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城区防洪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2-03-30郭莉莉
郭莉莉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辽宁 阜蒙县 123100)
1 工程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县城区地处大凌河支流细河中上游。细河从东北向西南横穿县城、阜新市区于义县汇入细河,将县城区划分为南、北两大部分。阜蒙县人民于1995年建成城区防洪堤防1.6 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2004,2005年对县城两座阿金大桥之间段及桥上游进行了综合整治工程,修建和改造堤防2.4 km,防洪标准50年一遇,建成橡胶拦水坝1座,保护城区面积2.3 km2,2003年完成辽宁高科技绿色产业园区石笼顺坝2.3 km,张家洼工业园区堤防1.2 km,防洪标准分别达到20~30年一遇,保护城区面积3.5 km2。
2 存在问题
1)保护范围小,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已建防洪工程3段,总长度5.9 km。总保护面积5.9 km2,与现有城区面积比,仅为1/2,是城区规划面积的29.94%。尚有大部分城区防洪排涝得不到保护,防洪能力小,大大限制着城市的发展。
2)功能单一单调,不能体现城市水利特色。已建工程仅具有防洪功能,排水功能不配套,水面面积小,不成景观,不能与城市设施有机结合,缺乏多样性,没有体现城市水利特点与风貌,还没有展现防洪与商贸、交通、市政、园林、观光、休闲融为一体的城市功能,缺乏营造以人为本的滨水、亲水舒适场所与景观。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区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越来越不协调,矛盾日益突出,影响城市规划和发展,也影响阜蒙县的投资环境。
3)水环境未得治理,水务一体化没有进展。阜蒙县城区有7个排污口,2004年细河两座阿金大桥间综合整治时改建3个排污及排水管路2130 m。细河是排污通道,上游有阜蒙县张家洼重工业园区、阜新市新邱区,阜蒙县主城区位于中间,下游是阜新市区,因排水体系不完善和无配套的防污措施,成了污水和垃圾的集散地,不堪重负,污染严重,水质处在V类水水平,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分别超标17.0,11.8,36.7,28.2,4.2 倍。城区只有 2004 年细河整治时修建的1座橡胶坝,由于排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非汛期污水进入变成臭水,所以不能蓄水,只能汛期拦截洪水。整个县城区水环境未得到合理规划和治理,水务管理仍旧是多部门、多头管,水务一体化没有任何进展,县城区水环境管理处在无序状态,河滩地或何护范围内存在违规建房、种植开垦、乱倒垃圾现象十分严重,水环境状况十分恶劣和令人堪忧。
4)建设起点低,缺少相应配套设施。受当时的经济条件和城市观念限制,已建工程建设起点低,除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外,辽宁高科技产业园区石笼顺坝和张家洼重工业园区堤防防洪标准,分别达到20~30年一遇,还没有达到县城防洪标准要求,3处无堤段6.7 km防洪不足10年一遇标准;城区河道和水域未能很好地开发利用,成了垃圾河和臭水塘,并且淤堵严重,未建设规范完善的排水与防污体系,与城市建设很不相称;沿细河带状公园没有美化设施,新阿金大桥上游和阿金大桥下游随意倾倒垃圾,成了名副其实的“垃圾公园”,管理设施不配套及管理手段落后等。
5)非工程措施不健全,管理和维护经费无保障。突出的问题有:城市防污机构不健全,参与机构多但职责不明确,业务人员少,防污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装备基本空白,没有水、雨情观测设施,管护及水行政法力度太弱,防汛经费及工程管理、维修经费无固定渠道,水毁工程及病险工程得不到及时修复等。
3 工程建设与管理对策
1)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分期实施。鉴于阜蒙县现有防洪工程的规划不大,保护面积太小,不能满足城市建设迅速扩张的要求,根据阜蒙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县城建设规划,以新的总体规划为基础,防洪保护区面积扩大19.7 km,新建防洪堤防3段9.9 km(张家洼重工业园区段3.2 km、老阿金大桥至高林台入河口段3.0 km2、高林台至县自来水厂段4.2 km2),以尽快拓展防洪保护范围,适应城市建设需要;改造与新建排污管路13条1.5 km改造排污口4个;建设新丘——阜蒙县城——阜新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路10.5 km2,排污口直接进入排污管路,污水由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通过重新规划和建设县城防洪工程,提出分期实施计划。根据城区防洪和治污工程建设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防洪工程和排污管路改造,并配套沿河美化、亮化设施,形成总长5.8 km的景观轴心,打造河岸风景;远期建设建设新丘—阜蒙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管路。
2)充分考虑水利特点,规划与城市建设相办调。防洪工程布置与城市人文、商贸、交通、景观、休闲等各方面有机结合,协调统一,积极构建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对城市河道、水域、水面景观进行重新规划布署,在主城区增建橡胶坝2座,增加城区水域面积,扩大城区水面率,增强城区水面调蓄洪水能力和改善城市水体调节功能,改善城区气候和空气环境,充分兼顾城区功能与防洪功能,使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
3)贯彻以人与水和谐理念,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开发建设城市水域和水岸,体现“绿脉引导,生态水岸”特征,贯彻生态和环保理念,切实做好排水、排污和治污规划,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还清水于民。进一步开发建设沿河公园、水上娱乐中心和各种水岸休闲设施,把城市沿河地带建成适宜居家生活、休闲娱乐、观赏景观、饮食购物之理想场所,形成人与水和谐相处空间,建成对外展示城市风情特色的窗口,构成阜蒙县城市人文景观闪亮的风景,极大地改善县城的总体环境和提升县城的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4)搞好水务一体化改革,健全管理和经费保障体系。城市防洪工程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矛盾较多,现行体制又是分灶吃饭,水利与城建对防洪、除涝、排水、排污和环卫各自为政,使矛盾难以协调解决。因此应立即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对防洪工程和城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治理,走水务一体化道路,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处理好各部门关系,搞好防洪保障。建立健全防洪非工程措施,建立防污信息系统、预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通过系统,构建现代化防汛管理体系。健全防洪工程管理措施和制度,加大城市防洪工程水行政执法力度,整治违规建房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从财政拨款、防洪保安基金和受益单位收益等方面建立正常的管理、维护经费来源渠道,以及时修复病险或水毁工程,确保防洪工程的正常运行,为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有力的防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