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普查大环境下的古籍著录及其思考*——以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为例
2012-02-15邢春艳
邢春艳 史 伟
(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034)
邢春艳 女,1974年生,副研究馆员。
史 伟 女,1978年生,馆员。
1 古籍文献著录标准及范围
古籍编目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籍整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古籍普查和古籍修复工作的前提,也是我国古籍保护大工程的重要程序之一。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的古籍编目工作,按照国家古籍普查的要求,分期分批地系统展开,分为善本、1912年以前的普通古籍和1912年以后的普通古籍3个阶段进行,目前第一阶段已完成,第二阶段正在进行中。著录标准基本依据《CALIS古籍联机合作编目规则》,在实际著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本馆的古籍编目规则。著录内容结合古籍普查平台的设定尽可能详尽,除版本外,对钤印、书影及古籍破损程度都进行准确著录与详细描述。笔者对编目员在著录过程中遇到的容易忽略、混淆,编目规则又未详尽给予说明的一些必须注意的专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旨在实现本馆古籍数据与古籍普查平台间顺利转换,为图书馆实践古籍编目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2 古籍编目中各数据项的著录
2.1 题名选取与相关题名著录
古籍著录中的题名选取,一般正题名依据卷端照录,皆因卷端题名是作者及刻书者最后定稿刻书时确定或审定过的题名,最符合作者及刻书者的原意[1]。若卷端题名不适合作正题名,选取他处题名时要依CALIS所定次序选取[2],这其实是易被忽略的一个问题,同时在304字段说明。古籍中的残卷依所存最前卷之卷端著录,并做附注。对于同书异名或多名,根据卷端著录该书正题名,如该书名不为学界周知,那么,应将该书的一种最为流行、且为学术界普遍认可的题名著录于500字段。如本馆藏清京都文成堂刻本《四大奇书第一种》,卷端题名“四大奇书第一种”,版心及内封题名“第一才子书”,而此书即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因此将“三国演义”作为统一题名著录于500字段。古籍在出书时,商贾为追求类似当今广告宣传的效果,多在书名前冠以绣像、绣刻、新刊、新编、新注、鼎镌、新镌等吸引顾客,而编目员在著录时又必须据卷端客观照录,建议编目员将去掉前缀的题名著于517字段。如馆藏《新鐫繡像描金凤》,正题名据卷端,版心题名:繡像描金凤,此外无其他题名,故将前缀舍去,以“描金凤”为其他题名著于517字段,既符合用户的检索习惯,又利于同一种书不同版本的查找。此外,古籍著录时一律用繁体,因此编目及流通系统能否实现繁简体自由转换也是个问题,有的系统可以实现如CALIS联机编目系统[3],有的则不能,如本馆使用的汇文系统,著录时还需增著518及730字段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且为了用户检索的便利,一条记录往往出现多个518字段。
2.2 古籍卷数著录
对于古籍来说,书的卷数比册数重要。同一种书,卷数不同,往往就意味着版本不同。为了明确区分,准确著录,其中有几种情况需要注意:①章回小说、曲谱类、戏剧类除著卷数还要著“回数”或“出数”。②一书有初集、二集、外集、续集等,卷数分集著录,如《绵绣万花谷》著录为:“前集四十卷,后集四十卷,续集四十卷。”③存、缺卷情况需认真核查整部文献后,如实著录。④残本的卷数,若经考证可知,则著录总卷数,若无从考,著录残本,在316字段著实存卷即可。
2.3 作者及相关依据著录
古籍文献的著者一般现于正文卷端、序、跋、内封、封皮、牌记、目录等处,若本书内无法解决时,可从工具书或其他可靠信息源处获取,并在304字段加以说明。由于古人常伪托某朝某人所作,或前后更名,或用室名别号,甚至不署作者姓名,诸如此类现象,与古籍版本一样,需经考证后分别著于各字段。如光绪二十九年上海书局石印《金鱼缘》,各信息源考证著录亦不相同,《东联目》不题撰者,《弹词宝卷书目》题:钮德英著。后再查《弹词叙录》,谭正壁对撰者进行了考证,言:钮乃作者嫂氏之姓。钮如媛序中云:“姑字德英,别号凌云仙子。余孙氏籍趾东浙归字世族,阿翁游幕西江,受聘浔关,依寓于此,迄今三十年矣。”由此可知德英乃孙姓,原籍归安,随父官江西(或生于江西),钮乃嫂姓,与德英无涉[4]。
笔者著录时遇到钦定御制的文献,所参考CALIS记录中有以负责编纂者为著者,也有以封建帝王为著者的,后经查工具书确定以主要“负责编纂者”为著者。若该文献经后人注释加工,除著录原作者外,加工者姓名亦著录。
著录作者时代一般以卒年为准,也参照传统著录,用生平事迹、写作时代。如本馆《格正还魂记词调》作者钮少雅,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清顺治八年(1651)尚在世,以88岁高龄作《九宫正始》自序[5],故此人虽卒于清,也被认定为明代人。古籍普查平台中还要求填写著者科举年,学术活动年等,因此在314字段,对著者生平、科举、学术活动、著作等方面作简略的说明。在CALIS的古籍数据中,笔者常常见到在7××字段的Sc子段著录有作者的一些籍贯生平简介等,虽直观,但不规范,建议下载后改著314字段。
2.4 版本及判定依据著录
《CALIS古籍联机合作编目规则》中对版本一项的著录设定的规则较为详尽,此处不再赘述。本馆所藏古籍多为明清时期版本,根据这一时期版本的特点,在版本的鉴定与著录过程中,首先依据牌记鉴定版本。书中牌记大多记录刊刻时间、地点、刊刻者姓名、斋室名、籍贯、底本、校勘情况、版本传承源流等要素,故成为鉴定古籍版本的重要依据之一。明清两代古籍的牌记,书贾一般因作者时代晚近,不易造伪,所以明清时期的书以牌记定版本比较可靠,当然更要依实际情况而定[6]。其次,依据书中讳字确定版本。本馆古籍以清代为多,清康乾时期避讳较严,所以本馆疑似清前中期刻本以避讳字作进一步判定比较准确。如善本《七修类藳》卷前有乾隆四十年(1775)周棨序中言刻书事,但又不能据此妄断,而在书中发现“玄”、“弘”避讳,据此可断定为乾隆刻本当无错讹。再次,版式也是鉴定版本的依据。古籍版心镌刻的书名、抄刻者(藏板、室斋等)、丛书、刻工、相关版本信息等,虽然著录简单,但其也是鉴定版本的辅助信息,应予详细记录,并且在实际著录中,诸如印谱、画谱、法帖、字书等古籍文献的特殊版式往往令编目员无从下手,而编目规则中又无实例可参考,此类情况有待进一步探讨。
2.5 丛书零种及其他刻本著录
本馆古籍丛书采用集中著录,在327字段著子目,并在517字段著检索点。所藏古籍丛书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出现了一些丛书零种,对于这类古籍采用分散著录的原则,丛书项著于225字段。有些书因信息源的缺失,需要查询大量的工具书来确定其为何种丛书之零种。如馆藏《空谷香传奇》仅存卷下,疑为丛书零种,查《东北地区古籍线装书联合目录》、《贩书偶记》、《贩书偶记续编》和《中国丛书综录》后确定其为《红雪楼九种曲》的零种。
在实际著录中,合刻、合印与附刻、附录易混淆。合刻、合印本通常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同一著者或不同著者的著作一起刻印出版,且无总题名的古籍,各著作在内容上应该是平等或并列的关系,而不是附录或附属关系。如本馆藏清光绪十六年杭州许氏榆园刻本《文粹一百卷》/(清)姚铉撰与《文粹补遗二十六卷》/(清)郭麐撰按合刻著录,原因是后者不仅为他人著作,且卷前内封、牌记、序、例言、目录一应俱全。附录主要指一些与正文或作者相关的目录、补遗、考订、校勘、年谱、墓志等,此类信息一般在200Se字段反映,若有检索意义可在附注字段说明,并在517字段做检索点。还有一些附刻在他人著作之后的著作,其内容与他人著作是平等或并列的关系,也按合刻著录。此类书在处理时在423字段做链接,并在311字段做附注。如沙张白著《读史大略》正文后附刻沙晋《小沙子史略》,虽为附刻,也可生成新记录。
2.6 古籍批点、钤印、书影著录
与普通图书著录不同,古籍文献特有的批点、钤印、书影、破损等著录项不得缺失。在著录批校题跋时,必须考证出批校题跋是否出自名人手笔,经考证确认是名人批校,著录于305字段,否则著录于316字段。钤印可反映一书的收藏源流。著录时要求说明钤印的位置、形状、阴文阳文、内容等。钤印中无法识别的字,暂用特殊符号替代位置。书影可以直观地反映一书版本、版式等信息,如行款版式、字体风格、刀法技巧等,方便读者与鉴定人员进行版本的比对。本馆书影拍摄标准依据《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中的古籍书影拍摄相关规范与样例》,选取题名出处(多为卷端)、版本依据处(如牌记等)及钤印等处进行拍摄。此外,本次古籍普查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还需著录古籍破损及破损定级[7]。武汉大学图书馆2009年起已着手设置古籍破损及破损定级字段[8]。目前本馆将古籍破损情况在316字段著录,并按古籍普查的要求具体到册。
3 古籍著录工作的思考
3.1 外请版本专家先行定版
古籍版本鉴定情况复杂,对鉴定人员素质要求极高,对于缺乏相关人才的单位,最好聘请版本鉴定专家先行定版再进行编目。本馆已于2008、2009年两次邀请辽宁省图书馆古籍专家对善本古籍重新进行了版本鉴定,在普通古籍编目及版本鉴定过程中,亦有本馆两位多年从事古籍工作的老师进行全程指导,这是古籍编目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通过古籍普查工作的促进,本馆古籍整理与保护工作已见成效。古籍文献保护设施日趋完善,古籍编目工作进展有序,已有两种善本入选“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19种善本入选“辽宁省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辽宁省第二批珍贵古籍名录”及“辽宁省古籍保护重点单位”业已申报待批。古籍的整理与保护工作无论从本馆、本省、国家等多种角度而言,都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传承事业。
3.2 更正与完善书目数据库
本馆馆藏有约5万册古籍文献,于1998、2004年两度依据古籍目录卡片进行古籍编目,著录包括题名、卷数、著者、版本、函、册等信息,著录级次仅为基本级。仅依卡片著录,而未见古籍实体的著录,书目信息在正题名选取及其他题名的揭示、版本及其依据著录、存缺卷的实际情况及破损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与遗憾。本馆2009年起开展的古籍编目工作是应国家古籍普查的需要,在考证古籍实物的基础上,以完全级次等级著录,以CALIS编目规则为标准,在一些项目的著录上更为细化和详尽,更正一些原来数据的错误版本信息,完善了本馆古籍书目数据库的建设,使其更加规范,符合国家普查标准。
3.3 于详细著录再现善本
在本次普通古籍编目过程中,由于接触古籍实物,逐一翻阅考证,我们又初步认定了10余部版式风格、字体、品相较好的清前、中期刻本,如暂定为清乾隆至道光年间刻本的《韩诗外传》。又发现了咸丰二年文聚堂刻本《再生缘全传》等几部弹词类古籍,既未收录于《东北地区古籍线装书联合目录》、《弹词宝卷书目》、《弹词叙录》等书目中,亦未在网上查得任何相关信息,目前当仅为本馆所藏。对于这些古籍是否能按照标准认定为善本或孤本,还有待于古籍专家的进一步鉴定,这是古籍详细著录的又一收获。
3.4 鉴定破损古籍以备修复
在编目过程中著录古籍破损登记及定级,主要目的是为了日后修复。在此次编目过程,能手摸眼见各种古籍诸如老化、虫蛀、粘连、撕裂、缺损等破损类型与不同破损程度,更深刻地认识到古籍修复工作的必要和紧迫性。本馆正积极申请成为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书库配备了樟木书柜以防虫蛀,对库室的温度、湿度、消防、安防等方面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笔者建议在编目过程中对破损古籍进行建档,根据破损程度制定修复计划,申请修复经费,分期分批地对其进行修复和保护,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3.5 历练了文献学专业人才
实践出真知。笔者在省古籍专家为本馆进行版本鉴定期间,几乎全程跟随学习,再加上省馆的古籍普查、版本鉴定的培训,又通过在编目过程中文献量的积累、同事间的研究切磋,及古籍数据校验时发现的一些问题与相应的解决,均对本人的古籍文献知识有了进一步的全面提升,可以说受益匪浅。在编目工作启动前,我们对编目员进行几次培训,内容包括古籍基本知识、版本鉴定知识、古籍著录等,尤其是编目员能接触到古籍文献实物,工作过程也是现场实物教学。此次古籍编目对于古籍文献学人才培养和历练可以说是卓见成效。笔者认为,目前除了培养古籍编目人员外,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也要提上日程,全面彻底地完成古籍整理保护的各项工作。
[1]何槐昌.漫谈古籍著录[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6(3):70-73.
[2]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编.CALIS古籍联机合作编目规则(修订本)[M].2005.
[3]王燕.CALIS汉语文古籍联机编目系统[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7(6):48-51.
[4]谭正璧,谭录.弹词叙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19-220.
[5]钮少雅_百度百科.2011-01-15[2012-03-31].http://baike.baidu.com/view/5084556.htm.
[6]张天星.尺寸之间见筹谋——明清小说刊本封面、内封与牌记设计的促销策略及价值[J].明清小说研究,2007(4):29-43.
[7]古籍普查培训讲义(试用本)[M].北京: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2009.
[8]吴芹芳.古籍定级和古籍破损定级在编目系统中的著录[J].图书馆论坛,2011(6):99-1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