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我国退休年龄的研究综述
2012-03-29南京大学南京210093
[南京大学 南京 210093]
改革我国退休年龄的研究综述
□司马媛[南京大学 南京 210093]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预期寿命的延长,改革当前的退休年龄提上议程。本文从人口年龄结构、预期寿命、养老金支付压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企业竞争力、起始劳动年龄和人力资本以及相关理论等七个方面对学者们的观点进行述评,论证了延迟退休年龄的合理性,并对审慎推迟当前退休年龄的观点有所述及。最后指出调整退休年龄应当选好时机,循序渐进,并积极探索弹性退休制度作为过渡手段。
延迟退休;退休年龄;养老基金;就业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作的上限规定。由于它与工作年限和养老金的领取资格挂钩,一国对退休年龄的规定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实际权益和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我国退休年龄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规定,即男职工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会造成职业病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再降低5年退休(女45周岁,男55周岁)。半个世纪过去,我国的经济、社会、国民生活水平和身体素质状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一退休年龄规定却一直沿用至今;伴随席卷全球的老龄化浪潮和我国养老基金支付压力的剧增,改革我国偏低的退休年龄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纳入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的议程。
一、影响退休年龄的主要因素
退休年龄的制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潘锦棠[1]和郑功成[2]都认为人均预期寿命、初始劳动年龄、劳动环境与工作性质、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养老保险基金储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影响退休年龄的确定。林宝认为现代退休制度主要出自两个动机,一是提供养老保障,二是缓解就业压力,前者的功能处于第一位。因此确定退休年龄时,要同时考虑对养老保障体制和就业状况的影响[3]。朱棱将人的年龄分为年代年龄和生理年龄,在确定退休年龄时,应该同时参考生理年龄、心理年龄和社会年龄。除人均寿命、劳动力供求关系、教育年限等之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是影响退休年龄的重要因素。如果退休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即赡养率提高也会促使政策制定者延长退休年龄[4]。陈凌、姚先国认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状况会对退休年龄产生影响[5]。汪泽英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影响劳动力退休年龄的因素有四个:政策因素(社会保障政策、企业年金政策)、经济因素(财富与资产、收入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市场分割、劳动力需求、工资率)以及个人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又可分为主观因素(折扣率、空闲偏好、保留工资)、客观因素(年龄、性别、民族)和主客观因素(健康水平、预期寿命、职位、配偶)[6]。
二、延迟退休年龄的合理性分析
不同学者对改革我国退休年龄的意见不一,但从长远来看,大部分学者所持的观点是赞成推迟退休年龄。笔者对这些支持改革者的论据进行了归纳,发现学者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释。
(一)人口年龄结构
人口老龄化是20世纪下半叶在欧美发达国家首先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又称为“银发浪潮”。改革退休年龄的议题直接是由这一浪潮促发的。形成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在于:收入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导致平均寿命延长,生育率下降导致少年比重下降。此外,何时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人进入老年,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年型社会的具体时间[7]。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突变的成因与发达国家明显不同,它是由我国特殊的人口政策和上个世纪中期的生育高峰共同造成的,其中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底部急剧萎缩,其次人均寿命的延长伴随出生高峰期人群开始进入老年,导致我国只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将近60年才完成的老龄化过程。据资料显示,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7.43%,人口赡养率①将从2000年的15.6%增加到2050年的48.49%,即平均两个劳动人口要赡养一个退休老人。
人口老龄化将给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养老保障制度带来巨大的冲击。曾旭认为人口老龄化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赡养负担,对社会提出了生活保障和心理安抚等更多的要求,并影响社会的消费与投资[8]。符齐华的观点是人口老龄化一是加大了老年人口的赡养比,政府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支出增加;二是制度内赡养率②提高使得养老保险面临巨大的挑战;三是老年人口比例的提高必然会增加医疗、护理等需求,要开支更多的退休金,所以应该延迟退休[9]。
(二)人均预期寿命
一般而言,退休年龄应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而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了客观基础[10]。上世纪50年代,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到2000年这一预期分别增长到男性60.9周岁,女性72.4周岁,今天仍然沿用半个世纪前规定的退休年龄显得不合适[11]。杨海燕认为依据过去人均寿命制定的退休年龄现在已经严重缺乏合理性与适应性[12]。罗元文提出我国退休年龄与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不相称[13]。林义认为,人均寿命的延长不但从生理上为提高退休年龄提供了客观基础,而且社会重视人均寿命延长本身的经济价值,又是提高退休年龄的决策基础[14]。
(三)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
人口老龄化给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带来严峻的挑战。曾旭提到养老保险金支出主要应用在适龄老年人口,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自然导致养老金支出大幅增长,而且增幅将呈现加速上涨的趋势。1995年我国养老金支出为848亿元,占当年GDP的1.39%;2000年我国养老金支出总额达到2115亿元,5年时间翻了一番多,占当年GDP的2.13%;2005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4040亿元和2.20%[8]。林宝提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障体制潜伏着巨大的危机,一个是筹资模式转变形成规模巨大的隐性负债,另一个是高达万亿元的个人账户空账规模[3]。柳清瑞和苗红军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供不应求的两难困境。从出口看,主要是人口老龄化和预期寿命的增加导致养老金替代率上升;从入口看,主要是覆盖率与遵缴率不高以及退休年龄过低导致基金筹集不足。他们主张实施有步骤的推迟退休年龄政策来改善养老金的收支均衡[15]。
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是前文提及的两个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时期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总额同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与领取年限正相关。而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受到退休年龄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领取年限的长短同退休年龄与人口预期寿命有关。因此在人口老龄化和预期寿命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要缓解不堪重负的养老金支付压力,延迟退休是目前最为可行的方法。周辉谈到,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一般有几种方法,一是增加在职者的缴费率,二是降低退休者的养老金替代率,三是增加政府补贴,四是延迟退休年龄。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方法都难以推行,第三种方法有其必要性但政府财力有限,因此最现实、最有效的选择就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样既可以增加劳动力的缴费年限(增收),又可以减少养老金的给付(减支),双管齐下。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退休年龄也是逐渐推后的[16]。穆光宗也认为延迟退休的做法可以延迟养老金支付,从而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金支付的当前压力,同时相对增加工作人口和养老金收入,甚至缓解将来生育率下降导致的“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带来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保证社会财富的创造[17]。据《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的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收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18]。邓大松、刘昌平对退休年龄的敏感性分析得出,退休年龄每提高1%,基金缺口将缩小22.69%[19]。这些都证实了推迟退休年龄有助于改善养老金的供求失衡状况。
(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
在这个问题上,学者间存在争议和分歧最大。部分学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不会对就业和劳动力市场造成负面影响。李珍认为低龄退休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和经济是有害的,要走出低龄退休有利于年轻人就业的理论误区[20]。老年人早点退休就能给年轻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源于一种古老而错误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总量恒定假说”,事实上,经济中没有固定工作数量,可就业数量取决于供给曲线、需求曲线和均衡工资率[21]。一方面,随着行业不断高端化、专业化,老年人与年轻人的就业岗位间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13],因而才会出现“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现象;另一方面,许多提前退休人员实际上并未真正退出劳动力队伍,延迟退休年龄不过是把隐形就业显性化。与他们持相同观点的还有何平,他指出退休后再就业者往往有特殊的竞争优势,因为用人单位不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所以他们并没有为年轻人腾出岗位[22]。因此,在结构性失业为主的我国,退休年龄与失业率之间没有严格的依存关系[23]。
(五)企业竞争力
企业的用工成本主要是由工资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组成的。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率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高位,这已经成为阻滞我国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极大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利用“中国社会保险收支预测模型”预测出的结果是,在现行退休制度下,养老保险缴费率(包括企业和个人)逐年上升,2010年为23.86%,2020年为28.88%,2050年高达51.30%。但若将退休年龄提高,按男女职工退休年龄均延长到65周岁计算,缴费率将明显下降,分别降至10.23%,12.26%和27.03%。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是降低缴费率、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有力措施[24]。李红岚用数据模型得出结论,随着退休年龄的延迟,缴费率将呈现下降趋势,退休年龄延长的幅度越宽,缴费率就越低,从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25]。
(六)起始劳动年龄与人力资本
起始劳动年龄的后移与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直接相关。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扩张性发展,越来越多达到劳动年龄的青年选择继续投资人力资本,结果是初始劳动年龄的后移。按照“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参保职工就业的平均年龄为16岁,但其对2001~2050年中国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就业年龄的预测表明,平均就业年龄将呈现5年递增1岁的趋势,即2005年和2010年的平均就业年龄分别为17岁和18岁[18]。在劳动年龄后移的趋势下,若退休年龄不变,必然使每个劳动者的平均工作年限缩短,“一刀切”的强制退休制度将造成人力资本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进而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26]。有学者建议,我国应采取“晚进晚出”的就业政策[27]。张明丽等人还从人力资本的周期性角度论证了老年人具有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上无可比拟的优势,他们的职业生涯与企业更为紧密,他们的工作态度更为积极,更富责任感,退休的低龄及其固化会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26]。
(七)相关理论
还有学者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来论证延迟退休的合理性。邵国栋、朱小玉、刘伟从“生命周期假说”(life cycle hypothesis)的视角分析了消费者收入和消费的“驼形分布”(即退休前收入高于其消费,形成储蓄的积累;退休后,收入低于消费,形成反储蓄的累加),随着人均受教育年限和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会出现工作退休比(工作年限/退休生涯)减少以至个人自我供给满足不了需求,陷入晚年贫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推迟退休年龄[28]。汪泽英研究了国外学者构建的理论假说和模型,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对职工的退休行为进行了分析。他发现,对于处于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某一年龄的职工,是通过比较“创造”提前退休条件的风险与收益做出其退休时间计划的。他还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社会养老保险收益激励模型”(其理论假设是如果养老保险净财富的减少是因为养老金水平的增加不足以弥补由于养老金领取年限的减少导致的损失,工人具有早退休的经济激励)以及“动态随机模型”更令人信服,确证了退休待遇水平是影响居民退休决策的主要因素[6]。高庆波等也提到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对参保者具有激励其提前退休并同时参与劳动的效应[29]。
(八)调整女性退休年龄
女性退休年龄的调整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发达国家基本上实行的是男女同龄退休。在我国,女性的退休年龄平均要比男性低5~10岁,而女性的预期寿命却长于男性。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学者都赞同应该逐步延迟女性退休年龄。
吴佳莉主张把女性退休年龄与男性拉平,过低的退休年龄阻碍了女性事业上的进一步发展[30]。高庆波指出,偏低的养老金待遇促使许多女性“退而不休”,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29]。覃福晓从法理的角度,认为妇女比男性早退休的政策与男女平等和宪法精神相违背[31]。骆勤也认为,男女同龄退休很有必要,它是妇女平等参与创造社会财富从而经济独立进而实现政治、法律等各方面独立的保证[32]。
三、审慎延迟当前退休年龄的建议
尽管从长远来看,调整我国当前的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但任何事情总有两面性,这些学者主要是从下面两个角度提出建议,认为应当审慎延迟退休年龄。
(一)延迟退休与就业压力的关系
很多学者质疑的理由之一是推迟退休会导致就业岗位的减少和固化,劳动力市场进一步饱和从而加剧当前已经严重的失业问题。李绍光认为中国的情况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剩余劳动力比重很大,因此延长退休年龄不影响就业的假设在中国未必成立[33]。刘钧指出如果从现在起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由此增加的劳动人口将达到3000~4000万人,这会使整个社会无法承受过大的就业压力,因此短期来看,这一做法不现实[34]。周辉指出,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会导致企业人力资源流动速度明显放缓,而且国外研究发现,企业中每有一个因延长退休年龄而留下的老年工人,相对应的就会少雇佣差不多一个新的劳动力[16]。李红岚用定量的方法构建了退休年龄与失业率的测算表,得出过快提高退休年龄会产生严重失业现象、造成社会动荡的结论,所以应逐步提高退休年龄[25]。
(二)延迟退休与养老统筹基金的关系
李雪认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规模已达万亿,按照何平主持的《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的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减缓的基金缺口为200亿元计算,延迟退休的作用可谓杯水车薪[35]。周辉指出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使许多原本未被制度覆盖的人群拒绝参保,覆盖面降低自然也减少了养老保险的收入,而且企业减少雇佣新的劳动力也会导致养老保险金的“费基”变小,从这个角度而言,许多学者认为的“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养老金收入”的观点会受到一定冲击,因此延迟退休年龄对养老金制度的持续性贡献可能没有预期那么大[16]。
四、改革我国退休年龄的时机和路径
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国内学者已多有涉及,并以定性描述为多,深入研究的较少。在退休年龄改革的时机把握上,林义指出考虑到退休政策的逆刚性特点,人们对调整习以为常的退休年龄往往需要较长的适应期,因而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这一政策的调整与实施宜早不宜迟[36]。邓大松、刘昌平根据人口发展的态势,建议2015年后开始提高退休年龄[19]。考虑到劳动年龄人口在2016年前后将到达峰值然后开始下降,林宝指出,提高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机就是在养老压力急剧加大而劳动就业压力相对减轻的时候[3]。
从制度安排上,很多学者建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它使退休养老保障更具灵活性。一方面可以减轻劳动力市场供求压力,缓解失业矛盾;另一方面,更适应老年人心理状态的调整[36]。在推行弹性退休时,应构建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的激励机制,对提前退休者加大给付的精算扣除,增加延期退休者给付额的精算调增幅度,以此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7]。
在具体调整方案上,朱棱提出采用最低工作年限法,即每一个退休对象都以42年工作年限作为退休的依据[4]。其他学者提出的方案尽管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按照“分步走”的指导思想,逐步渐进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林宝在考察了全国和部分城市的人口结构变化后设计了三种方案:1)2010~2015年,先将女性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55岁,男性退休年龄不变,2015年~2030年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0岁;2)2015年~2045年,男女退休年龄都提高至65岁,其中男性退休年龄平均每6年提高1岁,女性退休年龄平均每3年提高1岁;3)在1)的基础上,2030年~2045年,男女退休年龄同步提高到65岁,平均每3年提高1岁。通过测算,方案二优于方案三优于方案一[3]。刘钧采取了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2020年前,退休年龄保持不变;第二步,从2020年就业压力减轻起,每3年提高1岁,逐步把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0岁或65岁;第三步,2050年以后,退休年龄可以稳定在65岁[34]。熊必俊则认为,如果从2005年起,每5年把劳动年龄上限提高1岁,用25年的时间,到2030年提高到65岁,是完全可能的[38]。
五、总结和建议
综上,笔者认为,在人口老龄化与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的客观背景下,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已日渐不合时宜,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通行做法,改革我国的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这也是防范我国养老统筹基金运行风险、减轻养老金支付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最大化人力资本利用的切实要求。短期来看,学者对延迟退休年龄在就业方面负效应的担忧和疑虑是值得重视的,立即并大幅调整退休年龄存在的实际困难以及可能由此导致的风险也不能忽视。长期来看,必须审慎选择合适的改革时机,这将直接关系到整个改革的成败。在具体环节的把握上,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几点:一是要避开就业高峰;二是要考虑地区发展、行业特点和劳动者类型的差异,分阶段、有步骤地采取渐进调整措施;三是要兼顾不同阶层社会成员的心理承受度和适应能力,毕竟改革只有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才能减少阻力;四是必须改革当前养老保险逆向激励的制度设计,重视对劳动者的理性行为分析;五是在全面推行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积极探索弹性退休制度并将其作为一种打开局面的过渡手段。
注释
① 人口赡养率是考察一个国家养老负担的重要指标,是指退休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率。
② 制度内赡养率是指社会保险制度内的退休职工与在职人口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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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Review on Reform of Retirement Age in Our Country
SIMA Yuan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
Adjusting current retirement age is on the agenda with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and longer life expectancy.This paper makes a brief review of scholars’ standpoints from the aspects of age structure, life expectancy, pressure on pension payments, employment and labor market,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start of working age and human capital, and other related theories.Besides, it involves the viewpoints that we should postpone present retirement age prudently.The facts that the reform of retirement age needs to be implemented in the right time step by step, and that flexible retirement options could be regarded as means of transition are pointed out in the end.
postpone retirement; retirement age; pension fund; employment
C3
A
1008-8105(2012)03-0032-06
2012−05−08
司马媛(1988−)女,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生.
编辑 范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