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成绩 突出重点奋力开拓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2012-03-28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朱正举
发扬成绩 突出重点奋力开拓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朱正举
一、发扬成绩,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城镇建设上水平工作起步之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实现了开门红。
(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破解难题,向宜居宜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始终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旧城改造和农村新民居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来抓,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卓有成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得到了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按照“一个确保、两个力争”的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领导一线推进,各级干部完成任务拒绝理由,圆满完成目标,兑现了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8.5万套,竣工17.7万套,10.7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乔迁新居,李克强副总理两次来我省视察,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工作推进中,各地挖掘潜力,实行“1+6”土地供应模式;拓宽渠道,推行“5+1”筹资方式,确保了工程进度。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高压线”,实行以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最严格质量监管,严把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控制和竣工验收关口,严格督查,严肃考核,工程质量总体安全可靠,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始终把分配公平作为“生命线”,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基本做到了社会信服、群众满意。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95.5%,唐山市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全国试点积累了经验。“人才家园”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5万套。
城市改造更新步伐加快。启动改造城中村90个,如期完成年度任务。改善旧住宅小区298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57万户。改造和启动棚户区965万平方米、旧商贸区25个。大力推进“十小便民设施”建设,改造整治了100多条小街巷和50多个小游园,建设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18座,社区卫生站和小型体育设施服务半径趋于合理,地名标志和道路指引牌更加规范,群众生活更加方便。
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出台《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编制了2000个新民居示范村规划,修改完善了31个县(市)的镇村体系规划。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指导,培训各级规划建设人员1万余人,免费发放示范图集5000余册,提高了农村新民居建设水平。改造农村危房10.5万户,完成任务在全国居领先位次。积极帮扶围场县御道口村、张北县喜顺沟村、易县石家统村和滦平县偏桥村,得到省领导的肯定。
援疆工作扎实有效。全系统各部门抽调得力干部援疆,承担了援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重要任务,完成了一大批保障房和市政设施项目,焉耆河北幸福花园、和硕河北新村、库尔勒河北小区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全省6个甲级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的18个项目全部完成方案。
(二)把推进城镇建设上水平作为有力抓手,在实践中探索前进,城市改造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认真总结前三年工作经验,继续把城镇改造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在全省开展上水平大讨论、城市对标等活动,建立百项重大项目库,狠抓12个专项行动和6个“十佳”评选,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带动整体工作加速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5.5%,较上年度提高了1个百分点。
规划指导调控作用得到加强。实施规划设计专项攻坚,初步完成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总体规划、沿海地区总体规划、冀中南区域空间布局规划等特定地区规划,为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完成“4+1”生态示范城市(新区)规划,初步建立起各具特色的生态城规划指标体系。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规划,选择任丘、迁安、三河等10个县(市),开展了城乡总体规划试点。制定了环首都规划展馆布展方案,目前正在加紧实施。11个设区市全部派驻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实现了全覆盖。制定《城市五线管理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有效保证了规划执行力。
城市承载能力日益提升。全省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完成3060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1393亿元,增长10.6%。新增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供气总量130万立方米,新增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5个、园林绿地6380公顷、风景名胜区8处,城市建成区和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1.5平方米和5.67平方米,完成所有设区市绿地遥感普查,建成绿道绿廊253.05公里。开展污水垃圾处理专项提升行动,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80%。新增污水垃圾处理厂(场)11座。着力完善城市路网,5个设区市完成轨道交通规划。以争创人居环境奖为抓手,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唐山中心区再生水回用项目、邯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以石家庄和廊坊万达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沧州图书馆和博物馆、承德奥体中心等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拔地而起。
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开展城市容貌环境整治和城管执法专项提升,出台生活垃圾处理、城管执法等4方面共6个指导性文件,城市管理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清除城市垃圾50余万吨,拆除各类非法占路设施24万平方米,规范马路市场581个,城市容貌变得干净、整洁。推广邢台市城市容貌“一扫全保”经验,城市管理制度和标准建设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市政设施建设和养护标准,施工、养护精细程度大大提高。
城市风貌特色初步显现。从改造建设精品街区入手打造风貌特色,涌现出石家庄联邦明珠地下街、秦皇岛保二路、唐山运河唐人街等一批风貌街区;从整治主要街道景观环境入手打造风貌特色,高标准整治改造了76条、473公里的主要街道,涌现出保定东风路、廊坊和平路、沧州迎宾大道等一批景观大道;从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入手打造风貌特色,涌现出邢台达活泉、邯郸龙湖等一批优秀公园,衡水滏阳河和张家口清水河通过水系景观环境整治,建成了宜人的滨水景观带;从建设精品建筑入手打造风貌特色,涌现出省图书馆、承德科技研发中心等一批具有魅力的公共建筑;深入开展“雕塑营”活动,涌现了石家庄春燕飞舞、唐山丹凤朝阳等一批精品雕塑。着力建设城市原点标志,6个市建成并集中召开了发布会,在城市有形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
(三)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内生动力,不断更新理念,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巩固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五个抓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带动引领作用,常抓不懈,加快推进,城镇建设方式逐步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
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入。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1375.4万平方米、提高14.6%,新增供热计量收费面积2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达到38.6%,保定市、望都县、平泉县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全省开工绿色建筑示范小区40个, 12个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建能耗监测项目实现数据传输,9个项目、4所高校列入国家示范。涌现出唐山央企生活服务基地、邯郸远大国门等一批绿色建筑和秦皇岛在水一方、石家庄春江花月等一批绿色小区。35项科技成果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河北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建设进度加快,中加合作示范项目竣工揭牌,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项目正式签约。
数字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在全国率先建设数字规划、数字城管、数字住房保障三大省级数字平台,初步构建了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的行业信息化发展格局。“数字规划”拓展到49个县(市),“数字城管”拓展到三河、迁安、肃宁、平泉等17个县(市)。“数字住房保障”全面应用,实现对住房保障全要素的动态监管、实时展示,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把结构调整作为主要突破口,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活力不断增强。注重以监管促规范,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注重以科技促壮大,建筑业发展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运行。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处理违法违规行为1721起。1-11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876.4亿元,同比增长36.8%;商品住房开工面积8481.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451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4.2%和31.4%;商品住房平均价格3786元/平方米,总体呈现房价基本稳定,供求基本平衡的态势。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的做法延伸至环首都各县(市),廊坊市成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预计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53亿元,实现增加值1381亿元,均增长20%以上,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外埠市场覆盖20多个省(市、区),输出建筑劳务达80万人次。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壮大,全省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达到4家、5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家。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为10万多农民工发放了实名卡。专项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查处936起。深化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秦皇岛招投标大平台建设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调查组的充分肯定。新增鲁班奖工程4项,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安全保持稳定态势。
(五)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支撑,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锻造出一只敢打必胜的战斗队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省厅在全省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举办10期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及行业局长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1162人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制定《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认真落实规范行政裁量行为等依法行政四项制度。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和“约法八章”,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完善。系统内评出“十佳”文明服务窗口、文明物业管理小区、道德模范和“百名文明服务标兵”,邢台市建设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打硬仗、善打大仗,打赢了许多胜仗,涌现出众多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厅,向奋战在住房城乡建设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经验弥足珍贵,启示尤为深刻: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凝聚起共建幸福家园的强大力量;必须坚持统揽全局,紧紧扭住城镇化这个“牛鼻子”,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努力实现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狠抓队伍建设,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让我们的工作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奋力开拓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第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面临难得机遇: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大任务,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作为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要求继续加强城镇改造建设,确保城镇建设上水平,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城市综合实力不强,城镇粗放发展的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历史文化保护任务艰巨,有特色的精品建筑不多,城市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与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脏、乱、堵现象相当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繁重,分配和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还时有发生,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对此,必须要有准确判断和充足准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抢抓机遇、应对挑战,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积极有为地做好今年的工作。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奋斗目标,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力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聚集优质产业、强化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狠抓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做大做强建筑业,加快村镇规划建设,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目标是:
——城镇化方面。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7%,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扶持中小城市,培育一批新的城市增长极。
——住房保障方面。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8.6万套以上,竣工15万套,新增租赁补贴1.3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兑现目标责任状。
——城市建设方面。城市(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00亿元,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82%、县城分别达到78%和73%,设区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4%、39%、11.7平方米以上,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8平方米以上,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5个,启动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区抢救性工程重点项目。
——城市管理方面。治脏、治乱、治堵取得明显成效。 数字规划实现各管理环节并联审批,有条件的市做到三维辅助规划决策;数字住房实现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公积金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全方位信息化;数字城管实现省市联通,并向县级市、环首都和沿海各县延伸;数字建筑市场实现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各类信息互通共享。
——建筑节能方面。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稳定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率达到38%,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9000万平方米,新型建材应用率比上年有较大提高。
——房地产和建筑业方面。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50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500亿元、增加值1550亿元,产值50亿以上、100亿以上、200亿以上企业分别达到15家、6家和2家,建筑劳务输出100万人次以上,境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增长10%以上。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要做好九个方面。
(一)坚定不移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今年是建设、竣工、分配、管理任务很重的一年,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狠抓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确保完成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公平分配。一是抓好工程组织。要尽快分解任务、明确责任,2月底前把“三率”落实到具体项目、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特别是2009年之前启动但尚未竣工的项目,要逐个调度,确保今年全部竣工。认真落实《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队伍选用、建设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关口,全面实行第三方见证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把保障房建成“放心房”、“舒心房”。
二是抓好分配和运行管理。要按照“程序公正、机会均等、公开透明、技术支撑”的要求,落实工作机构,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落实联审联查,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落实入户走访,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落实信息公开,确保社会监督到位;落实科学轮候,确保结果公正、社会信服;落实纠错机制,确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及时得到严肃查处。要按照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做好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住户诉求机制,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做到资金和土地及时到位、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监督检查执行到位。省里将进一步健全督导和问责机制,继续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监管,环环相扣,步步紧盯,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责任目标。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我们一定要倾心、倾力地抓好各项工作,务必实现目标、兑现承诺,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以打造风貌特色为重点,促进城市规划设计上水平。为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缺乏个性、缺少特色的问题,省厅决定连续三年开展风貌特色年活动。一是抓好三大抢救性保护工程。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抢救性保护工程,各地要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做好资源普查和信息建档等基础工作,抓紧制定抢救措施,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启动一批保护项目,一定要把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保护好、开发好,一定要把燕赵大地的历史文化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二是抓好专题研究和项目谋划。省厅将研究制定全省城市风貌特色建设指导意见,各设区市从现在起就要全面启动专题研究,做好风貌街区的规划预控,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城市景观风貌近期建设规划,以特色功能区、景观节点和城市雕塑等环境艺术设施为重点,把城市特色空间框架构成要素转化为具体项目,建立并不断充实重点项目库,6月底前,完成入库项目的详细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是抓好旧城有机更新和新区特色塑造。旧城改造要坚持功能提升和特色塑造相统一,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按照宜商则商、宜住则住的原则,将保护、修复、整治、更新有机结合起来,让旧街坊、旧街巷焕发生机与活力。新区建设要坚持创新与传承并重,与老城区在空间上紧密相连,在文化上一脉相承,保持城市发展的有机性、延续性。要保护好自然景观资源,加快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打造近水、亲绿、宜人的开敞空间,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继续抓好城市原点标志建设,尚未建成的5个市要如期完成。
四是抓好规划实施。要建立省级督导、市县控制、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省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县派专人跟踪指导项目建设,由坐在办公室审核把关变为深入工程一线指导监督,强化过程控制,由单纯对规划方案的控制变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将项目规划和建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规划设计开花结果。
要全面落实《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强化“五线”制度执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重点查处一批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等不法行为,增强城乡规划执行力。加快建设环首都规划展馆。认真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完善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沿海城市带发展规划,促进沿渤海和环京津地区聚集发展、加速崛起。
特色就是生产力,有特色的城市必定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我们一定要植根于历史文化的土壤,精心构思、匠心独运,努力建设远者来、近者悦的美好家园。
(三)大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按照宜业、宜商、宜学、宜居、宜游的标准,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一是加强市政设施配套建设。推进道路交通设施立体化、网络化,各市都要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大幅度提高支路网密度,尽快打通丁字路、断头路,搞好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的有机衔接。在大城市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石家庄、唐山要加快建设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特别是地下停车场、绿荫停车场。加快集中供热、管道燃气、中水回用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市政综合管沟建设,要搞好统筹规划,理顺各部门关系,各设区市要确保今年至少建成一个示范项目。
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高标准建设体育馆、图书馆、影剧场等项目,每个市至少谋划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体育中心。要切实干好百姓身边的事情、抓好百姓身边的工程,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社区延伸,深入实施“十小便民设施”工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建设资金、建设地点和完成时限,加强督导调度,尽快提升供给能力,增强公共设施的普惠性。
三是加强商贸设施和各类园区设施配套建设。坚持空间布局改造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推进中心商务区、商业步行街区、商业综合体、金融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类园区配套设施,增强城市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为“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创造条件。
四是抓好资金筹集和项目调度。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好城市存量资产整体经营,广泛吸纳国内外社会资金,在有条件的城市功能新区、新城开展城市建设投融资规划试点,规范和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机制,加大资本注入和资产整合力度,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抓好百项重点项目,实行月小结、季汇报、半年讲评、年底结账,强力推进,打造城市亮点工程。
区域竞争实质是城市的竞争,城市竞争实质是承载能力的竞争。我们一定要按照现代一流的城市建设标准,奋起直追、勇于超越,努力打造区域发展的新高地。
(四)开展城建绿色行动,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树立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理念,把城建绿色行动作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在提升水平上下功夫。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扎实开展“万株大苗绿城市”、立体绿化等工作,完成20个园林绿化重点项目,尚未进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的要积极创建,已建成的要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邢台、沧州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秦皇岛、邯郸、廊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着力在完善生态功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高园艺水平上求突破,不断提升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的“含金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力度,在拓展推广上下功夫。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开展技术认定、标准配套和推广工作,绿色建筑、节能示范小区要带头实现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规定,确保安装率达到100%。所有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推广新能源、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制定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加快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将北戴河新区建成全国绿色建筑示范区、中德技术合作低能耗建筑示范基地,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绿色小区。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促进保定、承德两市中转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绿道绿廊建设力度,在扩大规模上下功夫。按照“不征地、不拆迁、不砍树、不填塘、成系统”的思路,结合城市水系、道路,每个设区市建成不低于60公里的绿道绿廊,形成规模较大、串联成网的绿色休憩空间。在建的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已建成的启动统一标识系统。
四是进一步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在规范达标上下功夫。抓好列入计划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北戴河及相邻地区海域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重点查处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并监督整改,完成已建垃圾填埋场的等级评定。站在维护食品安全的高度,加快建章立制,抓紧抓实餐厨垃圾管理。
五是进一步加大生态新区(新城)开发力度,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制定《河北省生态城市规划指标体系》,出台《关于加强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4+1”生态新区(新城)要完成生态城市(新区)专项规划和近期重点建设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市政项目库,启动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生态宜居是现代城市的共同追求,渗透着科学发展的深刻内涵。我们一定要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新跨越。
(五)以解决脏、乱、堵为重点,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清洁、整齐、通畅为目标,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从2012年持续开展“三治”专项行动。一是明确整治内容。治脏的重点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老城区、背街小巷、沿街门店、河道水系等部位,要彻底消除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裸土见天等“脏点”。治乱的重点是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商贸集市区等部位,要彻底整治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堆物料等“乱点”。治堵的重点是道路交叉口、快速路出入口、易堵路段等部位,要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完善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切实解决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堵点”。
二是强化整治措施。各地要尽快制定“三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2月中旬报省厅备案。扎实开展“鲶鱼行动”,实行每月一期简报、每两月一次调度、每市一处媒体曝光台、每年一次评估考核的“四个一”工作法。要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卫生巡查、门前三包、交通影响评价等制度,发挥好城市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数字平台支撑。积极探索“数字城市”、“智慧城市”,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数字规划、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筑市场四大平台,充实地上地下空间信息、市政设施信息、房屋产权产籍信息、企业信息、项目信息等数据库,实现各类信息在规划、建设、房管和城管等部门的关联共享。加快县级市、环首都及沿海县(市)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省市联网。
管理见真功、管理出效益。我们一定要坚持建管并重、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人性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让我们的城市更有序,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
(六)高水平搞好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尊重村镇生产生活方式和历史文化传统,加强对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一是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制定《河北省幸福乡村规划设计导则》,按期完成新增新民居示范村庄的规划编制,开展方案咨询、征集、比选和评优活动,在规划中充分体现地域和民族特色。加强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重点指导环首都县(市)做好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在新民居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二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把经济最贫困、房屋最危险的农户确定为帮扶改造对象,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逐步住上安全房。严格实行扶助对象审核及审批程序,及时分解任务、及早开工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监督,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搞好质量和进度监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检测,推广节能体系。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村镇两厂(场)建设。有关县(市)要抓紧编制完善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年内确保列入计划的镇污水处理厂70%以上开工建设,列入计划的垃圾处理建设项目60%以上开工建设,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机制。
四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公布传统村落名录,会同旅游部门搞好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申报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一定要坚持一手抓城镇化、一手抓新农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加安稳幸福的好日子。
(七)继续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一是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继续在石家庄实行限购政策,促进住房价格合理回归。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落实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开发销售、虚假广告、哄抬房价等不法行为,开展违规预(销)售专项治理。
二是做好房屋征收和拆迁。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抓规范运作、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抓排查化解的思路,依法行政,依法征收,依法拆迁,落实政策,规范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三是强化物业管理。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启动设立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试点、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试点,推进公共建筑物业管理,探索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创优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推动物业管理上水平。
四是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
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系统年底上线试运行。加强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和经办网点建设,规范业务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做好并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
房地产市场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牵动千家万户的福祉。我们一定要树立全局意识和长远观念,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努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狠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要按照调整结构、壮大规模、提升质量的要求,促进建筑业做大规模、做强优势。一是积极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与创新。认真落实《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督促大型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是扶优扶强和“走出去”。帮助和指导特级企业资质保级增项,支持鼓励重点企业采用工程质量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工程质量保证,建立激励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完善驻外建筑队伍服务机构网络,挖掘培育新的热点市场,支持企业与央企或国际工程承包商合作拓展境外市场。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开展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招投标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全省发卡50万张以上,建立防范“双拖欠”的长效机制。
建筑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我们一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培育行业巨人、打造航空母舰,向建筑业强省迈出坚实的步伐。
(九)毫不放松地抓好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确保安全、保障质量。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将保障性住房、大型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等作为重点,开展质量专项巡查。做好特殊时期、事故高发地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加快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监管质量和效果。探索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开展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量化考核。推行文明施工,在施工围挡、垃圾清运、扬尘治理上下功夫。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的量化考核和动态监管。
三是实施专项整治。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建筑扣件、脚手架、密目网等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围绕质量责任体系、内控实验室人员和设备等,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处罚一批违规企业。围绕健全制度、提高素质、规范收费行为等,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整顿。
四是推进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认真执行省厅制定的《关于推进全省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意见》,推行住宅建筑装修一体化,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试点示范的产业化住宅100%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尽可能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商品房要通过菜单式装修,逐步提高全装修比例。
继续做好援疆工作。完成库尔勒河北小区、和硕河北新村、焉耆河北幸福花园三个项目的后续工程,建好巴音学院实训楼,严格按设计施工,严控工程造价,把好事办好。
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严把工程质量关、绷紧安全生产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目标已经确定,任务非常明确。各地一定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过硬的作风认真抓好落实。
(一)大胆改革创新,着力破解难题。要善于对实践经验进行概括和总结,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来,上升为政策举措。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探索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探索社会资金特别是企业投资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探索建设生态城市、智慧城市。重点围绕城乡统筹、城市商业综合体、慢行交通系统等问题,开展课题攻关,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开展。
(二)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要继续发挥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作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实现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要坚持重实际、出实招、办实事,脚踏实地干工作,掷地有声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掌握情况,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杜绝拍脑门决策,克服形式主义。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突破传统模式的创新能力、落实工作任务的执行能力、解决难点问题的攻坚能力。以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公用事业服务,规范征收拆迁行为等为重点,扎实开展行风建设。要做好系统信息宣传,营造干事、创业、为民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搞好社会管理。加紧修订《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地方法规,加快《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的立法进程。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维稳工作的源头治理,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征收拆迁、保障房分配、城管执法、随意变更规划、冬季供热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回访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维稳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行业特点,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加强行政调解,集中力量理旧案、清重案、防新案,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做好示范引领,逐步完善标准。实践证明,典型示范是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一要抓好政策标准示范,制定《河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态城市建设、风貌街区建设、地下空间利用、城市综合体建设等方面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被动房(低能耗)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等技术规程,制定施工现场标准化手册。二要抓好项目示范,加快省部合作生态新城建设,搞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抓好公园、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绿色小区、风貌街区、景观大道等“十佳”创建工作。三要抓好方式方法示范,开展“两租房”并轨试点和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
(五)严格约束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按规定和制度办事的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好集体领导作用,严守“约法八章”,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抓好规划、招投标、公积金、房地产市场等关键领域预防腐败和专项治理。▲
(摘自朱正举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