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层建筑地下室防排烟设计问题的讨论
2012-03-23唐霞
唐霞
摘要:地下建筑防排烟设计是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设计实践及对火灾特性的深入分析研究,根据各个建筑物自身的特殊性,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才能把设计工作做好。
关键词:地下建筑;防排烟;设计
Abstract: Underground building smoke designer is the core content of fire prevention design, only through the depth analysis of design practices and fire characteristics, study to identify feasible measures program to design a good job, according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each building its own.Key words: underground construction; smoke control; design
中圖分类号:TU113.5+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建筑物高度的不断增加,地下室的层数也随之增加。人们对地下室空间需求的不断增长,致使群房的地盘面积在增加。地下工程在整个建设项目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地下工程材料消耗大、建造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因此结构设计的好坏将会对整个项目的设计周期、施工工期以及建造费用产生巨大的影响。
一、民用建筑地下室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原则
现代化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内的通风、空调管道纵横交错,分布于地下层的各个部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变成串火的大烟囱。因此,必须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来加以防患。
(一)下列地下建筑及人防工程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1、使用面积超过500㎡的商场、医院、旅社等;
2、非燃材料装饰时面积超过1000㎡的餐厅、展览厅、旱冰场、体育馆、舞厅、电子游乐场等。
3、使用面积超过1000㎡的图书、资料、档案库、电影院及礼堂、按摩、桑拿、康乐中心等。
(二)按防火要求,系统要按防火分区分层布置,一个系统不宜跨越两个分区,必须竖向设置的系统一般不超过5层。
(三)空调系统一般不允许兼作火灾时的排烟系统,如确实要兼用时,应设有安全可靠的自动切换阀门及电动密闭门。对一般排风系统兼作火灾时的排烟系统,其风量、管道及设备均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
(四)系统安全措施
1、若一个系统需要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必须设置防火阀,风管与墙壁间的缝隙必须用非燃材料填充与密封,风管的安装应牢固不变形。
2、竖向的排风管应置于管道井内,井壁应用耐火的非燃材料,壁上的检修门应为丙级防火门,竖向风道与每层的支管连接处必须贴近井壁外侧的地方设置防火阀。
3、所有的通风、空调、防排烟设施的电源均要介入消防控制中心,地下建筑的消防尤其需要设置两路电源戒备用电源。
4、防火对风管及保温的要求:一般风管按通风、空调及防排烟要求做,但穿越防火墙伸缩缝及防火阀连接处的风管铁皮厚为1mm以上,管道保温应用非燃材料保温,跨越防火墙伸缩缝及装设电加热器的管道前后各800mm长度范围必须用厚度35mm的非燃材料保温。
5、对五层以内的垂直风管应在穿越层接管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应顺其流方向关闭,其易熔件熔点为68-70℃。
二、送风补风及排风排烟系统
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设计中,暖通空调专业的设计任务通常是包括地下室的防排烟设计和平时的通风设计两方面。而防排烟设计又包括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通风系统设计包括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
(一)送风补风系统
补风系统的设置目的是在着火时形成向排烟口的气流流动,而有效排烟。所以,火灾时,哪个防烟分区排烟哪里就有补风。也就是说,哪个防烟分区着火,相应的补风风口打开。其它没有着火的防烟分区的补风系统是否启动,一些相关规范没有具体要求。送风系统是保证平时通风换气用的,是为了补充新风或消除室内余热余湿而设置的。因而各个送风口要求常开,而且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个风口的风量和噪声符合要求。
1、送风补风共用同一系统
当采用送风补风共用同一系统时,即形式a。按照通风设计的要求,风口常开。则送风总管道的风量是各个房间的送风量的和,补风量也应该为各个房间补风量的和。
这种系统的优点就是节省初投资,而且由于补风机在平时是低速运行的,从而保证补风机在火灾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但是这种系统也有不足之处:其一是在送风时,为了达到对送风量的调节,除了改变风道断面,还可能设置风量调节阀。风量调节阀的采用会在补风时增加补风系统的阻力。其二是没有着火的防烟分区也进行了补风。而且在防烟分区比较多的情况下,补风量和送风量会有较大差别,一个风机的高低速转换能否满足要求就得具体条件具体分析了。
2、送风补风共用风道,不共用风机
可以实现送风的风量调节要求,也可以实现补风系统的要求。即可以通过送风口上的调节阀的开度和风管断面的改变实现送风量的设计要求。着火时电动关闭送风口,只打开着火部位的补风风口,真正的做到哪里排烟哪里补风。但是,系统控制复杂。
通常情况下排烟,排风系统和送风,补风系统分别设置风机比较合理,效果较之共用风机为好。但对地下工程来说,尚应多方面去考虑各种因素对排烟,通风方式的影响,综合考虑系统的初投资,运行费用,所占空间的大小,系统控制的难易,从而合理确定系统的形式。
(二)排风排烟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排风排烟共用同一系统
这种系统的最主要优点就是节省初投资,而且消防风机在平时一直处于低速运转状态。但是这种系统存在更多得缺点。
缺点之一是低速运行时候的消防风机排风量一般大于平时通风时所计算的排风量。
缺点之二是管道系统的控制存在一定的矛盾:
排风系统要求采用常开风口进行排风,且各个支管间及各个风口的风量分配要求相对严格,当仅仅依靠风管的截面积的变化达不到风量分配的要求时应采用风量调节阀进行调节;而排烟系统要求排烟风口常闭。因着火时只开启着火的防烟分区的风口进行排烟,所以不需考虑各个支管段的风量平衡问题。
所以,一旦采用排风排烟共用系统时就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风口的开闭
如果采用常闭风口在排烟时是可以的,但是不满足排风要求;如果采用常开风口,排风情况是满足的,但在着火时,高速运行的排烟风机从着火的防烟分区排走的是烟气,而从其它的未着火的区域排走的为室内空气,这会显著降低排烟的效果。
(2)风量调节
在风道的断面改变对风量的调节没有作用的情况下应设置风量调节阀来调节通风时候的风量,但是调节阀的设置会改变排烟时候的烟气通道的截面积,增加排烟系统的阻力。
(3)这种系统在平时低速运行时因为风量和电功率都比较大,所以噪音问题也不可忽视。
2、排风排烟系统共用风管,独立设置风机系统
这种形式其实就是除了风管是共用的,风机和风口都是独立的。具体一点说就是排风是采用低噪音的排风机,排风口采用带电控阀门的百叶风口,排风的时候风量调节可以通过电控阀门来实现,着火时百叶风口又可以通过电控阀门关闭。排烟时采用单速排烟风机排烟,排烟口采用常闭排烟风口。排烟风口和带电控阀门的百叶风口都设置在同一风管上。合用风管系统在运行时即能满足平时通风对风口风机和噪音的要求,又能满足着火时排烟的要求,但是这种系统电气控制相对复杂。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种形式各有优缺点。所以在进行地下室的排风排烟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初投资、系统控制和运行费用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