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2012-04-11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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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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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全省启动“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扎实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省直相关厅局驻点督导的30个重点县市区中有28个杜绝了较大事故。但二季度,我省交通建设和水上交通等少数行业领域事故反弹,重大事故接连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正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既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又要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折不扣地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打非治违”的各项工作要求抓落实,抓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要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企业规模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区域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在前期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的基础上,各地要督促县乡人民政府牵头,立即组织安监、煤炭、煤监、国土、公安、交通、建设、质监、电力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公开处理一批非法违法的典型案件。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并坚决做到“六个不留”;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限期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要严格落实县乡政府 “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打非治违”行动中有关重大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完善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要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提倡求真实务、真抓实干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本位主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由此导致非法违法行为蔓延恶化甚至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国办发〔2010〕23号文件严肃追究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