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2012-04-11赵彬彬
李 芸,赵彬彬
(滨州市海河管理局,山东滨州 256600)
1 基本情况
滨州市地处诸河下游,市内河流众多,地势低洼,是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境内有大中型防洪排涝河流13条,其中海河流域8条,即漳卫新河、徒骇河、德惠新河、马颊河、秦口河、土马沙河、潮河、白扬河;小清河流域5条,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孝妇河、杏花河。河道总长度785.2 km,堤防长度1 360.4 km,防洪能力10 230 m3/s。全市大中型防洪河道上建有拦河闸40座,排涝涵闸421座。为了充分发挥大中型防洪排涝河道防洪、排涝、挡潮、灌溉、供水等效益,全市设立了17个河道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调度等工作。滨州市河道工程管理采用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市水利局下设海河管理局、小清河管理局2个市级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流域内河道工程的管理。15个县(区)设立了基层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行政上隶属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17个水管单位中,市海河管理局、市小清河管理局、无棣县马颊德惠河道管理段、惠民县徒骇河管理段4个水管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其他13个水管单位不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维修养护费。
2 水管体制改革开展情况
为了全面推进滨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市水利局先后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2002〕45 号文、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发〔2004〕18 号文及省水利厅有关文件,专门召开各县(区)分管县(区)长、水利局长会议,详细部署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2.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保障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以滨政办发〔2004〕102号文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水利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设立了改革办公室,并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开展工作。县(区)水务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县(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2.2 调查摸底,出台市、县(区)改革实施方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市的先进改革经验,结合滨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实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 〔2004〕18号),市政府于 2006年2月出台了《关于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06〕6号)。为了把国家、省、市的有关水管体制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市水利局先后多次召开县(区)水利局长会议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分管副市长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在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门部署。市政府督察室先后两次到县(区)进行督察,推进改革进度。截至2007年底,全市6县1区均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3 完成县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无棣县马颊德惠河道管理段被列为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扎实做好滨州市水管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的改革工作,市水利局多次到无棣县进行指导,督促其按省水利厅规定的时间完成。无棣县马颊德惠河道管理段现有职工61人,改革以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工资无法正常发放。通过这次水管体制改革,出台了 《无棣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两定”“两费”测算。2008年12月,无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 《关于马颊德惠河道管理段改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通知》(棣编〔2008〕21号)核定马颊德惠河道管理段编制49人,维修养护经费90万元。惠民县政府于2007年11月出台了《惠民县徒骇河管理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该单位改革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改革后仍定性为纯公益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批复编制60人,维修养护经费150万元。目前,维修养护费、人员基本支出已基本落实。
2.4 扎实推进市直2个流域局的水管体制改革
滨州市属的小清河、海河管理局分别承担着防汛抗洪的工作职能,应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管理事业单位。而目前两者分别为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管理工作举步维艰,严重影响着全市的河道管理和防汛除涝工作,是市水管体制改革的重点。
市小清河管理局为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60人,现有在职职工51人,年收入200余万元。市海河管理局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0人,现有在职职工117人;其经费来源为征收水费,年收入240余万元。2个流域局仅靠目前的收入难以维持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基本支出。为确保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从根本上改变水管单位人员待遇低、工程年久失修的两大主要问题,2个流域局相继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小组,并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完成了“两定”“两费”测算,并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小清河管理局岗位定员应为87人,人员基本支出经费350余万元。市海河管理局岗位定员应为110人,人员基本支出经费657万元。
3 水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3.1 市级水利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近几年来,通过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县区级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管理单位落实了人员编制和事业经费,工程维修养护费也在逐步落实。但市直海河、小清河管理局的改革进展不顺,按照政策要求,市海河、小清河管理局应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人员支出应由市财政承担,而目前2个管理单位的性质分别为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管理体制至今尚未理顺。
3.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
防洪工程属于公益性工程,工程管理运行经费应由政府承担,但受地方财力的制约,投入严重不足;加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目前农业水费仅为供水成本的1/3,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严重衰减。
3.3 跨河桥梁管理权属不明确
国、省、县、乡道上的跨河桥梁管理权限已经很明确,属交通部门管理;而大多数生产桥的权属不够明确,虽是水利部门建设,但不属于水利工程,水管单位是否应承担管护责任,职责不明确成为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3.4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
大中型水利工程均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而小型水利工程多数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如滨州市山区小型水库一般由村庄或承包户管理。由于管理经费不足、疏于管护,一些小型水利工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甚至有些工程由于年久失修功能尽失。
3.5 工程管理养护手段落后
由于管理人员不足、维修养护经费不到位,难以实行“管养分离”和专业队养护,工程管理养护模式仍沿用传统的承包户代管的模式,管理养护水平不高。
3.6 水土资源利用效益不高
工程确权划界后,属管理单位所有的水土资源并未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沿河群众乱搭、乱建现象严重,部分河道工程损毁严重,给水管单位的管护带来了很大压力。
4 建议
目前,滨州市县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市直小清河、海河管理局是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市水利局多次向市政府、财政、人事部门汇报,做了大量协调工作,虽有进展,但尚未完成改革任务。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改革措施,继续向市政府、财政、人事部门做好汇报,争取市政府和市财政、编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早日通过《滨州市小清河、海河管理局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市直水管体制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