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基层水政执法工作探讨
2012-03-30张体刚杨玉广
张体刚,杨玉广
(山东省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山东 聊城252000)
位山灌区始建于1958年。渠首设计引水流量240m3/s,控制聊城8个县(市、区)的36 hm2耕地,形成了以2条输沙渠、2片沉沙区和3条干渠为骨干工程的灌溉网络体系,是黄河下游最大的引黄灌区。近年来,灌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工作,以创建人水和谐,实现灌区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建设绿色灌区,改善灌区生态环境为方向;以巩固堤防,保障输水安全,提高运行效益为目标。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方针,对建设绿色生态型灌区的新路子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
灌区水政工作肩负着推动和保障灌区改革与发展的重任。职责是水行政执法、水行政立法、水行政司法和水行政保障,主要内容是执法和立法。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机构即水政科,同时设立水政监察大队、13个基层治安联防中队等。水政机构是水行政执法的主管机构,监察大队、中队根据管理特点、职责分工为分管机构,在水政机构指导下负责各自业务(堤防完整、水工建筑物、堤防树木、输水安全等)权限范围内的执法活动。
1 水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 水法规的宣传方法欠佳
《水法》及水法规相继出台,逐步完善了水法制体系,但是时间上多集中在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日常宣传较少;在宣传时所采用的都是宣传车、标语在村庄广播、张贴等形式;内容总是千篇一律的口号式,水法规知识普及程度不够。群众只知道有“水法”,但不知道“水法”的真正内容,更不知其精髓,宣传了多年,功夫没少下,力气没少费,实际达到的效果却甚微。
1.2 执法力度不足
水事违法违章行为呈多样化、新型化的发展趋势,对灌区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水政监察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突发性事件增多,对水政监察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也是一个考验。
1.3 未实现水政执法专职化
灌区基层大部分都是管工程、灌溉的兼职人员,一套人马,导致了水政执法机构的稳定性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水政执法处于从属、被动、应付的局面。
1.4 执法装备不全,经费不足
灌区基层水政执法装备没有统一,配备不全,连专用交通工具都没有,先进的通信、勘察设备更是缺乏,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时因装备落后贻误了查处时机。另外,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在实际工作中执法、水法宣传等需要经费都是从工程、灌溉管理经费中提取,就会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
1.5 水政执法现行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基层水政执法的效能
灌区基层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水行政处罚权,而是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并以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行使处罚权,在委托授权事项内,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水行政处罚。由于不是执法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水行政处罚权,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基层实施水行政执法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降低了执法时效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2 对策措施
2.1 坚持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认真扎实做好普法
结合灌区基层工作实际及当今水利改革发展形势需要,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等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方式,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的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1)灌区基层要利用“水周”等全社会积极参与、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的有利时机,在当地城、乡广大乡村群众及职工干部当中,集中人力物力大张旗鼓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可采用宣传车队、悬挂和张贴宣传横幅及标语、发放宣传纪念材料物品、举办普法宣传知识讲座和水法规咨询、制作普法宣传版面、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普法知识竞赛答卷活动等方式,要使大家通过普法活动的广泛开展,通过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以期达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在积极参与做好全社会广泛性的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尤其是要重点抓紧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及水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的普法学习,以提高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3)以点带面,抓好典型水事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宣传教育双重措施并举,起到了既震慑罪犯又教育广大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
(4)充分利用当今高科技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络、多媒体制作、光盘刻录以及与有关方合作拍摄制作以水法规宣传等为主体内容的专题宣传影片,还可组建普法宣传演出小分队,在广大沿渠乡村进行播放巡演,从而使普法宣传活动寓于寓教于乐之中,同时又普及了水法律法规知识。
2.2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只有强力培养打造出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水政执法队伍,才能保护灌区几十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果;才能维护正常的灌区基层管理秩序;才能为灌区引黄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教育培训原则,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机制。通过定期业务培训、理论学习、执法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各项素质,使执法培训制度化。认真开展执法经验交流,通过参观学习、案例分析、理论研讨或者不定期请专业人士讲课的方式交流执法经验,着眼于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灵活地调整自己的思路和语言表述,逐步把对方引向自己的思维轨道,使其逐步从对立走向认可、赞同,让当事人自己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接受处罚。
2.3 加强水政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目前,灌区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多是兼职,这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应加强水政机构,建立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充实专职水政工作人员及专职水政监察员,水政机构是水利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与其他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从长远看,建立许可审批、依法收费、监督检查于一身的三位一体的专职水政监察队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水利执法的内在要求。在队伍建设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照笔试、面试、政审的程序,对那些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具备相应法律素质的人才,选拔进入执法队伍,严把“入口关”;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在建好执法上岗人员梯队的同时,对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队员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把一些法律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专职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人员的“新陈代谢”,使队伍在调整中实现优化,严把“出口关”。
2.4 落实经费来源,配备先进装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经费是基础,装备是保证,联合执法是手段,三者之间,相辅相承,缺一不可。水事案件涉及面广,分布区域范围大,要做好水政执法工作,各级水利部门一是要向政府领导汇报、宣传水政执法的重要性,在经费、人员、机构保障上得到领导的支持,要设立专项执法经费,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器材,提高水政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这也是水政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要建立同当地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联席制度,加强协商与沟通,一些重大案件要得到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才能使一些复杂、难办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受到查处。
2.5 建立健全水政执法规章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
要想建立一支执法准确有力、工作廉洁的水政执法队伍,使各项水法规真正得到落实,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水政机构就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制度、评议考核奖励制度、水政监察巡查制度、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约束执法行为,对有违纪、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水政监察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水行政执法中做到按统一的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管理,按统一的程序查处水事案件,按统一的文书格式完成送达,既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又保证依法行政的统一。如对工程影响较小,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0以内的,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对案件复杂,影响较大,工程直接损失200~1000元的案件,由大队长负责;案情特别复杂,工程损失1000以上元的案件,由分管主任负责,案件承办人员按照主任、大队长和有关人员共同商定的意见做出处理决定。这样,既体现层级管理,避免越权办案,又能使执法人员有职有权,大胆工作。
3 结语
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依法治理已成为国家、地方、各行各业的共同准则。水政执法工作既面临着问题与挑战,更面临着机遇与发展,尤其是灌区基层工作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水政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按制度和规定程序办案、办事。真正把水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列入到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切实实现更规范、更系统、更科学化的水行政管理与执法体系,为建设平安和谐灌区发挥出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1]祝桂梅.加强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8(3):32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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