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知识
2012-04-10
1.干旱:因长期少雨而空气干燥、土壤缺水的气候现象。
(1)气象干旱:不正常的干燥天气时期,持续缺水足以影响区域引起严重水文不平衡。
(2)农业干旱:是指在农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因降水不足、土壤含水量过低和作物得不到适时适量的灌溉,致使供水不能满足农作物的正常需水,而造成农作物减产。
(3)水文干旱:在河流、水库、地下水含水层、湖泊和土壤中低于平均含水量的时期。
2.干旱预警划分:根据旱情可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即轻度干旱,多个区县发生一般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较重干旱等。
(2)黄色预警:即中度干旱,多个区县发生较重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严重干旱等。
(3)橙色预警:即严重干旱,多数区县的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等。
(4)红色预警:即特大干旱,多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多个县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旱情等级划分:指根据干旱缺水的严重程度,将干旱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1)轻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中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l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3)严重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l%~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特大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