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诗林子仁注
2012-03-28何泽棠华南农业大学广州510642
□何泽棠 [华南农业大学 广州 510642]
林子仁,名敏功,子仁乃其字,蕲春人,生卒年不详,约生活于北宋嘉祐至宣和年间。有诗才,一生隐逸。南宋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三十三载林敏功“年十六,预乡荐,下第归,叹曰:‘轩冕富贵,非吾所乐。’杜门不出者二十年”[1]之事,又载元符末蔡卞举荐子仁,子仁遁于山间,卒不奉诏。政和间郡守林震再度向朝廷举荐子仁,赐号“高隐处士”。 阮阅《诗话总龟》云:“癸未(崇宁二年,1104)正月三日徐师川、胡少汲、谢夷季、林子仁、潘邠老、吴君裕、饶次守、杨信祖、吴廸吉见过,会饮于赋归堂,亦可为一时之盛。”[2]吕本中《紫薇诗话》载宣和末林子仁《寄夏均父倪》诗[3],可见林子仁于宣和年间(1119~1125)仍然在世。
据魏庆之《诗人玉屑》、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赵彦卫《云麓漫抄》等文献记载,林敏功是吕本中所撰《江西诗社宗派图》二十五人之一。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其《高隐集》七卷,《宋史·艺文志》著录《林敏功集》十卷。上述作品大多亡佚,《全宋诗》录其诗八首。
除诗歌创作之外,林敏功还撰有编年体的《苏诗注》,原书已佚,部分注文保存于《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与题名王十朋编撰的《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以下简称为“类注本”)之中。因后者收录林敏功注时常以“子仁曰”称之,因此本文概将林注称为林子仁注。林子仁注是出现较早的苏诗注之一,在类注本中,林子仁注的成就仅次于赵次公,可与赵夔并列。林子仁注整体虽不及赵次公注,但林子仁作为江西诗派的重要成员,是宋代苏诗注释者中诗歌创作成就最高者,以诗人的眼光注苏轼诗,有过人之处,其中亦有赵次公所难及者。本文拟在考证林子仁注成书与流传的基础上,探讨林子仁注在注释典故、探析东坡诗法、注释时事及纠正旧注之误等方面的贡献。
一、林子仁注的成书及流传
现存最早的苏诗注,是北宋末年的程縯、李厚、宋援、赵次公等四注。林子仁针对四注作了补注,连同四注一起刊行,是为五注本。现存古籍中,有两处保存了五注本的残帙:一是清人冯应榴所见宋刊五家注《东坡后集》七卷,冯指出,这个五注本的部分注文为《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所无,并将其收入《苏文忠公诗合注》当中[4];一是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帙四卷,此书前三卷为十注本,第四卷为五注本。无论是十注还是五注,都包括了程縯、李厚、宋援、赵次公与“新添”,以该书与类注本相对照,可知“新添”即林子仁。杨幼云诗云:“五注原从四注分”[5],也证明五注从四注扩展而来是可信的。
四注、五注都是编年注本,关于四注、五注产生刊行的时间,清人阮元在《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序》中提出:“其后坡公北归,有前后集编年注,则赵次公、宋援、李德载、程縯四家也。李敬斋载在《古今黈》,谓之四注本。继有林子仁者复附益之,改四注为五注。考子仁于政和中赐号‘高隐处士’,而自政和上溯建中靖国,仅一十七载,注已两刊。德洪亲见黄鲁直,而谓坡公海外诗中朝士大夫编集已尽,可为崇、观时刊行四注、五注之证。”[6]阮元说四注在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就已出现,不知有何根据。阮氏又因林子仁于政和年间被赐“高隐处士”之号,就认为五注本在政和年间已经面世,也过于武断。此外,即使黄庭坚在世时,苏轼的海南诗已编入集中,也不能因此断定崇宁、大观年间已刊行四注、五注。可以肯定的是,四注、五注的编写、刊行应当在北宋末年,至迟不过南宋初年,具体年代已不可考。阮元之论,姑且可备一说。
苏诗的四注、五注本,及其后产生的八注、十注本,皆已失传。现在能看到的林子仁注,主要靠一些苏诗集注本保存下来。保存林子仁注文最多的是类注本,共600余条。此外,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存的前四卷,有些林子仁注为类注本所无。
类注本题名王十朋的序称,这部书是在八注、十注的基础上,“搜索诸家之释,裒而一之,划繁剔冗”[7]卷首而成的。以《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现存的四卷与类注本相应篇目相对照,不难发现,赵次公、林子仁等人被删除的注文,真正称得上苛冗繁芜的寥寥无几,却包含了各人注释的主要成就[8]。就林子仁注而言,《正月二十一日病后述古邀往城外寻春》“试呼稚子整冠巾”句下,五注本有新添云:“杜诗:有客过茅亭,呼儿正葛巾。”[9]卷四类注本却无此注。此外,《渼陂鱼》“黄鱼屡食沙头店”、《出颍口初见淮山是日至寿州》“枫叶芦花秋兴长”句下的林子仁注都被类注本删节。可见,类注本对林子仁注虽有保存之功,但亦有妄删之过。林子仁注的原貌不可复睹,可谓是一大憾事。
除此之外,《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所保存的林子仁注也未必是原貌。这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原属林子仁的注文,被冠以他人之名。
最突出的问题是,该书的编者将原属于赵次公、林子仁等八位注者的部分注文抽出,分别冠以“傅、胡”之名,从而扩充为十注。后来类注本的编者将其中一部分又改回赵次公、林子仁等注者名下[10]。如《楼观》“门前古碣卧斜阳,阅世如流事可伤”句下注文:“刘禹锡《宿诚禅师山房》云:阅世甚东流。”十注作“傅云”,类注本作“子仁曰”。又如《记所见开元寺吴道子画佛灭度以答子由》“隐如寒月堕清昼,空有孤光留故躔”句下注文:“李白《拟古》云:明月看欲堕,当窗垂清光。古人谓‘堕’字为工。杜子美诗云:哀壑无光留户庭。先生用此句法也。”十注作“胡云”,类注本作“子仁曰”。
除了傅、胡二注之外,另一些注文也存在争议。如《中隐堂诗》其一“堂在昔人非”句下注文:“丁令威云:城郭虽故人民非。古诗云:山川长是昔人非。”十注本作“补注云”,归于赵夔名下。类注本作“子仁曰”。
第二,原不属于林子仁的注文,却被归入林子仁名下。如:
《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无人鸟相呼”句下注文:“太白诗:清风动窗竹,越鸟起相呼。又,杜诗:水宿鸟相呼。”十注本作“新添云”,类注本作“任曰”,将其归入任居实名下。同样,《次韵孔文仲推官见赠》“作驹已权奇”句下注文:“《前汉·礼乐志》:郊祀歌:太乙贶,天马下。沾赤汗,沬流赭。志俶倘,精权奇。籋浮云,掩上驰。”五注本作“新添云”,类注本亦作“任曰”。
二、林子仁注中的典故与诗学阐释
林子仁的苏诗注,将典故作为注释的重点,原因有二:其一,在诗歌创作领域,自魏晋南北朝以来,用典已成为诗歌最常用的表现方法之一;在诗歌注释领域,则由李善的《文选注》开启了以征引典故出处为注释基础的传统,宋代诗歌注释者莫不受其影响。林子仁之前的苏诗四注成员程縯、李厚、宋援、赵次公概不例外,林子仁作为补注者,顺理成章地将目光聚焦到这一方面。
其二,林子仁作为江西宗派的成员,自然受到黄庭坚“无一字无来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创作理论的影响,而在典故的运用方面,苏诗正是黄诗的前驱,因此苏诗的用典倍受注释者的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林子仁并非简单地从前代文献中寻找苏诗语句的字面出处,而是寻找意义契合的出处,从而准确地探讨苏轼的用意。如《次韵答章传道见赠》“一驰难再彀”,五注本新添云:“范传正《李太白墓碑》云:‘千钧之弩,一发不中,则当摧撞折牙,永息机用,安能效碌碌者苏而复上哉。’此盖先生诗意也。”[9]卷四这说明林子仁征引典故的出处,以意义为准。
用典是古代诗歌中与赋、比、兴并列的常用表现方法之一,对用典方法的分析是诗歌研究的重要内容。诗人用典之法,纷繁复杂。宋代诗人与诗歌理论家,对用典之法的探讨,往往比较零散,未进行系统的总结。相比之下,赵次公、林子仁等多位注家不仅能够准确地引出典故的出处,而且还进一步以此为依托,总结苏轼的用典之法,从而使诗歌注释带有诗学研究的意味。林子仁等注释者强调典故的出处必须与诗句意义相关联,将典故在原书中的意义与诗中的意义进行比较,根据两处意义关联程度的不同,总结出不同的用典方法。林子仁补注对苏诗用典之法的分析如下:
第一,暗用:这是指用了典故的意思却没有采用其原有字面,有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例如《戏赠田辩之琴姬》“流水随弦滑,清风入指寒。坐中有狂客,莫近绣帘弹。”林子仁注:“此暗用司马相如琴心挑卓文君事。”[7]卷四本诗题为“戏赠”,戏谑之意显而意见。苏轼意在调侃琴姬恐遭狂客之戏,其情境近于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之事,但《史记》或《汉书》中《司马相如传》的原文,包括司马相如、卓文君、琴等关键字眼,皆未出现在苏诗当中。若非林子仁细品诗意,反复咀嚼,断难得之。
第二,借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借其字而用,即借用某字词的字面,却将其用于另一含义之中;另一种是借其事而用,将典故中的事件抽离原来的语境,而将其用于另一环境之中。林子仁较注重的是前一种,如《庐山二胜·开元漱玉亭》“我来不忍去,月出飞桥东。荡荡白银阙,沉沉水精宫。”林子仁注:“海中三神山,以白银为宫阙,而世谓湖州为水精宫。此皆借字用尔。”[7]卷七苏诗中的白银阙、水精宫都用来形容漱玉亭侧的溶溶月色,月华如水,清景无限,所以借此二词为用,却已与原出处的三神山、湖州等原使用对象没有直接的关系了。
第三,合用:将原诗两句或数句之意凝缩在一句当中,使诗歌语言更加精炼,避免生搬硬套。如《次韵孙莘老斗野亭寄子由在邵伯堰》“孤亭得小憇,暮景含余清。”林子仁注:“《选》诗:远峰隐半规,密林含余清。”[7]卷十九林子仁注所引《文选》之诗,乃谢灵运《游南亭》中的名句,“远峰隐半规”指夕阳将落未落之时,被远处山峦的地平线吞没了一半,写景生动,极具绘画艺术中的线条美。“密林含余清”则引导读者将视线从远处收回,渲染了深山黄昏时的清幽气氛。苏轼袭用谢诗之意,但意境营造的重点有所不同。谢诗重在写景,苏诗重在写意,抒发心中舒惬幽独之情。先以“孤亭得小憇”点出自己怡然自得的心态,以此作为背景,再融入谢诗之意,却不象谢诗那样重在景物线条的形容刻划,而是以凝炼的写意之笔营造一种气氛,启发读者的联想,既可能包括“远峰隐半规,密林含余清”的情态,又可能是另外几种景象:“暮景”既可包括远峰峭立之暮景,也可能指一马平川之暮景,亦可以指平湖无限的暮景;同样,“余清”既可以是密林之余清,也可能是溪山之余清,或者是田园之余清。这样,苏诗之意较之谢诗之意,就有了明显的变化,而非简单地袭用原意,是一种成功的用典之法。
苏诗甚至于一句包含了古人四句之意。如《四时词》“佳人瘦尽雪肤肌,眉敛春愁知为谁”,林子仁注:“李白诗:美人卷朱帘,独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7]卷六苏诗七言一句不仅浓缩了李白诗五言四句之意,甚至还能施以变化,加一“春”字,女子独坐伤怀之感因春而浓郁得无法排解。
第四,展用:与合用正好相反,即将原诗的句意扩展而用,通过增加修饰成分,以达到变化出新的目的。如《同柳子玉游鹤林招隐醉归呈景纯》“泉底真珠溅客忙”,林子仁注:“杜诗:奔泉溅水沬。”[7]卷五杜诗只是描绘了泉水飞溅成沫的场景,而苏诗增加了飞溅的对象——游客,也就是苏轼与柳子玉,通过拟人的手法,使人感到泉水的亲切,从而营造了亲近自然、物我合一的境界。
第五,反用:即反其意而用,在前人语意的基础上自立新说,别开生面。如《次韵范淳父送秦少章》“宿缘在江海,世网如予何。”林子仁注:“《文选》:陆机诗:借问予何之,世网婴我身。”[7]卷二十二陆机诗为名句,感叹人在仕途,身不由己,进退维谷,道出了古往今来文人内心共同的感觉。特别是陆机本人后来果然逃脱不了这张世网的笼罩,死于八王之乱中,更引发了后人的无限同情。苏诗则反用陆机之意,表达了身在魏阙之上、心存江海之下的愿望,希望自己不堕入网中,而能效范蠡飘然而去。
上文所述,尚属用典的一般规律。用典是宋诗创作的重要方法,江西诗派尤其强调词造句的“来处”,苏轼是江西诗派的重要学习对象,而林子仁作为苏诗的注释者,又是江西宗派的成员。因此,林子仁的典故注释,与苏轼的创作方法形成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客观上也可验证苏轼活用典故、推陈出新的创作方法。苏诗好用典故的创作方法在宋代常常受到负面的评价,甚至被严羽讥为“以学问为诗”,有堆砌典故、卖弄学问的嫌疑。实则苏轼对前人的语词典故并非简单地袭用,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变化,从而自成一体,富有创造性。林子仁的苏诗注就能体现这一点。
苏轼用典,常喜化用、变用,即将原诗句更换关键词,达到“以故为新”、“夺胎换骨”的效果。《次丹元姚先生韵》“自怜无他肠,偶亦得此生。”林子仁注:“陶渊明诗:笑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7]卷十九陶渊明一生沉潜不遇,唯以菊、酒自娱。陶诗此联感慨隐居生活,又隐隐有不平之意,因而以“聊复”二虚字感叹人生的失落,唯有在东轩之下自得为乐。相比之下,苏轼一生亦坎坷多难,几度沉浮,但苏轼比陶潜更加豁达,因此以“偶亦”二虚字表现人生的超脱。二诗内容相似,且皆以虚字为眼,但境界截然不同。
又如《新居》“朝阳入北林,竹树散疏影”,林子仁注:“杜诗:月林散清影。”[7]卷三杜诗与苏诗一写月影,一写日影,皆状树丛中光影披散之态,杜诗强调“清”,营造月色清幽之境;苏诗变“清”为“疏”,重心变为树影婆娑、明灭变幻之态,于杜诗之外,另立一境。
三、林子仁注中的时事阐释
宋代诗歌注释还形成了重视历史阐释的风气。宋代的孟子学与史学成就都很高。在孟子“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等诗歌解释观重新得到重视的前提下,诗歌注释者重视采用“以史证诗”、考证本事的方法来解释诗意。
对于诗歌注释来说,有关当代史实的阐释既是重点,又是难点。以意逆志,所逆之“志”,常常外化为“事”,即触发作者创作灵感的具体事由。由于注释者与作者之间的时代、文化、个性等方面的差距,要准确定位触发作者创作灵感的事件,尤其是作者某时某地一时兴之所至的感触,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就苏诗而言,当代史实的阐释尤为重要。苏轼创作的诗歌篇目达2700余首,因具体的“事”而触发的诗篇也为数不少。苏诗好发议论,苏轼本人在《乞郡劄子》中也说过:“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11]除了这类关乎熙宁变法、元祐党争的时政要事之外,还包括一时一地抒发个人得失之感触或与朋友的过从唱和、迎送赠答等生活琐事。无论是哪一种,要详尽准确地加以考证,对于注释者来说,都是一种巨大挑战。因此,当代史实的阐释是苏诗注释的重要问题。
苏诗四注中的赵次公有一定的创作才能,据南宋林希逸《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卷十三《题徐少章和注后村百梅诗》称,赵次公曾经遍和苏诗全集数十卷[12]。但赵次公的苏诗注有一个明显的弱点,虽长于诗学阐释,却不重视历史阐释,对时事与人物停留在猜测的层面,而不作严谨的考证。在赵次公的阐释体系中,往往局限于利用时事背景点明诗旨,能勾勒诗意大概即可,而不作更深的探索,是一种粗线条的处理方式[13]。相比之下,另一些更加杰出的诗人,因为有丰富的创作经验,能够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因而在解释诗歌时十分重视本事的发掘与考证。在苏诗的注释史上,有两位著名的诗人曾起了重要的作用。陆游曾撰《注东坡先生诗序》,他指出了苏诗之本事难以尽言,因而苏诗之意难以发明。施宿以陆游的观点为指导,为其父施元之与顾禧合著的《注东坡先生诗》补充了大量的题下注,这些注释以考证时事,发明诗旨为主[14]。后来清代的著名诗人查慎行编撰《补注东坡先生编年诗》,亦以撰述年表、考证编年、史实、人物、地理、职官、名物为主[15]。可见,杰出的诗人解释苏诗,都懂得把握作者的创作心理,通过考证本事以解释诗意。而在苏诗注中,导夫先路的无疑是林子仁。林子仁作为江西宗派的成员,除了典故与诗学阐释之外,也非常重视时事的阐释,而且离苏轼的时代较近,因此易于考证苏诗所涉及的本事,从而探索诗意。
苏诗有“以议论为诗”的特点,经常采用“赋”体,即“直陈其事”,直接评论、感叹当时之事。释“赋”体的关键之处在于“印证”,即按照诗句的内容去寻找相应的史料,互相对照印证,就可明白其意义。其次在于“补充”。由于诗歌贵在精炼含蓄,诗人不可能作更多的铺叙。因此,注释者应引用史料提供更丰富的细节,让读者了解事件的全面发展过程,从而读懂作者的意图。林子仁注在这方面成就突出。
如《阅世亭诗赠任仲微》“岂云报仇雠,祸福指络脉。”林子仁注:“秦少游作《任师中墓表》:元丰中,公知泸州,使者诬奏公西南乞第过江安时不时掩击,乃延儒生讲书,疑有私谒。朝廷疑之,乃先使下其章于它郡,各穷竟所考,未具而公卒。时当途者以公既殁,欲为使者地。公之子大防三诣阙,上书陈冤状,狱不敢变,使者竟免。大防即仲微也。”[7]卷九本诗题为“赠任仲微”,实则感叹任仲微之父任师中宦海浮沉的命运。任师中在泸州任上因与转运判官意见不合而遭受的冤狱,尤其是苏轼议论的重点。“岂云报仇雠,祸福指络脉”二句言近旨远,林子仁引用秦观所作《墓表》,详细地展示了任师中遭遇冤狱的来龙去脉,是这两句诗的最好注脚。
又如《送范景仁游洛中》“小人真闇事,闲退岂公难。道大吾何病,言深听者寒。忧时虽早白,住世有还丹。”林子仁注:“按先生尝志范公墓云:宋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继嗣。公独奋曰:‘事有大于此者乎?’即上疏请择宗室贤者,异其礼物,而试之政事,以系天下心,闻者为之股栗。章累上,不报,待罪百余日,章十九上,须发为白。”[7]卷二十本诗为送别诗,苏轼在开篇指出了范景仁去职游洛的事由,然而诗歌语言精炼含蓄,意味深长。对于“道大”、“言深”、“早白”的字眼,读者虽然明白其字面意思,也大体能了解范景仁的去职之由,却无法进一步了解其中的细节。林子仁准确地领会了苏轼的用意,引用苏轼本人的著作,详尽地说明了事由。
林子仁还能针对苏轼的身边的琐事作出说明,尤其是林子仁的故乡及隐居地蕲春离苏轼谪居的黄州不远,对黄州地理、风俗及苏轼在此地的活动甚熟。如《初秋寄子由》“学道恨不早,买田秋已议。”林子仁注:“黄州东南三十里地名沙湖,先生尝买田其间。”[7]卷十六又如《上巳日与二三子携酒出游随所见辄作数句明日集之为诗故词无伦次》“柯丘海棠吾有诗”,林子仁注:“《黄州东坡图》:柯山四望,直南高丘,故亦名柯丘。东西隅海棠一株甚茂。”同诗“写真素壁千蛟舞”,林子仁注:“《东坡图》:柯丘南尚氏家有丛枳甚大,公尝自为图之。”[7]卷二十三都能有效地佐证、说明诗意。
四、林子仁对旧注的纠正
林子仁注是对赵次公等四注的补注,因而对旧注也提出了不少质疑,言之成理,价值甚高。
如《次韵子由所居六咏》“东斋手种柏,今复几尺长。知有桓司马,榛茆为遮藏。”赵次公注:“桓司马应是桓魋也,有墓在徐州。”林子仁注:“《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遂去。今诗盖用此也。赵注妄引桓魋墓在徐州,所种柏在其墓下,误矣。所谓‘知有桓司马’云者,恐柏树遭伐,故遮护之耳。详味其一篇大意可见也。”[7]卷三本诗所云“桓司马”,指的是桓魋,这一点并无疑义,但赵次公注说桓魋墓在徐州,则失之偏颇。本诗作于绍圣三年苏诗谪居惠州之时,而非元丰年间苏轼出守徐州的任上,赵次公对作诗时间把握不准,有望文生义,误以为诗中子由所居在徐州之嫌。本诗用桓魋之典的寓意为:苏轼怀念子由居处的手种之柏,恐其遭到砍伐,故以桓魋拔树为喻,希望榛茆之类能遮蔽柏树,免遭桓魋一类人物的毒手。林子仁注联系上下文,正确地解读了苏轼的用意。
又如《九月十五日迩英讲论语终篇赐执政讲读史官燕于东宫又遣中使就赐御书诗各一首臣轼得紫薇花绝句其词云丝纶阁下文书静钟鼓楼中刻漏长独坐黄昏谁是伴紫薇花对紫微郎翌日各以表谢又进诗一篇臣轼诗云》题下林子仁注:“赵注此叙乃以九月十五日为宋哲宗皇帝之元祐七年,误矣。谨按先生以元祐元年自中书舍人为翰林学士,知制诰。二年,兼侍读。四年,除龙图学士,知杭州。又《前集》有《谢赐御书诗表》,在《知杭州表》之前,此必元祐二年或三年。又坡诗自注:‘前此未尝以御书赐群臣。’此必元祐四年之前,而非七年也。”[7]卷十一林子仁结合苏轼在元祐年间的仕宦经历,指出本诗诗题中提到的在迩英殿讲论语之事,应发生在元祐二年或三年苏轼任翰林学士兼侍读期间,后来清代的邵长蘅重编《施注苏诗》、查慎行撰写《苏诗补注》都支持了林子仁的看法,将本诗编入元祐二年。赵次公将此诗归入元祐七年,于史无据。
再如《次韵子由三首·东楼》“白发苍颜自照盆,董生端合是前身。独栖高阁多辞客,为着新书未绝麟。”李厚注:“《晋书》:杜乂、殷浩并才名冠世,而庾翼弗之重也,每语人曰:‘此辈宜束之东阁,俟天下太平,然后议其任耳。’”林子仁注:“此一联意指董仲舒下帷讲诵,目不窥园,及着《玉柸》、《繁露》书,特不泥本事耳,故首言‘董生是前身’以引之。所谓高阁者,直指东楼也。旧注引庾翼所谓‘此辈宜束之高阁’,失诗意矣。”[7]卷九本诗苏诗以董仲舒自况,希望自己能象董仲舒一样独居高楼,不受外界的干扰,潜心著书立说。诗中所用的高阁,指的就是东楼,与《晋书》中的“东阁”仅仅是字面相近,其意义毫无联系。李厚注只懂得从古代典籍中寻找相近字面,却忽视了诗歌的意义,以至文不对题。林子仁能细品诗意,指出其中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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