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动地理信息平台,长效服务文物保护管理上海市测绘院与上海市文物局签署合作协议
2012-04-01
2012年6月6日,上海市测绘院与上海市文物局正式签署《关于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合作协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出席签字仪式。上海市测绘院院长孙红春、上海市文物局局长胡劲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将合作建设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上海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系统提供实时在线、统一权威、便捷高效的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
上海是中国红色文化的发源地,也有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马桥文化等许多历史文化遗存,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 4 422处。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是2012年上海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系统建成后,将依托上海市政务外网,以上海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动态、实时、准确地反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地理位置和分布状况,并综合运用3S技术以及三维地图、空间分析、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实现不可移动文物的三维可视化管理,提供网上文物知识交流、文物保护宣传和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过程中将大量采用激光扫描技术,真实还原不可移动文物的原貌。比如对外滩建筑群进行点云数据采集和三维建模之后,用户在互联网上就能浏览“数字外滩”。
按照合作协议,双方将从2012年1月起至2012年9月合作建设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主要工作包括档案管理子系统、单体模型浏览子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结构图管理子系统、后台运维管理系统五大子系统建设以及全市1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测量、高精度三维激光扫描、建模和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等内容。
近年来,上海市测绘院坚持边建设、边试点、边推广,根据上海市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先后与规划、土地、消防、水务、民防、科技、绿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合作,建设基于上海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管理系统。此次与上海市文物局合作建设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既提高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又促进了测绘地理信息与文物保护管理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共用,对进一步推广上海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具有积极作用和示范意义。
按照双方协议,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成果产权由上海市文物局和上海市测绘院共同所有。
(来源:http://www.shsm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