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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西班牙传教士笔下的广东口岸(下)

2012-04-07○耿

关键词:神父官吏拉斯

○耿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所, 北京100006)

五 拉斯·科尔特斯对肇庆府的描述

对于明末的两广总督府肇庆府,拉斯·科尔特斯或写作Sciauquin,或者是作Ziauchiufu。

拉斯·科尔特斯及同伴们在海难事故中被俘后,一部分人被沿广东省海岸押解至广州,另一部分却被拘留在潮州,始终受潮州府大堂的审讯和羁押。那些被押解至广州的人,有的还到了肇庆,他们记载下了沿途的所见所闻。

1.中国都堂在肇庆府举行的一次宴会

1625年,正当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被广东潮州府俘虏时,澳门城的入华耶稣会士们曾有机会在该城的城墙问题上,使广东总督都堂获得一次非常满意的机会。都堂隆重地接见了澳门选出来的代表中的12人。他们是以澳门全城居民的名义前往肇庆城拜见都堂,以确定某些事件。位于广州府以西的肇庆府,是当时总督的经常居住地。入华耶稣会士们于1583年在那里创立了一个传教区。当他们到达都堂面前时,都堂说:他为他们所作的一切,实际上都是由中国皇帝本人决定的,他只是以皇帝的名义行事,而且全部花销也都是由朝廷支付。招待会和欢庆活动便包括一次圣宴。都堂府首先送给每位客人一个宽度大小不等的小银牌,其精度与人们常见的马口铁片相差无几。银牌的上面镌刻有意为“欢迎”和“友好”的字样。它如同一本护照,可以使来访的人在中国各地受到官吏们的照顾和恩惠。接着都堂又将小花束放在其帽子中,花束也是以银叶制成的,如同一种小羽冠,其价值比上述银牌略低一些。然后中国官吏们又带领这些澳门代表骑马过街,前面由大鼓和喇叭开道,一直到达举行宴会的地方。

中国肇庆都堂为每位客人准备了5种不同的冷餐具柜,其中盛满了干鲜果品和可以在该城找到的所有肉食:母鸡、公鸡、山鹑、火鸡、鸭子、乳猪和其他肉食。但所有的肉均为生的并且是完整的,唯有禽类被拔毛并洗净。它们都被依次垒成金字塔状。宾客坐的椅子覆盖着缎纹布。这一切与西方的桌布、餐巾、汤匙和盐瓶之类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中国人吃饭时习惯于使用乌木或象牙筷子,有时还镀金。橱柜中盛放着16-20个小磁碗,其中装满了水果和肉块。有的肉块是被烤熟的,或者是经过烹调与调味的食品。来自澳门的12位贵宾坐在他们各自橱柜前的椅子上,四周由专门为他们准备的另外4个橱柜所簇拥。都堂并不与他们同桌就餐,而是仅仅与其他几个官吏在一起。他们使用仅有蛋壳大的薄细小酒杯饮酒,并且以比欧洲人使用的那种盘子更小的银盘来向每个人敬菜。在整个就餐期间,一些中国人于餐桌前演喜剧。再没有其他娱乐,也没有更多的菜肴或更为显眼的餐具。这些澳门人完全以中国人的方式就餐。他们只满足于在菜盘中夹东西,特别是水果,而又不真正地吃下去。

宴会结束后,客人们以与来时相同的仪式返回驿馆,有100多名中国人携带48个橱柜陪同前去,其中装满水果和生肉。那些澳门贵宾很客气地拒绝在家中留下任何东西,并把它们分配给那些贫穷的肇庆人。这些人然后返回澳门城,但做为中国政治官吏的驻肇庆都堂,也遣使回访澳门城和澳门居民。在使者返回肇庆后上呈皇帝的奏章中,表现出了对澳门的不满,拒绝了他们的调停,拉斯·科尔特斯神父本来要于其《中国游记》第2卷之末发表这份报告的内容摘要,可惜付阙如。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特别注意到,在广东省,尤其在肇庆,当人们互相见面问候时,并不像西方常用的那种“您好吗”或“上帝保佑您”,而是始终互相询问“吃了吗”,既没有任何致意,也不询问健康。当拉斯·科尔特斯神父首次听到这种问候时,正在饥肠辘辘,因为他尚未收到每天配发给被俘者的口粮,而且他也不知道这仅仅是中国人的一种打招呼的敬语。所以他把问候当作是一种慈悲的表示或送给他某些食物的意愿,于是便多次回答说,他想要一点食物,但没人真正送给他。这充分表现了中国与西方人的思惟与文化上的差异[1]175-178。

2.为释放被俘者而在肇庆和广州采取的斡旋

1625年6月23日,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在潮州收到了自广州转去的信件,其中有两封是致他本人的,分别于6月3日和6日写于广州。它们分别是由入华耶稣会士兼日本司库陆若汉(Juao Rodrigues Tçuzu,1567-1628年)和入华耶稣会士兼中国司库瞿西满(Simāo da Cunha,字弗溢,1589-1660年)神父写给他的。他们通过中国人而给入华耶稣会士明坚·松田(Miguel Matsuda-Pineda,日本人,1577-1632年)神父和拉斯·科尔特斯本人,送去了某些衣服,给科尔特斯送去20个比索,还有20个比索是供众人分配使用的,这是他们在广州的葡萄牙商人中搜集到的施舍物。此外,他们始终还怀着驻肇庆都堂会帮助他们的希望。都堂很快就向他们提供了他们为旅行所需要的一切,但负责运送这些钱财的中国人却侵吞过半。中国人始终查问他们自澳门接受到的金钱,因为他们急需要摆脱自己对这些人的负担。拉斯·科尔特斯及其同伴们的信件都是从都堂设在沿途的哨兵手中收到的。这些哨所是为了监视潮州府的某些商人才设立的,但他们也阻止了外国人的书信流传到澳门和澳门的信件直接寄到外国人的手中。那些最棘手的事,便是澳门城在海上陆上均遭到了包围,使任何船舶都无法驶入那里,驻在肇庆的都堂加紧了对它的包围。最后,为了获得和平,澳门城按照大陆中国人的要求,拆毁了朝大陆一面的城墙。这是由于中国皇帝只获得了有关澳门城的很旧的和错误的信息。此事正好发生在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遭遇海难之时,也就是在人们在广州和澳门了解到此事之后不久。

当陆若汉神父在其他澳门绅士们的陪同下,为前往肇庆而到达广州附近时,应都堂之召前往缔结和约,并以葡萄牙国王陛下和澳门城的名义去拜见他。他们有意利用这一机会,而为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获得并送去一些铜钱,从而使他们离开潮州府而前往广州[1]281-283。

当他们遇海难8天之后,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唐·弗朗西斯科·卡斯特洛·布朗科(dom Francisco Castelo Branco)便通过一名可靠的中国人向澳门秘密送去了一封密信,此人声称自己前往澳门经商。正是由于这封密信和澳门方面的斡旋,许多被俘海难人员才得以生存下来。虽然神父和其他人交给中国官吏和翻译们的那些信件,从未到达收启人手中。后来,他们也收到了由陆若汉神父署名的1625年3月5日写于广州的信件,应该是对布朗科写于澄海(Toyo, Toyyo)的信件的答复。信中提到,澳门已经获知了这次海难事件,陆若汉等正在请求都堂尽快地给予帮助[1]112-114。

也正是由于布朗科在他们被俘8天之后写于澄海的那封密信,在澳门被围之前不久,入华葡萄牙籍耶稣会士陆若汉神父陪同澳门的其他几位绅士,前往两广总督府,就澳门城的许多事务,特别是就澳门“拆城”问题,与“都堂”会谈。当他获知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遇海难并被俘的消息后,立即致函“都堂”,从而中断了潮州府方面以海盗名义处死被俘人员的谈判。总督Tavia在他首次从肇庆到广州期间,曾谈到过此事。总督返回肇庆之后,那些澳门人告知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总督对他们有一种怨恨情绪。陆若汉神父书信的结尾指出:“我们将向都堂提出要求,以使该船的沉船人员被承认属于我们的人,是我们让他们到这里来的。因为中国人决定要做为海盗而处死他们。”[1]284

当时,两广总督与澳门城在“拆城”问题上的分歧,也给这批被俘人员的释放制造了困难和耽搁。如若没有这一事件,那么陆若汉神父以及陪同他们的澳门绅士或葡萄牙人,都不会在广州出现,因为当时不是开市的时代。陆若汉神父曾写道:“上帝保佑,中国大陆人与澳门城发生了分岐,才使我们一接到信便来到广州,并且能产生效果”。瞿西满神父于其致拉斯·科尔特斯的信中也指出: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人看到船中有许多银钱。银钱对他们的诱惑,就如同磁石吸引铁一般,无法再采取合理行为,而是要准备不顾一切地占有它们”[1]284-285。

由此可见,中国广东沿海各级官府,对于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的羁押和释放,均有多种利益攸关的原因。

六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对广州府的描述

拉斯·科尔特斯对当时广东省的最重要港口城市广州作了许多详细描述:

1.广州府民众的日常生活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发现,广东沿海的小麦长得矮小。农民不是收割,而是在拔小麦。中国从不制造面包。广州府的人制作一种小小的糕饼,但他们自己不吃,而是卖到澳门或出售给潮州府(Chincheo)的菲律宾人。他们吃油脂面饼和粗红糖饼(chancaca),同时还有其他甜点。

由于食品缺乏,中国当局确定遇难船上最重要人物的每日口粮是1—1.5Condim。当看守士兵们多次去为西洋人的狗申请口粮时,遭到官吏们的训斥。

中国人自己吃得也很糟。他们于房间一角做厨房,只有灶台而没有烟囱。灶台上只放一锅,有两口锅者,已经属于大户人家了。他们一般都在铁锅(Caxabay)中煮饭。煮好的米饭放在一个木盆中,以供全家一天吃,剩饭则用来喂狗。

广州人餐桌上的蔬菜主要有茄子、苦瓜(Canja)、芥菜叶等。他们将从鱼市上买来的鱼原封不动地放在锅里煮,既不洗涤也不脱鳞,更不会破膛掏内脏。他们煮肉时也不放任何作料,更不会去沫和换水。他们或冷或热地在餐桌上津津有味地享受这些食物。

他们在广东省沿海都发现,中国人的食物和衣着都很凄惨;菲律宾的华人会讲卡斯蒂利亚语,而且也很文明。但中国却将西洋人视为更为蒙昧者,自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和国家可与之相媲美。中国人始终将入居澳门城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以及世界上的其他人,都视为“蛮夷”或“蒙昧人”。在押解途中,中国人不大愿意帮助被俘的西班牙人,甚至不向他们提供书写纸和翻译员,既不会于沿途官民的家中接待他们,也不主动去看望被俘人员,只为他们提供最简单和最普通的服务。

那里的中国人无论男女,甚至是要人和富人,夏天也只穿纱布衣,冬季穿粗布衣,无论是否梳棉精纺或经过染色。广东人很少穿袜子和鞋子,除非是由于寒冷而迫不得已时,才会穿它们。他们在一般情况下都赤脚行走或只穿皮带小木鞋。在中国人的餐桌上,既没有桌布,也没有餐巾,更没有刀、叉、汤匙、盐瓶、胡椒瓶。

2.广州府沿海地区的财富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介绍了有关中国广东的许多详细情节。究其原因,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我记述了许多很普通和很详细的事情,我的意图和特殊目的,就是为了揭示中国人用心掩饰了其国之内的一切。因为该国不但禁止任何外国人进入其国内,偶而进入者也鲜有偶然机会逃出去……这些事实很少会使外国人准确获知。”[1]274-275

中国广东省拥有丰富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如果说世界上存在着一个不需要其他国家便能舒适生活的地方,那就是中国广东省。中国广东省还出口大量商品。葡萄牙人在广州集市上采购到这些商品之后,经过他们入居的澳门岛而销往日本诸岛和东印度。中国广州府和潮州府的人,同样也将其出口商品运出国外,特别是通过广州港和福建厦门湾东北的安海(Anay)。由于那里的交通方便,中国朝廷、京师和其他地区的人,也汇聚于那里经商。有人信誓旦旦地声称,那里每年能出口300船(Somas)货物,它们均属于一个良好港口的中国小船,装满了菲律宾、马鲁古、大小爪哇、交趾支那、占城、柬埔寨、北大年(Patane)、暹罗、丁机宜(Andriguri)和南洋群岛的许多地区的货物。

中国广东人还有大批珍珠和红宝石、许多麝香和少许麝猫皮。那里的一种无法形容和在全世界都受到追捧的商品,当然是中国的各种丝绸了。其中包括生丝、经加工过的、未捻过的或经过绞丝的丝,还有大量用丝绸缝制的服装。但广东人不善于把它们整得平整精细。在颜色方面,中国的白色丝绸是世界上最白的丝绸;其红色(中国人称之为胭脂红)丝绸是极品,即使被浸湿也不会留下色斑。初看起来,所有中国丝绸都显得质量尚可,但它们很快就会失去其光泽并变得如同一块破布。总之,它们与欧洲丝绸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只不过是中国人会巧妙地造假。中国人制造的最佳丝绸都外销了,他们自己(即使是官吏)穿戴的却是劣质丝绸,唯有他们的长衫是用优质丝绸缝制的。当中国人因天热而脱下外套时,人们可以看到其内衣的破旧与寒酸。中国人的大量布帛均以4种原料纺成。最常见的一种原料是马尼拉麻(abaka),出自一种只产无法食用的劣质香蕉的森林香蕉树。其纤维可以织成很粗糙的纺物,还可以伪造其他的布帛。第2种植物是靠播种而大面积种植的,这就是黄麻(bungmua),或者是叫作“孟加拉麻”。广东人以此织成的麻布要比“马尼拉麻”(香蕉树纤维)还要粗糙。第3种植物叫作qua,其纤维更好一些。利用这3种原料织成的粗布很平滑,其纱时而很粗,时而很细。他们使其中的某些织物保持自然本色,即使经长期穿用之后也不会变白,却会被黑色或蓝色衣服染污。他们有时也会对这些衣物上浆,或者是借助于大石块而使之变成棕褐色,从而使之更像是毡毯而不像是粗麻布。在广东还有另一种可以播种而广泛培植的作物,人们称之为苎麻(tiu),一种亚热带植物。广东人也用其纤维纺成纻布和编成纻衣,而且还习惯于将它染色。但广东人有时也保持纻衣的本色或进行漂白处理,做为内衬布使用。这是他们的最上乘织布种类。某些思想灵捷的人认为,它们实际上都是亚麻的别种;有些神学家又质疑,它们是否可以被做为遮身蔽体的衣裤使用。

中国广东人再没有制造粗布的其他原料了。这些原料的质地并不好,衣服也不大结实。大部分中国男女,于整个夏季都穿这种经过染色或漂白的原料制成的衣服。那些穿丝绸衣服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他们更少会用丝绸制造整套服装。相对而言,菲律宾华人穿整套丝绸衣服的人显得要多得多。

广东人裁缝衣服和出售大量巨幅布,完全是用棉花纺成,我们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称为“衬衫布”。它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粗纹或细纹、是否更加平滑和柔软一些、是黑色还是蓝色、是否浆洗过和是否有光泽。它们根据这些差异而具有不同的名称。“红黑条纹棉布”(Candaqui,出自Caladari,红黑条纹布)或“单色布”(Lanquin,出自nakin,南京土布)和“中国布”(Sin)等。他们所有人在冬季都穿这种粗棉布,就如同他们在夏季都穿那些粗纤维布衣一样。为了御寒,他们在棉布衣中填塞棉花,就如同西班牙的紧身羊毛短上衣一样。

广东人的另外一种畅销商品是糖,他们拥有很多。广东人向日本出口糖,过去也曾向菲律宾出口,但当时菲律宾已经开始大量种植甘蔗了。广东人一般很少食用白糖,而是食用粗红糖块(Chancaca)。在中国人通过海路而前往的菲律宾和其他地区,他们也会运去大批的罐头食品,特别是他们大量生产的鸦葱属植物(Scorsoneères)、白桃、荔枝、无花果、栗子与核桃。他们也从南京运去了大块优质火腿和其他美味食品。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发现,广东地区缺铜,他们从日本进口铜。中国还从日本进口少量白银,经过加工后再投入贸易中。中国人以这些日本铜轧制铜钱,称之为Caixas。150枚这样的铜币才具有一个多卡斯蒂利亚的里亚尔(réal)。中国人最缺乏的金属还是白银,尽管其国许多地区都蕴藏银矿,但大部分是贫矿。中国皇帝不允许大量开矿,以避免使劳动力放弃农田劳作,中国始终以农为本。中国广东人在使白银外流的同时,也在出售大量商品,从而造成大量白银流入。他们将全部精力投入追逐白银。当他们获悉某处的白银时,便不惜动用一切合法或不合法手段去获取。中国人始终有一种“白银癖”,故而积累了大量白银。

除铜钱之外,中国既不使用金币,也不使用银币。他们将白银融化成小薄银叶。有些人的家中拥有一把大剪刀,随时准备将白银剪成银叶,然后用银叶来采购物品。为了将碎银末搜集起来,他们随身携带一块蜡烛,以便吸收落地银粉。中国人还会融化部分白银,以制成小银钱使用。许多中国人家庭都备有戥子,既能检验其成色,又可复核其重量。但许多广东商人又有两个戥子,分别作收银和出银用,“两次衡量,两种重量”。西方人非常惊讶地感到,中国人为什么不铸造和轧制银币,以减少其出售时的工作量呢?这很可能是为了防止作弊。由于西方人在广东购物,主要是用白银,故而他们对于中国白银的评价特别多。

广东人还向日本出口大量药品,特别是优质“黄色泻药”,他们称之为“中国泻药”。当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向广东调查这种药品时,有人告诉他说,这是某种树的汁液。它一般被用于全面清火,而且还被压制成粉,或者是配制成药丸。广东人最著名和最有效的药品是“中国木”,即茯苓,这也是他们最重要和最能赚取巨额利润的商品。茯苓是一种厚木质膜,也就是在松树根下形成的地下菌类,往往是同时形成上百个的簇群,被中医作广谱药使用。其“中国木”之名来自这个巨大而又沉重的块茎具有一种可变的颜色,可以从棕色—肉桂色变成白色。其内部包括一种密实质地的物质,其坚硬度使人联想到了木头。在欧洲受到青睐的这种产品,基本上是经中国东南港口出口。他们将茯苓装满船舱,运销于菲律宾和整个东印度,然后再转销至西班牙和忽鲁谟斯,再从忽鲁谟斯销往土耳其和中亚、欧洲的其他许多地区。人们到处都在寻求它,并且因其药效卓越而被广泛利用。西洋还通过广东的中国人而采购到了许多大黄,它们或是由广东人自己种植栽培,或是从其他地区采购。中国人还有其他药用植物。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发现,中国的医生和药剂师从事同一种职业,基本上是同一批人。他们的大部分专业知识就在于了解植物的药性,虽然他们也有丰富的诊脉知识。中国医生诊脉是从脚部沿桡动脉而直至颈动脉,到处都有脉穴。中国医生中有一种在外人看来很奇怪,在他们自己身上却频频出现的现象。他们完全不像西医那样,既不观察尿液和其他征侯,既不放血又不清肠胃,更不会开灌肠的处方。他们经常用火绒烧灸身体的某些部位,从而使身体上出现许多火泡,通过火泡而排毒。

广东的医生对病人提出的第一项禁忌,便是禁止吃任何肉,包括鸡肉在内,只允许吃几尾小鱼。富人延医治病,普通大众却无此奢望。病人只采取某些自己熟悉的土方验方和传统疗法,在6-8天间禁忌任何食物。无论是父母对子女,还是夫妻之间,都不会强迫病人吃东西。他们对一切疾病都要由人体自然本性决定,依靠自我调养和抵抗力。

中国广东很少有染料。他们拥有马鲁古群岛的可食性丁香花蕾,但不做调味品而用于印染。他们还用从菲律宾进口的红木(即西方人所说的巴西木)。他们还从菲律宾和其他地方输入一种很特殊的产品“燕窝”,葡萄牙人称之为“鸟窝”。它们实际上是由菲律宾的某些小鸟,以它们自己的蛋白或从其他鸟处偷来的蛋白液物质制成。它们再在这些窝中生蛋育雏。中国的官吏与富翁们天价采购这些燕窝并贪婪地烹食之。这使西方人极为不可理解,不知美味何在。

拉斯·科尔特斯认为,广东人拥有世界上的最上乘瓷器和最精美的细陶器。他们向东印度和菲律宾大量出口此类产品。但据他个人的观察,很少有广东人在家中使用细瓷罐、瓷碗、瓷杯之类的精美器具。他们在家中只使用最粗糙的小碗。在广东人的小酒馆中,同样也使用最粗糙的杯盅。他们有玻璃杯,但不仅质量低劣,而且也罕见使用。他们的镜子用一块圆板状,拳头大小,被磨得平滑而有光泽的钢板制成。为了使镜子保持透明光泽,则必须经常擦拭之。这是一些永远不会破碎的镜子。广东有许多水银,他们盛小桶销往日本。他们还出口许多漂亮的木制或金属小物品,如床、写字台、文具盆、镀金与彩绘家具,以及许多锡、锡合金、钢和金属丝制品。甚至连吉普赛人也无法与他们相媲美。

广东人善于造假鼻子。在马尼拉,一旦当一个有地位的人物的鼻子因疾病或事故而被损时,中国人便会设法矫正其残疾,而为他提供一个假鼻子。假鼻子与真的一样,甚至还有肉色。病人会为此而付出重金。前往菲律宾的广东商人,往往都会携带几箱子成百上千个假鼻子。由于气候和疾病,菲律宾人损伤鼻子的事故司空见惯。

据拉斯·科尔特斯神父认为,广东人的商品对外大都销往马尼拉,而在广州则是推销给澳门商人。自从广东商人与这两个地区维持大规模贸易关系以来,它们便成了广东的宝库和流量丰沛的财富江河,每年都有上百万的入账。马尼拉人在广州积累了丰富的经商经验,而中国人却使葡萄牙人遭受了千般凌辱和高压伤害:强迫他们交纳高额税并被迫贿赂;即使葡萄牙人不出席商品交易会,也要迫使他们照例纳税。葡萄牙人经常会因这样或那样的事由而被传至大堂,或遭羁押,甚至还可能会遭受杖刑。广东人会把某些犯事的葡萄牙人扣留在漂泊于江河的船上,就如同被押在监牢中一般。有时为了使葡人获得中国广东政府的一封正式公文和许可证(Chapas),中国人也允许他们暂退澳门等待。葡萄牙人把由中国当局,特别是由两广总督发出的有利在华西方人的许可证称为Chapas。(本指一枚金属钱币),但它也具有命令、委任状和预备金之意义。中国人对在澳门城外、海上、江河中或陆地上抓获的任何入境者,都会加罪他们偷盗、私自买卖儿童和其他违禁物,在大堂审判时出具证据,从而使这些人遭囚禁,甚至被杀戮。澳门葡人一旦被投入广东监狱,便会在那里被囚禁很长时间,或者是课以重价赎身。这样的事件不仅在广东频频发生,而且在中国的其他省份也不为鲜见。葡萄牙人加莱奥特·佩雷拉(Galeote Pereira)于其中国游记(1548年)中,便曾介绍说,当时有些被中国人俘虏的葡萄牙人,在福州被囚禁1年多。甚至有些落入中国官府手中的西洋人,会在广州监牢中被押15、20、24年和直到30年。

七 中国广东官吏们的施政方式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经过在广东沿海地区的详细考察而发现,中国政府一般都禁止外国人进入其国土。一旦外国人进入,却又禁止他在未获得准许的情况下离开那里。中国人对于私自进入其国的洋人,以及那些藏匿和保护他们的中国人,都会严厉惩罚。正如西赛罗(Marcus Tulius Cicéron)于其第3部书《论义务》中所指出的那样,一切是可以被定为“非人道的”。“禁止外来人进入一座城市,是非人道的。有人认为应该只注重本国的公民,而不是外国人,这实际上是断绝了人类的共同社会联系纽带。一旦断绝了这种纽带,仁爱、善意和公正便会彻底消逝。”[2]84尽管中国具有许多严重的弊端,它仍具有世界上任何政府都未曾有的巨大威望。任何从外国和公共事务中看到其政府运行的人,都会立即产生一种满足感,会从其中发现一种很有条理的秩序。中国政府的无数官吏互相依附,其职权和权限都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确定的,以至于使任何官吏都无法强迫其民跟着自己走,也无法激起一次叛乱。中国政府的目的是和平施政,任何人想离开和平,立即就会失去自己的官位。该政府同样令人钦佩的地方,便是那些低级官吏们对其上司的盲目而且还是完美无瑕的顺从。从最小的官吏直到阁老(Colaos)和最高级的官吏,甚至直至皇帝,完全如同庶民对于官吏们一样地服从。因为中国的上级官吏对下级官吏、普通官吏对平民都极其专制。那些贫穷、卑微和恐惧的平民既受到官吏们棍棒的威胁,又受到其残酷行径的折磨。庶民们非常害怕杖笞,而且任何一件小事都会导致为官吏们提供这样残酷惩罚的借口。官吏们自己都会秘密地接受大批贿赂,他们同样也使其代理人获取好处,因为他们只想发财致富。但那些接受贿赂的官吏们也会受到皇帝和某些诚实的巡视官吏们的惩罚。由于只有很少信息会传到皇帝及其谋臣的耳中,所以那些地方官吏往往也是他们行使司法权的最大诈骗者。他们互相吹捧和官官相护。一位即将离职的官吏,会毫无忌讳地使敢于提供对某位官吏的不利证据,或者与他本人发生争执的任何人,立毙杖下。大家看到,无论是非常完备的法律,还是精心设计的政治制度,都不是能使善政政府存在的先决条件[1]263-265。

八 入华耶稣会士们对海难被俘人员的营救

对于拉斯·科尔特斯一行在潮州沉船被俘人员,澳门方面和入华传教士们都积极地展开营救。他们不仅在肇庆府展开斡旋,而且也于1625年9-10月间将其活动范围扩大到了广州府。

入华耶稣会士瞿西满于1625年10月10日写于广州的一封书简指出:“大人应该知道,我们为使你们摆脱被囚禁而作出的努力。我们于此作了一切可能的尝试。9月16日,我根据巡按使入华耶稣会士骆入禄(Jérnimo Rodrigues,1567-1628)神父的命令,乘‘武车’(Wucho?)而返回广州。因为我是由兵勇和其他卫兵陪同的,这是进入该国国内的必需条件。我在途中获知,由大人派遣的一个携带信件的中国人被抓获并受到酷刑。中国官吏们令人翻译了这封信,以便暴露先生及你的同伴们。我曾作出了一切努力,试图设法释放那名中国人并拯救其生命。但我未能把他从监狱中救出来,他至今仍被关押在那里……中国官吏们未能从信中发现对大人不利的内容。我到达广州后,立即忙于解决自己的事,并为获得一份特许证(Chapa)而奔走……我让你们到达广州……其后再使你们返回澳门学院”[1]311-312。

当一切都准备好时,又有一些“武部”(Upos,兵部)的人或骑兵(Corchis),于夜间到达那个即将赴潮州的人家中。他们把他押到了里长面前,并以某种罪行而控告他。又有人夺取了他的行李、钱财和瞿西满为他装备的一切。瞿西满神父为获得一张准许证,共花费500多个比索,但还是于途中被人抢走了。为了再次获得一份准许证,以使拉斯·科尔特斯等人离开潮州,瞿西满反复上书“海道”,海道要求他必须先将第一份准许证找回,方可考虑后者。但盗贼极力避免现身。海道生气了,让“武部”先打那个前去寻找拉斯·科尔特斯的人20杖,然后再把此人投入监狱。瞿西满为此事也在广州停留了3个多月。在那个人被判决之前,海道拒绝再给他补发一份特许证。

正当瞿西满向拉斯·科尔特斯写信的时候,有一位“察院”(Chaen),也就是一位对所有官吏作巡视的官吏到达广州。当地官吏们都前往距广州城30里的地方迎接他。包括海道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在那里停留15天左右。因此,有关释放海难被俘人员的谈判便停滞下来了。当中国官吏们返回广州时,他们又要作两个月的巡视和欢庆活动,不会有一次升堂的机会。瞿西满被迫返回澳门,又通过书信而向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通报信息,甚至还委托广州的一位可信之人负责这些事务,帮助申请特许证。当葡萄牙人赶往广州从事交易时,也会借机与广东当局谈判释放这些被俘人员的案件。

此时在潮州府,知府Tavia刚刚逝世,其职位由一位“大衙”(Taya,有时又拼写作Tayya、Taiya,是一个府衙的第2位官吏,也可能是做为知府助手的特使,负责处理该府的司法事务),都指挥使达鲁花赤(Talavia)前往那些西洋人沉船并被俘的靖海所。他们停留数日之后又前往海门所(Aymanso)村。明照—松田又从那里致信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并通报他们说:当地的官吏们遭到了报应,继知府Tavia及其官吏顾先生(Goucia)死亡后,曾亲自俘虏拉斯·科尔特斯一行的靖海所的官吏自广州返回时,又遭到了强盗的抢劫、虐待和伤害。他现在已被其政府革职,不再行使官吏职务了。他已经身无分文,花掉了他从欧洲人船上所打捞到的一切,又面临着官司和大刑拷问。那位来自靖海所的都指挥使,也赶到海门所。他认为会有人从澳门给被俘者寄衣服和钱,中国皇帝每天赐给他们每人1.5condim的食物,村中的官吏们也会送他们酒肉。该军官给他们送去3头猪与两头牛,他于此前还有两、三次送去同样数量的酒肉。至于衣服,那位中国官吏说,当时正值圣诞节,他们应该与诞生在伯利恒的圣婴共同挨饿受冻。那些耶稣会士神父们被迫到附近的村庄中为被俘人员化缘衣被,或者是用施舍到的钱来采购。

部分海难被俘人员到了Tatapo村。达鲁花赤也从Tatapo村到达了另一个村子,那里有12名沉船遇难人员。其中有一名尊贵的葡萄牙人,他祈求该官吏给他一点食物和衣服,否则就会被冻死。该官吏答应给他30个Condim,给其他每人一个Condim。因为该官吏对他们始终怀有同情心。

圣诞节过后,特许证终于传到了被俘者手中。已经被免职的都堂正在等待其继任者,临时代理其职的按察使将特许证送到海道手中,海道又转交给了被俘人员。这些被俘海难人员,原来分散于潮州府各地,最终集中到了距潮州府只有一天或一天半行程的一个村庄。1626年1月5日,行使知府权职的Tavia让一位曾在靖海所抓捕过这些海难船员们的官吏Cabanchon从一条路出发,让被俘人员从另一条路出发,并由士兵们将他们护送到广州,还特别供应他们每人每天3个Condim。从潮州府到广州府本来只需要旅行12-15天,可是他们却用了23天,因为他们必须在主要的城市中停留,以便让他们到这些官府报到。前10天,他们在潮州府由南向北行,其后又向西进入惠州府(Fu Chiufu)。在剩余的13天中,他们在广州府行走。

九 海难被俘案的审理和被俘人员返回马尼拉

为了在广州签订有关这次沉船事件和被俘人员的谈判纪要,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被俘西洋人曾多次受审,由按察使(Anchaçu)主持审判,他是广东省的第2位或第3位官吏,全省的刑事犯都要由他首次审问或提出上诉案。他通过一张特许证而只允许两名被俘人员进入该城,不愿意或害怕看到大批被俘人员出庭受审。一旦进城之后,便既不允许他们自由地在该城观光,也不能强迫他们于日落前离城。拉斯·科尔特斯神父曾进城数次,并在城内作了详细观察。广州城与潮州城相比,也没有多少特殊之处。只是广州由于其外贸而更大和更富裕,具有级别较高的官吏。但广州府的居民似乎没有潮州府多,因为在潮州府的大街上显得更为拥挤。

进入广州城的两名被俘人员曾多次出庭受审,同时出庭的还有靖海所的证人官吏及其随属。只有那位按察使在场。他要求拉斯·科尔特斯等人发誓,只讲真相,不说谎话。拉斯·科尔特斯回答说,他们是“番人”(Fanes),不会讲谎话。每次审讯只持续两个时辰,受审人员于此期间必须保持跪姿。但这位审判官对于被俘人员很礼貌和很尊重。他在与我们谈话和倾听我们陈述时,始终不肯坐下,而是平等地站立着。他对被俘人员从头到脚地审视。一般的中国官吏们从事某种特殊的审堂时,从来就是假装谨慎而稳重。靖海所的官吏指责拉斯·科尔特斯等人应对第1次过堂遭重刑负责。神父等人为自己辩白,指责中国官吏拷打了他们。中国官吏指责神父等人不属船组人员,被俘的船组12人均已被释放。因为已经查明,其中有些荷兰人、日本人、澳门人和马尼拉人。中国官吏不承认从他们的沉船上打捞了许多银钱,但拉斯·科尔特斯等人却提供了许多相反的证据,双方互相争执不下。最后一名中国人承认沉船中装有银钱,已被中国渔民取走了。那位中国官吏既不审问靖海所的人,又不知道银钱最终落到什么人手中,更不知道是什么人从海中打捞走了银钱。

该官吏还询问神父,他是否看到了靖海所的人杀死了向大堂递上了头颅的那些人。神父回答说,他们仅仅看见自己7个人的头颅,不知其他死者是被杀、溺水而死,还是因饥寒或翻船恐惧而死。审讯到此结束。死人已不能复生。丢掉的金钱也再难收回,尽管这些银钱都属于马尼拉和澳门的不同商人。被俘者们要求允许他们自由地返回澳门。拉斯·科尔特斯又向中国当局要求一艘小船,潮州府委托“海道”为他们解决;他们还要求一份准许他们离开的准许证,并保证此后不再给他们制造难题。他们还要潮州当局申请旅行的生活费用。中国方面拒绝返还他们那怕是一个里亚尔,并告诉他们说,两艘澳门的葡萄牙船正在广州市场上,他们会提供一切而返回澳门。拉斯·科尔特斯回答说,西班牙女王陛下很强大,遭遇沉船海难的人员可以申请为他们提供某些补给;澳门葡萄牙人在广东集市上有他们自己的开销。他们帮助这些人返回其国有困难。海道最终向他们颁发了准许证。按察使好奇地打听这些西班牙人从哪里获得钱,是向西班牙国王还是向个人筹集路费。这些西班牙人还告诉中国官吏,他们的国家也如同中国一样生产红宝石和黄金等,主要是从矿山上开采而获取,所有矿藏都归国王所有。按察使将靖海所的那些官吏们逮捕和关押,迫使他们招认沉船中的银钱落到了谁的手中。因为他们都害怕广州府官吏们的杖笞、酷刑和长期关押。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留下了那些仍在靖海所被羁押的人之外,都从广州踏上了返回澳门的航程。那些负责他们在广州出发的中国小官吏们又使他们遭受了许多烦扰。因为这些官吏们还想从他们身上榨出几个里亚尔,要求他们为乘船而付款。他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广州,在江河中向澳门方向航行两日。他们经过两年零5天在广东海岸的囚禁,终于在1626年2月21日返回澳门。他认为澳门城当时建造的并不像葡萄牙,而是更像西班牙。他们在那里脱下了中式服装,而穿上了由明坚—松田神父和其他耶稣会士们为他们准备的衣衫。澳门的耶稣会士们曾通过其所有长上和司库神父们进行斡旋,才使被广东当局释放拘押的沉船被俘人员。至于入华耶稣会士陆若汉和瞿西满神父赠送给拉斯·科尔特斯等人的生活必需品,实在很多。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略加休整之后,便返回马尼拉学院,将明坚—松田神父留在了澳门学院。他们乘坐的大船经受了两天的强烈风暴,其后的小船经过两个月才到达马尼拉。其中有3只船曾在菲律宾的小岛上搁浅,有40多人落水,包括许多商人和其他重要人物。这些海难又造成他们损失了在澳门采购的3万多比索的丝绸。如果这些广东丝绸在马尼拉抛售,肯定还会赚取20万比索的利润。拉斯·科尔特斯一行,最终于1626年5月28日返回马尼拉[1]353-361。

结 论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来华时间较早,而且留下了一部内容丰富的游记。他对于广东海岸,特别是对潮州府、肇庆府、广州府和澳门的记述甚为详细,其史料弥足珍贵。

由于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不属于耶稣会中国传教区,也不属于利玛窦开创的中国传教事业的系统。他的许多记述,可以从侧面来验证入华耶稣会士们有关中国的著述。

拉斯·科尔特斯是因海难而被广东有关当局抓获的。他对于广东各级官吏,甚至对各阶层的广东人都有一种仇恨的心情。所以他最喜欢的是寻找当地的某些阴暗面。在明末,中国在各方面,并不比西方落后,甚至还要先进许多。但在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笔下,却故意暴露某些落后的领域。尽管他揭示的许多内容都是真实的,只不过是显得有些偏执,被一股怨气遮住了眼睛。

参考文献:

[1] 拉斯·科尔特斯.中国游记:第1卷[M].

[2] 西赛罗.论义务:第2卷[M].巴黎美文学出版社,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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