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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价格指数法在高速公路工程费用管理中的应用

2012-03-12李兴隆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年15期
关键词:基期调价价格指数

李兴隆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

2008年以来,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市场物价的变化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钢材、水泥、沥青等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超出了项目业主和施工承包人的正常承受范围,造成施工成本因物价的变化上涨,在工程合同管理结算中因价格分歧给业主与承包商造成重大影响,双方在价格调整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对规模小、工期短的工程项目,业主愿意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的发包形式不进行价格调整是可行的,但对工期长的大型高速公路项目,不作价格调整是行不通的,承包人普遍提高投标报价,将不合理的价格风险转嫁给业主。

为了使价格的合理调整可以避免双方的风险损失,保证双方的正当权益,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本。采取价格指数法对物价变化而引起施工成本变化单独进行价格调整,以避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风险损失。

价格调整一般有“价格指数法”和“基本价格法”两种,以往通常采用基本价格法(票证法或价差发),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各种资源的价格(称为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之差进行价格调整的一种方法。用基本价格法进行价格调整,在实践中要觖决问题的确有一定的难度,易引起业主和承包商因价格高低发生分歧,可操作性差。

采用价格指数法直观、简单,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避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风险损失,而考虑因素比较多,操作比较繁琐,可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价格调整方法。现将主要介绍价格指数法在实际工作中的研究应用。

1 价格指数法公式

价格指数法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的各种资源的基本价为基础来进行价格调整的方法。其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数额按《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第70款对价格调整确定:

式中:THE-对年累计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年累计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a、b、c、d、e、f…-分别为人工费、钢材、水泥、沥青、机械使用费、燃油料费用等其他材料费用在合同价格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X=1-(a+b+c+d+e+f+…);

RGO-人工费基期价格指数;

RG-人工费当期价格指数;

GCO-钢材基期价格指数;

GC-钢材当期价格指数;

SNO-水泥基期价格指数;

SN-水泥当期价格指数;

LQO-沥青的基期价格指数。

LQ-沥青的当期价格指数;

JXO-机械使用费基期价格指数;

JX-机械使用费当期价格指数;

YLO-燃油料费用基期价格指数;

YL-燃油料费用当期价格指数。

2 确定调价指标

在确定参与调整价格的资源品种时,为了平衡物价风险,应选对工程投资成本影响较大且投入数量较多或价格波动较大的主要材料作为代表,且调价指标a、b、c、d、e、f……各调价材料不宜过多,一般取5-10个为宜。

3 确定权重系数

由业主根据标底资料测算确定范围,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因素的权重关系,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系数进行调价。

权重系数即a、b、c、d、e、f……各调价材料占有效合同价的比值。

权重系数i公式:i=Wi/CP。

固定不调价权重系数X公式:X=1-∑i

i=a、b、c、d、e、f……

CP为有效合同价

Wi为构成有效合同价中a、b、c、d、e、f等所占得比值。

例如:在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某合同段只调整钢材、水泥、燃油,其有效合同价38612937元,钢材5791940元,占有效合同价15%,即价格调整系数0.15;水泥4247379,占有效合同价11%,即价格调整系数0.11;燃油1930626元,占有效合同价5%,即价格调整系数0.05;合同约定不调整价格系数为0.30。

4 确定物价(价格)比值系数

基期价格指数(现行价格环比指数),指投标年份(即送交投标书截止期前28天的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计算时采用100。

当期价格指数(现行价格环比指数),采用本合同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该计算年份相关的价格环比指数。

物价(价格)比值系数Di为:

Di=当期价格指数/基期价格指数

特别强调的是当采用价格环比指数计算投标年份次年的价格调整时,即为公布的投标年份次年当年的价格指数;计算投标年份第三年的价格调整时,则为投标年份次年的价格指数/100)×(公布的投标年份第三年当年的价格指数);计算投标年份第四年的价格调整时,则为(投标年份次年的价格指数/ 100)×(投标年份第三年的价格指数/100)×(公布的投标年份第四年当年的价格指数);按此推算。

例如:在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7月,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完成35621320元。假如2008年钢材环比指数145,水泥环比指数139,燃油环比指数105;2009年钢材环比指数129,水泥环比指数125,燃油环比指数110;2010年钢材环比指数126,水泥环比指数129,燃油环比指数108;2010年相对于2007年钢材、水泥、燃油材料现价环比指数2.356、2.241、1.247。

5 确定调价额

根据价格指数法公式,在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2010年10月调价额为: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至于采用何种方法,在招标文件或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格调整的计算工作比较复杂,因此要搞好价格调整工作,除必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详细规定外,还要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源采购消耗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必要的管理,为价格调整提供充分可靠的数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5,978-7-114-07722-7

[2]《标准文件》编制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4,978-7-80242-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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