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园区域安全评价的几点体会
2012-03-23崔玉荣李桂玲
崔玉荣 李桂玲
摘要:2006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开展化学工业园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全国各地化学工业园相继开展区域安全评价。笔者结合自己的区域评价工作经历,谈谈在进行区域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安全评价、清静下水、企业间的相互影响、地下隐蔽工程、移动危险源、应急救援
Abstract: August 17, 2006 issued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safety production" eleventh five-year plan "clearly put" to conducting chemical industrial park regional risk assessment and security planning ", chemical industry all over the country have develop regional safety evaluation. On the basis of regional evaluation work experience, talk about regional evaluation in several problems tha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Key words: safety evaluation, quiet water, enterprise interactions, underground take cover engineering, mobile hazards, emergency rescue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安全评价、化学工业园的定义
安全评价,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化学工业园区域是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的,化工企业集中区域。
二、化学工业园区域安全评价工作中应评价的几个方面
(1)沿江(湖、河)化学工业园内企业的事故状态下对“清净下水”和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保事故
沿江(湖、河)化学工业园企业未设置事故池或者事故池容积小,在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时,将消防水或含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废水排入江(湖、河)水中,将引发重大的环保事故。
事故案例: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由于当班工人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导致发生爆炸事故,排出的大量苯、苯胺、硝基苯等污染物和污水流入了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环境污染,使吉林、黑龙江两省沿岸数百万居民的饮水造成困难,对松花江的生态造成极大危害,甚至对俄罗斯造成了跨国影响。
预防措施:
①化学工业园管理部门应对邻近江(湖、河)企业的罐区和生产装置进行普查,督促企业完成装置围堰和储罐围堰的建设,设置清污分流设施,避免危险物料泄漏或其他事故状态下造成污染。企业内部的储罐要设置围堰,罐区地面和围堰必须坚固、不渗透,并足以存放泄漏的物料,罐区雨水阀门应保持完好。园区应坚持将企业发生的事故控制在装置、围堰界区内,即把事故污水导入调、储、处理手段强的系统(如排污系统、含油污水系统);其次是把事故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在极端情况下已进入外界水域的化学品,必须采取围堵回收、化学生化处理等技术措施,尽早消除水体中化学品,杜绝大量污染物进入敏感水体。园区规定企业不得将罐区雨水排入雨水下水道,或将污水排入露天水道,正常状态下,罐区雨水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收集的雨水以确保没有发生泄漏,在职能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打开排泄阀,排泄后重新关閉。
②园区企业的雨水管网设置截断阀,与污水管网的连通,末端设置必要的储存及监控设施。
③临江(湖、河)码头上的油品连接软管附件放置接油盆;船周围设有活动式围油栏或固定式围油栏,在有靠港驳船接卸时及时进行防护,以便对泄漏到江(湖、河)面的浮油及时拦截。
④园区配置一定的检测手段和力量。设置外排在线检测设置,制定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状态下检测方案。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污染物转输设施。
⑥园区和企业分别制定油品或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园区内企业间的相互影响
化学工业园内企业使用的物料含有易燃、易爆、有毒、剧毒的化学品,园区内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当企业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发生泄漏,扩散到邻近的企业内,如果此时邻近的企业在进行动火作业,火源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使用剧毒品的企业,如剧毒品液氯发生泄漏,发生泄漏的企业未及时通知临近的企业进行应急疏散,邻近企业的人员有可能吸入液氯发生中毒、窒息的事故。如果企业没有设置风向标或者设置的不醒目,在发生生产事故时人员紧急疏散时,疏散的方向错误或者临时聚集点选择的错误都会导致事故的严重性,增加人员伤亡数量。
预防措施:对园区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对园区内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企业进行统一公示,重点危险企业的危险性需要向周边企业进行公示,告知周边企业在出现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逃生路线。
(3)地下隐蔽工程
2010年7月28日,南京市塑料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化学工业园内部地下敷设有可燃液体管道、电缆、水管等,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如果盲目施工有可能造成管线破裂,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预防措施:建议园区对地下的隐蔽工程情况建档,包括图纸和施工资料,园区内敷设易燃易爆危险物料、电缆的区域设有警示标志,严格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对需要施工的企业进行地下隐蔽工程的安全教育;在有埋地管线或电缆区域施工需派专人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移动危险源
园区企业使用的化学品和剧毒品绝大部分是通过公路运输送至企业的,这些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园区内运行就形成开发区移动危险源。运输这些化学品的车辆在园区内发生事故将影响园区内企业和人员的安全,例如运输液氯的车辆发生侧翻或撞车,车上的液氯泄漏,泄漏的液氯对人员有中毒、窒息的危险,如果运输甲醇的车辆发生侧翻或者撞车时,车上的甲醇泄漏,泄漏的甲醇在空气中挥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预防措施:建议化学工业园要规划一条大件生产设备输运的道路,大件运输道路上管廊的净空高度应控制在10m以上;规划一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根据本园区的临江、邻湖、临河的道路不宜作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主要道路;规划一条消防应急救援的道路,消防道路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当通过大件运输时,应按大件高度加拖车高度0.5m安全高度确定;规划一条公共交通道路,为方便园区与外界的联系,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站点。
(5)园区的应急救援
园区建立应急响应中心,设置园区安全环保监测监控平台,并与110、119、120、122联动整合救援,组建应急指挥中心,实现24小时对园区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视频监控,此应急响应中心具有监测监控、预测预警、模拟演练、响应救援等功能,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全方位监测监控。
建议园区制定《园区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防护方案》,研究建立公共避难场所。进一步完善以应急响应中心为平台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消防、医疗等应急力量联动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力争达到园区“5分钟”到场处置的应急救援目标。
园区内一旦发生事故,园区可直接依托应急救援平台,由计算机调取相关企业在数据库中的信息,分析形成最优的事故处理方案和资源调配方案,远程指挥企业开展救援工作。
应急平台根据事故的性质将园区分为红、黄、蓝等区域,分布表示危险区、次危险区、警戒区,发生事故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人员安全撤离。另外园区还要设立风力与风速检测系统,每隔一分钟刷新,管理中心即可依据风力强度和风向变化,判断出潜在的事故发生地点,划定疏散半径,设计安全地带,通知相关企业紧急疏散。
三、结束语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化学工业园区市政设施的配套性、园区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园区整体运行中存在的危险性、有害性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查出园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可以帮助园区有效的降低安全风险,并对园区进行安全规划,指导园区合理利用土地、实行正确的产业政策,使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提高园区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合理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从本质上提高化学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