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市场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2012-03-09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吉林长春130021)
政府推动,市场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吉林长春130021)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三个市场平台(即:改革发展平台、产权交易平台和融资投资平台)”的要求,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同仁的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资金短缺,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创新融资服务是关键。中心以全面服务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在集中登记托管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功能,全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截至2011年9月,全省累计登记托管各类公司制企业9757户,托管股权1131亿元;办理股权转让13793宗,转让股权115亿元;代理分红派息2.3亿元;通过股权质押协助企业融资150.7亿元,其中,2011年融资额再创新高,达到76.7亿元。
1 市场特点
1.1 政策强制性
2006年4月,为了适应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省政府批转了省上市办《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6]14号),要求“凡在我省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企业的国有股、法人股、集体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个人股等股权,都应集中到登记托管机构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同时指定中心所属的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为省级托管机构,各市(州)指定一家市级托管机构,以会员方式加入托管中心,负责受理本地企业的股权登记托管业务。2007年5月,省国资委、财政厅、工商局、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国资发产权[2007]57号),指定中心承办省、市财政、国资部门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全省的统计汇总、年检工作,要求产权登记与股权托管一并进行。5月23日,吉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吉发[2007]15号),要求“对全省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等企业的股权实行集中托管,依法进行股权登记、质押、转让过户、挂失查询、分红等股权集中管理业务。”2008年5月,吉林省经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全省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通知》(吉经济上市联[2008]298号),明确“在办理变更、年审等涉及工商登记手续时,应提供托管机构出具的手续。”
1.2 国有信用性
股权托管涉及到企业出资比例、股东构成、股权转让等核心机密。为了提高托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经政府批准,托管中心作为政府授权的股权管理和服务机构,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600万元组建(各300万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股权托管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的文件标准,杜绝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
1.3 服务专业性
中心制订了《吉林省企业股权登记托管管理办法》、《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操作细则(试行)》、《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廉洁自律制度》和《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及《股权初始托管登记申请书》、《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托管协议》、《股权质押冻结证明》、《代理分红派息协议书》等数十个标准示范文本,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登记托管及服务流程。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培养的专业人才,保证了服务的专业性和业务的权威性。
2 创新融资服务的主要做法
吉林省的股权登记托管聚集了大量的市场资源,为股权合理流动和创新融资服务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在省金融办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多次与省内金融机构就利用市场平台,开展融资服务,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考察学习。2008年底,为防范和控制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吉林省经委、工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联合印发《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吉经济上市联[2008]636号),要求中心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做好股权登记托管、市场价值评价、动态跟踪监测和股权流转变现等配套服务。中心增设专职部门、选配专业人才,积极实施以企业融资发展为目标的创新服务,成为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融资桥梁。主要做法:
2.1 用合作建通道
中心不断加强与吉林省内各商业银行及担保、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先后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招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吉林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吉林省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建立合作关系,以项目带动金融机构建立整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为托管企业开辟了融资通道。2010年7月,吉林省白山市遭受百年一遇洪灾。8月,中心召集数家银行共同参加了白山市灾后重建银企对接活动。根据灾后重建“特事特办”的原则,招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短时间内为受灾企业提供了650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2.2 用托管汇信息
通过广阔的托管资源,中心积极开展市场平台和融资服务宣传,逐户托管企业、逐个托管股东地联系,广泛征集融资项目,专人跟踪服务,使企业及股东逐渐了解、熟悉、利用各个创新融资方式,使股东手中的静态股权转化为宝贵的资金。如中心在对长春星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走访中了解到,该公司为吉林省现代化程度最高、产量最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之一,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中心立即向中国银行长春新民支行提出贷款融资建议,为其提供了800万元贷款,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2.3 用创新促发展
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对股份制银行等优质企业的股权开展了免担保、基准利率、手续简化的质押贷款业务,极大地降低了融资成本;与市科技局合作,对长吉图科技项目推广开展科技企业联保贷款;并相继开展了资产类贷款、并购贷款、基金项目对接等服务。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推进著名商标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融资、低碳金融、租赁金融等创新服务。每一项业务创新,都为中小企业增添了新的融资渠道。
2.4 用服务创品牌
为了充分体现中心的服务性和非营利性,中心除对达成股权融资的项目收取股权冻结费用外,对非股权融资项目,如资产类贷款、并购贷款、商标权贷款以及银企对接、项目推介等活动,全部免费服务。同时,提供工商质押登记全程免费代办和股权变现服务,使企业和金融机构享受“一站式”办公的高效和便捷。一个涵盖融资信息汇集、推介对接、股权冻结、工商登记代办及股权流转交易一条龙服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的市场平台正在形成。
省、市工商部门也积极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针对股权质押业务大幅增加和融资时间紧的情况,开通融资“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做到随到随办、当时办结。
3 经验体会
中心通过多年的股权托管和融资服务工作使我们体会到:
3.1 推进融资服务的保障是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
近年来,中心积极加强融资、投资平台建设,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各级领导先后到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多个文件中,对市场发展和服务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和新部署,并给予了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效地推进了平台发展。
3.2 推进融资服务的基础是股权托管
2008年底,股权质押融资总额仅为9.3亿元,全省只有长春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下发后,中心一方面积极加强平台建设和功能拓展,一方面充分利用托管服务体系和数据库资源进行宣传和项目征集,使股权质押这个新的融资渠道迅速得到金融机构、托管企业和股东的认可。2009年股权质押融资额大幅增长至29.5亿元,超过此前历年总和。2010年再创新高,达到35.2亿元。2011年1~9月实现融资76.7亿元。同时,省内各地、市、州会员单位先后开展了此项工作。
3.3 推进融资服务的关键是多方合力
虽然提供贷款的主体是银行,但针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政府要牵头组织好银企对接并给予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要搞好操作程序和风险防范体系,工商部门要做好规范股权出质登记和维护交易安全,担保机构要积极参与补充,股权托管机构要提供信息监测和转让平台,以及引进PE、中介机构服务等,这样才能为融资服务开启一条新的途径。
3.4 推进融资服务的契机是市场需求
一方面,企业难以找到融资成本低、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服务机构,或对实物资产外的创新融资品种不了解,更不知道哪家银行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银行也在花费很大精力寻找融资项目,但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吉林省近年陆续引进了招商、兴业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先期只在省会城市设立分、支行。中心的融资平台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建立了平等、畅通、便利的对接通道,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省拓展业务和各地区的融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促进作用,满足了对省内其他地区强烈的业务扩张要求。
中心将按照“积极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建设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功能,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为促进吉林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