而含义等于文化的英文为culture。文化和文明是有区别的,在许多地方不可混用。本书的名称应该译为帝国主义与文明,而李君译为帝国主义与文化。”②这一差别看似浅显,但却引申出对文化与文明关系的认识问题。
“文化”和“文明”概念的输入和翻译是当前学术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相关研究十分深入。几乎得到公认,广义的文化概念是西学输入的结果,并且主要是自19世纪末以来通过日文转译。西语意义上的“文化”、“文明”概念输入中国,“文化”一词在中文中的意义,从一般儒学的“教化”,转变为近于西方学术界关于“文化”是“整体复合物”的基本观念。这一概念,包容了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包括国家、社会、经济、技术、科学、艺术、政治、法律、宗教、道德,以及物质生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广义的“文化”概念和“文明”概念的含义基本相通,可以互换。而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狭义的“文化”概念生长迅速,出现了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并行的阶段③。这时的“文化”,指文学、美术、学术等。“文化”一词进入中国,推动了“文化史”的研究,在史观和著作型制上带来了整体性有别于传统史学的变化。撰著者在论及文化史时,不同人之间、甚至同一人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所说的“文化”的内涵大小不尽一致,而总体倾向都是以文化来解释和囊括中国历史。“文化史”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更为“文化”观念的广泛传播和使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这一概念在更大的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人们已经越来越多地用“文化”来认识中国与世界,以及开展争鸣,“文化”成为思想史叙述的重要基础性概念。正如黄兴涛指出的:“正是那些人们在不经意之中反复使用的表示近代新生事物、新思想的新名词、新概念,在社会化的重要维度和实践功能的意义上,将思维方式与基本价值观念的变迁两者有机地联系了起来。”④“文化”概念的进入和流行、“文化史”的撰述,标志着国人积极使用“文化”的概念来组织新旧知识,提出一套认识世界、认识中国和认识自身的方法,并以此来进行知识的积累和传播,重建新的认知框架。
新文化运动以后,对于文化的讨论异常热烈。在尊重“文化”的广义意义的同时,各人又有偏好和侧重。日本社会学家米田庄太郎就“文化”、“文明”在德文和英法文中的渊源、差异和相互关系作了系统的介绍,对中国思想界产生过强烈的影响⑤。不少论者将“文明”和“文化”有意地区分,一般是将文明定义为可以看得见的东西,而文化则稍显抽象。胡适说:“文明是一个民族应付它的环境的总成绩,文化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⑥梁漱溟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⑦又认为文化是生活的样法,文明是生活中的成绩品。李石岑在中国公学发表演讲,将“文化”的指向,侧重于精神力的方面,而将社会组织和生活样法都归于“文明”⑧。这一理念中,德国的学术传统比较显然。“文明”和“文化”的区分,一般在专门的学术论证和概念鉴别时才有明确的体现。
英美的学术传统则构成了学术界关于“文化”认识的一般常识。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B.Tylor)的“文化”定义,以及英语世界里从civilization过渡到culture的过程,影响到一般认识中将“文化”与“文明”混用。许仕廉也是将civilization译为“文化”,他的文化概念,主要是依据美国社会学家汤姆斯(W.L.Thomas)和泰勒的理论。汤姆斯认为,社会价值与态度互相影响,由价值而定态度,又由态度而定价值,此来彼往,产生许多行动,结果又产生许多思想、言语、制度、美术、一切生活方法和理想。“文化”就是这些东西的总称。泰勒认为文化是人从社会生活所得的知识、信仰、美术、道德、法律、风俗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的总名称”(许仕廉的译法)。因而许仕廉把“文化的总定义”修正为:“文化是渊源于团体的经验和知识作用,从心灵所创造,或意志所模仿,所得且具有社会价值的一切事物能力的总称。”(许仕廉这里的“文化”用英文表达是civilization)⑨1928年,孙本文出版《文化与社会》,关于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类对付环境压迫,和满足生活需要的出产品。”“文化的范围,实在非常广博。我们平常所接触的事物,除开自然界的实物外,几乎无物不入于文化范围之内。”⑩孙本文的文化概念也被指为承袭泰勒之说,刘英士评论道:“他把文化的含义看得几乎过分的广泛,承袭社会学前辈大师E.B.Tylor之说,以狭义的文化(culture)以外的东西,如文明(civilization)之类,统统包括在文化之内。凡是一切所谓社会遗业(social heritage)者,无不可以视为文化的成份。”⑪
从“文化”概念的使用来看,广义的文化概念最终占据主流,特别是在讨论文化比较和文化出路等问题时,作为根本性的概念得到公认。后来“文化学”的重要提倡者陈序经也将civilization译为“文化”,显然体现了他在广义文化概念的支配下,有意采取这样一种译法,如什维兹尔的《The Philosophy of Civilization》、《The Decay and the Restoration of Civilization》、《Civilizations and Ethics》分别被他译为《文化哲学》、《文化的衰败与复兴》、《文化与伦理》。陈序经认为:“(什维兹尔)很明白的指出,从这两个字的语源及历史来看,这两个字,并没有什么样的区别……我们绝不能像一般普通人所谓,文化是偏于精神的,偏于伦理的,而文明是偏于物质的,偏于非伦理的,而有文化与文明的区别。我们在这里所以译什维兹尔所用civilization为文化,就是因为这个缘故。”⑫文化的广义含义,成为“文化学”得以倡导的先决条件之一,广义的“文化”观是“文化学”作为独立学科最重要的元概念。虽然当“文化”这一名词成为大家讨论的中心概念工具后,其含义在多数场合反而是狭义的文化,不过,仍有少数有意建构“文化学”学科的学者,在开展“文化学”的理论建构时,坚持在广义的意义上使用“文化”。
二、由泛而殊:“文化学”学科概念的输入和逐步清晰
“文化”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同样“文化学”的学科概念也来自西方。就对中国学人的实际启示而言,“文化学”学科概念上的启示比学理上的传输更为重要。
“文化学”的学科概念起源于欧洲。最早倡导建立“文化学”的是德国的学者。皮格亨(M.V.Lavergne-Peguilhen)最早在1838年《动力与生产的法则》一书中使用了“文化学”(德文Kulturwissenschaft)一词,将其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门类,并表示了建立“文化学”这门学科的意向。1854年,克莱姆(Gustav F.Klemm)以“文化学”命名了他的著作《普通文化学》,此书并不是系统阐述文化学的理论,而以说明原始文化作为主要内容⑬,尽管如此,他不仅给后来的学者提出了新的学科名称和定义,而且也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文化学”的研究也引起了自然科学家的关注。威尔海姆·奥斯瓦尔德(Wilhelm Ostwald)1915年发表了《科学的体系》的演讲,指出:“很久以前我已建议,把争论中的这个领域称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⑭他从文化的角度理解人类的本质,认为:“将人类与所有他种动物区分开来的人类特质,在‘文化’一词中得到理解;因此,对于特殊的人类行为的科学,可能最适宜称为‘文化学’(culturology)。”⑮他曾著《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由化学、物理二科研究所得,引申应用于阐述人类文化起源与演进。此书何以用“文化学”为名,作者解释说:“所研究之问题,乃社会构成之现象,而社会之构成,总其能事,亦不过为人群达其共同目的之一方法耳;人群共同之目的,以余所见,即文化是,因此,余遂决然以文化学取名,而曰《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⑯
在英语中最早使用“文化学”概念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他的《原始文化》一书第一章的标题,就是“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 )⑰。这一本书,在文化人类学领域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后来的学者影响很大。此后,英语著作中便较多地出现了“文化的科学”或“文化学”(culturology)的概念。1910年代,“文化学”开始在俄国出现。安得列·别雷于1910年在题为《象征主义》的论文集中专门论述了“文化问题”(Проблема культуры культурология),1912年已使用了“文化学”(культурология)的概念。此时俄国的“文化学”,是针对当时俄国文化转轨的现实而兴起的⑱,不过它不仅在世界文化学的学术史上没有产生影响,甚至在后来苏联时代“文化学”大兴时期,也基本上被学术界所忽略。
中国学人最早产生“文化学”的学科意识,须上溯到西方文化研究的启示,从西人“文化”与“自然”对举,在对文化与自然的理解的基础上,朦胧地认识“文化科学”的特殊性。1920年,李大钊在《史学思想史》课程的讲义中说:“由学问论上言之,文化科学的提倡,首先发表此论者,虽为文氏(W.Windelband,李译文蝶尔般德,今通译文德尔班——引者注),有造成今日此派在思想界的势力者,实为理氏(H.Rickert,李译理恺尔特,今通译李凯尔特——引者注)。故一论及西南学派的文化科学,即当依理氏的说以为准则。依理氏的说,则谓学问于自然科学外,当有称为历史的科学或文化科学者,此理一察自然科学的性质自明。”⑲滕固也在《时事新报》上撰文向国人介绍了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概念并作了评述⑳。李凯尔特著有《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等著作,他超越了此前的欧洲哲学家把科学划分为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传统,将科学区分为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但在李凯尔特那里,这个文化科学从方法上来说是历史学,因而称为“历史的文化科学”。德国西南学派的理论,当时在日本十分盛行,李大钊、滕固均在日本留学(滕固后来才于1929年留学德国),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李凯尔特将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对立,得到普遍的接受,但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对立,引起不同见解。日本学者铃木宗忠修正其观点,把科学区别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而文化科学更分为历史学(研究过去的文化)与组织学(研究现在的文化),这些均为李大钊、滕固等所注意。但西南学派所言的“文化科学”并不是“文化学”,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以“文化科学”为后来“文化学”的起源,难免误入歧途。国人意识到“文化科学”的真实意义在于,从“文化科学”与“文化学”在概念的相通性上,“文化科学”对于“文化学”的出现有一定的启示作用,而且由此观察,可以看到“文化学”学科概念的清晰化的线索。李大钊即受这一意识的启发,提出“文化学”成立的必要。他是从历史学的两大部分来论述的。他认为广义的历史学,一为记述的历史,一为历史理论,从各个具体领域的历史均对应有一般理论的学科,“对于政治史,则有政治学;对于经济史,则有经济学;对于宗教史,则有宗教学;对于教育史,则有教育学;对于法律史,则有法律学;对于文学史,则有文学;对于哲学史,则有哲学;对于美术史,则有美学;但对于综合这些特殊社会现象,看作一个整个的人文以为考究与记述的人文史,或文化史(亦称文明史),尚有人文学或文化学成立的必要。”李大钊心目中的“文化学”,是各种具体人文社会科学的总和,不免与“文化科学”在内容上混为一谈,而对“文化科学”能否成立,他采取了比较谨慎的说法:“这文化科学能够成立与否,现方在学者研究讨论中。”㉒滕固显然赞同李凯尔特就“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分类,但也认为,“文化科学”是一个较大的范畴,历史科学就应该是文化科学中的一部分㉒。
关于“文化科学”的介绍,不止李大钊与滕固。1929年5月,刘叔琴在《一般》发表《论文化科学》,首先也介绍了德国西南学派的历史科学或文化科学的说法,指出与自然科学相对,而有“文化科学”。但他又提出质疑,认为不能把自然科学和文化看作相对立的全然异其性质目的的科学。文化的事实与自然的事实没有根本的不同,两者都是法则科学,只是文化科学目前“还不曾脱离主观的形而上学的阶段。它之能否算是科学,还不能不使我们踌躇……我以为这种文化科学之现状,决不是起因于它原有的性质,这只为文化科学发达的程度还幼稚,是种偶然的现象。并且这也不单是文化科学所独有的现象,就是在自然科学,也曾有过这种幼稚的阶段。”㉓
根据目前的资料,最早肯定地提倡“文化学”的是张申府。他曾撰文呼吁:“为取以往各种文化之陈迹而研究之,或设立一种‘文化学’,定不会白费工夫,这也是今日瞩照宏远的社会学者一椿特别的责任。”㉔其后“文化学”这一术语开始在学界使用,只是其意义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在许仕廉看来,“文化学”是研究文化现象的社会科学中理论性的一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文化界现象,此类之理论方面,有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文化学、宗教学等,应用方面,有社会服务学、法律学、商业学、新闻学、音乐学及神学等㉕。但此处所说的“文化学”具体含义不明。在其后的一篇论述里,作者显然认为“文化学”是研究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的。“现在文化学尚未大发达,然对于西印度土人、欧洲人、及非洲人对于中国文明发达的直接间接影响已不能无疑问。”㉖还有学者把“文化学”理解为“比较社会学”一类的学科。戴秉衡1936年撰文《文化学与人格之研究》,针对人们在研究人性、人格问题时易受到“文化强迫力”的影响,提出要得到客观观察的办法,惟一的法宝就是“‘比较社会学’或用比较普通的名称叫它‘文化学’Science of Culture。”他指出不同民族人格上的差异并非天性不同,而是文化风俗习惯之差异,“根据文化学的发现,我们可以无疑地断定一个人的行为及其人格大多半是由他所受的文化势力及其所属的团体生活所决定,小部分是直接地出于人的本性……这种客观的态度是文化学于人格学者最大的恩赐。”㉗
从上述过程中可以看到,“文化学”在中国的倡导,受到欧洲的学科概念启发颇深,但因为在欧洲,“文化学”并没有形成为一个清晰的学科,因而中国学术界对于“文化科学”或者“文化学”,尚没有可以直接引进的学术渊源,而是从模糊的学科概念中,逐渐提出了一个边界和内涵都不甚明确的思路。其学术来源,有哲学方面的,有社会学方面的,有心理学方面的,不一而足。
三、执着的构建者:“文化学”学者对“文化学”的倡导
真正将“文化学”作为一门学科加以倡导,并努力开展学科构建的实践,是少数执着的中国学人,其中黄文山、阎焕文、陈序经等人为主要代表。这批学者具备良好的西学训练,有海外留学的经历,更重要的是,都有强烈的创立“文化学”的学术理想。
黄文山早年在北京求学,最初对文化问题的兴趣,是在哲学层面,“曾感受过罗素、及胡(适之)、梁(漱溟)、李(石曾)诸先生的影响”。他1921年在苏俄旅行经过乌拉尔山脉时,“目击欧罗巴和亚细亚分线的碑记,对于东西文化的根本区别,究竟何在的问题,在心影上便留着一个不可磨灭的印痕。”后来留学美国,留意于文化理论和中国文化出路的问题,回国后试图建立一门“纯粹的、客观的”、并且是综合了其他各门具体文化科学的学科,以解决关于文化的重大问题。黄文山认为:“我们对于东西文化问题究应如何评价?对于西方文化应如何采择与接受,对于中国旧型的文化应如何‘消留’,对于新型文化怎样为之创造和计划,凡此种种问题的解决,皆有赖于一种客观的科学——文化学——的建立,才能给予适当的解答。所以数年来,我觉得综合文化人类[学——脱字,引者注]、文(学——衍字——引者注)化社会学、文化史学的科学来建立‘文化学’,用以窥探文化现象的发生、历程、机构、形态、变象和法则,在学术界上似有急迫的要求。”㉘由于他“用文化学特有的概念及方法论解释人类极其社会的一切”,因而后来的研究者提出,黄的“文化学”“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化学’”㉙。
陈序经年轻时先后留学于美国和德国,非常关注文化问题,接触了大量西人的研究,有意识地收集相关资料。在美国时期,陈序经经常在谈话或演讲中“有意或无意的说及文化学这个名词,或是谈及这个名词所包含的意义”㉚。1928年陈序经到岭南大学任教,曾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使用了“文化学”这个概念,引起了一些学生的好奇。陈序经向学生们解释:“在中文上,这个名词虽是一个新奇的名词,然而在西文上,却是一个久已应用的名词了。”㉛不久在一个讨论会上,陈序经提到“文化学”是自有其对象、自有其题材的一种学问。1930年至1931年陈序经在德国基尔的世界经济学院的图书馆里,读到了皮格亨的《动力与生产的法则》等书,对文化学在西方的学术发展历史大感兴趣㉜,写成《东西文化观》一文,于1931年4月刊登在《社会学刊》第2卷第3期上。这篇文章是他关于中西文化观的一个大纲,回国后,受到一些持相同观点的同事的鼓励,1932年初完成《中国文化的出路》一书,其中用不多的篇幅,简单介绍了关于文化的基本理论。1933年初,又完成了《东西文化观》的书稿,对其心目中的“文化学”理论续有论述。
1929年,在日本留学的阎焕文开始关注文化学。他读到日本学者关荣吉所著《文化社会学概论》,颇感兴趣,但也不能完全同意。阎焕文认为,“文化这个名词,含义非常广泛,成因极其复杂,构造至为繁密,机能十分敏活,而关氏欲以社会规定以尽研究之能事,不知文化的社会关系只是文化诸联关之一部,欲明了文化的机构而求出其普遍法则,非建设综合的独立的文化学不为功。”㉝于是产生创建“文化学”理论的决心,1931年完成了一篇关于“文化学”的长篇论文。九一八事变后,阎焕文仓促回国,任教于国内大学,后来将稿件寄给了黄文山主编的《新社会科学季刊》刊出。
此外,对建构“文化学”有重要影响的,还有朱谦之。在参与建构“文化学”的学人中,朱谦之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他认为,“不讨论文化问题则已,要讨论文化,必须从根本上着想而求个根本的解决……文化各部门,如宗教、科学、艺术乃至社会生活之政治、法律、经济、教育各方面,只要从根本上着想而求根本的解决,那便非需要有各部门之文化哲学或文化社会学不可。”㉞他不是从建立一个单独的“文化学”学科的角度来谈“文化学”,而是将所有的学术指向“文化”的趋向,但是当黄文山等人倡导“文化学”时,他表示拥护,也起到了一定的呼应作用。
这几位学人作为“文化学”在中国倡导和建构的主要代表人物,不仅是因为学术界认为他们具有所谓的“文化学”学者的身份,而且他们本人也对此十分执着和重视。陈序经在解放初亲笔所填的一份表格中,在“著作及发明”一栏里,将《文化学概观》作为6项成果之一填报㉟。1980年11月,黄文山交待自己的后事,希望死后立一墓碑,“碑下英文横书作家、文化学专家、爱国者黄文山。”㊱显然“文化学学者”的身份在他们自己的心目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此前的几位提倡者不同,这几位学人所述的“文化学”理论,具有实际的理论内涵,在主观上努力提供关于“文化”的抽象理论,特别是在学科的对象和基本法则等问题上,试图给予系统的说明,以使“文化学”初具理论型制。中国“文化学”被“建构”到在国际上颇有影响的程度,是与这几位学者的执着努力分不开的。
四、输入与综采:“文化学”建构者对“文化学”理论内涵的探索
“文化学”这一学科概念已由西人提出并在欧洲数国流传,但在西方也是一门发展较迟的学科,专门以“文化学”的理论和实践作为主题的著作,很晚才出现。与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不同,“文化学”在中国,没有一开始就从大量现成的西学专著的翻译着手。由于其基本理论多来源于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因此首先是通过西方社会学、人类学著作在中国的翻译,起到理论的引进和奠基作用,从学术渊源上看,“文化学”实际上脱胎于文化人类学。这些译著及中国介绍、综述西人理论的著作,为“文化学”这门新学科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倡导建构“文化学”的中国学者主要从学科概念、学科边界和学科核心法则等几个方面进行理论上的建构。
(一)关于“文化学”的研究对象
何为“文化”?“文化学”是什么?这是认识新学科的基本概念。黄文山从“文化的科学”的立场,将“文化”定义为“人类为生存的需求,在交互作用中,根据某种物质环境,由动作、思想和创造产生出来的伟大的社会丛体。”其中“生存需求”指的是人类互助合作的生存方式所需要的工具;“交互作用”是指人类系以集团的形式生存,文化是人类互相关联的行动或者人与人之间的活动而使集团存在的“函数”;“物质环境”是指文化产生的根据、物质条件;“动作、思想和创造”是指文化不仅是人类行动产生的总体,而且也是思想和创造的结晶,不可偏于一端;“伟大的社会丛体”是指包括各种模型(交通运输、家庭、衣食、产业、政府和战争、艺术、神话和知识、宗教、娱乐和游戏)的共同的和普遍的文化结构。对于“文化学”,黄文山指出:“文化学是以文化为其研究的对象,而企图发见其产生的原因,说明其演进的历程,求得其变动的因子,形成一般的法则,据以预测和统制其将来的趋势与变迁之科学。”㊲阎焕文对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类的生命力受自然环境的影响,社会的交流,历史的传授,发扬所产生的有生命的东西。”对文化学的定义是:“文化学是以文化作为研究的对象,明其发生、生长的过程,究其性质,分析其构成,明定其类型,而求得普遍法则的科学。”因此,建立独立的文化学是必要的,“第一,文化学为研究人类生命力的具体的、系统的学问;第二,文化学是了解历史的导师。有这两个理由,文化[学]足可成立。”㊳陈序经提出,“文化不外是人类为着适应这些自然现象或是自然环境,而努力于利用这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环境的结果。”“文化学”是在经济、政治、法律、宗教、伦理等“特殊的文化学科”之上的研究“文化的整部”的学科㊴。这些认识,普遍受到了西方文化人类学中广义的文化概念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西方学术界关于现象分类、学科分类对中国学人学术认识论的支配作用。
(二)关于学科界线及其在科学体系中的位置
一门新学科的产生,最重要的是要厘清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针对许多人认为社会学就是文化学,黄文山提出:“文化学”不是一般的文化科学。“文化学”研究文化现象所采取的观点,与任何社会科学或文化科学绝不相同。社会学不能无所不究,至于探研文化理论和文化法则的科学,当然要让给新兴的“文化学”。至于和文化人类学、文化社会学的关系,黄文山认为文化学是比两者更为综合的一种学科:“文化人类学和文化社会学的界线,非常混淆,现在既有自称为‘文化学者’(culturists)的,以研究‘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为己任,则我们又何妨进一步,把这类的研究,叫做‘文化学’(culturology)。”㊵30多年后他在编写《文化学体系》一书时,对“以文化为其研究的对象”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改为“文化学是以文化现象或文化体系为其研究的对象”㊶,但基本的含义大致一样。
陈序经在肯定各个学科对于“文化学”学科创建的贡献的前提下,仔细划定与相关学科的边界。特别是“文化学派的社会学”,这是与文化学最不易分清的一个领域。许多人认为,文化社会学派“他们所说的社会学,往往是与所谓文化学,没有什么的分别。”陈序经从社会与文化的区分和相互关系方面,指出社会是文化的一部分,“社会的范围,是比文化的范围为小。”因而不能认为社会学就是文化学,文化学完全有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㊷。
考察此前一些新的学科的建立,确定其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是新学科得以成立的重要标志。“文化学”的构建者也同样如此,在倡导这一学科之始,就重视其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的确定。陈序经从其他国家的学术传统中来认识自己倡导的对象在学术格局中的地位,他认为科学分为三种具体科学和两种抽象科学,具体的科学有纯粹的自然科学、自然与文化科学、纯粹的文化科学,“文化学”即是第三种㊸。黄文山观察到,近代的科学体系,就在那些稳固的、历史的基础之上,不断地扩大。“文化学在这个科学的体系中占最高的位置……它是现代学术进步的归趋与必然,凡研究过近百年科学发展史的,应该知道科学的生长是依照如下的层次:解剖学、生理学、生理学的心理学、心理学、个人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与社会学,最后则为文化学。”㊹朱谦之的文化学,视野较黄文山、陈序经更为开阔。他认为,现代学术已经一致倾向于“文化主义”,在历史学方面,表现为文化史;在社会学方面,表现为文化社会学;在教育学方面,表现为文化教育学。而文化哲学则是一切学术的根本。因此要系统地研究人类文化的进化,就必须先谈所谓文化哲学,“将来的哲学,应该就是文化史的哲学,换言之,即为文化哲学。”㊺他的文化学体系的框架,包含了以上几个方面,更为恢宏。
(三)关于文化的基本法则
“文化学”能够成之为“学”,必须有自身学科的法则。如阎焕文所说,“科学的性质虽有种种,但一般说来,则为一定的法则……如果科学必具有法则这句话能成立,那么,文化有法则没法则的问题,就成了文化学是否是科学的问题,也就是,文化学是否能成立的问题了。”阎焕文认为:“文化幸而有法则,不过文化的法则,不是自然因果的机械法则,而是相生、相因、相继、互异的进化法则。我们对文化的发展,只能推定其或然,不能定其必然。”阎焕文将文化的法则归纳为:文化盛衰之法则——“无论哪一个文化,虽时间上有久暂,都免不了由生而长,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等现象。”文化延续的法则——“老衰而死亡的文化,虽然与世长辞,但绝未消失,他的特质仍为新兴文化所继承,永存于人类世界。”文化的创造法则——“无论哪种文化都有他们特殊性,不是一味模仿承受他人。”文化移动的法则——“无论哪种文化都有不固着一地而流动不居的现象。”㊻
陈序经的“文化圈围”理论,是一种较具抽象意义的文化法则理论。研究文化的单位,陈序经称之为“文化圈围”,它是由地理、生物、心理及文化各种要素的影响而形成的某一社会的文化,“它也可以叫做研究文化的单位,好像政治学上的政治经济学上的财产,生物学上的生命,天文学上的天体。”㊼他认为,同一圈围的文化,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自然是一致与和谐的。而两个以上的圈围的文化,互相接触,如果其程度相等而时代环境趋向又容许二者合而为一的话,其结果和趋势也一样是一致的,或和谐的,或是一致与和谐的。当两种文化出现程度上的差异,而且时代与环境所要求的文化是其中的一种文化,两者相接触后,不能适应于这时境的文化逐渐成为文化层累里的一层,适应于这时境的文化逐渐伸张。文化接触的结果,无论是程度相等的文化还是程度不同的文化,无论是两种文化还是多种文化,适应新的时代与环境的文化要素,将成为共同的文化组成部分;不适应新的时代与环境的文化要素,将逐渐消亡,而成为历史的陈迹。㊽
黄文山同样认为“研究文化法则,为文化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在黄文山看来,文化的法则是一种难寻的结果,最难处在于法则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文化法则完全无迹可寻。文化发展假如可以向一定或可界定的方向前进,那么也会清晰地表现出若干的法则。黄文山对于文化变迁和文化历程,提出以下的法则:一是发展的法则:“发明和采借乃是文化发展的历程之两方面。”二是接触的法则:“两种文化相接触,当发生交互采借时,优者强者胜利,劣者弱者被淘汰,否则类化优者而创成新型的综合文化。”三是复度增进的法则:“文化基础的复度增进,与所吸收的文化质素之多寡为比例。”㊾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到,“文化学”在中国现代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其他学科有所不同,中国学者虽然不是主要地依靠引进西方的现成理论,但是主动延续西人的学术思路,加以创建,尤其在理论内涵方面,对于纷繁复杂的西人理论,采取综合的态度,试图建立“文化学”理论体系,至少在外观上已经显示出系统性和理论化的特点。相对来说,在“文化学”的建构上,中国学人似乎一度走在了西方学者的前面。
五、结 语
在近代中国各种新学科产生的过程中,“文化学”的异军突起具有典型的考察意义。当年置身其中的陈高傭指出,中国学人对于“文化学”,有特别的理由加以努力,“要想把西洋还没有建立成功的文化学,由我们提出来建立,似乎有一点太自不量力。但是我想我们只要努力,亦非决不可能之事。”㊿自西而东的“文化学”,在中国学人的建构下,反呈现出在西方不曾有过的声势。
“文化学”在民国时期的“建构”,为近代中国的知识转型提供了一个既显示共性、又体现特征的有益的补充,值得深入分析。中国学人力图使得“文化学”作为独立的学科,相较于诸多学科完全引自西方并对西人亦步亦趋,“文化学”在中国这样一个现代学科极不发达的国家,却大有超越西人之势,这首先是西学驱动的重要成果。在西学东渐冲击之下,西学主导成为民国时期中国思想与学术的基本底色,西学的学科概念、学术理论和学科形式,启发和推动了中国学人对于“文化学”的建构。这种建构,以三个方面的西学影响为前提。一是观念的变革,“文化”成为认识世界和自我表现认识的基本概念工具﹔二是学科概念和学术发展走向的启示,在追寻历史根本法则的目标驱动和西方学科的发展趋势引导下,致力于新学科的创建﹔三是西方学理的输入综采,从西学中获取新学科建构的基本元素、营养和资源。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近代中国学术整体上受制于西学发展,缺乏学术本身的原动力和内在基础,就“文化学”的建构情况而言,思想的需求显然超出了学术的需求(51),中国学者对于“文化学”学理,既难有原创,又未能真正消化。它由西学推动,并试图超越西人,终因西学的外部环境和国内学术发展的内在限制,难以修成正果。
注释
①海外研究集中于对近代中西文化关系的宏观探讨,而对于中国文化学的发展与实践则未见专门研究。国内由于传统学科类型框架的限制,这一课题长期未受足够重视。1980年代以来,各种文化学概论著作,如刘伟《文化: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求解》(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郭齐勇《文化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李荣善《文化学引论》(兰州: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和陈华文《文化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等,对文化学在中国发展的简要过程有所涉及。吴克礼《文化学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02年)提及了黄文山、朱谦之及其相关著作。黄兴涛《近代中国文化学史略》一文(载氏著《文化史的视野》,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提出应从文化学的方法入手,作全面、深入、细致的历史总结。黄兴涛主编的《中国文化通史·民国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有专节论述了民国时期文化学的发生和发展概要,介绍了其中比较重要的文化学学者其及著作。田彤《转型期文化学的批判:以陈序经为个案的历史释读》(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也专门论述了近代中国文化学的产生过程,特别论述了其产生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学术派分,论述更为详细。关于中国文化学学者的研究,多以其思想为对象,近年来少数论文和学位论文,对陈序经和黄文山二氏文化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特别是其学术渊源进行过分析。
②⑪刘英士:《英士评〈帝国主义与文化〉》,《新月》第2卷第2号《书报春秋》。该书有多种译本,宋桂煌的译本(上海开明1929)、邹维枚的译本(上海民智1930)都取“文明”这一译法。
③黄兴涛:《晚清民初现代“文明”和“文化”概念的形成及其历史实践》,《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6期。
④黄兴涛:《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杨念群等主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4页。
⑤米田庄太郎:《现代文化概论》,王璧如译,上海:北新书局,1928年。
⑥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现代评论》,第4卷第83期。
⑦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香港:香港集成图书公司,1963年,第1页。
⑧李石岑:《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民铎杂志》第3卷第3号,1922年3月。
⑨㉖许仕廉:《论东西文明问题并答胡张诸君》,《真理与生命》,第2卷第16号,1927年12月。
⑩孙本文:《文化与社会》,上海:东南书局,1928年,第2-4页。
⑫㊷陈序经:《文化学概观》(二),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8页,第198页。
⑬㉜㊴㊸陈序经:《文化学概观》(一),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60页,第60页,第37-38页,第18页。
⑭L.A.White.The Science of Culture:A Study of Man and Civilization.New York: Farrar Straus,1949.411.
⑮Wilhelm Ostwald.“Principles of the Theory of Education.”L.A.White.The Science of Culture:A Study of Man and Civilization.New York:Farrar Straus,1949,397.
⑯威尔海姆·奥斯瓦尔德(Wilhelm Ostwald):《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马绍伯译,台北:大江出版社,1971年,序第1页。
⑰E.B.Tylor.Primitive Culture(Vol.I).London:Lowe &Brydone(Printers)LTD,1871.1.
⑱林精华:《民族主义的意义与悖论——20-21世纪之交俄罗斯文化转型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7页。
⑲李守常:《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见李守常:《史学要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2页。
⑳㉒滕固:《何谓文化科学》,《时事新报》,1922年11月3日。
㉒李守常:《史学要论》,见李守常:《史学要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18页。
㉓刘叔琴:《论文化科学》,《一般》第8卷第1期(社会科学专号),1929年5月。此文系节译平林初之辅论文。
㉔张申甫:《文明与文化》,《东方杂志》,第23卷第24号,1926年。
㉕许仕廉:《科学之新分类法》,《现代评论》,第3卷,第66期。
㉗戴秉衡:《文化学与人格之研究》,复旦大学主办:《文摘》第1卷,第1期,1937年1月。
㉘㊲㊵黄文山:《文化学建筑线》,《新社会科学季刊》第1卷第2期,1934年。
㉙顾晓鸣:《追求通观:在社会学文艺学文化学的交接点上》,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
㉚陈序经:《〈南北文化观〉跋》,见杨深编:《走出东方——陈序经文化论著辑要》,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467页。
㉛陈序经:《我怎样研究文化学——跋〈文化论丛〉》,中国社会学社广东分社出版组编印:《社会学讯》第3期,1946年8月1日。
㉝㊳阎焕文:《文化学》,《新社会科学季刊》第1卷,第3期。
㉞朱谦之:《文化哲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序,第2-3页。
㉟表格藏广东省档案馆,卷宗号:38-1-83
㊱ 华侨协会总会编:《华侨名人传》,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第397页。
㊶黄文山:《文化学体系》,台北:中华书局,1968年,第28页。
㊹黄文山:《文化学及其在科学体系中的位置》,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年,第155-156页。
㊺朱谦之:《文化哲学》(序),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4页。
㊻阎焕文:《文化学》,附录于黄文山:《文化学论文集》,广州:中国文化学学会,1938年,第124、125、126页。
㊼㊽陈序经:《中国文化的出路》,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1页,第39-41页。
㊾黄文山:《文化学法则论》,《见文化学论文集》,广州:中国文化学学会,1938年,第106、135-136页。
㊿陈高傭:《文化运动与“文化学”的建立》,《见文化建设》,第1卷第6期。
(51)参阅拙作:《文化问题与“文化学”建构的本土需求》,《中山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2011-09-0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学驱动与本土需求:民国时期的文化学学科构建研究”(08BZS03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近代中国的知识和制度转型”(05JZD00011)
责任编辑 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