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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关系范式变迁研究——以湖北恩施双龙村为例

2012-03-19崔应令

关键词:夫妇

崔应令

性别不平等一直是性别关系研究的基本前提或结论。然而,正如罗维曾说:“因为妇女与社会的关系是极富变异性的,任何通概之论都须谨慎从事……妇女的待遇是一件事,她的法律地位是另一件事,她的公共活动之机会多寡又是另一件事,而她的劳作的性质和范围又是一件事”①罗 维:《初民社会》,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11页。。两性社会生活是多方面的,既不完全和制度规定一致,生活不同领域中的关系也常常并不一致——虽然不同领域的性别关系格局也常常互相影响——我们需要有一种整体的视角,将目光从抽象的制度与观念层面转向实际生活层面,转向其实践。本文通过对湖北恩施双龙村的田野调查,试图分析中国乡村社会从传统到现代发展过程中的实践形态,进行性别关系历史解释并概括出不同时期的性别关系范式②本文对性别关系范式的界定是,性别关系范式是一定社会中由两性实践所体现的两性社会作用、社会地位、不同的人生价值理念的综合模式与表现方式,它形成了与此前和此后性别关系实践整体表现的差异,是人们性别理解与表达的综合体现。,进而回应以往性别关系历史研究中的忽略社会实际生活的抽象思辨倾向;从基层百姓实际生活出发,分析处于观念制度与社会实在张力关系中的性别关系结构以及性别关系的本质,回应以往的研究中性别不平等的理论预设,并探索在实践形态下历史与结构相互关系的一般性规律。

一、血亲等级制度下的规范与实践:传统社会中的性别关系

20世纪上半叶,双龙村这一时段的女性可以作为传统社会之女性代表③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从20世纪初叶开始,但对于山区乡村而言,20世纪上半叶的社会并无任何变化,自1949年以后才真正开始了现代国家的建设进程。,她们与男性在实践中的关系揭示了传统父权血亲等级制度下基层社会性别关系的图景。此时的性别关系通过三种两两相对应的运行实践而体现,分别是男尊女卑和分工合作、宗亲至上和姻亲原则以及长者为尊及贤能为先。

其一是男尊女卑和分工合作。作为传统社会的基本规范,男尊女卑对双龙村性别关系最大的影响是制造了婚姻前两性关系的不对等。无论是初生阶段的性别歧视,还是成长阶段的性别偏倚,都充分体现了人们对于男女两性不同身分、地位的界定和评价,相对应的是男孩和女孩从出生到成长都会得到不同的待遇,这种不平等待遇一直延续到他们完成各自婚姻之后。自婚姻开始,社会实践改变了两性之间原有的这种尊卑关系。自婚姻开始,男女两性开始了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丈夫主要负责田间“第一种生产活动”,妻子主要负责家务和孩子的生养及照料,即“第二种生产活动”,并同时伴随“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关系模式。然而,夫妻之间的这种分工并非绝对。在普通百姓生活中,存在一个模糊带:首先是男性也常常参与家庭内的大小事务。而对于女性而言,贫困之家女子也参加大量的田间劳动。普通家庭本身并不能忽视或小看女性的实际作用和地位。相应的,女性在生养中的巨大贡献使得她们赢得子女情感拥护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社会地位的实际承认。

其二是宗亲至上和姻亲原则。“宗亲至上”是性别关系的血缘原则,它强调与加强了男性的社会地位与权力,透过族谱对女性的歧视、祭祖仪式的不准参与等,可以看到这一原则对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压制。但是,在传统社会中,“宗亲至上”的规范并没有被绝对化和简单化,“姻亲原则”和“母以子贵”的原则,也在介入与调节着性别关系。宗族制度的种种要求往往因强大的姻亲集团的干涉而无法达成对女性的伤害,比如休妻:尽管触犯所谓“休妻”的诸种标准的女性不在少数,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娘家的干涉休妻行为非常罕见。又如表亲婚,双龙村特别重视的是姑表婚,有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的传统观念,有学者也认为这是“母权传统观念的遗风,称之为‘还骨种’”①田发刚、谭 笑:《鄂西土家族传统文化概观》,长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24页。。表亲婚姻有几个结果,一是如费孝通所言“甲家把女儿嫁到乙家,等女儿生了女儿重又嫁到甲家去。甲家财产和特权固然并没有传给女儿,可是却传给了他们女儿的女儿。这是隔代母系继替”,通过这种方式,“双系抚育的基本事实不被单系继替原则所全盘抹煞”②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6页。。二是这种选择很多时候对女性形成相当的保护,由于公婆是自己的舅舅舅妈或者姨父母或姑父母,媳妇不容易被公婆欺负,会相应地得到亲戚的照顾,这种婚姻在亲属制度为主导结构的社会制度中起到了保护女性的作用,它削弱了父系宗族制在婚姻中的力量。同时,社会因为强调父系继嗣关系,在女性帮助完成血缘上的传递时,丈夫在家庭及家族中获得了认同与肯定的同时,妻子也理所当然因为孩子的到来获得了家庭的尊重,母亲因为儿子而获得了更为重要的地位,她逐渐可以成为内当家。在往后的养育中,她生养上的付出往往会得到儿子的孝顺和尊敬,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

其三,“长者为尊”与“贤能为先”。“长者为尊”作为传统社会的一项社会原则,它赋予了年长者以权力。从不同年龄之间来看,公公相对媳妇,母亲相对儿子,都有更多的社会权力。母亲对于儿子的权力与地位上的优先则是为社会所强调的。从传统社会的年龄段来看性别关系和女性的地位,我们看到童年时代,女童的权利地位不如男童,但这种格局在婚后逐渐出现复杂化的局面,而在老年,年长女性有了非常高的地位和相应的权力。这样说来,年龄让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一种补偿性的收益。不管规范给予两性何等不同的地位与权力,而人们尊重贤能却从来都是一致的。由血缘和社会结构先赋的一些性别关系原则,并不成为基层百姓实践的绝对遵守的唯一规则,还有另一些规则在起作用,主要是贤能,其内涵包括:是否能持家当事,发展家庭;是否能严格教育子女、疼爱子女并赢得子女内心的尊重与爱护;是否识大体、行为得当等等。在双龙村,贤德与才干都成为破解“长者为尊”规范的新原则。

总之,传统社会中的性别关系体现为以伦理要求为标准的多原则之下的复杂实践。伦理型文化从伦理出发规定社会关系,制造了性别关系上“男尊女卑”、“宗亲至上”和“长者为尊”,而与之相对立的“姻亲原则”与“贤能为先”却不断与之相互抗衡、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相互调节,制造了性别关系的多样复杂性。社会无论怎样强调血缘宗亲关系,但妻子总有其位置,她与娘家的关系因为情感、仪式、物质上的多重关联性而割舍不断,娘家的社会威望和支持会对女性在婆家的位置产生影响,她的贤能、她作为母亲、长者的身分都会促使她拥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力,从而保证在实际生活中女性的社会地位不低,作用不小。

二、“无差别”的“男女平等”:集体化年代里的性别关系

新中国建立以后,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开始大规模介入,此时的社会犹如一个“剧场”,“具有革命色彩的仪式制造出特定场景下的特殊文化氛围,并借助于诸多象征形式把生存的世界与想象的世界融合起来,建构出革命的表象”。由此,“社会生活因不断举行的仪式而带有演示性”,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做秀”,积极参加“剧演”①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页。。革命政治运动解构了传统社会中的以伦理为主导的性别规则,性别关系新的变化在社会政治、经济、亲属关系三个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首先是政治生活中女性的参与。女性参与政治生活首先表现在思想意识上觉醒后的一些日常表达,这可以从她们对自身话语的政治敏感、对于他人行为的政治公正性的议论与追问以及她们对政治身份的追求与尊重中可见。女性的政治参与集中体现在女性从政以及作为干部家属的女性的政治作为。她们参加大大小小的会议,动员女性群众,配合政治批斗运动,宣传并落实国家政策,促使乡村政治运动掀起高潮,达到革命的目的。女性还直接运用国家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力,并将家庭夫妇、婆媳、翁媳纠纷诉诸村委干部解决。女性对政治生活的广泛参与不仅提升了她们的权利意识,也加深了她们的抗争能力,这极大地改变了原有的性别关系,促使两性关系走向一个新的阶段。

其次是集体劳动中所体现的性别关系新格局。在集体劳动中,村庄上所有男女的生活是相似的,这里是男性和女性共同的舞台,而它对女性的意义更为深刻而重大:它标示着几千年所形成的女性与家务的捆绑开始松动②当然这也不是彻底意义上的,因为婚后的女性总需要做一些家务。,女性大规模的、全体性的、全时段地从家庭走向田间,“从家庭私领域进入村社集体之中”③郭于华:《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使她们的实践方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开拓了新的生存空间。那些厌恶了家务劳动的女性们在集体劳动中顿时感到一种“解放”的快乐,一些女性则在集体生产成为了女先进与女模范,受到社会的赞誉。然而,在集体劳动中个人主体性被凸显的同时,女性作为一个整体却被“异化”④异化加引,是指这并不是真的异化,实际上,女人形象、男人气质都是后天人们的观念强加的,这里用该词是跟传统观念中女性形象相比较,相对传统的女性形象,此时的女性有被异化的感觉,成了另一种类型的人,但在那个时代,这正是政策所号召的结果。了。与传统社会中的女性大为不同,她们的性别被模糊化,她们与男性一样,是生产中的“半边天”,有些则超越其自身负荷的劳动,承担起甚至比男性更重的体力劳动。与当时被鼓励的生育行为相对照的是对负责生育女性的几乎忽略不计。生孩子的前一天还在地里劳动、自己接生;刚生完孩子就去做饭、招待客人,人走了,还不知道招待他们的是一个刚刚生完孩子的产妇……。这一切令现代都市人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双龙村女性讲述中却以极为平淡的方式展现。

第三,家庭关系中性别关系呈现出新的面貌。表现为在国家政治力量的干预下,长老权力失落、夫妇平等合作以及女性反抗丈夫家族等几个方面。当然,父母对儿女的强制在延续,其中又以女性的被强制居多,但子辈们的反抗也在悄悄进行着。在婆媳关系和翁媳关系中,女性不再是传统社会中的那种顺从态度,公开反抗和抵制公婆的压制的事件增多,其中有些媳妇的反抗激烈。在一些例证中,有的媳妇与婆婆争执时竟然用锄头捶了婆婆,有的当着很多人的面骂公婆。干部并没有无原则地维护长者的权力,而是站在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地解决争端,其结果往往是以对公婆的指责而告终。在夫妇合作方面也有着新的内涵。女性与男性一样参与集体劳动,挣工分以养家糊口,同时,背着孩子下地、收工以后回家给孩子们做饭的男性已经存在。衣食住行用,每一件事都是男女一起共同参与来做,每一件事又都包含了两性共同的心血和努力。在此过程中女性与丈夫家族的关系也出现了变化。双龙村出现不少女性同丈夫族人争斗的事情,其影响很大。

集体时代,“无差别”的“男女平等”给两性带来了新的体验,也制造了很多混乱。对很多女性来说,她们享受到了解放的快乐,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国家政治力量部分摧毁了原来的血亲等级制度,却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新的不平等。以男性为标准的绝对平等之路让女性独自承担起“平等”所需的代价,结果是规范本身制造了新的性别不平等。但是,无论从性别关系的形式还是从性别关系的内容抑或从女性的话语叙述上,它都呈现出与此前不同的格局。人们在实践生活中,更加多样、更多自主的男女平等关系还是得到了更多的实现,百姓生活中所坚持的性别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公开达成。

三、外部迫力与内部整合:市场经济时期的性别关系

改革开放30年,中国进入市场经济时期。打工对双龙村而言,具有史无前例的性质和划时代的意义,它给双龙村带来了全方位的影响。此时的性别关系通过三类夫妻关系而展现。他们分别是夫妇一方在家一方打工的半流动家庭、同时在外打工的流动家庭、夫妇都在家的留守类型。

男性在外打工而女性守家的夫妇开辟了“男外女内”新的内涵。打工最初是村庄男性的专利,那些留守在家的妻子有了不同以往的生活经历,她们开始全部担负家中一切原本是与丈夫一同承担的劳作,苦累非凡。从养育孩子到家务劳动再到田地劳动以及人情往返,她们全都要操心。没有日夜的辛苦劳作是她们生活的常态。男女不同的新的经历使这一类家庭出现新的“男外女内”和双重中心。男性离开家乡,在外面的世界中挣钱养家,女性留守在家,负担起原本属于夫妇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当男性们在外面世界被边缘化的时候,妻子们却在村庄中核心化;丈夫在外打工有工资收入,妻子在家种地、喂猪也有经济收入。劳燕分飞终不散,这类家庭的夫妇之间更加平等和团结。

同在外打工的夫妇因女性新的生活经验和作为而显示出性别关系新格局。女性走出家庭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她们必须首先挣脱家庭的束缚以及传统观念的约束,之后才能走进市场。走进市场以后,她们同样要努力融入市场中去,和男性一样面对各种压力和辛苦。她们在市场中的位置要靠她们后天的自赋素质来换得,这需要女性足够的勤劳和智慧。而正是这中间的摸索和自己的努力进取让她们中间很多人都学到了很多知识,有些甚至是村庄男性们根本不曾知道的,这直接影响到日后的夫妇关系,她们的丈夫因此而骄傲的大有人在,有些人甚至围绕妻子工作的地点而选择工作。在丈夫追随妻子外出打工的类型中,妻子一般都较能干,丈夫或者有些毛病,或者能力差些,于是只好踩着妻子的脚步前进,依靠妻子的社会关系来找工资较低的工作,或者为打工的妻子做家务。认为男子理应挣钱养家,充当家庭的经济支柱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在社会逐渐市场化的过程中,无能力挣钱的男性越来越多的退居到女性身后,成为家务的主要承担者。女性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开始充当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已经不是个别的例子。打工夫妇在市场大潮之中,在都市的那些各种工厂里,总是同命相连,祸福与共。女性原有的家庭角色也不知不觉开始改变。在打工者逐渐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不但习惯在变,观念也在变。平等和互相理解不仅是与外人交往的准则,也成了性别之间行为标准。追随丈夫,但不再依附丈夫,这是这类夫妻中女性普遍的表现。打工生活的种种艰辛也促使这类夫妇更加珍惜彼此的合作与团结,从而走向更加亲密和平等。

留守家庭的一代夫妇关系也悄然发生了改变。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家门,乡村只留下老人和孩子留守故土。这种时代的选择把一个充满危机的晚年带给了乡村老一辈人,也改变了这一代人的夫妻关系。老一辈夫妇在留守家乡的过程中经历了他们的前辈乃至后辈也许都不曾经历到的酸甜苦辣,从而形成了一些特别的现象。他们失去经济中心的位置,但却因为子女常年在外,完全由他们负担田地耕种而增加了劳动量。有时这种劳动量之大几乎不堪重负,辛勤的劳作一直持续到老死。此外,留守的上一代人(通常是指50岁以上的人)也有了不同往日的体验,那就是“二度养育”。这种养育并不是短时间的照看一下,而是数年如一日天天要照顾,有时从孩子断乳或者没有断乳就要开始带。这是老一辈人在新时期典型的实践经历。隔代养育成为市场化过程中子辈对父辈的重大压力,甚至构成了两代人之间的真正冲突。在双龙村,越来越多刚刚断奶甚至还没有断奶的婴儿被扔在爷爷奶奶们面前,面对只知道啼哭的孩子,长辈夫妇一筹莫展。通过子辈群体对长辈群体的强大外在压力,从传统走来的这一代夫妇由于夫权的式微以及儿女的外出,变得更为理性地看待夫妻关系,共同面临着生活的压力。多了些互相体谅、互相关心、互相牵挂。原本打架的夫妇面对子辈的挑战不再动武,原本不和的夫妇面对生活的重担互相照料,原本不强调夫妇之情的传统夫妇开始公开承认夫妻的重要,一位女性对此总结说“再孝顺的儿女赶不上四分五裂的夫妻”,长辈夫妇更加理性的互相体谅,更加紧密的合作相伴。

乡村夫妻关系在转型时期由于外部的冲突和压力走上了一条内在整合之路。三种类型的乡村夫妻关系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各种外部压力变得到加稳定与巩固。长辈夫妇由于子辈的冲击,促使原本松散的、情感基础的先天不足的状态开始从理性上重视彼此间的依赖、互助与关照。在都市打工夫妇在共同面对异地与异文化的压力之下更加深了情感;两地分居的夫妇也在共同的家庭事业经营中加深了情谊,甚至原谅了对方的过错。性别关系通过三种夫妻关系体现出更加平等、合作和团结的局面。而其原因正是市场改革所带来的乡村整体生存格局的变化,它改变了集体化时代以政治身份决定社会地位高低、以政治运动左右百姓生活的格局,而代之以经济收入决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地处偏远山区的双龙村在同样受到大的时代背景深深的影响。乡村夫妇关系在转型期间实现了更加团结合作的整合而不是分离,皆与这三类夫妇群体的各自边缘化紧密相关。长辈夫妇相对于年轻人的边缘化、打工夫妇相对于都市社会的边缘化、单方打工者相对于打工夫妇及都市社会的边缘化这几个方面都是结构性背景因素。在社会结构的边缘地带,夫妇的亲密无间、团结稳定、互助合作保证了夫妇群体不被排除在社会结构之外。社会之力使乡村三类夫妻群体实现了不同层面的整合,开创了新的性别关系格局。

四、结 语

从传统社会至今,性别实践发生了改变,性别关系也呈现出不同的格局,显示了性别关系三种不同的范式。其一,传统社会中性别关系上的“伦理范式”:伦理的力量左右了性别关系的规范和实践,在一个总体男主女次的原则下,能力、贤德、背后亲属力量以及子女情感不断在规则和实践中解构这种不平等,最终实际生活中的女性在地位和规范及观念上的地位低下形成了对照,女性和男性一样维护这种社会规范和社会实际不一致的局面,而且是自愿自觉。其二,集体化时代性别关系的“政治范式”:革命在性别规范上所提倡的“男女平等”依然坚持了以男性为中心,但新的规范却开创了性别关系新的体验和格局,女性在经济、政治、家庭生活等方面有了新的经历和体验,在以女性为代价的“妇女解放”运动中,这种解放确实部分达成了。其三,改革开放以来所创造的性别关系的“市场经济范式”。和整个开放时代大的环境相一致,性别关系也呈现出一种开放的态势,它跟随两性人生新的实践脚步而发生从内到外的变化,并集中体现在三种不同类型的夫妻关系格局上。无论是打工男女分居两地,抑或是同时在外打工,还是老一辈的留守夫妇,外部的冲突和压力使这一时期两性关系较之集体化时代的“男女平等”更为接近了一步。

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过程中,性别关系出现了既具有变革性又具有承继性的变迁,在这种变迁中,蕴含着性别关系结构的一种均衡,这种均衡包含着男女两性的社会贡献和社会地位两个方面。无论性别规范在怎样打破两性之间自然的平衡,实践生活总不会离基本平衡的中轴太远,男女实际生活中总体社会地位呈现内部动态平衡,在某些小时段上有高低之别,在更长的岁月中,基本的均衡达成。社会也总是要给两性预留相应的社会位置,让他们在也许有所动荡里保持基本的和谐与两性平衡,这是变化中的不变。所不同的只是自我呈现方式的差异,即女性表现出一种“柔性的风格”,男性表现出一种“刚性的范式”。

性别关系的范式变迁体现的是国家力量与乡村传统力量博弈下乡村两性关系的动态发展和历史适应,其变迁体现了国家对乡村社会重建的力度和深度。而在基层百姓生活实践中所体现出的性别关系的均衡关系则体现了实践生活对规范本身的超越。这种不变提醒我们实际生活中的性别关系并不是规范上倡导的“不平等”或“平等”如此简单,我们的性别平等道路选择要尊重这种灵活性和变通性,而不能大而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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