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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日常中的规约性认知与个体认知

2012-03-20

外国语文 2012年1期
关键词:规约叙述者框架

申 丹

(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71)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的多个研究领域发生了认知转向。学者们将注意力从文本转向了发话者和受话者的认知框架和认知机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认知研究也成了一个十分热门的话题。然而,在这个领域有的基本关系尚有待澄清,有的基本问题尚有待回答。本文聚焦于规约性认知框架和个体认知框架之间的关系,旨在探讨这种关系在文学认知和日常认知中有何区别,面对两种框架之间的对照或冲突,我们应采取什么立场。笔者将从日常认知切入探讨,然后转向文学认知。

一、日常认知中的规约性语境与个体经验

日常生活中的规约性认知和个体认知之间的对照或冲突在2007年由爱丁堡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语篇世界理论》一书中得到了突出体现。该书作者乔安娜·加文斯将语篇世界理论界定为:以认知心理学的思维再现概念为基础的人类语言处理模式,它分享认知语言学的经验主义原则[1]8。从这一定义很难看出规约性认知和个体认知之间的冲突,但加文斯对认知语言学的批评则隐含了这种冲突。她强调指出,语篇世界理论关注语篇框架,因此特别注意语境(context)如何影响了语篇的生产和接受。她认为语境因素是从认知角度研究语言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 “很多认知语言学家仍然害怕直接研究语境”,其主要原因是语境的“复杂性质”(unwieldy nature)看起来与缜密的语言学分析互不相容[1]8。

在对认知语言学家加以这种批评的时候,加文斯没有意识到,我们应该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首先我们应区分一般认知规律和具体语境。一般认知规律是说某种语言的人(甚或说不同语言的人)所共有的,对概念隐喻的探讨就往往属于这种情况。英文中的“prices are rising”和中文中的“价格在上涨”,英文中的“he won the debate”和中文中的“他赢了那场辩论”就是例证。这种概念隐喻不受(至少不受同一语言中)具体语境变化的影响,在进行认知研究时无需考虑具体语境。就具体语境而言,我们也应区分规约性认知语境和个体认知语境。让我们先看看言语行为理论所关注的具体语境:教室、教堂、法庭、新闻报道等等,这都是不涉及复杂的个体差异的规约性语境。这些语境中的发话者和受话者均为类型化的社会角色:老师、学生、牧师、法官、记者等等。这些语境中的认知不涉及复杂的个体经验,而仅涉及规约性的认知假定、认知期待、认知模式、认知草案或认知框架。与言语行为理论具有一定相通性的整合语言学(integrational linguistics)也十分强调具体语境的作用。迈克尔·图伦在其整合语言学专著中,区分了理解“能把盐递过来吗?”的三种不同语境:(1)在饭桌上;(2)在化学实验室里;(3)在医院里与病人交谈[2]。尽管在这三种不同具体语境中,我们对“能把盐递过来吗?”的理解相去甚远,实际上个体经验并不起任何作用,因为这些语境都是规约性的语境。图伦的探讨实际上涉及的是在这些规约性语境中的规约性认知。

另一种具体语境涉及的则是个体的不同经验,我们不妨将之称为“个体语境”。加文斯在其专著的开头探讨了不同读者对一则征婚广告“老公鸡寻求母鸡”的不同概念化。她以自己为例:在看到这一广告时,她自己脑海里出现的是“红头发、长着雀斑的健壮男人”[1]2,而其他读者则可能会因为不同的个体经验而在脑海中建构出不尽相同的这个男人的形象 (广告中没有具体描述此人的相貌和性格特征)。加文斯分析的另一实例则突出了个体的不同文化经验:她从英国来到美国后,在一个三明治连锁店购买鸡肉三明治,英美两国的鸡肉三明治在是否放奶酪方面存在差异,这造成了开始时她与售货员之间的交流和认知障碍[1]19-20。

这两种不同语境要求两种不同的探讨方式。在涉及规约性语境时,分析者关注的是规约性的认知者,而不是具有差异的个体认知者。也就是说,需要排除不同的个体经验对认知的影响,而聚焦于发话者和受话者之间的规约性交流。此外,在规约性语境中,分析者关注的是语言本身的认知提示(linguistic cues)如何引发了规约性的思维再现。就这种语境而言,分析者既可以采用生活中的实际认知例证,也可以自己构想出(规约性)认知的例子,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差别。即便采用了生活中的实际例子,分析者也需要在排除个体经验的基础上来考察规约性的思维方式。与此相对照,在涉及“个体语境”时,我们关注的是不同个体经验如何导致了不同的思维再现。分析者十分关注个体认知差异,一般也会采用生活中的实际例证。此外,分析者不仅关注语言提示,而且也关注文中未提及或者未明确表达的相关细节如何在个体读者心目中得到不同建构 (如上文提及的征婚广告中男方的相貌、性格特征等)。

由于学界缺乏相关讨论,加文斯没有意识到这三种不同情况之间的差别,因此一味强调要关注个体经验,并强调要采用生活中的实际例子。其实,她自己在讨论中经常关注的是排斥个体差异的规约性语境(包括人类认知这种大一统的语境),也采用了不少自己编造的例子。例如,在理论上探讨作为语篇世界建构手段之一的指示词的作用时,加文斯自己编造了一个实例来说明“我们”(指代人类)在建构语篇世界时,如何规约性地处理指示词语[1]35-38。在下面的“实践”环节[1]38-50,她采用了实际例证,第一个是一段录音,告诉游人如何寻找伦敦的公共厕所。加文斯探讨这一实例时,关心的是规约性的参与者,即录音的向导和录音的听者(用复数的“他们”指代)。在这样的例证中,如果加文斯提到自己的思维再现,一般也是规约性的,不涉及她的独特个人经验。

在日常语篇认知中,经常会有四种因素的交互作用:(1)语篇中的语言;(2)共享的知识和规约性认知框架;(3)个人经验和相关认知框架;(4)文化差异和相关认知框架。在探讨一般认知规律和规约性认知时,无须关注后两种因素。但在探讨(文化中的)不同个体的认知时,则需要特别关注后两种因素。这两种各有侧重的探讨都很重要,两者之间呈一种互补关系,使我们既能看到规约性的认知特点又能看到个体的认知特点。由于认知语言学不大关注个体经验对认知的影响,加文斯对之进行了批评,但这种批评在一定程度上失之偏颇,因为认知语言学探讨的对象往往涉及的是一般认知规律,只需要探讨规约性认知。加文斯对个体经验加以了格外强调,可以说是矫枉过正了。在谈到语篇世界理论的未来发展时,加文斯认为该理论模式的修正或拓展往往有赖于“挑战性的或非典型性的”实例,这些实例突出的是个人经验和文化差异对思维再现的影响,但实际上若要全面考察语篇世界的思维再现,就需要既关注规约性的认知,又关注个体认知。

二、文学阐释中的规约性认知与个体认知

在《认知诗学》一书的开头,彼得·斯托克韦尔[3]2提到了这几行诗:“We that had loved him so,followed him,honored him,/Lived in his mild and magnificent eye,/Learned his great language,caught his clear accents,/Made him our pattern to live and to die!”这些诗行取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失去的领袖》(1845),诗中的“他”指的是华兹华斯。他说:在研讨时,“如果您真诚地告诉我,这些诗行使您想起了一只十分喜爱的前不久刚死的家猫,您和我可能还有参加研讨的其他人会觉得这种联想不相关,而且有点古怪。为什么会这样呢?对您来说这些诗行可能就是那种意思,您也完全可以以文本为依据而坚持那种解读”。其原因就是:在进行文学解读时,我们需要像乔纳森·卡勒在《结构主义诗学》[4]中所强调的那样,遵循各种文学规约。在文学这种体系中,通常有这么一种规约性的假定,即“特异的、个人的解读是不值得跟他人讨论的”[3]2。但斯托克韦尔同时指出,“在您的花园里用鞋盒安葬您的猫,举行一个小型葬礼时,在参加葬礼的与您思维相似的朋友和家人面前,您也许会觉得朗读这些诗行是十分合适的”[3]3。这个例子说明了文学认知和日常认知的一种不同。就日常认知而言,斯托克韦尔的看法和加文斯的有相似之处,都尊重个人的独特认知方式。

诚然,在文学范畴,解构主义批评认为没有误读,任何单个读者的阐释都同样有道理。但这种立场实际上建立在对语言符号的误解之上。德里达[5]在《立场》等论著中评论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理论时,有意或无意忽略了索绪尔对所指与能指之间约定俗成关系的强调。这种关系是语言这一符号系统里“唯一本质性的东西”[6]15,因为尽管符号的能指仅取决于能指之间的差异,符号的所指也仅取决于所指之间的差异,但能指和所指的关联则是“确实的”[6]120-21。在探讨语言符号的价值时,索绪尔特别强调了这一关联约定俗成的性质:“符号的任意性反过来说明为何只有社会事实才能建构语言系统。必需要有一个社会,才能建立语言符号的价值,因为这种价值完全取决于使用和普遍接受。单一的个人无法决定符号的任何价值。”[6]113德里达仅关注了索绪尔对能指之间差异的强调,完全忽略索绪尔对能指与所指之约定俗成关系的强调,而这种关系是连接能指和所指的唯一的、不可或缺的纽带。德里达抽掉了能指与所指之间约定俗成的联系之后,语言符号就成了从能指到能指的能指之间的指涉,成了能指本身的嬉戏。这样一来,任何语言的意义都永远无法确定。我们知道,语言符号的意义实际上在日常语境中并不难确定,语言符号若要真是能指本身的嬉戏,语言交流也就难以进行了。诚然,文学文本的意义经常具有不确定性,但力争较好地解读作者旨在表达的意义则是大多数批评家和读者的阐释目的。

修辞性叙事批评家的阐释目的就是争取进入“作者的读者”(即作者心目中的理想读者)的阅读位置。的确,有不少修辞性叙事批评家关注具有不同背景、经历和立场的“有血有肉的”读者的不同阐释,但其目的则是为了说明实际读者若想进入“作者的读者”的位置会遇到很多困难。女性主义叙事批评家也关注具有不同背景、经历和立场的读者的不同阐释,但关注的依然是如何更好地把握作者旨在表达的性别政治方面的意义[7][8]。 就认知叙事学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研究方法:

1.探讨读者对于(某文类)叙事结构的认知过程之共性,关注的是无性别、种族、阶级、经历、时空位置之分的“文类认知者”[9]①“文类认知者”(generic audience)是笔者在发表于美国的JNT:Journal of Narrative Theory上的一篇论文中提出来的概念(Shen,2005b)。。

2.探讨“有血有肉的”读者对同一种叙事结构(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关注读者的身份、经历、时空位置等等对于认知所造成的影响。

大多数认知叙事学家展开的是第一种探讨,强调的是规约性的认知。就第二种探讨而言,有的认知叙事学家受解构主义和读者反应批评的影响,以读者为衡量标准,最有代表性的是以色列学者塔玛·雅克比和德国学者安斯加·纽宁。在雅克比眼中,任何原则都是读者本人的阅读假设,她提到的 “作者修辞”实际上是一种读者建构,因为“隐含作者的规范”只是读者本人的一种假定[10][11]。 她强调任何阅读假设都可以在阅读过程中被“修正、颠倒,甚或被另一种假设所取代”,并断言叙述者的不可靠性“并非固定在叙述者之(可然性)形象上的性格特征,而是读者依据相关关系临时归属或提取的一种特征,它取决于(具有同样假定性质的)在语境中作用的规范。在某个语境(包括阅读语境、作者框架、文类框架)中被视为‘不可靠’的叙述,可能在另一语境中变得可靠,甚或在解释时超出了叙述者的缺陷这一范畴”[11]。纽宁也像雅克比那样,以读者为中心,认为叙述者的“不可靠性与其说是叙述者的性格特征,不如说是读者的阐释策略”[12]。他强调相对于某位读者的道德观念而言,叙述者可能是完全可靠的,但相对于其他人的道德观念来说,则可能极不可靠。他举了纳博科夫 《洛丽塔》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亨伯特为例。倘若读者自己是鸡奸者,那么在阐释亨伯特这位虚构的幼女性骚扰者时,就不会觉得他不可靠[13]。

然而,若仔细考察雅克比和纽宁这两位学者的探讨,就会发现,他们经常放弃这种以读者为衡量标准的立场,转而以隐含作者为衡量标准。譬如,在雅克比认知方法的奠基之作《论交流中的虚构叙事可靠性问题》[10]中,她一方面强调要以读者为衡量标准,另一方面又认为,就文学作品而言,通常毫无疑问“存在作者的交流目的”,“隐含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功能性的,因此处于交流行为的框架之内”[10]。 她明确区分了“信息”(information)和“交流”(communication),前者从接受者的角度来界定,后者则必须考虑发话者的视角,文学正是属于后一种情况。不难看出,雅克比的这种论述以作者为衡量标准,与以读者为衡量标准的立场直接矛盾。这种矛盾频频出现在雅克比和纽宁的一系列认知叙事学的论文中。这种矛盾在纽宁试图综合认知方法和修辞方法的一篇探讨不可靠叙述的论文中也很突出[12]。纽宁首先对修辞方法和认知(建构)方法的片面性分别加以批评:修辞方法聚焦于叙述者和隐含作者之间的关系,无法解释不可靠叙述在读者身上产生的“语用效果”[12]94-95;另一方面,认知方法仅仅考虑读者的阐释框架,忽略了作者的作用[12]105。为了克服这些片面性,纽宁提出了综合性的“认知—修辞方法”,这种“综合”方法所关心的问题是:有何文本和语境因素向读者暗示叙述者可能不可靠?隐含作者如何在叙述者的话语和文本里留下线索,从而“允许”读者辨认出不可靠的叙述者?[12]101不难看出,这是以作者为衡量标准,没有给读者标准留下余地。尽管作者意图难以把握,但文学阐释应该以作者/文本,而不是以读者为标准。我们不妨从纽宁的例子切入来看这一问题。在阅读作品时,若一个鸡奸者认为亨伯特奸污幼女的行为无可非议,他自我辩护的叙述正确可靠,那就偏离了隐含作者的规范,我们应该将之视为一种误读。与此相对照,如果读者就是规范,阐释无对错之分,那么鸡奸者的阐释就会和非鸡奸者的阐释同样有理。对于这一点,恐怕绝大多数学者和批评家都难以苟同。

既然以作者为标准,就需要特别关注作者特定的认知方式。迄今为止,文学领域的认知研究忽略了一种重要的认知现象:读者规约性的阐释框架与作者独特的认知方式之间的冲突。而往往因为前者的作用,读者看不到后者,从而导致对作品主题意义的误读。我们不妨以美国当代著名黑人作家兰斯顿·休斯的《在路上》为例。这是一个聚焦于种族关系的短篇故事,故事主人公是大萧条时期一位饥寒交迫的黑人失业者。故事是从中间开始叙述的,开篇第一句“他对雪不感兴趣”这句话突如其来,引起了一定的悬念。在往下阅读时,读者的阐释框架也与之形成冲突:对于一个极度饥寒交迫的人而言,究竟是否对雪“感兴趣”似乎是一个太奢侈的问题,因为只有在基本温饱的情况下才谈得上对严寒之雪的“兴趣”。也就是说,这一看似平常的句子实际上偏离了规约性的“情景草案”,在读者的阅读心理中位置显要。作者很可能是在通过语篇上的“前景化”和认知框架上的“偏离常规”向读者暗示:主人公与“雪”的关系非同寻常。笔者曾另文详析了休斯如何通过各种语言手段将“雪”在读者阅读心理中强烈地前景化[14]。主人公一直在雪里走,感到雪正在顺着他的脖子往里灌,正在浸湿他的鞋子,却看不到雪。而他一旦看到了雪,就开始了对种族歧视(包括教会的歧视)的反抗。从这一角度来看,作者通过种种语言手段,微妙地从深层激活了“看”(see)的认知上的含义,暗地里用是否能看到雪喻指主人公种族反抗意识的是否觉醒[14]。

珍妮特·怀特和克莱门特·怀特对主人公第一次看到雪进行了这样的阐释:

自从几小时前从货车上下来之后,他第一次注意到雪淡白的庄严,这是至关重要的。在象征意义上,他可以得到净化,可以比喻地受到洗涤(可能暗指基督教的洗礼),也正如赞美诗所言,当他在十字架下面寻求上帝的恩典时,可以变得“比雪还白”。[15]

根据规约性的认知框架,洁白的“雪”象征纯洁或纯净,具有净化作用,教堂则是寻求上帝恩典的地方,可以通过洗礼等方式让人得到净化。这种规约性的认知框架完全束缚了两位学者的阐释,看不到这是反种族压迫的作品。实际上,这一作品讽刺了教会的种族歧视,主人公身受其害,且最后奋力进行反抗。在作者眼里,雪象征的是种族反抗的对象。主人公看到雪之后,马上“抖落了大衣袖子上的雪”,作品的这一阶段进一步强调了他的种族身份(“黑色的黑人”、“黑色的失业黑人”)。以上两位批评家根据对“雪”的规约性认知进行的阐释跟这些文本事实呈相反走向。主人公第一次看到雪与他第一次奋起反抗种族歧视之间的因果关系完全被埋没。

另一位批评家卡罗琳·沃克对文本进行了仔细考察,对主人公第一次看到雪进行了较为有根有据的阐释,但她根据规约性的认知框架,把主人公的“看”仅仅视为一种感觉:

“大个头的黑人转身离开”,“甚至这时他还没看到雪,尽管他径直走到了雪中”,这有重要意义。长年累月受压迫的人会变得麻木不仁。或者说是近于麻木,因为休斯告诉我们:“或许他感觉到了雪,凉冰冰的,湿漉漉的,粘在他的脸颊上……”……突然间,他看到了。他第一次意识到了。这很可怕。……这是一个转折点,就像一头刚活过来的无声的大个头野兽——萨金特慢慢地振作起来准备抵抗。“他摇了摇头,抖落了大衣袖子上的雪,感到饥饿,不知所措,没有不知所措,感到寒冷。”萨金特第一次允许自己感觉和意识到寒冷和饥饿[16]。

沃克依据规约性的认知框架将主人公“看到”(see)雪阐释成一种感官活动,与“感觉到”(sense)同属一类(请注意前面三句的逻辑走向)。正因为沃克只是把萨金特“看到”雪阐释成一种感官活动,因此她得出结论说:“萨金特第一次允许自己感觉和意识到寒冷和饥饿”,而文本事实则是:萨金特从一开始就感觉到了寒冷和饥饿。正如笔者另文所详析[14],在涉及“雪”时,作者不仅将“see”和“sense”(或“feel”)之间的同类相似关系转化为一种对照关系,而且将通常感知性质的“see”与认知性质的“know”相等同。这样就暗暗在文本深层把“看到雪”从感知范畴转换到了认知范畴,而后者正是区分人类与动物的一个范畴。作者暗地里用是否能看到雪喻指主人公种族反抗意识是否觉醒。这也改变和深化了“雪”的性质。“雪”不仅在文本表层指涉自然现象,而且在文本深层象征性地指涉种族反抗意识的认识对象。就后者而言,主人公一开始就感觉到了“雪”(种族歧视)的存在,但对它“不感兴趣”——从意识上说较为麻木,因为其种族反抗意识尚未觉醒。也就是说,在阅读过程中,读者需要对“雪”和“主人公是否看到雪”进行表层和深层的双重解码。通过这种双重解码,我们可以看到萨金特在感知未变(一直感到寒冷和饥饿)的情况下,认知上的变化(对种族歧视认识的变化),而正是认知上的变化导致了萨金特行为上的变化:从被动无能到有意识的反抗。这是作者休斯在创造这一作品时的独特认知方式我们只有摆脱文学中对于“雪”和“看到雪”的规约性的认知框架,才能理解和把握作者独特的认知方式和作品的深层意义。

规约性认知框架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导致很有能力的批评家对作品中的白纸黑字视而不见。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证是批评界对凯特·肖邦《一小时的故事》中一句话的误解。下面的(1)取自原文,(2)和(3)则是两位知名学者对(1)的阐释,请比较:

(1)在那即将到来的岁月里,没有人会为了她而活着(There would be no one to live for her during those coming years)。[17]

请比较:在那即将到来的岁月里,她不用为了任何人而活着(She would not have to live for anyone else during those coming years)。

(2)马夫人相信她现在可以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丈夫而活着。[18]

(3)《一小时的故事》挑战了这样的观念:作为妻子为了丈夫而活着也就是为了自己而活着。[19]

取自原文的(1)可以理解为用自由间接的方式表达的女主人公的内心想法,也可以理解为叙述者的评论,体现了两者的一致看法。由于肖邦夫妻恩爱却年轻丧夫,终身深深怀念亡夫的特殊经历,她的关于寡妇的作品或是表达对亡夫的浓浓思念,或是对“不安分”的寡妇大加反讽。《一小时的故事》对刚刚得知亡夫不幸身亡,就被“自由”之妖魔“占有”的“寡妇”马夫人加以了多重反讽[14]。为了加强反讽,肖邦把马先生描述成非常亲切体贴的丈夫,并且把马先生描写成为了马夫人而活着的男人。例(2)是国际著名肖邦研究专家对作品这段文字的评论。例(3)则是著名女性主义叙事学家苏珊·兰瑟的评论。两人的评论都跟原文呈现出相反走向。这是规约性的认知框架在起作用。在包括肖邦笔下的《觉醒》在内的各种女性主义作品中,婚姻束缚往往象征父权制的压迫,强调的是妻子所受的压迫(是丈夫的私有财产,为丈夫和孩子而活着),从而产生了一种规约性的认知框架。Seyersted和兰瑟这两位知名学者对肖邦笔下一目了然的文字的完全误解正是因为受到这种规约性认知框架的束缚。在此我们可以看到规约性认知框架如何压制作者独特的认知框架。规约性认知框架之所以能产生这种压制作用,导致对文本的误读,就是因为规约性认知框架与通常对肖邦的看法和女性主义的批评模式相一致,而作者特定的认知框架则呈现相反走向。

文学作者的认知方式经常构成对规约性认知方式的偏离,这种独特的认知方式往往体现了创作过程中隐含作者丰富的文学想像力,也有可能是受到了生活中的作者独特个人经历的影响。[20][21]①关于创作过程中的“隐含作者”与日常生活中的“真实作者”的关系,参见 Shen,2010,2011。当规约性的认知框架与作者/文本独特的认知框架发生冲突时,前者往往会占上风,导致对后者的压制和对作者旨在表达的意义的误解。若要较好地阐释作品的主题意义,我们需要尽力排除规约性认知框架的干扰,充分尊重作者独特的认知方式。在以往对文学的认知研究中,学者们或者关注读者规约性的认知方式,或者关注不同读者的不同认知方式,忽略了作者独特的认知框架与读者头脑中规约性认知框架的冲突,忽略了后者对前者的干扰和压制,因此我们需要在这方面做出努力,为更好地阐释作品的主题意义提供参考。在日常生活中,交流一般是依赖规约性的认知框架来进行的,因此对规约性认知的探讨十分重要。与此同时,不同日常认知者受到个人经验影响的独特认知方式也应予以尊重,并加以充分探讨。这两种探讨呈互为补充的关系。以往的日常认知研究聚焦于规约性的认知,像加文斯这样的研究者又过于强调了个体经验或“个体语境”对认知的影响。我们应分清楚不同语境与规约的不同关系,根据不同语境而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以便对认知现象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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