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英文化因素的差异对《红楼梦》翻译的影响
2012-03-20胡颖
胡 颖
(枣庄学院大学 英语教学部,山东 枣庄 277160)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它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价值,而且具有卓越的艺术成就,被视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作为一部文学经典,《红楼梦》已经在异域文化里广泛流传。20世纪70年代,我国翻译家杨宪益夫妇与英国汉学家霍克斯先生各自把名著《红楼梦》翻译成两种英文版本,在世界文坛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受到了翻译家和英文读者的高度赞扬,为传播中国文化做出了他们的巨大贡献。
译者并非机械地或毫无选择地呆在由这些限制因素所构成的圆圈内,相反,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呆在这圈子内或是试图跳出这圈子的束缚。(Lefevere,1992:9)不同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孕育了独具特色的文化。杨宪益先生和霍克斯先生民族不同、生长地域不同,是受中英两种文化熏陶教育的学者,他们二人的翻译各有千秋,且因文化不同而不同,因为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并对文化起重要作用。语言反映一个民族的特征,它不仅包含着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含着本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本文就从汉英民族文化、习俗文化、宗教文化、地域文化的差异对《红楼梦》的两种不同译本进行分析。
一、民族文化的差异
民族文化是指由历史发展和社会遗产所形成的文化,各个民族由于其历史发展各异,在其漫长的民族历史长河中所形成的文化也不相同。英美文化的主线是个人主义(或称个人本位),强调人控制自然、战胜自然的主观能动性。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家从一开始就把目光投向自然,探求自然的奥秘和征服与主宰自然,做自然的主人。西方商业社会海上航运的冒险生涯,以及在其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难以把握的自然规律使西方人时刻感受到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和激烈冲突,他们正是在对诡异的自然现象的惊异和困惑中开始哲学探索的。古希腊的哲学从开始就主要是一种自然哲学,把自然作为人们思考和探索的对象。在天人相分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支配下,西方社会自古以来就把自然与人区分并对立起来,自然仅是被人认识、利用、征服的对象,强调人的独立自主和积极进取,追求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
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西方更为崇尚个人的意志自由和人格独立,强调个体的生命价值和尊严,重视私有财产的获取和保护,整体意识和集体观念淡薄。西方人富有直面挑战、大胆追求、崇力尚武、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以片面掘进的思维方式和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去达到目的、争取胜利的精神品质和心理状态,从而形成率直、豁达、刚硬的文化品格。而中国文化则以集体主义(或称人伦本位)为主线,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圆满调谐主义。中国文化更多的是重人事而轻天道,重道德而轻知识。在处理人与人关系问题上,中国的文化自古至今就一直重群体轻个体,重和谐轻抗争,强调宗法性、纪律性。它对人进行规劝与约束,束缚人的自由意志及创造精神,漠视生命个体的价值和尊严。中国文化始终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反对人的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培养人的群体观念、顺从诚敬意识等,寻觅的是一种中庸、调和的处理途径。中国文化的那种和谐观念,同时也体现和培育了国民顺从、屈服、保守与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精神,鲜有抗争意识和反叛勇气。“中国人普遍信守‘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历史观念,从而也造成了谦虚谨慎、含蓄内向的柔弱的文化品格。语言反映文化特征并预示文化发展的方向,两者的关系可简单地比作内容与形式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英美人强调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和结构的紧密性;而中国人看重的是思想、语义表达。
因此,杨氏夫妇把“泥猪癞狗、枯株朽木、粪窟泥沟”翻译成“no better than a filthy pig or mangy dog;just a stump of rotten wood;just a cess-pool or gutter.”(杨宪益、戴乃迭,1978:111-112)而霍克斯则翻译为”just a pig wallowing in the mud,a mangy dog;the dead and rotten wood beneath;the cesspit and swell the stinking sewer of my inside.”(霍克斯,1979:178)杨把“没笼头的马”译成“a horse without a halter.”而霍译为”a riderless horse.”反映了中国人强调客观、含蓄内向柔弱和西方人看重主观、率直豁达刚硬的文化品格。杨把“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译成,“In response she was like a lovely flower mirrored in the water;in motion a pliant willow swaying in the wind.She looked more sensitive than Pikan,more delicate than His Shih.”并加了脚注来说明比干是商朝末期因聪明智慧而出名的王子,西施是古代越国有名的美女。而霍译为“In stillness she made one think of a graceful flower reflected in the water;In motion she called to mind tender willow shoots caressed by the wind.She had more chambers in her heart than the martyred Bi Gan;And suffered a tithe more pain in it than the beautiful Xi Shi.”(霍克斯,1979:103)因文化关系,霍克斯先生对“心较比干多一窍”理解有误,但他的译文结构紧密,合辙押韵,还是基本准确传达了原文的语义。相比之下,杨先生受中国文化的教育,译文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句到意到,简洁、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语义。
二、习俗文化的差异
习俗文化指的是贯穿于日常社会生活和交际活动中由民族的风格习惯形成的文化。不同的民族在打招呼、称谓、道谢、恭维、致歉、告别、打电话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不同。
亲属称谓语是反映人们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一套特殊的语言符号。这套特殊的语言符号往往具有丰富的内涵和一定的民族文化特性,它们按照不同民族各自的语言文化习惯客观存在,有规则排列。由于汉英语言所依附文化母体的底蕴的差异,其各自民族的亲属称谓语有时自然就各有规则而大相径庭。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名分,讲人伦”的封建伦理观念,与西方社会的“人为本,名为用”的价值观,使得汉英语言在称谓系统的规则上有明显差异,因此要把它们用非常贴切的英语尽可能完全移植,绝非易事。
例:……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第三回)
杨译:“Her whole air is so distinguished!She doesn’t take after her father,son-in-law of our Old Ancestress,but looks more like a Chia.No wonder our Old Ancestress couldn’t put you out of her mind and was for ever talking or thinking about you.
霍译:And everything about her so distingue!She doesn’t take after your side of the family,Grannie.She’s more like Jia.
王熙凤这番话道透了中国封建社会以男性为主家族亲疏、内外关系。孙女,即儿子的女儿和外孙女,即女儿的女儿,在汉文化里不能等同视之的。嫁出的闺女泼出的水,只有自己儿子的子女才算是“嫡亲”:一家人。女儿的子女只能算是外戚,不算是一家人。而在英语里却只有一个共同的称谓“Granddaughter”来对应汉语里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称谓,要清楚地表达“嫡亲”与外姓亲戚的远近疏密却不那么容易。霍译旨在表达原文中“嫡亲”这层关系,但是它不仅这层关系没能表达清楚,就连贾母与黛玉的关系也没交代,更为重要的是译文歪曲了言者的意愿,反而唐突了贾母,这与王熙凤八面玲珑、势力、圆滑的性格截然相反,与原意相去甚远。这说明译者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关系、世态习俗了解得尚不透彻,对中英文化在这方面的差异认识不够。杨译虽说对林家稍有不恭,但却讨好了贾家。言者意图为了讨贾母开心。
译者转换角度,通过黛玉之父同贾母的关系,从另一角度清楚地交代了贾母同黛玉的关系,同时将言者的意图和性格传达给读者。再者,请看两个译本中的“老祖宗”的翻译,霍译为“Grannie”,从所指层面,其信息在原文和译文中是等值。
而在语用层面上,即从内涵意义来看,这个信息与原文的差距较大。上述提到王熙凤称贾母“老祖宗”一来是讨好贾母,二来是表明贾母在贾家的身份地位。因此,“老祖宗”一词在原文中并非一般意义下的“老祖宗”或“奶奶”,而是有特定的涵义的,所以霍译对于原文来说不够忠实,而杨译为“Old Ancestress”,这样既表明了贾母在贾家受尊敬,有权威的意思,也保存了原文的文化意义,可以说是“信”的典范。
三、地域文化的差异
地域文化主要指地理环境、自然环境方面的文化。中华民族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三面连陆一面靠海的地理环境使中国几乎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从而使自身文化保持很强的稳定性和历史延续性。这种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心理。诞生于半封闭大陆自然环境的儒家伦理,教诲人们重土轻迁,安贫乐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使人们在久远的传统中沉淀了一种封闭的惰性心理和惯性思维方法,保守,缺乏开放的意识;眷恋家园故土,提倡清静无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因循守旧,风险意识和竞争精神不强,时间观念和进取意识淡漠。即“山性使人塞,水性使人通”。中国人总是显得严肃、持重,从不着急,时间观念淡漠。中国人常说的“马马虎虎”一词也表明了他们对生活所持的态度。生活圈子的狭隘与封闭,人与人之间接触的固定性和长久性,为了能够和睦相处,国人非常注重人情世故,“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也培养成国人谦虚、谨慎、忍让、含蓄的传统美德。
中国的这种自然环境以及在这种环境影响下的文化传统养成中华民族内倾型人格。而作为西方文化源头的古希腊与古罗马均处在半岛之上,多面临海,海上交通发达,航海贸易繁荣,使这些国家形成了打破血缘关系的开放式的社会。激烈的社会动荡、频繁的人员往来和波涛汹涌、变幻莫测的海洋形成其开放变易的文化品格,铸就了其灵活、开放、勇敢、进取、协作的民族精神,倡导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所以,西方人喜欢标新立异、革故鼎新,富有冒险精神和挑战勇气。在西方,也正是这种自然环境下形成的文化传统养成西方人那种外向型人格。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同民族在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上存在差异。
有些事物在一种语言中为美,而在另一种语言中为丑;有些事物在一种语言中有丰富的内涵,而在另一种语言中毫无意义。如在中国,龙被视为神物,集力量、智慧、运气、喜庆、威严、威武、权力于一身。封建时代的皇帝常把自己比作“龙”,中华民族也称自己为“龙的传人”、“龙的子孙”。而在英语中,dragon被看作“邪恶”、“恐怖”,甚至“战争”的代名词。所以杨氏夫妇把王夫人说宝玉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曹雪芹,1996:21)译成“my dreadful son,the bane of my life,who torments us all in this house like a real devil…”.(杨宪益,戴乃迭,1978:43-44)而霍译为“ a little monster of a son who tyrannizes over all the rest of this household.”从译文可以清楚地看到,杨先生和霍克斯先生因受各自地域文化的影响,对“孽根祸胎,混世魔王”理解不一样,杨氏夫妇把王夫人对自己儿子宝玉的抱怨译为“生活中的祸害,折腾家里人”,表达了对儿子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受英文化的影响,而霍克斯却产生了不同的联想,译为“怪物,在家里横行霸道”,有悖于原文作者要表达的内涵意思。杨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译为“A grasp of mundane affairs is genuine knowledge,Understanding of worldly wisdom is true learning”(杨宪益,戴乃迭,1978:69),而霍译为“True learning implies a clear insight into human activities.Genuine culture involves the skillful manipulation of human relationships”(霍克斯,1979:126)。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差异对翻译带来的影响。
茅盾先生对文学翻译的定义是:“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陈福康,1992:378)从以上杨氏夫妇和霍克斯先生的译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杨氏夫妇和霍克斯先生不愧是优秀的翻译大家。一是他们对英汉两种语言有娴熟的驾驭能力;二是他们掌握了汉英两种语言文化中比喻修辞格里本体、喻体、相似点和比喻词的相似性与对等性;三是他们抓住了比喻出现在文章中,有上下文的语言环境为背景之关键,多采用异化翻译。
通过对两个译本中的部分译例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杨译和霍译在达意上各有千秋,难分伯仲。但从表达上看,杨译更多注重保留民族文化特性,但是也有其不足之处,杨译过多地拘泥于原文的形式,导致有些句子翻译太表面化。而霍译主要以交际为主,译文通顺流畅,是地道的英语,但是可以看出原文的民族文化色彩在译文中显得浅淡。
翻译是跨文化、跨地域、跨时空的语际信息转换。仅仅掌握两种语言的读音、词汇、语法和相应的听、说、读、写能力难以保证译者恰当、准确、有效、深刻、巧妙地表达其思想和具备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不能使其译文实现某些文化功能或达到完全的等值。因此,如何将语境中蕴含的文化完美地展现给西方读者,仍是值得研究的。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汉英文化交流融合的发展,翻译工作者应该尽可能地了解中英文化差异,使翻译为我国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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