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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语言符号观评述

2012-03-20车宁薇

外国语文 2012年1期
关键词:任意性索绪尔能指

车宁薇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北京 100024)

1.引言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者和符号学的创始人之一,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他提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观点,其中若干理论已经成为了现代语言学中公认的真理。但是在学术界对其理论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惑、争论甚至质疑,尤其随着符号学中象似性研究的兴起,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基本特征的观点常常作为对立面受到不公正的评价甚至曲解(张绍杰,2004)。本文将以索绪尔语言符号的基本特征为出发点,并结合语言符号与思维等方面的关系,就索绪尔语言符号理论的基本思想进行阐述和探究,以期能够为正确解读索绪尔语言理论有所促进。

2.语言符号的基本特征

索绪尔符号学的思想主要出现在上述著作中导言的第三章、第一编的第一、二章以及关于共时语言学的第三编。符号学被确定为“语言在人文事实中的位置”(索绪尔,2008:37),并提出语言的问题主要是符号学的问题,应该“用这门科学的规律去进行解释”(同上:39)。他明确地提出,语言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但同时又与其他非语言类符号形态迥异。在一定意义上,“这是索绪尔语言理论与其他语言学理论的不同之处,是他的语言学思想的精髓之一,或者说是他的语言理论的特征所在”(马壮寰,2008:30),因此,正确理解索绪尔的语言符号思想,对于全面解读其语言理论意义重大。

在描述语言符号时,索绪尔(2008:102)提出任意性和线性是语言符号的“两个头等重要的特征”。

2.1 任意性原则的内涵

所谓任意性,是指语言符号的两个层面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或者说在语言符号,的两个层面之间没有固有或逻辑上的联系。换而言之,所谓任意性主要是指构成单个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不存在任何可以论证的实质性的关系或自然联系,即能指“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同上:104),并不是指语言使用者可以自由地选择。

任意性特征被称为语言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有其必要性的。通过语言间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的语言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对现实进行划分,并将这些抽象的概念与声音形象相联系形成语言符号。假设语言符号的形成不是以任意性特征为基础,那么不同的语言将会毫无例外地表达完全相同的概念。换而言之,如果概念和其表达形式之间并非任意关联,一个概念就只能对应一个声音形式,那么世界上就只能有一种语言存在了,因此,“语言间的差别和不同语言的存在”就是任意性原则的最好证明(同上:103)。再者,如果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存在自然联系,两者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将使语言中一词多义或者同音异义的存在成为不可想像的现象(马壮寰,2008)。

另外,通过语言符号和其他非语言符号的比较不难看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特征使其“比其他符号更能实现符号方式的理想”(索绪尔,2008:103)。在其他的符号系统中,无论是象征性符号(symbol)、标志符号(index)还是类像符号(icon),符号与其所指代的意义之间总是存在某种逻辑或象似的关联,即看到某一符号可以使人自然地联想到其所要表达的意义。例如人们用天平来象征法律,而不是用一辆车,这是因为天平使人联想到公平、公正,而这正是法律所应该具有的内涵。“象征的特点是:它永远不是完全任意的;它不是空洞的;它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有一点自然联系的根基。”(同上:104)此类例子不胜枚举,例如在香烟的图片上划一斜线表示禁止吸烟,公路上用不同指向的单向箭头表示车辆转弯的方向,洗手间外用男女的头像表示男、女洗手间等等。以上非语言符号的共同点是符号的表达形式与其所要表达的内容之间往往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而语言符号则不然,例如在英文中用“ox”这一声音形象而不是其他的声音形象来指代“牛”这一概念并非由于两者之间有任何自然联系。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以任意性为基础的语言符号系统使语言的能指与其所代表的世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而使形式和意义的结合更加自由,而能指和所指的自由结合正是语言具有无限创造性的源泉,语言也因此可以更加灵活生动地表达可见或不可见的事物,表达复杂或抽象的事物。正是符号的完全任意性使语言系统在表达含义时具有诸多优势,成为了“最复杂、最广泛的表达系统,同时也是最富有特点的表达系统”(同上:103)。简而言之,“任意性揭示了语言符号的根本属性,它不但是人类语言区别于动物语言的结构特征之一,也是区别于其他符号的显著特征”(张绍杰,2005:15)。

索绪尔称任意性原则为“显而易见的真理”,但是学术界仍在此原则上有诸多质疑。质疑之一就是关于语言中的象声词和感叹词。因为象声词和感叹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论证性,或者说构成此类语言符号的声音形式和意义之间有一定程度的自然联系,因此常常被认为是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反例。但是在任何一种语言中,象声词和感叹词都只占极其微小的数量,不足以推翻任意性对于语言的决定性意义。另外,无论何种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象声词或感叹词,都不可能完全摆脱语言符号任意性这一基本原则的限制,即任何象声词或感叹词并非是对自然界中相应的声音的完全模仿,而只是对于某些声音的“近似的”甚至是“约定俗成的”模仿(索绪尔,2008:105),而且“它们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就是任意的”,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一种语言的特征,否则,世界上任何语言中的象声词或感叹词就应该完全相同,而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近年来关于语言象似性的研究也被认为是对索绪尔语言任意性的挑战,有观点称象似性才是语言符号“具有自然的、本源的、主要的性质”(王寅引自马壮寰,2008:51)。这种观点其实源自于对索绪尔任意性观点的片面理解。索绪尔明确指出:

符号任意性的基本原则并不妨碍我们在每种语言中把根本任意的,即不能论证,同相对任意的区别开来。只有一部分符号是绝对任意的;别的符号中却有一种现象可以使我们看到任意性虽不能取消,却有程度的差别:符号可能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索绪尔,2008:181)

换而言之,索绪尔在提出语言任意性原则的同时还讨论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概念。索绪尔认为,“一切都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同上:184),相对任意性和绝对任意性是两个“极端”,两者的区分是程度问题,“整个系统就在它们之间移动”(同上)。他还提到,着重于词汇的语言具有较多的任意性,而着重于语法的语言则具有较多的可论证性(Saussure,2007)。可见索绪尔本人十分清楚任意性在语言系统的不同层面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程度。如果说任意性是从语言符号的角度提出的关于语言的基本特征,那么相对任意性,也叫相对可以论证性,所适用的范围则是语言系统机制,意味着“横向组合和纵向聚合关系的介入”(马壮寰,2008:200),即语法尤其是句法层面。所谓象似性研究着重于语言结构特别是句法结构的考察,而索绪尔强调,在语言系统的不同层面任意性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程度,在语法层面,尤其是在句法层面,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非任意性。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两者的观点并不矛盾。

2.2 任意性与规约性

索绪尔高度强调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但是他的任意性原则并不意味着语言使用者可以随心所欲地用任何能指来表达任何所指,即能指和所指之间的任意性关系并非由语言的个体使用者来决定或改变的,而是以语言社会集体的归约为基础,“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并经过时间的检验而得到巩固”(董敏,2004:15),“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赵元任,2000:3)。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使能指可以自由选择表达所指,但是一旦能指和所指的组合关系为大众所接受,那么个体的语言使用者将无法按照个人的自由意志选择能指来表达所指,即一个语言符号一旦被确立,那么个体的语言使用者就不得不按照社会规约来使用它,只有这样,语言符号的交际功能才能得到实现。这就是语言符号的规约性。

正如惠特尼指出的,就单个语言学习者而言,使用这个语言符号而不是那个语言符号的唯一充分的理由是其他人在使用它(马壮寰,2008:56)。对于惠特尼所强调的语言是一种规约,索绪尔本人也表示同意,认为他正确地指出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并因此赋予了语言学正确的考量角度,但是索绪尔同时指出,惠特尼并没有将任意性贯彻到底,没有看到任意性是语言的根本属性,是语言区别于其他社会惯例和人文制度的基础(Saussure,2007:76)。在索绪尔看来,规约性并不会使语言等同于其他社会惯例:

别的人文制度——习惯、法律等等——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是以事物的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它们在所采用的手段和所追求的目的之间有一种必不可少的适应。甚至服装的时式也不是完全任意的:人们不能过分离开审查所归定的条件。相反,语言在选择它的手段方面却不受任何限制,因为我们看不出有什么东西会妨碍我们把任何一个观念和任何一连串声音联结起来。(索绪尔,2008:113)

语言是以任意性为基础而其他社会惯例则往往以自然属性为基础。其他社会惯例既然是人类所确立的规约,那么自然可以被人类所废止和改变,而语言规约一旦确立之后就无法被任意废止甚至很难作出调整和改变:“已经选定的东西,不但个人即使想改变也不能丝毫有所改变,就是大众也不能对任何一个词行使它的主权;不管语言是什么样子,大众都得同它捆绑在一起。”(同上:107)。

可以看出,索绪尔承认语言的社会属性,认为语言符号系统作为一种“为大众所用”的“社会力量的产物”具有其规约性,但是语言符号系统在受到规约性制约的同时又总是独立于个人或社会意志之外,语言符号“显然有别于那些人类有意识制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规约,“人们可以修改或重新制定法律条文,但是对语言却不能采用同样的方法,前者是有意而为的、是可控的,后者则不然。”(马壮寰,2008:34)造成这种区别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语言的任意性特征。事实上,“语言的规约性是任意性的结果,表现在能指和所指关系的内部组织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使语言成为一种社会代码,语言因此可以作为规约系统为人类交际意义的构建提供资源手段。”(张绍杰,2005:173)

索绪尔的任意性和规约性互为对立统一,任意性是语言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内部关系,即语言系统内部的自由选择;规约性则是对语言系统整体的社会约束力。任意性以规约性为基础,即语言符号的内部关系在语言系统中是以及规约化了的,必须按照此系统的规约来进行;同时,规约性又是任意性的结果,使语言系统成为供言语社团使用的交际资源,“使语言使用者在意义的选择中依赖于语言系统而不是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保证成功地进行交际”(同上:167)。

索绪尔的语言任意性原则是其语言符号观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构建共时语言学的理论基石,也是支配整个语言学的基本原则,语言的若干属性都与其密切相关。也正因如此,正确全面地理解索绪尔的任意性理论,需要从语言符号的系统性、规约性、语言符号价值原则、语言符号的不变性和可变性、共时和历时等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考察。

2.3 线性

索绪尔对于线性特征的描述远没有对任意性特征的描述那么详尽,但是他提示说能指的线性特征是语言符号区别于其他符号的又一重要特征,与任意性特征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对语言系统的影响也“数之不尽”。所谓线性特征是指语言符号的能指在时间上展开,“体现一个长度”并“只能在一个向度上测定”(索绪尔,2008:106)。不难看出,时间是线性特征赖以存在的基础。“语言符号在使用中,不论是发出还是接收,总是按时间顺序一一呈现”(马壮寰,2008:62)。能指属于听觉性质,与视觉能指的不同在于,视觉能指可以在几个向度上同时展开,而听觉能指只表现为时间上的一条线,其要素是相继出现的。

正是由于线性特征,语言符号才能够被清晰地接收。假设语言符号可以在几个向度上同时展开,那么人们在同一个时间点所接收到的就会是混杂在一起的数个语言符号,其结果类似于听几个人同时说话,那么一定很难辨别所接收到的究竟是什么信息。同时,语言符号的线性特征也是发音的需要。发音以气流为其能量来源,然后通过喉头、咽部,进入鼻腔和(或)口腔形成不同的音。如果语言符号在几个向度上同时展开,那么就意味着各个发音器官要同时应对几种不同的发音方式,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以英语中的唇齿擦音/f/和双唇塞音/p/为例,如果这两个音在两个向度上同时展开,就意味着语言使用者一方面要使上齿和下唇碰触,并保持这两个发音器官接近以使气流部分被阻从而产生气流的摩擦发出/f/音;另一方面又要同时使双唇碰触并完全闭合,使气流无法从口腔发出,然后再将双唇突然分开,将空气迅速释放以发出/p/音,显然无法同时做到。

关于重读音节是否具有线性特征的问题,索绪尔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即一个音节与其重音“只构成一个发音行为,在这行为内部并没有什么二重性,而只有和相邻要素的各种对立”(索绪尔,2008:106)。换言之,重读是依附在音节之上的,是靠与其前后音节的强度对比来体现的,而非孤立地对某一音节的发音特征的添加。

线性特征与语言系统中的组合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线性特征是就语言符号内部的能指而言的;当然,既然能指以线性关系呈现,语言符号自然也是线性的。组合关系是语言系统中共存的各语言符号之间的横向联结,是与聚合关系相辅相成的,是对构成整个语言系统的层次关系的一种考察角度。

3.语言符号与思想

语言与思想的关系,有一种命名说的观点,认为语言符号与现实事物相对应,语言是语言使用者对事物的命名过程,是汇聚代表所有事物的词汇集合。命名说以思想先于语言存在为前提,认为语言词汇和事物之间存在直接对应关系,语言是人类用来表达思想的一套命名集。

但是在索绪尔看来,语言符号本身是自足体,是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并不直接与外界事物发生联系。语言符号的所指是与事物相联系的概念,而非事物本身。没有独立存在的语言意义,语言符号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外部现实,而是依赖于语言系统内部与其同时存在的其他语言符号。另外,由于命名说强调语言和事物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那么就意味着在任何语言中都应该表达相同的概念,那么也就不会出现在语言互译时概念不对称的现象了;而这显然不符合语言事实。

另外,关于语言先于思想还是思想先于语言的问题,索绪尔曾明确地表示,“预先确定的概念是没有的”,“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思想本身好比是“没有必然划定的界限”的“一团星云”。而语言对思想起到了独特的作用,语言并不是“为表达观念而创造的一种物质的声音手段”,而是作为思想和声音的“媒介”,使原本“混沌”的思想明晰(同上:157-158)。索绪尔将语言和思想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认为两者相互依存:

若撇开语言不谈,那么,我们的思想是什么呢?它们可能不存在。或处于无定型的型态。……我们思想的纯粹概念的团块,与语言脱离开来的团块,其本身所呈现的,就像无定形的星云一类的东西,在那儿,我们一开头就不能区分什么。对语言来说也是如此,各式各样的概念一点也不相当于先已存在的东西。没有:a)完全确立且彼此截然区分的概念,b)代表这些概念的符号。但在有语言符号之前,思维中完全没有区分清楚的东西。这点是最重要的。另外,面对这完全模糊的概念界,声音界是否〈预先〉提出了非常清晰的概念,〈不借助概念而领会自身〉,这是值得寻思的。也不存在相当明晰、事先划定了界限的声音单位。(索绪尔,2007:160)

索绪尔一方面提出语言是表达思想、建构意义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指出,语言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表达思想、反映现实。如果要了解语言系统中符号的价值,就需要诉诸于语言系统本身,“从有连带关系的整体出发”(索绪尔,2008:159),探求语言符号与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而无须联系该语言符号所表达的思想,更不必联系外部世界和事物。通过阐述语言和思想的关系,索绪尔进一步说明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不但语言事实所联系的两个领域是模糊而不定形的,而且选择什么音段表示什么观念也是完全任意的。不然的话,价值的概念就会失去它的某种特征,因为它将包含一个从外面强加的要素。”(同上:158)。在此,索绪尔再次强调了语言符号没有外部基础,对于语言符号的理解应该也只能来自语言系统内部,语言与现实之间不存在自然联系。而语言系统不仅仅是现实的反映,更将无序的思想变为有序和清晰。

4.结语

以上主要论述了索绪尔语言符号理论的基本原则,即任意性原则和线性原则,同时阐述了这两项原则与语言其他性质的相互关联。简而言之,语言符号系统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符号系统,即源于这两项原则。线性原则明确揭示了语言作为听觉系统在时间上一一呈现的特征,不仅是语言发声的需要,而且保证了语言符号可以被清晰地接收,从而使语言交流得以实现。任意性原则表明语言符号所指代的意义或概念与其在语言系统中所采取形式并无任何自然或逻辑联系,使语言符号具有创造性,并保证了语言符号可以用来表达所有或具体或抽象的事物。在强调语言任意性特征的同时,索绪尔并没有顾此失彼而忽略语言符号任意性在语言系统不同层面的表现程度,提出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概念,并阐明了语言社团对于语言的规约作用。

语言符号作为一个心理实体和自足的两面体,不直接与外界事物相联系。正是这种属性决定了进行语言分析应该基于语言系统本身,并采用二元方法,即围绕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两个层面展开。而任意性和线性这两项原则正是揭示能指和所指关系及这种关系对语言整体系统影响的基石。

研究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理论一直广受重视,但同时也存在对于其理论的各种否定和非议。其实无论支持还是质疑,无论是研讨索绪尔理论框架之中的问题还是超越索绪尔的理论视野,只要建立在真正阅读索绪尔理论和充分理解索绪尔语言符号系统之上,都不无裨益。本文是对索绪尔理论一个方面的解读,目的不仅在于说明索绪尔语言符号学理论的基本原则,更希冀能够抛砖引玉,得到更多对索绪尔理论的客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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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索绪尔.索绪尔第三次普通语言学教程[Z].屠友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Z].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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