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途径的探讨
2012-03-31唐贞祥
田 华,唐贞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400053)
0 引言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使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大发展时期。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形式日益开放和多样化,办学经费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学校的经济业务也越来越频繁。经济活动的增加,公共权力的加大,导致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
在新的形势和挑战面前,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无疑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重点在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责任考核是三个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建立科学有效的责任制考评体系,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的关键。
1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1.1 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原则
建立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分工明晰的责任体系,是制定考评指标的前提和基础。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要对责任进行划分,明确校长书记、党政副职、纪委书记、中层干部各自的职责,分清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共同责任,提出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每年围绕核心工作,结合实际业务,将年度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的部门,使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明确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增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1.2 制度完善,管理严格原则
有了完善的考评制度和严格的考评程序,才能确保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高校应当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并严格执行,使考评有程序、对照有依据、分析有道理、工作有规矩。
1.3 依靠群众,遵循民主原则
高校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监督,充分体现民意,把师生员工的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把考评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交给全体干部群众。
2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
结合工作实践,可将高校领导班子考评指标分为5个一级指标和若干观测点。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考评指标分为10个考评指标。简单明了的考评点设置,便于考核评价工作量化和操作。
2.1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架构
(1)责任落实:主要观测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履行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
(2)廉洁从政:主要观测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勤俭办学、廉洁自律等情况。
(3)预警机制:主要观测党委廉洁文化建设、廉政教育、建章立制、干部选拔等工作。
(4)接受监督:主要观测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支持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等情况。
(5)查案惩处:主要观测领导班子查处违规违纪的力度、处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
2.2 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
从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范围的廉政管理,和监督、自身修养、秉公用权、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廉洁从业、作风务实、勤俭办学、作风正派等方面进行贯彻考评。
3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组织和程序
3.1 考评的主体及组织领导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评价主体是上级党委。组织工作是至上而下的,即上级党委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各地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检查考核,行业举办的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接受所属主办单位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双重考评。高校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要包括纪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学校下级党组织、各部门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
3.2 考评的程序
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考评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分析对策相结合,达到以评促建的效果。通常年度考评的程序有五个步骤。
(1)个人自查。学校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每年都要对班子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做出总结,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终总结或工作报告,上报给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述职述廉。各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教职员工反映强烈的意见要做出说明。
(3)测评评议。通过发放测评表、访谈,听取干部员工对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建议,进行民主测评;给员工、学生及家长发放调查表,全方位调查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行风建设情况。
(4)组织检查。党委(党组)组织、纪委牵头,由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下级班子及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加强管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及纠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检查。
(5)汇总上报。工作组汇总被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总结其成绩、经验和不足,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研究下发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 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四个“加强”
4.1 加强校务公开,增强公开透明
考评的前提是监督,监督的基础是公开。高校应深化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公开既要扩大范围,又要深化程度。结合实践工作,高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基本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三招”公开,即招生、招聘、招标全面公开;二是“四评”公开,即评职晋级、推优评先、工作评定、班子评议及时公开;三是“四费”公开,即基建经费、招待费、设备采购和车辆维修费、开学收费详细公开;四是“三账”公开,即学校财务账、食堂伙食账、二级核算账等内容公开。通过校务公开,加大对重大事项、重点领域的监督和检查,使各级干部自觉接受校内、校外的监督,激发教职员工的主人翁热情,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各级干部时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领导权利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4.2 加强协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
可以借鉴国家电网公司的做法,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协同监督机制的目标是统一协调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融合了效能监察、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内的行政监督。协同监督要突出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内的监督主体责任。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在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促使职能部门和领导人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监督原则。
4.3 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廉政文化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可或缺的重要“软件”。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多发、易发状态,“责任制”考评往往流于形式,这在很大因素上源于文化的缺失。低俗娱乐文化、逢迎权利的官风、宽容甚至羡慕腐败的民风,都是我们在廉洁文化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障碍。我们应该正视今天党员干部中出现的道德危机,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耻感意识和廉洁人格,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大力营造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
4.4 加强结果应用,保障责任落实
考评结果的应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措施。高校应建立考评结果公开制度,并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主要应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将贯彻落实责任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干部,要大张旗鼓表彰奖励,及时推荐;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制的干部,要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调离、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依纪依法予以追究;二是将执行责任制与经济奖惩挂钩,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三是将执行责任制与评先评优挂钩,把实行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5 结语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着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高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探索和完善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形成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取得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在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1] 许连纯.廉政评价与制度创新[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2] 朱伯兰,杨萍.反腐倡廉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