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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工程与农村图书馆事业发展问题的思考*

2012-02-15

图书馆学刊 2012年7期
关键词:农家书屋图书馆

李 强

(安康学院图书馆,陕西 安康 725000)

农家书屋工程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中央八部委共同实施的,旨在面向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惠民工程,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借书难问题,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普及科学知识、繁荣农村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权益,发展农村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笔者针对陕西省安康市农家书屋建设情况,就影响农家书屋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发展建议。

1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国家政策解读

1.1 农家书屋工程中央领导层面缺位

农家书屋工程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一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的主导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参与这项工程的部门有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在中央层面上,图书馆的主管部门——文化部并没有参与其中,图书馆人对这一举措不免有几分诧异,农村基层文化服务,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图书服务,原本是图书馆等文化教育机构的传统业务范畴,怎么突然成了由出版界为主实施的活动,这是体制变革的新突破,还是对现有图书馆活动模式的置疑?[1]在中央政策制定上图书馆人成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旁观者,而许多市级以下的政府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又是合在一起的,农家书屋的建设自然而然又与图书馆产生紧密联系。

1.2 农家书屋工程目标与农村图书馆事业不符

由新闻出版总署等8部委下发的《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把它定位在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基本目标是“阅读条件相对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持续运行措施是“按照市场经济和农村的客观实际,政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书屋管理人员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通过经营收入进一步支持农家书屋的良性发展”,使之成为“探索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的新途径”。根据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农家书屋不是一个农村公共图书馆建设工程,而是一个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的性质、目标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与农村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功能不相符。

1.3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体制不顺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第4款组织领导中明确指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成立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全国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按照全国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农家书屋工程;省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县、乡、村党政组织做好当地农家书屋的选点、装备、验收监督、考核以及指导农家书屋开展读书活动等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是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领导建设体制;而省级以下的地(市)、县等则是由党政组织牵头,新闻出版部门配合的建设体制。

2 安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属西部欠发达地区,全市有1区9县,196个乡镇,2559个行政村。2007年3月积极响应国家实施的农家书屋工程,分别在汉滨区、石泉县、白河县和汉阴县共选择了11个行政村进行农家书屋试点建设。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农家书屋541家,其中汉滨区建成102家,汉阴县建成82家,石泉县建成40家,宁陕县建成30家,紫阳县建成40家,岚皋县建成50家,平利县建成38家,旬阳县建成60家,白河县建成41家。3年多来,农家书屋已覆盖21.2%的行政村,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随着农家书屋工程在安康市的快速发展,笔者发现其所产生的作用与《农家书屋实施办法》定位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多地融入了农村图书馆(室)服务体系,发挥着图书馆(室)的社会功能。至今安康市还没有任何一家农家书屋参与到发行网络之中。作为图书馆人在为之感到欣慰的同时,通过对农家书屋的跟踪调查,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2.1 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在安康市,农家书屋被列为文化系统的重点工程,各级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并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动员各职能部门与村上结对子,支援农家书屋建设。虽然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很高,建设农家书屋的决心很大,推进建设的速度较快,但在经过热热闹闹挂牌开张之后,便门庭冷落,这种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笔者通过对村民采访发现,多数村民还不知道建有农家书屋,部分村民认为那是闲事情,没工夫到那里去看书;村干部也认为,农家书屋不能挣钱,还要村上掏钱订报买书,村上负担不了。党和政府花大力气建成的供农民群众看书学习的地方成为摆设。

2.2 书屋管理及管理员问题

农家书屋目前没有专职的图书管理员,基本上由村委会干部或村民志愿者兼任。一方面,他们平时担负村上的行政事务或家务农活,因此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书屋的正常开放;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文化素质不高,而且缺乏图书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懂得图书馆的基本流程和图书管理的基本规范,收藏的图书排架混乱,查找不便[2],直接影响图书资料作用的发挥,各地书屋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差距十分明显。

2.3 书屋持续发展资金保障问题

农家书屋建设时期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书屋建成以后,如果转成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贴,鼓励社会捐助的建设方式,那么对于经济条件好、比较发达的地区还能够得到执行,而贫困地区则难以落实。按现在的书屋藏书规模,若图书资料不能得到及时更新,原有的资源对人们失去吸引力时,书屋将名存实亡。因此,书屋后期的运行资金能否落实到位,将直接关系到书屋能否继续发展。

2.4 农村文化资源共享问题

以前,县图书馆是基层的主要文化服务阵地,现在农家书屋在乡村落户,农村文化服务阵地的范围迅速扩大。然而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看似一体,实则不然,县图书馆除了在专业技术方面给予农家书屋一定的指导以外,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联系[3]。形成了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三者之间互不联系、各自为政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化资源的浪费。

3 农家书屋与农村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

毋庸置疑,农家书屋工程对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政策缺陷、体制不顺等问题,将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3.1 国家应及时调整农家书屋工程相关政策

国家相关决策层应深入调查研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重新审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把图书馆的主管部门——文化部,纳入到该工程的领导层中来,使国家和地方领导机构、运行机制一致,在政策层面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全国各行业图书馆机构名正言顺地投入到这项浩大的农村文化建设中来。重新审视农家书屋的性质、作用,不能将农家书屋纳入农村图书发行网络中,作为其营利手段,应明确其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性质,整体纳入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体系,促进农村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3.2 国家立法,完善农村文化发展保障体系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文化立国的发展战略。《决议》中指出:“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这对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建议国家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中,应将农家书屋建设纳入农村图书馆范畴中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家书屋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即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转移支付、服务范围划定、服务标准制定和服务监督评估;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服务规划、服务组织、服务实施和服务改进。通过国家立法,实现对农家书屋持续发展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农民拥有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权利与机会[4]。

3.3 发挥基层公共图书馆技术优势,强化业务指导

农家书屋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丰富其文化生活。只有提高服务质量,农家书屋才能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才能持续存在并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5]。但是,单凭农家书屋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县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参与进来,使农家书屋逐步向村级分馆或镇(街)公共图书馆村级借阅点方向转化,承担起对乡镇图书馆及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强化业务指导。要经常派出专业人员帮助农家书屋实行科学管理,逐步提升书屋的服务水平,促进农家书屋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3.4 建立县、乡镇、村3级文化服务网络保障体系

农家书屋在行政村或自然村建立,仅凭现存的千余册书刊,是难以满足农民科学致富的信息需求的。因此,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在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建设的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盘活现有的图书文献资源,将县图书馆纳入基层图书馆建设之列,并建立以县图书馆为中心的、覆盖全县的城乡3级农村图书馆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县域内资源共建共享。

3.4.1 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资金的使用政策,保证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在图书馆的资金投入上向基层倾斜,加强县级图书馆建设,使其生成强大的服务能力,进而组织、实施农村图书馆发展计划,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的开展。

3.4.2 建立科学的藏书建设制度。由各农家书屋针对当地农民阅读需求提供每年的图书资料采购书目,实行由县图书馆集中统一采购、编目、加工,然后再分配到各农家书屋藏阅,做到图书资料能科学归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3.4.3 实现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全县的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县图书馆定期调换农家书屋图书、资料,增加图书的流通利用率;为了满足和方便农民群众看书、借书的实际需要,在互联网络的支持下实行全县境内通借通还。区域内农民群众只要持有效证件能在本县境内任何一家农家书屋借书、还书,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看书学习。

[1] 王宗义.农家书屋建设与图书馆社会服务体系研究[J].图书与情报,2010(4):17-20.

[2] 蔡莉静.高校图书馆与“农家书屋”工程[J].图书馆杂志,2008(4):41-44.

[3]李荣惠“.农家书屋”长效发展机制初探[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1(2):72-74.

[4]宦咏梅,杨玉麟.西部地区农家书屋建设问题的思考——以陕西省安康市为例[J].图书馆,2011(2):62-64.

[5] 刘小斌.浅谈东莞农家书屋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J].图书馆论坛,2011(4):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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