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失败”是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机制
----基于职业结构的视角
2012-04-08林少真
○林少真
(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紧迫感。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科技人才提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技术支撑;社会结构的优化,需要科技人才提供培育中间阶层的规模保证。因此在我国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认识科技人才培养存在的弊端,寻找科技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
一 当前我国科技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自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来,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培养科技人才的政策法规。1997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003年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06年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而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2012年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的讲话,都再次重申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争取2020年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全国科技人才的培养有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我国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现状依然不容乐观。一方面,从科技人才的数量来看,虽然截至2010年底,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5550万人,[1]排名世界前列。不过,如果考虑到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业结构中的比重,就会发现我国科技人才仍然十分缺乏。从“三普”、“四普”、“五普”数据及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进入21世纪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呈滞涨状态,1982年为5.08%,1990年为5.44%,2000年为5.68%。2000年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才有较快增长, 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7.55%,不过这也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30、40年代的水平。美国1930年专业技术人员占劳动力的比例是6.80%,1950年占8.60%。[2]86另一方面,从科技人才的质量看,我国高层次人才十分短缺。一般发达国家的高层次人才占人才总数的比例约为15%至20%,我国仅为5.5%,与发达国家差距有三倍之远。而且我国每百万人口中从事研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只有日本的8%、韩国和美国(不包括工程师)的15%。[3]其中占据国际科学组织领导层的人数更是凤毛麟角。在158个国际一级科学组织及其包含的1566个主要二级组织中,我国参与领导层的科学家仅占总数的2.26%,其中在一级科学组织担任主席的仅1名,在二级组织担任主席的仅占1%。[4]
以上说明,我国科技人才发展的现状是人才规模短缺,质量不高,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很不相衬。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当前我国已经处于工业社会中期,然而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却仅与工业化初期水平相当。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人才的发展速度相差好几十年,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差距更大。这种人才培养的状况在以劳动力为主的经济模式下,并不影响经济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依靠劳动力优势以GDP每年增长近百分之十的速度实现经济快速腾飞。然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经济发展的瓶颈开始出现,依靠劳动力为主的经济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从依靠劳力为主转向依靠技术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型势在必行。2006年创新型国家的提出,目标就是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然而数量短缺、质量不高的科技人才队伍弊端开始显现,它极大地制约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也使得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显得异常艰难。因此如何改变我国科技人才培养的这一困境,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就成为科技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修订《科技进步法》,特别提出了宽容创新失败的问题,预计这将对我国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 “宽容失败”政策对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推动作用
就笔者个人的体会,提出“宽容失败”政策最直接的动因是来自于日益猖獗的学术不端行为,然而它所涵盖的政策含义决不仅限于此。“宽容失败”政策作为科技管理做法上的一大创新,应该成为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机制。与以往人才培养政策不同,“宽容失败”政策可以从人才培养导向、鼓励创新方式及培育创新氛围三个方面加以引导和突破。
(一)尊重科技发展规律,改变急功近利的科技人才培养导向
在急功近利的经济导向下,花相当长时间培养高质量人才或投入大笔费用进行有可能失败的创新,对许多行业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因此只有成功的创新活动才是可被接受的。然而根据科技发展的一般规律,创新意味着风险,风险行为就有失败的可能。而只许成功的创新导向,带来的后果要么是创新活动做假,要么是不创新或少创新,难以有效进行人才培养。“宽容失败”政策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对创新活动失败的承认,意味着我国培养人才导向的转换。“宽容失败”政策提倡应该在尊重科技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人才培养要改变快速见成效的市场导向,转向稳扎稳打的科学导向,使专业科技人才的培养符合经济转型的需要。
(二)转变鼓励创新的基本方式,降低科技人员的从业风险
我国以往的科技政策倾向于通过增加创新投入,达到刺激创新活动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带来了学术做假频繁、自主创新能力难以提高等问题。原因在于科研失败承担的代价极大,一旦失败,科技人员再次获得课题资助的可能性很小,相应的各种福利、名誉都会受到损害。一份对上海与北京两地“影响创新环境的基本因子”的调查结果显示,“经济收入”的高低在创新环境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十分显著,甚至要远低于“社会舆论”、“文化传统”和“单位局部小环境”等因素。[3]说明单靠加大经济投入来鼓励专业人员创新已经很难达到效果。因此,应该转变思路,通过降低科技人员的从业风险,来吸引更多人加入创新行列。
(三)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培育宽松的科技创新文化氛围
1993年的《科技进步法》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罚”规定,然而管理上采用严厉处罚对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效果并不理想。如果有了“宽容失败”的法律保证,变学术处罚为学术保护,科技工作者就不会为了保住未来申请基金的机会而特意隐瞒研究中的失败。[5]新《科技进步法》将“宽容失败”作为基本原则写进法律,对有原因的科研失败,给予宽容。这种宽容包括不影响项目的结题验收,不影响对项目承担人员的评价、申报新的课题等。“宽容失败”的做法改变了原有科技管理体制中只对学术失败或学术做假进行严惩的方式,将加大学术惩处转向以学术保护为主,从而为培育宽松的创新文化氛围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三 “宽容失败”政策的贯彻落实
将“宽容失败”政策作为科技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仅仅依靠一条法律条款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更加明确的实施导向。具体说来,“宽容失败”政策的实施应该结合当前我国科技人才的发展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应用领域的适当调整与使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对科技人才比重过低的地区降低“宽容失败”的标准
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衬,尤其是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科技人才比重在各省份间差异巨大。2000年“五普”数据显示,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最高的是北京,高达17.38%,其次是上海、天津,比重分别为12.34%、12.98%。最低为贵州、云南,比重不到4%,分别为3.71%、3.81%。如果以美国的发展水平作对比,各省之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水平差距近一个世纪。以片区来划分,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较低的地区大部分集中在华中、西南地区。考虑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的影响,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弱的地区,政府的宽容政策应该有所倾斜。可以考虑专门拨一笔科研经费对竭尽全力仍然出现创新失败的研究人员予以奖励,提高项目失败仍然可以通过验收的比例,降低创新失败的宽容标准等手段,为这些弱势地区培养科技人才提供较发达地区更为宽松的创新环境。
(二)企业创新活力不足,对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活动增订“宽容失败”的政策
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一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然而我国科技人员队伍主要集中在科教文卫领域,而在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小,创新活力也明显不足。当前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全国研发投入中所占比例不足1%。主要原因在于研发投入的费用很大,风险极高。以汽车行业为例,在全球的汽车研发投入中,有40%的钱投入到的车型是从来没有量产的,钱投进去没有任何回报;另外40%的钱没有本质上产生对汽车的差异化,只是形式上的升级;只有20%真正实现了差异。[6]在以技术作为经济结构转型主要支撑的重要时期,如何降低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风险,转变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的现状,培养企业自身的创新人才,是宽容失败政策关注的核心。有学者就此认为,针对企业科技创新失败的宽容没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不利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政府应该对企业科技创新中的“试错”提供补偿机制。[7]政府可以通过对具有创新活动的企业改变侧重事后利益让渡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初期就参与共同创新,与企业共同承担创新失败风险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失败的宽容,以达到促进企业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
(三)社会建设问题增多,对专业人员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提高“宽容失败”的力度
创新不只局限于科学研究领域,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创新需求也在不断增多。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当人均GPD达到1000美元以上时,社会发展开始进入矛盾多发期,贫富差距、城乡差距日益突出,各种犯罪事件、群体性事件频发。因此当前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就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相应地,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相关的科技人才队伍也开始不断壮大。改革开放以来,为生产和生活服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呈持续增长态势。1982年仅占第三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4.3%,1990年为6.8%,2000年达到11.37%。特别是2000年明确提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也包括社会服务业,其中将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单列一块,说明随着社会建设的日益重要,事关民生的社会服务业需求在大量增加。在这样的趋势下,政府在加大鼓励社会管理创新力度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宽容社会管理创新失败的力度。应该积极鼓励社会管理领域专业人员对公众服务业进行管理体制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并对其中的失败尝试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与经费补偿,从而培养宽松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氛围,鼓励更多的科技人才投入到社会管理事业中来。
总之,针对当前我国科技人才规模不足、构成不合理的现状,亟需在科技体制管理上强化“宽容失败”这一新机制,通过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导向、降低从业人员创新风险和培育宽松的创新氛围,为培养科技人才和鼓励创新活动减少后顾之忧,从根本上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建设一支规模与质量都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配的科技人才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撑。
参考文献:
[1] 徐民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5550万[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2-04-19(3).
[2] [美]丹尼斯·吉尔伯特,约瑟夫·A.卡尔.美国阶级结构[M]. 彭华民,齐善鸿,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3] 王 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跃居世界第一 高层创新人才缺乏[N].新民晚报,2010-11-15(6).
[4] 李 斌.九大问题挑战“创新型国家”[J] .党政干部文摘,2006,(2).
[5] 何 姣.“宽容失败”还是改进评估系统——国内外专家谈中国“宽容失败”草案[N]. 科学时报,2007-09-06(1).
[6] 刘 岩.科技创新的企业路径[EB/OL].(2010-03-28)[2010-03-30]. http:∥jingji.cntv.cn/20100328/103601_5.shtml.
[7] 曹燕萍, 刘雅利.论企业科技创新中“试错”的税收宽容[J] .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