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服务,才能真正成为“驱动”创新的轮子——访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晓春
2012-03-26李岩黄晓蕾
本刊记者/李岩 黄晓蕾
从最早的“一网两库”雏形,到后来正式揭牌“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再到如今深入人心、成为上海城市创新体系和环境中极具显示度的一环,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已经走过7年历程。
如同所有正在逐渐长大的孩童一般,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平台需要审视、梳理8年来的“成就感”和“危机感”,扬长避短,未雨绸缪。尤其是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科技创新明确为国家发展全局核心的地位,面对这一“新要求”,作为支撑和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之一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更需深入思考自身的“使命感”。
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上海市科技党委副书记、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晓春,就上述“三感”进行了坦诚而务实的对话。
《华东科技》: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从建成以来一直就备受社会关注。近年来,平台尤其在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完善社会科技服务体系等过程中,作用越来越显著。作为上海市科委分管平台建设的领导,能否请你用自己的话为我们总结一下,平台这些年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果?
陆晓春: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迄今已走过了7年多的时间,7年来,平台的工作始终着眼于政府职能转变,立足于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共享,以服务企业、改进创新氛围为核心目标,在全市科技创新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国内同类平台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7年来,平台取得的“有形”的工作成果,如服务企业数量、开放仪器共享次数、科技114热线接听时间等等,相关机构有具体的统计,我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我所感受更深的,是通过平台的工作带来的一些“无形”的工作成果:
比如,通过平台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极大降低了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各种成本,让很多的企业和创业者愿意去创新、敢于去创新,为全市科技创新营造出活力氛围。
平台未来的发展,必须以‘服务’为核心,不论是制度的设计,还是理念的传播,都要突出‘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赋予我们的明确而且神圣的职责。
再比如,平台在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协同机制、网络建设等手段,促进了社会资源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带动了科技服务业的提升,成为城市创新体系的有效显示。
目前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方法是以为后代留出一定利用空间为目的,因此在设计水文条件等方面取的是非常保守的值,从而在实际管理中会出现水质尚可但纳污能力已经接近饱和的情况。随着对入河污染物监测的不断深入,在水文预报基础上将逐步开展河流水质的动态预报,从而可以针对不同水期,计算河流的动态纳污能力,分水期进行精细化管理,并相应的核定动态限排总量意见。
还有,平台在许多方面成为了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近年来,平台对科技立法、资源整合、投入方式转变等等,都有积极的尝试。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城市创新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必须切实支撑起广大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创新创业的资源需求来,满足需求、完善服务,提升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意愿,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和动力,真正成为“驱动”的轮子。
《华东科技》:对平台建设所取得的这些“有形”和“无形”的工作成果,你会如何来评价?
陆晓春:毫无疑问,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7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实在且可见的。这一点,科技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我自己的总结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服务企业、支撑产业发展,改善创新环境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中小企业群体中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成为了众多科技公共资源传递到企业的有效载体。
《华东科技》:回顾迄今为止的平台建设进程,有怎样的经验值得总结?
陆晓春:我想,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至今,能取得一些成绩,离不开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重视顶层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科技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二是从法制建设入手。要以资源共享为核心,通过地方立法,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的状况,积极探索新的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服务机制,形成平台建设、管理与运行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是盘活资源,探索灵活的服务机制。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社会资源,坚持社会资源加盟机制,突出综合集成,推进科技资源协作服务网络建设,有效调控增量资源,盘活存量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
四是面向需求,重视服务方式创新。聚焦产业创新需求,增强服务供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运行体系,强化开放共享和创新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平台在服务中壮大,在创新中发展的有效途径,逐步使其发展成为区域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华东科技》:就现状看,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应该说已经为上海这座城市的创新体系建设、践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担负起了应尽的职责,为了能与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进一步对接,你觉得这需要从制度层面来改善,还是更需要在意识上让“服务”二字深入人心?
陆晓春:应该说这两方面都非常重要,平台未来的发展,必须以“服务”为核心,不论是制度的设计,还是理念的传播,都要突出“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赋予我们的明确而且神圣的职责。
《华东科技》:能请你具体谈谈吗?
陆晓春:首先,要从企业需求出发,建立多方参与协同服务的机制。应该树立“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的平台服务理念,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特别是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需求;要加强服务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服务规范和客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创新平台服务模式,持续在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上下功夫;要完善科技公共服务规范,强化一站式专业化、系统化研发平台服务体系建设。
其次,强化服务理念,达成服务共识。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真心耐心用心”服务理念,把打造全市、各区、各行业的科技创新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抓手,结合区县、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的各自特点,在服务中达成共识,共同发展。我们要在确保研发平台服务稳定性的同时,共同健全研发平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有效服务的措施,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细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空间,优化服务品质,提升服务能级。
第三,梳理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各区县、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要积极梳理各自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涵,结合“万户工程”等工作开展的契机,为相关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协同推动使之成为“万户研发企业”之一,并与研发平台深度融合,形成服务合力。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企业、支撑产业发展,改善创新环境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中小企业群体中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成为了众多科技公共资源传递到企业的有效载体。
《华东科技》: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对此,你如何来解读这一新形势对我们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陆晓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对我们科技工作赋予了强烈的期许和重大的责任。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城市创新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必须切实支撑起广大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创新创业的资源需求来,满足需求、完善服务,提升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意愿,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和动力,真正成为“驱动”的轮子。
《华东科技》:陆主任,根据你对“十八大”精神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的解读,对于平台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建设方向,你会有怎样具体的期待与要求?
陆晓春:一是推进平台建设运行标准化的建设。平台标准化工作要立足于应用,要从应用角度、用户角度、需求角度加以推进,要充分考虑平台运行服务的需求,加强平台服务类标准的研制。平台标准要注重分层建设、分类建设,要找准功能定位,注重与已有行业标准、领域标准的衔接。
二要深入探索平台建设运行的管理体制规范。应该建立资源共享服务绩效考评体系,统一制定平台服务规范,贯彻效率优先、鼓励竞争、择优扶持、滚动发展的原则,建立资源共享服务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服务监督体系。要对平台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如设立网上服务意见信箱和服务投诉热线,跟踪服务质量等。
第三,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培养方式。平台工作人员,属于科技服务工作人员,一直以来都没有被社会所普遍认可,他们的职称评定绩效评估中都没有体现出平台工作的部分,所以平台共工作人才的管理激励方式都应该有所改观。应开展从事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有关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技能培训和在岗继续教育工作,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基础条件管理与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享环境。希望进一步创造开放条件,使社会成员平等享有使用平台资源和参与科技创新的机会,提高全社会对科技资源共建共享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合作氛围和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