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的思路及对策
2012-03-23王玮
王玮
摘要: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建筑安全管理思路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暴露出诸多的缺陷和弊病,需要进行不断的改革与创新。本文重点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的思路及对策,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思路及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original building safety management ideas already can not adapt the dem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market, many defects and exposed flaws, need to reform and innov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form ideas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hope to a certain extent effective to reduce our country building,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the incidence of acciden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form; Thought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是指在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中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频率高、伤亡大、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是和其自身的生产特点紧密相关的。首先尽管建筑产品是在一个固定的场所建设,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围绕产品进行流动作业,这些作业不仅在施工面上平面展开,而且还必须随着建筑物的不断增高,在垂直面上逐层完成,使得岗位固定的作业人员不得不随时流动、其工作面上的作业环境随之不断变化,加之大量的人员、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等立体交叉作业,导致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威胁,安全事故很难避免。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的推行分析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法治转变
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職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加以落实还必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同时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分析每一起建筑安全事故,都可以找出背后违法的痕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安全管理过程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缺乏理性管理,凡事以领导者个人意志和人际关系为转移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促使人治向法制转变,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严格追究监察失职责任,依法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保证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
2.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事前控制的转变
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到,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几乎很少从源头上主动关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得全国建筑安全形势随着检查活动的开展而成周期变化。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部或施工企业愿意私了或千方百计采取隐瞒行为。
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日常的、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的重心必须前移,并使其形成制度化。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预测与评价工作,从被动的事后管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总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分包企业或个人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应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2.4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建筑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之一,作为施工企业,其主要风险存在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其中安全生产是其它各类风险控制的基础与保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可有效地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控能力,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自《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普遍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从而对保障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应加强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科学管理,通过计划性风险自留,非保险风险转移和保险风险转移等方式合理化解企业生产风险,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氛围。同时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形成由保险机制介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的优劣,实行浮动保费的市场新机制。深入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并提高保险公司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辅助管理和咨询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3总结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当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观念,应当符合人的要素是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科学论断。因此,应该结合现阶段我国国情以及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客观因素,在理论上探索降低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预防措施和评估手段,从安全管理制度上和管理方法上提出预控措施,促使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以期获得更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必将大大的降低我国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董同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J]. 科技致富向导, 2011,(21).
[2]黎凯旋.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 科技资讯, 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