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在特定场景下的地震预警应对策略研讨会纪要
2012-03-31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地震时,其地震预警系统的明显效果引起了国人强烈关注,由此,国内加快了对地震预警的研究。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四川省地震学会、中国地震学会地震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和成都市防震减灾学会于2011年7月22—24日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公众在特定场景下的地震预警应对策略研讨会”。来自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四川省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天津市地震局和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四川省行政学院、四川省科技厅等单位的专家与会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由中国地震学会地震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顾建华主持。
四川省地震学会理事长王力到会并讲话。他指出,我国正在按照社会需求,推进地质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地震预警系统,对重点行业、设施和人群进行预警,其一个重要应用就是给公众提供预警信息以紧急避险。但我国还没有形成公众地震预警应对策略,因此有必要尽快研究。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所所长顾林生详细介绍了日本地震预警系统的情况,并指出不能把地震预警仅仅理解为让人逃命的技术。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所长王暾博士详细介绍了已有预警试验系统的技术特点,特别指出了现有预警试验系统能够在离震中100km的地方提供20s以上的预警时间,并提供目标区域的预估影响,以便为公众应急避险提供参考信息。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避险标准》起草组组长、原天津市地震局应急处处长王公学指出,避险标准的制定一定要结合最新的地震预警技术。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袁海良分析了对预警系统区域共享的思考,指出应以积极态度应对预警所带来的挑战。其他与会专家分别分析了面向公众的预警所面临的技术、风险、避险标准、法律等问题,指出面向公众的预警避险应稳妥前进,强调了选择预警试验区的必要条件。原四川省地震局局长龚兆和认为,地震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相关预警技术研究和其应用的研发,以便做到“宁可听到百姓骂声,不可听到百姓哭声”。希望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能够早日鉴定,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并期望加强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与四川省地震局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有关工作。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副所长高孟潭教授详细分析了选择预警试验区的9个必要条件,以有利于早日显现预警系统的减灾效益。顾建华详细分析了地震预警的概念、研究进展和建立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王暾表示,为配合此次研究,以汶川区域地震预警试验系统为基础,将在近期选取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来体验预警效果、参与研究,以便早日让预警服务公众。一些专家肯定了这一思路,但一定要选择好人群,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