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
2012-04-09
平顶山市
【概况】全市共新打、配套机电井3060眼,累计达到4.74万眼;发展有效灌溉面积7010公顷,累计达到21.18万公顷;发展旱涝保收田7470公顷,累计达到16.96万公顷;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130公顷,累计达到9.06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平方公里,累计达到3206平方公里;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21万人,累计达到93.8万人。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贯穿落实中央一号文件,3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决定》要求,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抓好大、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大、中、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建设,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立有效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抓好抗旱服务体系建设。
3月30日,市委以平发一号文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农田水利优化升级、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利管理改革深化等六大重点工程,力求通过5~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扭转水利基础薄弱的局面。为贯彻市委一号文件精神,9月19日,市长陈建生亲笔给各县(市、区)长写信,督促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乡镇水利站、基层水利管护队伍等建设。10月26日,市政府成立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4个工作组,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工作的组织领导。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的意见》,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顶山市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12月6日,市委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陈建生作重要讲话;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主管副县(市、区)长及发改、财政、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全市形成了大干水利的良好氛围。
【项目建设】全年共争取省以上水利项目39个,总投资4.99亿元。在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中,9座小(Ⅰ)型、39座小(Ⅱ)型水库进入国家规划,大型孤石滩、中型澎河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提前1年完成,46座小型病险水库和5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超额完成。在山洪沟治理中,5条河道纳入国家规划,20条进入全省规划,并作为全省6个试点市之一,提前启动了初步设计工作。在河道治理中,有8条中、小河道进入国家治理规划。2011年,市水利局荣获全省水利规划设计先进单位称号。
【重点工程建设】投资6219万元的叶县、舞钢市、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年度工程全部完工;投资1.05亿元的郏县节水灌溉示范县项目和鲁山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55亿元、首批投资9956万元的大型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始进场;投资4701万元的1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32座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规划总投资达14亿元的北汝河综合治理项目纳入了新一轮治淮规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时启动,叶县灰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舞钢市三里河、宝丰县石河初步设计经省水利厅批复;投资1440万元的孤石滩灌区一期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完工,投资663万元的二期项目开工建设,投资1605万元的广阔渠中型灌区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防汛抗旱】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制订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预警,科学调度,成功抗御了舞钢市等地出现的特大暴雨和北汝河洪水。同时,狠抓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市级及8个县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并在汛期投入使用,开展了8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达4580万元,实现了全市安全度汛。
争取上级投资3.06亿元,快速建成了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2万公顷;争取中央特大抗旱资金2000万元,市财政安排200万元,全部用于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配备抗旱机具,大大提升了抗旱减灾能力。郏县恒压喷灌工程,受到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饮水安全】按照“全面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模建设”的原则,着重向新农村中心镇、中心村倾斜,加紧建设以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为骨干,单村、联村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网络。全年投资1.01亿元,安排涉及161个行政村的饮水安全项目,21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吃上了干净卫生的放心水。
【水土保持】以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健康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鲁山县荡泽河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验收;省补资金安排的8条重点小流域,鲁山县、舞钢市项目受到省水利厅通报表扬。
【水政水资源管理】全年共办理许可件139件,备案取水许可39户,征收水资源费4125.39万元;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26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编制完成了《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平顶山市取水总量控制细化方案》,制定了《平顶山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平顶山市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争取到水利部、省水利厅节水型社会建设补助资金530万元,完成了平顶山市卫校节水型示范工程建设前期招投标工作。
水利、公安联合开展了保护水资源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立案查处违法取水、违法侵占河道、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案件60起,纠正违法取水行为223起,追缴水资源费130.73万元,清理采砂船、磁选船440条,摊平砂堆186个,处理涉案违法人员26人。同时,出台了《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得到水利部检查组的肯定。
【水利普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一是组建了完整的普查组织体系,培训了3000多人的水利普查队伍,形成了系统的普查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完成了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任务,开展了数据的采集、录入、汇总、审核、抽查、审验、上报等工作,共清查各类对象68.7万多个,第一次全面完整地掌握了各类水利对象的详细底数。三是完成了水利普查第二阶段的培训任务,开展了清查登记数据的查遗补漏和普查对象空间数据采集和标绘、数据外业采集、台账数据登记、数据预处理、事中质量抽查、数据录入等工作。
(赵海峰 李 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