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 安全劳动——桃园煤矿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2012-03-29宋贤芹
□宋贤芹
2011年12月7日,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这是桃园煤矿以人为本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权益,促进矿井安全发展的举措之一。
桃园煤矿成立了以工会主席、安监处长为主任,工会、职教办、社保科等部门参与的劳动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矿、科区、工会小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聘用了155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不定期开展劳动保护视察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落实《淮北矿业集团集体合同》,实行8小时工作制,规定采煤、掘进一线职工每月最多上25个班。矿行政每年在职代会上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工资分配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按政策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每年还为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组织优秀班队长和职工外出疗休养,保证职工体面劳动。
桃园煤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系统,统抓统管,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开展防尘和通风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粉尘属地管理制度,推广新型喷雾设施和过滤性能好的防尘口罩,降低粉尘危害。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岗前、在岗、离岗健康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尘肺病普查,并建立档案,对确认病例一律给予医疗费用保障,确保其能够得到较好的治疗。该矿还以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年为契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理念渗透,着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师带徒”活动,编制“一通三防”、顶板、放炮等专业教材,采取菜单式、走动式培训,因岗制宜,因人制宜,保证培训效果。2011年,该矿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106期,培训职工4872人次。
桃园煤矿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对安全设施、工作环境、劳保用品质量、安全培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十大权利”,同时发挥工会组织在事故调查处理和职工惩处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