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音声相和”释义辑述
2012-04-07范卫平
范卫平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汉语系,甘肃合作 747000)
《老子》“音声相和”释义辑述
范卫平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汉语系,甘肃合作 747000)
关于《老子》“音声相和”的语义所指,歧解颇多,或从自然、生活现象理解,或从音乐文化事象阐释其义,也有随意注解、不知所云的情况。这种现象也反映出现代学术研究的某些局限和误区,譬如为了“创新”而忽视对已有的正确观点的吸收和申述,为了“精确”地阐释,条分缕析的注释反而造成理解的不正确和阐释的不准确。因此,如何用现代汉语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阐释古代文献的语义所指,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老子》;“音声相和”;释义;辑述
“音声相和”是《老子·二章》中的语词,对其语义所指,歧解颇多,或从自然、生活现象理解,或从音乐文化事象阐释,也有随意解释、信口而言、不知所云的情况。本文系统梳理了诸家释义,辑述其要,以见其意蕴之丰而释义之难;也为正确、准确地理解和阐释其语义所指提供参考。
一、从自然、生活现象理解“音声相和”
1.将“音声相和”理解为鸟儿鸣叫,声相应和
《尔雅·释诂一》:“关关、噰噰,音声和也。”郭璞注:“皆鸟鸣相和。”邢昺疏:“关关、噰噰者,皆鸟鸣音声相和也。”[1]
2.将“音声相和”理解为发声必有回音的自然现象
高专诚《御注老子》宋徽宗注:“声举而响应,故曰声音之相和。”[2]译云:“声音与回音互相回应”。[3]
宋·葛长庚《道德宝华》注:“一风所鸣,万籁皆应。”[4]
清·徐大椿《道德经注》云:“凡响皆谓之声,声出而相应者谓之音,有声而后有音。”[5]
余培林《生命的大智慧——老子》云:“‘音声’,就是音响,响是回声。”[6]
3.将“音声相和”理解为耳听声而口发音,“口说—→耳听—→口说—→耳听……”的协和
辛战军《老子译注》注:“指发音和听声总是相互应和的,发音则有声,闻声知有音。……‘音’指口中发出之声,‘声’指入耳所听之声。口发音而耳听声,闻其声则必有音,故言‘音声相和’。”[7]
刘兆英《老子新释》注:“发出为音,入耳为声。”译:“音和声出入相应。”[8]
4.将“音声相和”理解为两人说话、说答应和的言语活动
明·释德清《道德经解》:“故名则有无相生,事则难易相成,物则长短相形,位则高下相倾,言则音声相和,行则前后相随,此乃必然之势。”[9]
陈怡、程钢《〈老子>、〈论语>今读》注:“发者为音,受者为声,意为说的人要和听的人互相应和才有效果。”[10]
兰喜井《老子解读》注:“‘音’与‘声’含义基本无别,都指声音。但古字‘音’从‘言’,似乎侧重于声音的发出;‘声’从‘耳’,似乎侧重于声音的接受。和:相应,应和。”[11]
5.综合理解
马恒君《老子正宗》“讲疏”云:“‘音’是发出的声音,这里指声源。‘声’指回声,对人来说是指得到的反响,即被感知到的声音。‘相和’意为相互应和。……‘音声相和’的直接意思是发出的声音和应和的声音相一致,用以指声和音的关系,是说没有发出的声音,就不会有被感知到的声音;没有感知到的声音,也就没有发出的声音,两者同样是相互依存、相互应和的。”译为:“发出的声音与被感知到的声音相互应和。”[12]
二、从音乐文化事象理解“音声相和”
1.从音乐构成中乐音相谐相和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1)把“音声相和”理解为“单音”与“和声”相和协。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音,单音。声,和声。和,和协”。[13]
姚淦铭《老子精华本》注:“音:单音。声:和声。”译:“音和声互相谐和。”[14]
2)把“音声相和”理解为“乐音”与“和声”相对立而和谐。
郭锡良主编《古代汉语》注:“音:指音调有高低的乐音。声:指音调简单的和声。和:和谐。音和声是相对立的,两者相配合才能形成和谐的音乐,显现出声音的高低。”[15]
3)把“音声相和”理解为“单音”与“乐音”互相对立而和谐。
任继愈《老子绎读》注:“音、声,古人用时有区别。简单的发音叫‘声’。声的组合成为音乐节奏的叫‘音’。古人称‘八音协和’、‘和而不同’,都是以音乐为例,表达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和谐共存,从而丰富了现实世界的生活。”译:“声音互相对立而谐和。”[16]
张松辉《老子导读》注:“形成音乐节奏的为音,简单的发音为声。”译:“音和声在相互应和中得以区分。”[17]
现代译注本从“单音”与“乐音”相和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的比较多,且都是以《礼记·乐记》对声、音、乐的区分、郑玄的注文以及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对“音”的注释等为“音声相和”作注。①
4)把“音声相和”理解为“单音”与“音乐(曲)”相和。
丁冰《读〈老子〉札记》云:“《乐记·乐本》:‘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郑玄:‘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由是可知:声乃单音,音乃曲调,音声相和,即单音与乐曲相和。”[18]
林建福《先秦诸子文精读》注:“音声:人和物所发出的一般声音叫‘声’,音乐叫‘音’。相和:相互应和。”[19]
2.从乐律相互应和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明·焦竑《老子翼》(卷一):“吕(吉甫)注:黄钟为君,则余律和之;余律为君,则黄锺和之;是之谓声音之相和。”[20]
3.从“五声”调和“八音”而成和谐之乐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古棣、关桐《老子十讲》:“‘音声相和’,即五声与八音相配合,则构成悦耳的音乐,也就是说没有对立面的依存,单是一种声调也就没有音乐。”[22]
4.从各类乐器协和演奏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1)同类的不同乐器协和演奏,声相应和。
《礼记正义·中庸第三十一》:“《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郑康成注:“琴、瑟,声相应和也。”孔颖达疏:“妻子好合,情意相得,如似鼓弹瑟与琴,音声相和也。”[23]
2)不同类的乐器协和演奏,声相应和。
牛龙菲《“音声相和”还是“意声相和”》说:“就人类音乐艺术的史实而言,特别是就中国音乐艺术的史实而言,某种打击乐噪声和弦管乐乐音的‘音声相和’,乃是一个不容质疑的事实。”“这种‘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文场、武场弦管乐乐音与打击乐噪声之音声相和的传统,乃是中国古典音乐的一大特色。”[24]
丁冰《读〈老子>札记》云:“《国语·周语下》:‘革木一声’,韦昭注:‘革,鼗鼓也。木,柷敔也。一声,无清浊之变也。’《乐记·魏文侯》:‘圣人作为鞉鼓椌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然后钟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先秦之乐皆是革木所做的,只能发出单音的乐器与其他管弦钟磐合奏,是乃音声相和也。”[25]
5.从乐器演奏与人声歌唱相协相和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张忆《〈老子>白话今译》云:“乐器的音响和人的声音相应和。”[26]刘宏彬《老子》云:“乐器的音响与人声相调和。”[27]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注:“乐器的音响和人的声音互相调和。”译:“音和声彼此相应和。”[28]清宁子《老子道德经通释》注:“‘音’指乐器音响;‘声’指人的声音。两者互相调和。”“意解”:“‘音’和‘声’由互相对应而谐和。”[29]
6.从歌唱时有唱有和、声音相随相应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河上公注:“上唱下必和也。”[30]高专诚《御注老子》清世祖注:“此唱而彼和之,彼唱而此又和之。”[31]
7.把“音声相和”理解为音乐中安乐、悲怨之情的相互对待、相反相成
朱谦之《老子校释》云:“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32]
8.从“美丑”、“善恶”相互依存、转化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上册)注:“‘音’指艺术之声,是世俗之美;‘声’指自然之声,是世俗之丑。‘音声相和’即认为‘音’之美与‘声’之丑既互相依存,又可以互相转化,其美丑是相对的,不可靠的;而对‘道’而言,对无声之至美而言,人为之‘音’就不是美而是丑,所以应该无为,而不追求人为的音乐之美。”②译:“音声相反相和。”[33]
许啸天《老子》注:“他拿有,易,长,高,声,前,六种,来比方美和善;拿无,难,短,下,音,后,六种,来比方恶和不善。”[34]
这里,注者将“音声”与“美丑”相对应,虽结论相反,但其致思方式完全相同。蔡先生以“音声相和”为世俗之人的观点,世俗以“艺术之声”的“音”为美、以“自然之声”的“声”为丑;许先生则以“音声相和”为老子的主张,老子崇尚自然,故以自然之“声”为“美和善”,以人为之“音”为“恶和不善”。依许先生的理解,老子推崇自然之“声”。按蔡先生的理解,老子既不推崇“声”,也不推崇“音”,因为“‘音’、‘声’之美丑又可以互相转化,‘音’、‘声’是互相依存又相互转化”,都是“不可靠”的,故老子否定世俗崇尚的“音声”(音乐)而推崇无声之“大音”。③
9.从人为之音与自然之声相和而成乐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李明《试释〈声无哀乐论>之“声”》云:“音,人为者;声,自然之声。音与声相和乃自然永恒之道也。”[35]
李先耕《老子今析》注:“音、声义近,……音的本义是言之声,也就是‘成文’之声,人化之声。声从耳,为所有之声,一切声源所发出的声响。和,和谐,调和。相和,互相和谐。音声相和,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36]
张刚《老子音乐思想探密》认为,“老子主张‘音声相和’与他的‘天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哲学观点是一致的。人为的‘声’必须依法于自然之‘音’才可能达到‘相和’的境界。”“人为之‘声’必须依顺于天籁之音才能产生和谐的音乐。好的乐曲都是人为之‘声’和自然之音互相和谐而产生的。”“如《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良宵》、《夜深沉》、《梅花三弄》、《百鸟朝凤》……哪一支不是顺应自然的天籁之音谱成的!再看那些久为传唱的民歌、民谣,哪一支不是产生自人们劳动、生活的自然之音而形成的!”[37]
10.将“音声相和”理解为寂静与音响相对而羼和(和谐)
杨润根《老子新解》云:“音,按照这个字所处的语言系统(情景)的自然逻辑和人们日常的常识来推论,‘音’应是一个音意假通的‘喑’字,其意思是哑或静默、寂静、无声。‘音声相和’意思也就是‘喑声相和’即沉静与喧声相混合,难解难分。在自然界中,只有有些物体在发音,有些物体在不发音(在音域之外),这样我们才能听见声音,而当我们听见声音的时候,同时也就是听见静默,因为声音正是在静默的背景中呈现出来的。没有广阔背景上的静默,人们的耳膜就无法正常地感受声音。……就某一个声音来说,只有声音,没有静默,声音就成了连续不断的噪声。只有声音,没有静默也就构成不了音乐作品所最不可缺少的关键要素——节奏。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是声音与静默的巧妙的协调一致有机整体。”“相和:对立双方相互羼和,难解难分。”[38]
孙雍长《老子注译》注:“音,当为‘喑’之初文,与声相对,指寂静无声。和,和谐。单有死一般的寂静和一味声响无休止都不能构成谐和的境界。”译:“寂静与音响相对而和谐。”[39]作者又在《〈老子>解诂二则》一文中作了进一步论证。④
谭步云、郭加健编注《老庄精萃》注:“音,根据文义应读为‘喑(yin)’,无声。马王堆帛书甲本作‘意’,从心从音,表明那是用心去倾听的声音。第四十一章‘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可以参证。”译为:“无声和有声互相协和。”[40]
11.从音乐生成、呈现过程中主观、内在的“意”与客观、外显的“声”相反相成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宋·李昉《太平御览·天部一·太极》:“《乐动声仪》曰:神守於心,游於目,穷於耳,往乎万里而至疾,故不得而不速。从胸臆之中而彻太极,援引无题,人神皆感,神明之应,音声相和。”[41]
这里,将“音声相和”理解为人的内在的精神、意志、情感与天地宇宙、冥冥神灵的交感、应和、显发。
李曙明《〈老子>与〈声无哀乐论>音乐观新探》一文,依据帛甲本“意〈音>声之相和也”的文字,认为《老子》“音声相和”,本应为“意声相和”。“‘意声相和’命题具有显而易见的主客观、主客体之间对立统一的涵义。”所谓“意者,志也,意识、意念、意境等心态也。‘意’字暗示了精神与语言之间的辩证关系。就音乐艺术说,‘意’是音乐艺术审美主体精神运动的概称。声者,振动着的空气层也。它是与主体相对应的音乐艺术审美客体的乐音运动之概称。审美主体之精神运动,总须借助自身外化的物质手段,才能现实的完成。这手段就是有审美功能之‘声’。‘意声相和’,从宏观角度概括、规定了音乐艺术的审美主客体辩证统一的动态系统存在方式。其主体的‘意’的运动,是音乐艺术的内容,其客体的‘声’的运动,是音乐艺术的形式。‘意声相和’即审美主客体在自然历史时空中的相反相成、相互转化的‘和律’运动势态,即《老子》的与‘道’同一的音乐世界。‘意声相和’堪称《老子》音乐观的核心命题。”[42]
三、从声音的大小、长短、强弱、高低、清浊的对立应和理解“音声相和”
这是将“音声”作为一个词语,从声音(包括自然之声、言语之声、音乐之声)的大小、长短、强弱、高低、清浊的对立应和的角度理解“音声相和”。
元·吴澄《道德真经注》云:“物之有无,事之难易,形之长短,势之高下,音之辟翕,声之清浊,位之前后,两相对待,一有则俱有,一无则俱无,……‘相和’,谓一倡一和;……五者皆言其偶,独‘音声’不言者,盖止曰辟翕、清浊,则人不知其为言音声也。言‘音声’,则其有辟翕、清浊之相偶自可知。故但指言其实,而不言其偶也。”[43]
高亨《老子正诂》:“《吕氏春秋·适音》:‘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太小则志嫌,太清则志危,太浊则志下。’音声相和,谓音声之矩小、清浊相和也。”[44]高亨著、华钟彦校《老子注译》注:“音声的大与小、长与短、强与弱、清与浊,都是彼此对立相应和,无此则无彼,无彼则无此。另一说,音与声有别,始发声谓之声,声成文谓之音,音与声对立,而又统一。”译:“音声的大小、长短、高低、清浊是对立相配和的。”[45]
四、随意注解、不知所释的情况
另外,有些注本和论著,在注解和阐释时,信口而言,不知所释。如刘权《老子道德经新探》注:“音声相和:同一目标,希望。”译:“音声同一目的。”[46]东北《紫气东来》(上)云:“音声相和是指音乐与歌声要相和,这样就会悦耳,否则就会难听,难听就已不是歌声了。……老子是在告诫修行者,在自己的修行之歌中要音声相和,不要音声相违,自相矛盾,那样就不是修行之歌而是噪音了。”[47]陈俊才《道德经全集》等书译为“音节与旋律”相互和谐(配合、应和)。⑤周卫《道德经新译新评》译:“声和音,和差以配。”[48]卫广来《老子》注:“音声:人鸣曰声,物鸣曰音。”译:“音和声由互相对立而和谐。”[49]马德五《老子道德经·汉英对照》译:“‘响音’和‘弱声’也是相互和调的。”[50]李红《老子本义》译:“音和声相比较而应和。”[51]南怀瑾《老子他说》云:“音与声相和,才构成自然界和谐的音律。因此,又有‘禽无声,兽无音’的说法。《礼记》中《乐经》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52]等等,虽属个别情况,但若以讹传讹,也将贻误读者。
五、简要评述
对“音声相和”的语义所指,古代学者主要从声相应和的自然、生活现象理解,所以,古代注家对“音声相和”不作注释或注释很简略,笔者以《四部丛刊》《四库全书》和高专诚《御注老子》为据来看,虽然有关《老子》的注本与相关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但对“音声相和”多不作注,因此古注少,如王弼注《老子道德经》、苏辙《老子解》等重要注本都未作注。现代学者多从音乐文化事象理解“音声相和”,将其作为老子音乐美学思想的重要命题,对其语义所指作了多层面、多向度的阐释,丰富了“音声相和”的内涵,也出现了许多歧解,所以今注多且泛。
对“音声”的理解,绝大多数学者都将其作为两个相对、相反的概念,译作“音和声”,但都未能以先秦文献用例为证,而是引证《礼记·乐记》对声、音、乐的区分、郑玄的注文以及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音”下条注“单出曰声,襍比曰音”[53]为“音声相和”作注,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第一,西汉时,河间献王刘德(约前176或前170-前130)等人的《乐记》,在论“乐”之构成(“声—→音—→乐”)时,对声、音、乐的概念的区分:“声成文,谓之音”,“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郑玄注:“宫、商、角、徵、羽单出曰声,杂比曰音。”又:“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54]等等,只是《乐记》作者的理论区分,并非先秦两汉时期声、音、乐的概念和词语在文献中的用例情况如此。战国后期集先秦学术之大成的荀子,在《乐论》中,就没有对声、音、乐的概念进行区分和解释。王晔《浅释“音”、“声”》一文指出:“《乐记》曾将‘声’、‘音’、‘乐’的概念作出明确划分,但是这一概念在当时及以后均未获得认同,几乎所有的文献仍旧混用‘音’‘声’,甚至《乐记》本身也是如此。”[55]所以,若用《乐记》对声、音、乐概念的区分来解释《老子》“音声相和”的涵义,不论从《老子》和《乐记》出现的时间顺序,还是音、声在先秦两汉文献中的实际用例情况看,都是不合适的。第二,即使以“声成文,谓之音”、“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来解释“音声相和”,认为“简单的发音叫‘声’。声的组合成为音乐节奏的叫‘音’”,[56]那也如李曙明先生所说:“音归根结底属于声的范畴。声与音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非通常意义下的对立统一关系。”[57]故此,高亨先生坚持将"音声"作为一个词语解释,特别值得注意。
关于“和”,古代学者多取“应和”之义,现代学者则多取“和谐”之义,⑥其次是“应和”,⑦也有取“调和”、“谐调”、“配合”、“附和”、“羼和”之义的。许多学者在注释和翻译时前后取义不同,显得混乱。如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注为“乐器的音响和人的声音互相调和”,[58]译为“音和声彼此相应和。”[59]可见用现代汉语的话语体系转译和阐释《老子》的话语和思想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通过对“音声相和”诸家释义的梳理,我们发现,如此之多的歧解异释,反映出现代学术研究中的某些局限和误区。现代学术研究过分追求“创新”的学术风气,使学者们在多层面、多向度的阐释“音声相和”的丰富意蕴的时候,忽略了前人的、已有的正确观点,如对“音声”的理解,吴澄的注解是深思熟虑、很有见的的,但现代学者几乎无人予以重视和阐述。继承和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一体两面,学术研究也复如是。坚持并阐述前人的、已有的正确观点,不仅是学术研究应有的态度,其本身就是一种学术创新。一味追奇求新,以至于随意注解、信口而言、不知所释;或人云亦云、转抄因袭、讹误衍传,这是现代学术研究中的两大弊症。这在对“音声相和”的释义中也有表现。对一个概念、词语、命题的理解和阐释,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也显现出一个学者的学术识断、学术品格,譬如高亨先生在译注“音声”时的学术坚持,显示出他的学术素养,值得我们珍视。其次,现代学术研究运用“科学化”思维,力求条分缕析的“精确”,但是,用“注释+翻译”的方法,力图“精确”地转译和阐释古典文献的语义所指,反而会造成理解、阐释的不正确、不准确,如将“音声相和”翻译成“音和声相对立(比较……)而和谐(应和、调和……)”,令人费解,反而没有“关关、噰噰,音声和也”、“言则音声相和”的“模糊”注释更准确和清晰。因此,如何用现代汉语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转译和阐释古代文献的语义所指,还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注释:
①参见杨柳桥《老子译话》(北京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2页,冯达甫《老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张芳彦《儒道释经典译注·老子》(湖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543页,汪凌《老子》(大连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吴用《老子》(青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麻成林主编《中国古典名著·〈老子>〈庄子>》(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饶尚宽《老子》(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页,党圣元《老子评注》(岳麓书社2007年版)第5页,刘德煊《老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李存山《老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50-51页,李有光《老子解读》(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页。
②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有更具体的论述,参见该书第140-141页。
③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云:“《老子》就认为在‘音声’即音乐问题上,也应‘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否定人为而失自然的有声(有‘言’)之乐,而推崇无为而自然的无声(‘不言’)之‘道’”。(见该书第141页)
④参见孙雍长《〈老子〉解诂二则》,《文献》2008年第4期。
⑤参见陈俊才《道德经全集》(海潮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韦明辉《道德经智慧新解》(地震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丹明子《道德经的智慧》(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5页,刘艳《道德经智慧全解》(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⑥参见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19页,侯才《郭店楚墓竹简〈老子>校读》(大连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尹振环《帛书老子再疏义》(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33页,王德胜、宋洁编著,李可讲绘画《老子与小子图说八十一章道德经》(北京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孙以楷《老子解读》(黄山书社2007年版)第4页,崔钟雷主编《老子》(哈尔滨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周春才《国学漫画典藏系列——老子图典》(新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袁劲松《道德经今解:道家思维活学活用》(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箫郎顾《听听老子怎么说》(武汉出版社2009年版)第164页。
⑦参见周生春《〈老子>注评》(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岳德常《〈道德经>新诠:道即价值体系论》(黄河水利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白奚、王英杰《道法自然:〈老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1][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573.
[2][3][31]高专诚.御注老子[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10-12.
[4][宋]葛长庚.道德宝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5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40.
[5][清]徐大椿.道德经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5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523.
[6]余培林.生命的大智慧——《老子》[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9.
[7]辛战军.老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11.
[8]刘兆英.老子新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5.
[9][明]释德清撰.道德经解[M].黄曙辉,点校.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36.
[10]陈怡,程钢.《老子》《论语》今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1.
[11]兰喜井.老子解读[M].北京:中华书局,2005:12.
[12]马恒君.老子正宗[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5-7.
[13]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4:373.
[14]姚淦铭.老子精华本[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9-10.
[15]郭锡良,唐作藩,何九盈,等编.古代汉语[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582.
[16][56]任继愈.老子绎读(汉英对照)[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50.
[17]张松辉.老子导读[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117.
[18][25]丁冰.读《老子》札记[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6):11-13.
[19]林建福.先秦诸子文精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29.
[20][明]焦竑.老子翼,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5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30.
[22]古棣,关桐.老子十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03.
[23][54][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1627-1628,1527-1528.
[24]牛龙菲.“音声相和”还是“意声相和”[J].人民音乐,2001 (10):34-35.
[26]张忆.《老子》白话今译[M].北京:中国书店,1992:4.
[27]刘宏彬.老子[M].武汉:崇文书局,2003:6.
[28][58][59]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修订增补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9:61,64.
[29]清宁子.老子道德经通释[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6.
[30]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北京:中华书局,1993:7.
[32]朱谦之.老子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4:12.
[33]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上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103-104.
[34]许啸天.老子[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32.
[35]李明.试释《声无哀乐论》之“声”[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5(4):12-18.
[36]李先耕.老子今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6.
[37]张刚.老子音乐思想探密[J].黄河之声,2010(1):126-128.
[38]杨润根.老子新解[M].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4:16-17.
[39]孙雍长.老子注译[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8:4.
[40]谭步云,郭加健.老庄精萃[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12-13.
[41][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M].葛剑钦,校点.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7.
[42][57]李曙明.《老子》与《声无哀乐论》音乐观新探[J].音乐探索,1986(1):21-28.
[43][元]吴澄.道德真经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5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59-260.
[44]高亨.老子正诂[M].北京:中国书店,1988:6.
[45]高亨.老子注译[M].华钟彦,校.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24.
[46]刘权.老子道德经新探[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12-13.
[47]东北.紫气东来(上)[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16.
[48]周卫.道德经新译新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6.
[49]卫广来.老子[M].太原:三晋出版社,2008:2.
[50]马德五.老子道德经(汉英对照)[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4.
[51]李红.老子本义[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5.
[52]南怀瑾.老子他说[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69.
[53]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北京:中华书局,1984:92.
[55]王晔.浅释“音”、“声”[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9(1):68-74.
On Different-Sounds-Harmonize-with-Each-Other from View of Laofucius
FAN Wei-ping
(Gansu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Gansu Hezuo 747000,China)
Thereare variesexplanation about thesemanticsignified of Different-Sounds-Harmonize-with-Each-Other which is broughtforwardby Laofucius.Some people explain itas a naturaland life phenomenon while others explain it as a music cultural phenomenon.Different explanations reflect the limitations and misunderstandings of modern scholarly studies.Itcan be concludedthathowto use thethinkingmodel andthe words systemofthe modern Chinese to translate and explain semantic signified of ancient literature is a significant question.
Laofucius;Different-Sounds-Harmonize-with-Each-Other;interpretation;commentary
H109.3
A
1674-7356(2012)02-0009-07
2011-12-24
范卫平(1963-),甘肃卓尼县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汉语系教授,主要从事先秦文学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