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永山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04-09
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永山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年3月21日,河北省农机监理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农业厅副厅长李永山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摘要如下:
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使命感
近年,国家大力扶持农机化发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快农业机械化,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国家今年重新调整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定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3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部公告实施《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为各地建立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提供政策依据。农业部陆续实施并将更多推出农机安全监理项目。这一系列法规政策为实施农机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农机监理面临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
随着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农机安全监管压力也日趋加大。由于我省长期以来监管基础薄弱,存在问题也愈加凸显,主要表现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三率”水平不高,特别是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管理办法不多,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尽理想;农机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地方的农机安全监管没有形成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的氛围;农机监理基础薄弱,机构建设还有待于理顺,全省尚有23个监理机构属自收自支,20个县存在监理机构缺失、人员不到位,影响执法工作开展;装备水平不高,目前全省仅配备不足50台移动检测设备和5套固定式检测设备,大多数县站靠传统人工手段进行检测,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
我们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依法肩负着实施农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面对新机遇、新情况,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创新的思路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做好监管工作。在内容上创新,拓展安全监管新领域,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全过程、全范围转变;在方式、手段上创新,监管方式要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促进文明执法、规范监理。监理手段要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提高监管执法科学化水平;在机制建设上创新,健全政府主导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实施综合治理。
扎实推进今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紧紧围绕农机化安全发展,转变农机安全监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理,确保实现“一个中心目标”: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突出“两个工作重点”:提高农机牌证“三率”水平,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年”工作;用好“三个抓手”:以层层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跨区作业等农机工作为抓手,以执法检查、“平安农机”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为抓手;提升“四项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安全教育水平,提升实地安全检验水平,提升牌证办理水平,提升农机事故处理水平;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以人为本意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监理服务意识,反腐倡廉、令行禁止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进贯彻《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理“十二五”规划》,落实农机事故防控措施,确保不突破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1推进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
今年,国家重新调整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省的“控制考核指标”将以省安委会名义向各设区市政府分解下达。制订实行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质是控制,核心是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目的是为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要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机遇,通过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将相关农机安全生产任务列入当地政府安全考核内容,推动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到实处,为监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从根本上扭转在农机安全监管上农机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
要主动服务农机化工作大局,促进农机监理工作与农机化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行监理工作的责任管理与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使目标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农机安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2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支撑农机化安全发展的保障作用
要紧紧围绕春季、夏季、秋季等时节农机化生产,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治理要求,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深松机、设施农业装备等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加强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着力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探索实施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促进全面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对享受补贴及申领“跨区作业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牌证管理,省里已作出明确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全省各地要强化措施、多措并举,确保在“十二五”末达到农业部确定的牌证“三率”70%的任务目标。
继续深化农业部部署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以乡村为重心,推动整合管理资源,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形式,提升质量,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创建工作。
结合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深入乡村,现场办公,充分贴近农民群众,寓管理于服务,推进转变监管方式,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效果。
做好牌证行政许可、安全检验、事故处理、事故统计、分析、评估报送等业务工作,依法办事,规范安全监管。
3提升农机安全监理的公共服务能力
当前,要突出把落实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的通知》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推动提升监管水平。主动向本级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支持,落实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法规政策规定。
按农业部关于农机监理机构、人员的“规范”要求,健全农机监理机构,配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规范设置岗位,加强以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为重点的监理人员学习培训,强化资质管理,健全安全监理组织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部署,依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安全监管的执法职责,及早谋划纳入“参公”序列,理顺执法体制。在监理机构和人员尚有缺位的地方,要抓紧恢复和调整,解决好编制不落实、经费没保障的突出问题。
农机安全监理的手段是“监管”与“扶持”并重。要充分贯彻好国家对农机安全监管的“扶持”政策,在抓好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项目的农机安全监理标准化县站建设、农机反光贴、农机检测设备配置等项目实施工作基础上,通过各级积极努力,以“农机检测设备”配置为重点,做好资金争取和设备配置工作,扩大设备检测覆盖面,改善执法手段。
探索监理工作机制创新。抓好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试点工作,要注意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建立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做好小微企业免收农机监理费工作。
4健全防控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
为什么加强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第一是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第二是最高人民检查院决定从今年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农机行业已列入重点查办之中。因此,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把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标本兼治和纠建并举,使工作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水平有新提升,行业风气有新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为全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切实保障。一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农机安全监理牌证许可业务审批和执法程序,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三严禁”,即严禁给不符合标准、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办证上牌、严禁违规订制登记证书和合格标志;严禁违规收费、倒卖证件及委托中介发牌发证的行为;严禁异地发牌发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牌证管理、检验、考试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超范围、超区域办理牌证的行为;要规范对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工作的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杜绝粗暴执法、简单管理和以罚代管的行为。二是要文明执法。深入开展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倡导文明用语和微笑服务、零距离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本行业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三是要科学执法。尤其在行政处罚上,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努力做到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处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